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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的所作表明基督的所作《二》(六24-30)

 

我們要看贖罪祭的條例。第六章的24節開始就說到贖罪祭的事。一,二,三,四章是說到五祭的本身,從六章開始就說到每一個祭執行的規矩。雖然好象是規矩,但是每一個祭的規矩都是在表明基督的所是和所作。我們看到贖罪祭的時候也不例外。24節就提到,「耶和華就曉諭摩西說,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是怎麼樣呢?頭一件事就說「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24-25)我們過去也稍微提到過,這跟燔祭壇的火永不熄滅是同一個原則。

 

要有尋求神的心思到神的面前

 

燔祭壇的火永不熄滅,就說出所有獻祭的事都是以燔祭為基礎。我們一再強調指出,燔祭乃是一個尋求神喜悅的祭,其餘的祭都是要在這個基礎上面來作,也就是說神不看你獻祭的動作是怎麼樣,神是看人獻祭的基礎是不是在一個討神喜悅的心思�堙C現在就說到宰贖罪祭牲,在甚麼地方宰呢?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宰。燔祭牲在甚麼地方宰,贖罪祭牲也在甚麼地方宰。這給我們看到,贖罪祭的功用是把人的罪帶過去,但是它還是在一個尋求神悅納的基礎上,這很明確地提醒獻祭的人,獻祭乃是因為要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不是只為自己個人的平安。如果只為個人的平安,單是一個贖罪祭就可以了。只是神明確的說,贖罪祭必須和燔祭有關聯。

 

雖然在舊約中的律法是在條例中列出來,從外面來看,人只要按著律法的條件,在外面將動作作出來就行了。但在實際上,神並沒有將這樣的意思給祂的百姓,神反倒是三番四次的提到,一切在神面前的動作,如果沒有討神喜悅的心意作基礎,一切的動作都是虛空的。這一點我們過去一再提過,所以只是輕輕提一下。

 

享用完全的基督

 

然後我們要留意了,26節,「為贖罪祭獻祭的祭司要吃贖罪祭牲的肉,並且要在聖處吃。」聖處是什麼地方呢?就是在會幕的院子�堙A也就是說,吃祭肉的時候,不能離開那帳幕的院子,必須在院子�堶惘Y。這�埵釵n幾點給我們看到的,(一)祭司吃祭肉是說出了一件非常奧妙的事,雖然對我們來說都是很熟悉的,但是在舊約�堛漱H就不大瞭解這個意思。摩西提過,祭司吃祭肉是要讓他們有條件去承擔百姓的罪,這樣就給了我們有一個平常忽略掉的領會。我們平常都知道,我們的主是贖罪祭牲,祂獻上了,我們就得了贖罪的恩典。我們也知道,我們的主也是祭司,祂把祭牲獻上,贖罪祭就作成功了。

 

我們常常忽略的是什麼呢?是把祭司和祭牲分成兩個事實。在這�奡N給我們看到祭司和祭牲不是分開的,他們是合一的,他們是聯合的,贖罪祭所以產生贖罪的功用,是因為祭司和祭物聯合。我們提到第十章17節,「那肉是給你們吃的,為要叫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所以擔當罪孽不僅是祭物,也是祭司,是祭司和祭物合一帶出贖罪的果效。

 

如果回到我們主的經歷上去看這一點,就看得很清楚。我們的主掛在十字架上,祂是獻贖罪祭的祭司,祂也是贖罪祭牲。我們讀希伯來書的時候就讀到了,祂就是「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不是神把祂獻上,是祂自己把祂自己獻上,所以我們的主在釘十字架的時候所顯明的贖罪祭,祂不單是一個祭牲,也同時是獻祭的祭司。我們感謝神,這對我們來說,我們很熟悉。但是我們卻沒有十分留意到,祭牲和祭司聯合的事實是造成贖罪祭的原因。所以這�奡ㄗ魽A贖罪祭牲的祭肉只有祭司能吃。不是只限於獻祭的祭司可以吃,也包括所有的祭司,只要是祭司就可以吃這祭肉。這一點我們也容易領會。

 

救恩只是顯明在基督��

 

吃祭肉必須要在會幕的院子�堙A為甚麼呢?這就是第二件要注意的事,這�堳靬�確給我們看到一件事,祭司獻上贖罪祭牲顯明救贖的恩典,恩典是在甚麼地方顯明呢?是在會幕的院子�堙C我們讀出埃及記時提過,通俗一點說,這個院子就是蒙恩的範圍。若是我們說到屬靈的實際,這就是「在基督�堙v,這就叫我們看見,救贖是在基督�堙C也就是說,在基督以外沒有救贖的恩典。好些不認識神救恩的人說,「你們信主的人心胸很狹窄,為甚麼只能是你們所信的,不能是別人所信的?」弟兄姊妹們,我們看見,救贖的源頭是從神那�堥茠滿A救贖的源頭不是從人那�媔}始的。如果救贖的源頭是從人那�媔}始,那麼我們可以說,所有的宗教�堻ㄔi以找到救贖。但是救贖不是從人開始的,救贖的源頭是在神那�堙A神怎麼定規的,人能得恩典的方法和道路就只能是神所定規的, 人不能在神的定規以外來尋找到救贖。我們感謝神,祭司們在當時吃祭肉的時候,雖然祭肉是給他們吃的,別人不能吃,那是祭司的權利。但是要享用這一個權利,還是有一點限制,這個限制乃是說你不能帶回家。你說,「那是我的東西,我怎麼不能帶回家?」神說,「不能帶回家。雖然是給你的,但這事是關於救贖的表明,所以雖然是給了你,但不是你的私有財產。你可以在那�堥犮峞A但卻不是你所有的,因為這件事要表明神的救贖只是單單在基督�堙C」

 

我們讀使徒行傳的時候,讀到彼得在那�婸﹛A「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你說為甚麼是那麼窄的,範圍不能擴大一點嗎?弟兄姊妹,這話不是彼得說出來的,是聖靈讓彼得說的。但也不是彼得說的時候聖靈才說的,在利未記中神已經說了,要吃祭肉,只能在聖處吃,你不能離開聖處。我們感謝神,這是第二點我們要留意的。

 

第三點,祭司在預表上是基督,但是對祭司個人來說,他還是一個人,他並不是基督。神把祭牲賞賜給祭司,這�堣S給我們留意到一件事。剛才就說到祭司和祭物是合一的,現在是基督和神所揀選的人也是合一的。我們感謝神,這一點不必太多說了,因為在新約�堙A我們都知道這一件事。

 

然後第四點我們要留意的,就是接下去提到的,「這祭肉是聖的,祭肉碰到甚麼,甚麼就稱為聖的。」(參27-28)就是祭肉有使人成聖的能力,所以不能帶到外面去,隨便地讓人,事,物,去碰到。要是讓那些人,事,物碰到了,那些人,事,物就成了聖了。這�奡N引出了一個問題,難道神不喜歡人成聖嗎?如果有許多人,事,物,在神面前成聖,那正是神所求之不得的,為甚麼神不讓呢?而要求祭物一定要留在院子�堙S我們感謝神,我們的神的心意是巴不得所有被選的都能在祂面前成聖,這是恩典。但神不是隨便地分發恩典,若是這樣,恩典就沒有甚麼價值了,恩典也沒有甚麼可寶貴的了,因為只要你有辦法碰到祭肉,你就可以成聖了。

 

神說,「不可以,祭肉不能帶到外頭去。只能在院子�堙C」而院子這個範圍也只有祭司能進到當中,其餘的人包括利未人在內都不能進到院子,能進去的只有祭司。但是這個情形沒有解決我們提出的問題,我們要看到,神願意多人都成聖,正如神等候地上的人都尊祂的名為聖,地上的人要尊神的名為聖,必須是根據人�堶掩{識神是聖的,然後才甘心承認這個事實,「神是聖的」。神的名在全地上顯為聖,絕不是神說要聖就聖,神先是要得著人,讓人認識祂是聖的,然後神是聖這個事實纔能顯出來。神怎麼能得著人呢?固然一面是神去尋找人,但另一面也是人尋找神 找神的人和尋找人的神相遇在一起了,神得著人,人也得著神。只有很多很多這樣的人顯出來時,神的名被尊為聖才有條件顯出來。

 

所以這�奡N說到一件事,人要成為聖,一面你不能在基督以外去尋找,另一面也必須是人有心去接受神恩典的賞賜。所以那些祭司必須留在聖處吃,就叫我們看到了這一點。用人的經歷來說明,這事就很容易瞭解了。一大堆的基督徒在這兒,都是叫基督徒,但是在神的眼中,這一大堆基督徒是不是真的都是基督徒呢?尤其是在美國,你問碰到的美國人,「你是不是基督徒?」「當然我是」。現在連美國的一些教會,他們也懂得,這事是不能馬虎的。所以已經有相當長的日子,有一個新的名詞給使用出來,那就是「重生的基督徒」。你說你是基督徒,但你是不是重生的基督徒?照理來說,基督徒必須是重生的,但是因為太多不是基督徒的也叫基督徒,所以「重生的基督徒」這個名詞就跑出來了。

 

為甚麼那些說自己是基督徒的,事實上又不是呢?因為他們根本與主沒有關係,生命上沒有關係,主流血的事與他沒有關係,主釘死的事也與他沒有關係,他只知道有基督教這一件事,他只是覺得我是生長在一個基督教的國家�堙A或者我是出生在一個基督徒的家庭�堙A習慣上我就信基督教,所以我就是基督徒。這個情形在美國很隨便就可以看到。但是一個真正成了基督徒的人,他必須是一個直接尋找主的人。不僅是直接尋找主,同時也是直接去經歷了主。在主為人預備的救恩�堙A他實在是去經歷過了。所以在這�奡N說到了,吃祭肉是在院子�堙A不讓人帶到外頭去,原因就是在這�堙C人必須有一個心意去尋找神,神也把他找到,在這樣的一種情形底下,他就能享用基督。

 

不可以輕忽主的所是

 

在底下我們看到一個很嚴肅的事,就是先把血也說一下。肉不能隨便處理,因為那肉碰到甚麼事物,就叫甚麼事物成聖。那祭牲的血,如果彈在甚麼衣服上,那給血點上的衣服不管是甚麼衣服,都要在聖處�堿~,又是在會幕的院子�堶惇~。我們先來看這血,這�奡ㄗ鴞蛂A提到血,是肉也好,是血也好,都是說到祭牲的死,在預表上來說,乃是說到主的死。肉是主死了,血流出來也是主死了。我們感謝讚美神,我們看到這事的時候,我們就知道為甚麼肉和血有叫人成聖的能力。當然這些都是預表,雖然是預表,但它的實際還是在這�堙A因為使人成聖是主的死和主流血所作成的,因此對於主的死和主流血的事,人必須有一個非常嚴肅的態度來對待。神不願意讓人在這些事上隨便,所以要用很嚴肅的心態來對待這些事物。

 

也許有人會說,血彈上的衣服如果不是外袍就是內袍,如果是大祭司的,那一定是外袍。如果是祭司的,那就是內袍。大祭司的外袍和祭司的內袍,不是都已經潔淨了嗎?已經分別為聖了,祭牲的血彈上去也沒有甚麼不妥當,只是在聖潔上再加上聖潔而已。弟兄姊妹們,這個想法剛好反過來,外袍是已經分別為聖了,內袍也是分別為聖了,它們就是基督的顯明。當血彈到這個衣服上,你不把它馬上洗掉,讓它留在那�堙A那是甚麼意思呢?這是不是說,我們的主也需要血的潔淨呢?當然不可以。我們的主根本不需要血的潔淨,是祂的血來叫人得潔淨,是祂的血叫物得潔淨,卻不是祂自己需要血的潔淨,因此那血如果飄到衣服上,就必須把血洗乾淨。

 

你說外袍也許走了樣了,要是各種顏色的線掉色,不是很糟糕嗎?我想神絕不叫我們去想到那麼不著邊際的事,祂只是叫人注意到如何維持那聖的見證。所以血飄在衣服上就馬上要洗。現在你就看到,肉和血這兩樣都有叫人,事,物,成聖的果效,所以神就要求人對這些事物有一個非常嚴肅的態度。怎樣來培育人在這些事上有嚴肅的態度呢?剛才我們看血的時候就看到,血飄在衣服上要洗淨。現在要看到煮祭物的器皿要怎麼處理。

 

在瓦器�堛瘧_貝

 

這�埵陬N祭肉的兩種器皿,一個是瓦器,一個是銅器。如果是瓦器,煮過了祭肉,這個瓦器就會成聖。那瓦器成聖,這在當時的會幕�埵n象很難想像,因為在會幕�堶惆S有瓦器,只有金,銀,銅,所有的器皿就是這幾樣東西,沒有瓦器。所以瓦器在會幕�堿O不能用的。但是煮肉的時候就不是會幕�堛A事的內容,所以用瓦器去煮肉還是可以的。但是瓦器煮過肉以後,這個瓦器就成聖了,這個成聖的瓦器在神的面前是沒有效用的,所以怎麼處理煮過肉的瓦器呢?神說,「把它打破,不能讓它存留下來,省得這個瓦器碰到別的東西,又叫別的東西間接成聖了。」(參28)這些間接成聖在律法的條例上,我們是看到了,當然在屬靈的實際中是沒有這樣事的。但是神要借著他們看到間接的成聖是不可以存留的,在神眼中是沒有間接的成聖的。

 

人要成聖必須是直接連於我們的主,所以煮聖肉的瓦器一定要打碎。這很有意思,在新約�奡N給我們看到神作這定規的實際意義。這�埵酗@個屬靈的功課,如果不是聖靈借著保羅來把它解開,我們也不太瞭解為甚麼瓦器要打碎。這個瓦器�堶捲掘邞漪O主自己,是祭肉,是主自己,是寶貝。我們這些人在信主的時候就把主接進來,主住在我們�堶情C但是對我們這個人來說,我們是從亞當�堨X來的,雖然主住在我們�堶情A我們整個結構的性質還是亞當的。要叫這個寶貝能顯出來,要叫人遇到這聖,怎麼能叫這聖顯出來呢?保羅就說,「我們有這寶貝在瓦器�堙A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四7)但是這個寶貝怎麼纔能顯出來呢?那個瓦器就要給打碎,打碎了,瓦器�堛瘧_貝就顯出來了。這是一個生命的功課,就是人的破碎。在贖罪祭的條例上,就給我們碰到了。那祭肉在預表上來說,就是寶貝的主,現在主在瓦器�堙A但是那瓦器本身沒有甚麼值得注意的,值得注意的是盛在這個瓦器�堛熔膠蛂C所以瓦器要破碎,不讓這瓦器帶出間接成聖的果效。因為在神的眼中,從來沒有間接成聖的,都是每一個人直接與主聯結上去,纔能進到成聖的地步。這就是如何處理瓦器。

 

如果用銅器來煮肉,要把它打碎嗎?但銅器就不是那麼容易打碎了。所以銅器煮過祭肉,那潔淨的處理就不是打碎,而是要擦磨在水中。把它刷淨,瓦器的洗淨就不是打碎,而是要擦磨在水中,把它刷淨,完全地洗淨(參28)。現在我們就來看,為甚麼銅器在水中洗就可以了?為甚麼不像瓦器一樣要打碎呢?那絕對不是因為要打破一個銅器皿,比打破一個瓦器要艱難得多,決不是因為容易或不容易的原因。因為神在律法中的一切的安排和定規,都是要表明祂的兒子,表明祂兒子的所是,所作和所有。

 

所以我們看到銅器的時候,我們就瞭解,瓦器要破碎,那是人的破碎。銅器要洗刷乾淨,因為銅乃是說到神的審判,那祭肉經過銅器,也就是說經歷了神的審判,就顯出了祭肉果然有叫人成聖的果效和功用。所以那個煮過祭肉的銅器,在水�堥磟~過就可以了,因為在銅器�堶惆S有帶著人的成份,只是說明神的審判的經歷,所以在水�堿~乾淨就可以了。    

 

神兒子為我們承擔了神的追討

 

弟兄姊妹們,你看到在處理祭肉的問題上,神非常嚴肅地吩咐摩西要這樣教導以色列人。我們重複再說一點,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祭肉,因為這肉是至聖的。他們必須要吃,使他們也成為聖,叫他們可以擔當會眾的罪孽。凡是把血帶到至聖所�堛熔蓮鼓漲蚻O不能吃的,雖然都是贖罪祭,但是如果血帶到至聖所�堶悼h,那肉就一定全然燒掉。弟兄姊妹記得有幾種情形所獻的贖罪祭,必須把血帶到至聖所,一個是全會眾;一個是祭司,人犯了這兩種罪,祭牲的血一定要帶進至聖所。另外還有在贖罪日所獻的贖罪祭,也是要把血帶到至聖所。這三種情形底下所獻的贖罪祭,那些肉都不能吃,要完全燒掉,並且還不是在祭壇上燒,要帶到營外去燒。為甚麼是這樣呢?因為這是說到神的兒子,祂作成救贖恩典基本內容,祂把所有人的罪承擔過來的時候,祂在神的眼前就成了可咒詛的。所以祭牲不能在祭壇上燒,只能搬到營外,成為一個可咒詛的,成為可憎的,所以必須在營外燒掉。

 

我們感謝主,我們的主完全承擔我們整個救贖的工作,祂的血帶進了至聖所,永遠顯在神的面前,因為神看人是看他身上有沒有血的記號。逾越節的歷史就給我們看到,神只是注意有沒有血,有血就越過,沒有血就擊殺。所以祭牲的血帶進至聖所,永遠保留在神的面前。祭牲本身給帶到營外,在那�堜蚞嶍囿滷騕插C我們知道這樣一個安排的時候,我們纔能領會在十字架上的主的那一個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為甚麼離棄我?沒有甚麼別的原因,就是因為祂承擔了人的罪,祂現在滿身都是給神追討的罪孽,神怎麼能看祂一眼呢?神掩面不看祂的兒子,在贖罪祭的條例上面,早就給我們指出了。

 

我們特別感覺寶貝的,這條例的宣告乃是在主釘十字架以前一千多年,差不多二千年,但是這條例是不是在宣告的時候才定規下來的呢?不是的,在創世以前神就已經定規了。所以彼得前書第一章就說到,「基督的血在創世以前已經為神所認識了。」我們看到多長的時間,我們的主一直在接受神這個定規,雖然這個定規還沒有成為實際以前,我們好象感覺只是一個定規而已,但是在我們主的感覺�堙A雖然還沒有被掛在木頭上,但是對主來說,已經是一個實際了。

 

我們姑且用一個不太比得上的比方來說明,如果有一個囚犯給判了死刑,你告訴他說,「今天你判了死刑,但是明年某個時候才執行,」判決的時候是一月份,就算執行的時間是明年一月份罷,一年那麼長久的時間,你說一個被判了死刑的囚犯,他能活得痛快嗎?他能活得喜樂嗎?不可能,心思上天天受折磨。看看前面的那日子,他沒有辦法喜樂。

 

弟兄姊妹們讀這�堛漁伬唌A我們感覺得到,在創世以前神就定規了這樣一條路,讓我們的主走上去。我不知道我們的主的感覺和我們的感覺是不是很類似的,照想應該是有點類似的,因為人是照著神的形像來造的,神是父子靈三位的,人是靈魂體三重的,所以在感覺上應該是會有類似的,當然絕對不可能完全一樣,但總是有根源可尋。當主還沒有掛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已經長久地在心思上接受了十字架的折磨了。許多時候,人說,「你們基督徒得救就是信主那麼簡單,有那麼便宜的事嗎?」事實就是,對我們信主的人來說就是那麼便宜,但是我們不能忘記,乃是神的兒子替我們付的代價,我們只是享用祂付出代價的結果。如果那個代價是要我們自己去付,我們就會知道那個滋味是什麼。

 

我們感謝主,祂實在是神的羔羊,祂實在是神所要的那祭牲,祂默默無聲地長久忍受著,道成肉身以後,還加上肉身的忍受,到末了掛在木頭上,祂還是在默默地忍受著。這是贖罪祭,是神出的代價,叫人去享用。但是一個享用神恩典的人,他必須是直接去享用,神不接受間接的享用,神也沒有賜下間接的享用。我們感謝主,看到贖罪祭的條例,我們就看到今天所學屬靈的功課的原則,在這�堻ㄤo表了。

   

取用主所作成的

 

我們轉到第七章看贖愆祭,我們輕輕提一下就好了,贖愆祭的條例跟贖罪祭的條例是完全一樣的,處理的過程是一樣的,所帶出的功用也是一樣的。雖然贖罪祭是對付人的生命,贖愆祭是對付人的生活,但是我們看見神給這兩個祭一個同樣的位置,是「至聖的」。所以贖罪祭和贖愆祭,嚴格講起來,贖罪的內容不一樣,而贖罪的原則是完全一樣的。獻祭的內容與物件不一樣,但是祭的原則是一樣的。我們提過第7節,「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嚴格看起來所不同的是在那�堙H唯一的不同是如何處理沒有燒上去的祭物,只是在處理這些事上稍微有一點不一樣。

 

感謝神。這叫我們看見,我們這個人能進到神面前的資格,是因著基督的所作,因為祂作了我們的贖罪祭,祂打開了聖殿的幔子,祂打開了那條又新又活的路,叫我們可以坦然直接來到神的恩座前,進到至聖所,這個是贖罪祭。感謝神,祂不僅是給我們這樣一個資格,祂又維持我們這個資格。我們蒙恩得救以後,我們並不敢說我們是沒有失敗的,我們還是有軟弱,我們還是有虧欠,這些軟弱,失敗,虧欠,都叫我們和神中間的交通的關係變得不那麼暢通。但是感謝神,仍然是因著神兒子的所作,把我們恢復到暢通的地步,這是贖愆祭,也就是約翰壹書�堶惟珨〞滿C或者我們這樣提,贖罪祭是約翰福音第三章,贖愆祭是約翰壹書第一章,這樣我們就很清楚了,是一個條例,是一個功用,但卻是解決不同的階段的光景。贖罪祭是我們接受救恩,贖愆祭是我們接受恢復交通。從起初與神發生了生命的關係,一直到我們面對面的站在神的面前,我們是憑著基督所作成的贖罪祭和贖愆祭來扶持。── 王國顯《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利未記讀經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