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利未記第二十章

 

20

<syncBible ref=20:1-3>獻祭該是愛的表達,不應是野蠻的行徑──

20:1-3  將兒女獻給假神為祭,是古代異教的重要習俗。以色列的鄰國亞捫人,將兒女獻給民族的神摩洛,作為宗教中的要事,以為是獻上的最大禮物,可藉此辟邪或安撫憤怒之神。神對這事講得很清楚,這是可憎的事,應嚴格地禁止。無論在舊約或新約時代,神的本性都顯明祂絕不願意獻人為祭,因為(1)祂不是異教的假神,乃是慈愛的真神,不需要以人為祭物來安撫(參出34:6)。(2)祂是賜生命的神,既禁止殺人,又鼓勵人謹守祂的律法,過健康幸福的生活(參申30:15-16)。(3)祂是無助者的神,對孩童顯出特別的關懷(參詩72:413)。(4)祂是無私的神,不但不要人流血,更為世人捨棄祂的性命(參賽53:4-5)。

<syncBible ref=20:6>人對不可知的未來總是有點憂慮,你又對未來……

20:6  人人都關心未來,並常尋求別人的指點。但是神警告世人,不要求助於古靈精怪的玄秘之術。交鬼的與行巫術的都應當剷除,因為他們的信息不是來自神,不但預測是虛假的,不可信的,而且與邪靈相交亦極其危險。對於未來,我們不需要求問行邪術的人。神賜下聖經,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要知道的一切,聖經的指引才是絕對可靠的。

<syncBible ref=20:10-21>性可以是愛的表達,也同樣可以摧毀愛,不是嗎?

20:10-21  經文列出一系列處置性犯罪的命令,刑罰極嚴厲。神為甚麼不能容忍這些罪行?其理由是:(1)破壞了已婚夫婦彼此的委身;(2)破壞了家庭的神聖;(3)扭曲了心靈的健康;(4)使性病傳染蔓延。性犯罪在全球各地泛濫,同居者之間的性關係,越來越公開化、合法化。社會上將性犯罪描繪成具吸引力的事,使人容易忘記它背後的悲劇和可怕。神禁止人類性犯罪,是因為祂愛我們,為我們最大的好處著想。

<syncBible ref=20:10-21>現今性濫交情況嚴重,對你帶來了甚麼衝擊?

20:10-21  經文列出許多可憎的罪行,在迦南異教各族之中非常普遍。他們的宗教充斥了性愛女神、廟妓與其他嚴重罪行。迦南人不道德的宗教禮儀,反映出頹廢的習俗,想敗壞所有接觸它的人。神要建立一個民族,對世界有正面的影響,成為世俗強烈的對比。祂不許以色列人效法迦南人的習俗而陷於淫蕩,所以清楚吩咐人遠離性的犯罪,好在應許之地蒙保守。

<syncBible ref=20:22-23>你相信神所頒布的誡命都是為了你的益處嗎?

20:22-23  神頒給以色列人的每項律例都有其道理。祂並沒有將好處留下不賜給他們,祂只是不准他們有招致敗壞的行為。我們知道神為自然界定下了物理規律,例如從高樓跳下會摔死,因為地心有吸力;但是有些人不明白神屬靈的定律如何運行,祂不准我們做某些事,是因為祂不願人自我毀滅。當你被吸引,想享受物質上或精神上的歡樂時,如果涉及神所禁止的事,就要切記後果:它會令你受苦,使你跟幫助你的神隔絕。──《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