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十七章
以利亞出場(十七1-24)
(一)
我們在這�媟|見聖經中最偉大人物之一。有關以利亞的記載不多,只出現於下面幾章。但這�堜珒y寫的『英雄人物』滿有權威,甚至是永垂不朽的,卻又時時刻刻表現出他的人性,甚至是一個脆弱的人。舊約最後一卷最後一章(瑪四5-6)指出可畏之日來到之前他必回來,在作詳細比較之後,他十足十是拿撒勒耶穌的一位先驅。
以利亞是城外的人。基列遠在約但的東面,我們又知道他只在提斯比寄居。當他在那堂皇富麗的環境中,即現在的撒瑪利亞,面對亞哈王的時候,他的身分不是決定於他的背景而是上帝的代表。『我指�扣狳ぅ^的』(1節)是他所指的權威,也是王室的首要人物──他的心腹和最高行政官慣用的術語。他所起的誓與永生耶和華聯繫在一起。如果耶和華是永生的,所指的旱災一定是非常可怕。挑戰已經頒發下來,上帝的生命暴露於危險中。但是競賽還未開始,上帝的勇士(或作『副手』)仍然可作明智的退卻。
(二)
以利亞第一次奉令越過約但河往東走(2節及以下)躲到基立溪旁,我們對基立與提斯比一樣,都一無所知。他可以喝那溪水,且有crbym供給他食物。這個辭有兩種讀法,一個讀法的含義是『烏鴉』,另一個讀法是指『阿拉伯人』(原意是指游牧民族,他們懂得怎樣在沙漠中生活)。但是一旦河水乾了,誰也幫不了。
他第二次奉令往東北走(8節及以下)到我們現在稱為利巴嫩海岸,推羅與西頓之間的一個港口,在那�埵矰@段較長的時間,那�埵酗@個寡婦供養他。讀者之中有許多是從小就熟悉她的一罈麵和一瓶油的故事,也讀過變法般及引人入勝的民間傳說,就會看到上帝奇蹟般的干與了這件事。我們的想法可能是對的。但我們可從另一角度去讀這個故事,這也是十分公道的。許多讀者不能肯定為甚麼以利亞的未來包租婆會在他第一次會面時便道出全部事實(12節),或是為了保護她的家人而對自己的存糧支吾其辭,不把真象透露。重要的一點是她終於對他的要求和保證作出反應。她在沒有任何證據之前接納了對方。這一點在本章末清楚表達了,令她終於能夠說,『現在我知道……』。
讀者在這兩個供養以利亞的故事中可作選擇──烏鴉叼餅和肉來或由沙漠居民供養;寡婦貯藏的食物每次都有新供應或總是夠用的。但有一點我們必須明白的是環繞�戎H利亞的一般人際關係被倒轉了。烏鴉與沙漠民族都有偷娖與求乞的惡名,他們不是供應者。還有寡婦和她的孤兒只能成為施濟的受惠對象,而不是供養者。阿拉伯沙漠民族與利巴嫩寡婦都以極有限的存糧去供養上帝的以色列先知,這個主題與耶穌所說的幾個比喻太接近了,令我們無法不想起他不斷發出的命令──『你去照樣行罷!』
(三)
災難再一次接近以利亞時,這災難不是水源消失,而是他女房東的家人遭遇不幸(17節開始)。英國人談及人『復甦』並不暗示�成倩擐漱`,希伯來人尤其有這種說法。寫故事的人確實沒有真正去證實是心跳停頓或腦神經停止工作。但是女房東認為孩子死了且歸咎以利亞,而他也以為孩子真的死了且怪責上帝。
這婦人假定,也可能明白災難乃因她的罪而起,她甚至可能在十八節她能否供養以利亞一事上使他誤會了?許多聖經傳統和大眾道德觀都同意她的分析,因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即是你取得你所應得的,做錯了要付代價。但是以利亞轉另一方向與上帝談話(20節)。像拿俄米(得一21),又像約伯一樣(伯二10),以利亞只是抗議耶和華的惡意,降災禍也帶來祝福──其中甚至看不出有道德方面的理由。他為孩子求情,也使盡方法令孩子的生命力仍然回到他沒有氣息的身體上。他對於孩子母親聲明孩子已死及承認她是禍首的事,完全不表示意見,他現在所能夠做的是讓孩子活過來。
這位母親的反應顯得混亂,卻是極自然的。當她將孩子的死歸咎以利亞時,她已知道以利亞是『神人』,現在她『知道』他是『神人』,因他把他的兒子救活了,現在她更加肯定耶和華藉他口所說的話是真的。這是指前面所說上帝的應許──食物必不短缺直到雨水降落地上(14節)。
(四)
最後一點,歷代志絕口不談以利亞和以利沙的故事,正如列王紀也不談以色列的北面王國一樣。這種極明顯的保持緘默,更令人覺得這些故事出自不同來源,即是列王紀與歷代志共有的皇室紀錄。這些紀錄正適合列王紀的這一部分,不僅因壞王亞哈是他們的假英雄,而是因第十六章最後一節提及耶和華的早期僕人。約書亞以準確地傳遞上帝話的身分所作的公開辯白,要等待幾百年才得證實。──《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