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第三章
摩押戰役(三1-27)
(一)
這是令人失望的一章,有好幾點的內容簡陋得難以令人滿足。我們不應該只顧設法修補漏洞,以致在解釋經文方面受了限制。開頭幾節(1-3節)只簡單用標準的說法去介紹新王朝,且對每一個以色列王作同樣的咒詛。約蘭的名字可能含『耶和華被高舉』之意,他也可能改善了從父母承繼的宗教實況。但是,只要耶羅波安背叛大�狺妙a及所羅門聖殿的結果被檢舉出來,他『貼近』尼八兒子的罪也受指摘。除了與第一章十七節所說他在約沙法的兒子在位時登基的事實有所抵觸之外,一切都順理成章。
米沙王背叛以色列不僅在本卷的開始(王下一1)即已提出,在近代文件中也會有機會讀到。所謂摩押石碑是一塊我們擁有的內容最長的碑銘,刻於猶大及以色列王朝的前期。它記載摩押民族雖不拜耶和華而拜基抹(Chemosh)為他們偉大之神,他們也說希伯來語。碑上也說明米沙怎樣破除以色列統治了四十年的王位,由暗利登基作王,加強北面邊防。它完全沒有提及本章結尾所提的可怕措施,而這措施令以色列軍撤退。但可能這塊記載�戌怢F勝利的碑石是他在北面取得勝利之後豎立的,那是在南面進軍大捷之前。但在我們以純歷史記錄的眼光讀王下三章時,我們可能想再一次停下來思想。
(二)
我們已經留意到一章十七節與三章一節在日期上的衝突。這衝突可能因米沙碑石所稱在暗利兒子統治時代他宣佈獨立而加劇──雖然『兒子』可能是指『後裔』。『以東王』以第三夥伴的身分出現,與列王紀上廿二章四十七節及列王紀下八章二十節所說的猶大統治它的東南面鄰國有了衝突。再者,這故事重複列王紀上第廿二章的重要敘述,說約沙法與一位以色列王在約但河東商量進軍,且在條件上取得協定,不分彼此(7節與王上廿二4),虔誠的約沙法且堅持要求問『耶和華的先知』(1節與王上廿二7)。歷代志作者的情形也是一樣,他在另一方面更詳盡地透露列王紀中有關約沙法的一些資料,卻沒有提及這次進軍計畫。筆者認為這一章與列王紀上廿二章不同,仍未包括在歷代志作者所熟悉的列王紀譯本中──他一定會同意第十四節『我若不看猶大王約沙法的情面』的說法。它可能屬於後期聖經傳統中的記述,目的在加強以利沙的權威以及猶大諸王高於以色列諸王的聲譽。
(三)
在這一章�堨H利沙不僅令人聯想到米該雅,他且又一次得與他的主人以利亞並列(11節)。約沙法只聽到以利沙曾經服事過以利亞,便肯定『他必有耶和華的話』(12節)!以利沙最初對以色列王所說介紹自己的話(14節──在上一節他不想作認真的回答)也與以利亞介紹自己的話相同(王上十七1)。接下的故事描述他協助掌管雨水之神,正如迦密山上試真偽的情形一樣(王上十八);這�堬臚G十節也正如列王紀上十八章卅六節一樣,記載上帝在『獻祭的時候』參與盛事。
這個故事也關心到靈感的方式。上帝的力量──希伯來人說得更具體一點是他的『手』──在琴師彈琴時出現(15節)。許多釋經家在這一點提醒我們撒上十章五至十三節所說有一�韞�知由樂隊帶路──但那是掃羅與眾先知處於危機的故事。筆者想到的倒是大�瓵W自為掃羅彈琴,懇求上帝的靈回來,驅逐那擾亂他主人的惡魔(撒上十六14-23)。
(四)
出乎意料之外的,以利沙在被描述為典型的高貴來客之後,竟提出軍事上的照會(19節)。在以色列的戰爭法則中,排除了經濟戰爭或者藉�托P使土地不適宜於耕種的報復行為。申命記二十章十九至二十節也特別禁制在圍困城池時砍掉果樹用作木材:
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喫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麼?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
以上帝傳言人身分出現的以利沙,在故事的結尾便告消失。摩押人因敵方退軍及他們自己對自然現象的誤解,被騙走出他們的鞏固大本營。故事的這部分出現了一個雙關語(22節)。『紅』字的希伯來文(adom)與以東(edom)很相像,都是『血』(dam)的雙關語──而朝向以東的一片紅濕地面,看上去像血!
以利沙已許下諾言,說上帝會將摩押交在聯軍手�堙F但是情況並不是這樣。我們找不到任何蛛絲馬跡說明以利沙有越權行動或上帝改變了主意。但是米沙採取了一個按聖經傳統乃令人驚訝的步驟。我們應該記得亞伯拉罕正準備做同樣事情的時候,上帝出面干涉(創廿二),還有這個故事以及耶弗他所許的願(士十一)帶來的可怕後果我們都讀過。以色列人面對圍城上的絕望情景,就只好撤軍。──《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