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廿八章
獻祭的要素(二十八1∼31)
第二十八章,二十九章所記載的節期時之獻祭,有些是重複以前所記載的(參出二十九38∼39;利二十三)。利未記的獻祭是為曠野生活的,而這�堛瘧m祭則是為準備進入迦南而設的。同時,利未記的獻祭帶有預表基督贖罪的成果較重,而這兩章則預表基督贖罪工作完畢後所顯的榮耀。
獻祭的最重要意義乃是要人不斷與神交通,這是一切生活之根基。請注意獻祭時的一些要素:
.獻祭乃是神的要求,不是人制定的(2)──「獻給我」。獻祭既是由神所命定的,人便沒有選擇的餘地,人獻祭予神象徵他將自己奉獻給神。保羅勸勉一切新約時代的基督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因為這是神所喜悅的。」(參羅十二1)
.要每日獻上(2∼8)──每日分早晚獻一次祭,表示獻祭要經常,不可間斷,時刻與神保持親密的聯繫。我們不是單在某一次聚會獻身,乃要天天獻身,並隨時向神獻上頌讚和禱告的祭,以作為我們靈程的一種常例。這正是長進之路呢!
.祭物要用火燒(6、8、13、19、24)──火祭乃象徵獻祭的人毫無保留地將自己獻給神,有所保留的祭是神不喜悅的,亦有藐視神的表現。
祈禱 為我替死代贖的主,求�諿悖ロ琩C天向�踽m上的活祭。──《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