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廿六章
再次作人口調查(二十六1∼65)
為了軍事上的需要,摩西和祭司為以色列人作第二次的人口調查。這次人口調查與第一次(第一章)有兩點最不同之處:這次將各族和各支派的人名大大增加了;其次在初次調查的人中除迦勒與約書亞二人以外,沒有一個是在第二次調查中被數的(63∼65),便說明了這次數點的人都是在曠野時期出生的,而前一代的人已經全部離世,新的一代將起來接棒了。
第一次與第二次人口調查雖然在總數上相差很少(不到百分之一),但各支派數目的差別則很大,最顯著的就是西緬支派人口的減少(由五萬九千三百人減到二萬二千二百人),這顯示了西緬支派在巴力.毗珥的罪惡事上可能是牽連最深的一個支派(參民二十五14)!而人口增加最多的是瑪拿西支派(由三萬二千二百人加至五萬二千七百人)。
數點完畢後,神便列出分地的原則來:
1. 按支派人口的多寡來分配,以示公平(54)。
2. 地域範圍乃要按抽簽而決定,以示神分配好了的就不可變更,各有其界限,不得越佔(55)。
3. 要按祖宗的名字來承受地業,以玆證明他們是屬於一個大家庭的,是群體性的產業(55)。
基督徒領受神的恩賜也是一樣,多託誰就向誰多要;得�旬咿珛馱帚漁汗蝝N在所定範圍內作出最大的貢獻,使神的家──教會──增長起來。
祈禱 求主教導我謹守本分,在�諰瓟蝷帚瘧暔F耕地上,以恩賜結出最多果子來。──《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