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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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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cBible ref=5:1>聽、學、行,是與神建立關係的要素,摩西如此教導以色列人,也在教導我們,我們做了多少?

5:1  以色列人已經與神立了約,摩西吩咐他們要聆聽、學習、謹守遵行祂的律例典章。基督徒藉著耶穌基督,也與神立了約,應當滿足神的期望。摩西對以色列人的三重吩咐,是對於所有屬神、信從祂之人的最佳勸告。聆聽是指領受吸收從神來的啟示;學習是指明白其中的意思和內涵;謹守遵行是指我們將所學到、所明白的,在生活中實踐出來。這三部分,都是和神的關係與日俱增的要素。

<syncBible ref=5:7>不可敬拜別的神──我可沒有敬別的神──啊,看看你心,你把甚麼放在首位?

5:7  人生活中放在首位的事物,都是他們的神。有些人參加異端邪教,那是明顯地敬拜別的神。但有許多人以較不顯眼的方式,敬拜了別的神,他們不以獨一的真神為中心,只為某些事物而生活,把這些當作他們的神。如果你最大的慾望是聲望、權力、或是金錢,你就是專心為別的事效力,不為神而活了。要讓神居首位,就必須(1)認識在生活中甚麼事物取代了祂的地位;(2)棄絕取代真神的假神,因為他們不配受你的膜拜;(3)求神赦免你的罪;(4)重新安排你生活中的優先次序,使愛神成為你行事的動機;(5)每天自省,好讓神居首位。

<syncBible ref=5:8-9>我不為其他東西雕刻偶像,為神總可以吧?

5:8-9  如果有人為你拍一張照片,放在鏡框裡,常常對著它凝視,又給別人欣賞,卻不理會你本人的話,你會有何感受?神也不願意人這樣對待祂。祂要我們與祂有真正的交往,不僅舉行宗教禮儀,也要我們認識祂,如果我們把其他事物作為生活中心,不讓神來作主的話,我們就不能滿足祂的期望,達到祂的要求。

<syncBible ref=5:11>妄稱神的名──我就是有點不明白……

5:11  這是一條盡人皆知的誡命,吩咐人不可用空洞或輕薄的方式,妄稱神的名。不過,若是奉祂的名頌讚祂,將榮耀歸給祂,則是值得鼓勵的。你可能非常謹慎,不妄稱祂的名,不指著祂的名隨便起誓,不過你預備怎樣多花時間,頌讚並尊崇祂的名呢?

<syncBible ref=5:16>孝敬父母,我有啊,給他們錢就可以了吧。你說不止於此?

5:16  孝順、尊敬父母,是人一生的本分,即使他們死後,仍要繼續如此行。孝敬父母的方式,包括是在他們有經濟需要,或是患病、不能照顧自己的時候供養他們。不過,孝敬父母的最好方法,也許是將他們敬虔的典範,傳給下一代。孝敬的方法,包括了兒女所有的生活表現──言行,理想、道德等等。你以甚麼方式來表示孝敬父母呢?你的生活是否能揚名聲、顯父母呢?

<syncBible ref=5:17>不,不,我不會殺人的!──對這誡命,主耶穌有此說法……

5:17  你可能說,我並沒有殺人,不錯,這算遵守了律法的字句。但是主耶穌解釋,凡心裡恨人,對人存有烈怒的,就是違背這條誡命(參太5:21-22)。別人對你不好,你心中有否向他懷怒,巴不得他早死好呢?你有否幻想殺死某人?耶穌對這條律法的教訓,顯示在我們內心存有犯謀殺罪的可能。即使我們在法律上清白,在道德上卻都犯了殺人罪,所以應當求神赦免,並力求與人和睦,免去仇恨和惱怒。

<syncBible ref=5:21>貪戀,我不會,羨慕倒有一點點,因為嘛,我今天所缺的好像比所有的多啊……

5:21  貪戀就是想得別人的財富。我們不可貪圖別人的東西。貪念不但會使我們陷於苦惱,亦會使我們犯上別的罪,例如姦淫與偷竊等。羨慕別人,心存忌妒是無益有害的事,因為神能供應我們的一切需要,即使不常將我們所想望的一切賜下,也是美意。我們應當以自己所有的為滿足,除去貪心。使徒保羅特別強調知足(參腓4:11),這是問題的關鍵。我們不應總想自己所缺的,反應感謝神已經賜下的,以此為滿足。最難得的、最貴重的產業,乃是神白白賞賜、人人可得的,就是藉著主基督而得的永生。

 

違背十誡{\LinkToBook:TopicID=371}

<syncBible ref=5:29>心裡敬畏,太難了一點吧,表面崇拜就容易得多……

5:29  神告訴摩西,祂惟願以色列人存這樣的心敬畏祂──由衷地尊敬祂、順服祂。照規定做事,與發自內心而做很不相同。神並不注重表面的宗教活動,祂要我們將內心與生活,完全奉獻給祂。只要愛祂,就會自然而然地順服祂。──《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