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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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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cBible ref=11:8>“不可吃”,“不可摸”,這麼嚴厲!我對待誡命的態度好像……

11:8  神嚴禁以色列人吃“不潔動物”的肉,為做得徹底起見,甚至不准他們摸這些動物。祂所禁止的,祂的子民要毫不沾染。我們常常對試探逢場作戲,認為最低限度,自己未行出罪惡就未違背誡命,應該可以過關。但是神的要求是要我們把自己從一切的罪和引誘的環境之中,完全分別出來。

<syncBible ref=11:25>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謹慎自省……

11:25  百姓在敬拜神以前,必須先有所準備。有些行動不符合神聖潔的條例,有些是出於自然的(例如,婦人生產,月經,行房事),有些事出偶然(例如觸摸動物的屍體),這些都能使人不潔,不能參加敬拜。這並不是說他們犯了罪,或是被神棄絕,只是要使所有的敬拜恭恭敬敬地、按規矩行事。這一章中講述許多使人不能敬拜神的事項,不論是偶然發生的,或是人故意犯的,都須等到當事人被“潔淨”,或是過錯已改正以後,才可以去敬拜神。同樣,我們也不能一週中六天隨喜好而行,到禮拜天才匆匆忙忙地來到神面前敬拜。我們必須以悔改與潔淨的心準備自己,才好敬拜神。

<syncBible ref=11:44-45>神為何要頒佈這樣詳細的律法?今日我們怎樣遵守律法的原則?

11:44-45  本章不僅是講到飲食條例,這兩節經文,對了解這卷書中所有的律法條例,提供了一個要訣。神要祂的百姓成為聖潔(被分別出來,與萬民有別),正如祂是聖潔的一樣。祂知道百姓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分別為聖,另一個是與異教民族妥協,變得敗壞。為此祂領百姓離開拜偶像的埃及之地,將他們分別出來,成為單單屬於祂、敬拜祂、過有道德生活的民族。神為此也制定律法與禁令,好使他們在社會上和靈性上繼續分別為聖,日後進入迦南地,住在邪惡的異教各族之中,也能與其有別。神也吩咐新約時代的基督徒要聖潔(參彼前1:15)。我們要像以色列人一樣,在屬靈生活中與世界的邪惡習俗保持距離,儘管每天與不信之人混雜在一起,也要與人有別。在不聖潔的世界之中,要想成為聖潔並不容易,不過,神並不要你倚靠自己。藉著祂兒子耶穌的受死,神叫我們都成為聖潔、沒有瑕疵的,將我們無可指責地引到祂自己面前(參西1:22)。

<syncBible ref=11:47>神為甚麼要以色列人分別潔淨與不潔淨,可吃與不可吃的呢?

11:47  潔淨和不潔淨,這兩個詞語是用來區分以色列人可以吃與不可以吃的各種動物。聖經對食物作出限制,原因是:(1)確保全族的健康。神不准他們吃的鳥獸類,通常是吃腐屍的,很容易傳染疾病。(2)使他們與其他各族有別。例如異教徒通常以豬獻祭(神不准以色列人吃豬肉)。(3)最主要的一點是,神藉此提醒以色列人,住在他們中間的神是聖潔的。──《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