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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記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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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cBible ref=9:1-2>娶外邦女子為妻不可以嗎?不是有婚姻自由嗎?

9:1-2  自士師時代以來,以色列人已經與外邦女子通婚,參與異族的宗教活動(參士3:5-7),甚至連雄才偉略的所羅門王也沾上同樣的罪(參王上11:1-8)。雖然神嚴禁這事(參出34:11-16;申7:1-4),但到以斯拉那年代以色列人仍未改過,他們的下一代又再重蹈覆轍(參尼13:23-27)。禁止與外族通婚並非種族歧視,因為猶太人與住在該地的非猶太人同屬閃族。神頒下這道命令,完全是為了屬靈的緣故。人若與異族人通婚,很容易會倒向外族的信仰和風俗。若在婚姻等重要事情上不自覺地違背了神,自然無力拒絕配偶所拜的偶像。盲目崇拜偶像是以色列人的通病,直至他們被擄才遏止住這種風氣。

<syncBible ref=9:2>同負一軛的婚姻也常會亮起紅燈,更何況兩條路上的人呢?你的見解是──

9:2  部分以色列人與外族人通婚,離開了神為他們安排的道路。新約聖經教導信徒不應與不信者“同負一軛”(參林後6:14)因為這樣的婚姻,使夫妻總不能在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上同心,例如服從神、委身給神。婚姻牽涉兩個人合而為一,信仰不同時常會引起夫妻間的爭執,其中一方很可能為保持和諧而向對方的信仰妥協。很多人在起步時忽視這問題,到後來才感到後悔。婚姻是大事,勿讓情緒和激情蒙蔽自己,必須要選擇一位能夠與你在靈裡合一的伴侶。

<syncBible ref=9:3-5>有謙卑悔罪的內心,才有謙卑悔罪的行為。看他們的表現──

9:3-5  撕裂衣服,拔去頭髮和鬍鬚,是謙卑和悔罪的表現。

<syncBible ref=9:5-15>以斯拉對罪的態度,讓我認識到罪的根源、領袖的職責和神的憐憫,我敢於效法嗎?

9:5-15  以斯拉得悉百姓犯罪時,立即跪下祈禱。誠心的禱告讓他清楚看到罪惡的本相。他看清了幾件事:(1)犯罪是嚴重的事;(2)一人犯罪勢必影響他人(9:7);(3)雖然他沒有娶異族女子為妻,但他同樣有罪(9:10-15);(4)雖然百姓不配,神仍以愛和憐憫赦免他們(9:8-915)。世人每每輕看罪惡,但我們要像以斯拉那樣,嚴肅地對待罪。

<syncBible ref=9:5-15>禱告悔罪,尋求復興;痛哭流淚,心靈更新──也許我們的教會也需要這樣的更新……

9:5-15  以斯拉禱告承認了以色列人所犯的罪。他沒有犯眾人所犯的罪,卻視之如同己錯。他悲哀痛哭,因罪感到羞愧,為罪的結局而惶恐,他渴望以色列人能看到自己的過犯而悔改。他的禱告感動了百姓,使之無不因此而痛哭(10:1)。以斯拉闡明了不僅要重建聖殿,更需要有一個屬靈的社會與其配合。今天在我們的教會裡,也需要一個屬靈的團體。即使我們曾犯下滔天大罪,仍可祈禱悔改歸向神。

<syncBible ref=9:9>重建聖殿,修築城牆,啊,難道只為恢復光明?

9:9  築起城牆不僅為一城的光榮或建築的美感,而是用來保護百姓、防禦敵人和土匪的侵襲(9:7)。因著神的恩慈,以色列人得到了保護,能開始新的生活。

<syncBible ref=9:15>神啊,你看他們竟這樣做!──常常,我們都如此指摘別人,只是以斯拉卻不同……

9:15  以斯拉深知如果神按公義審判以色列人,必定無人能在祂面前站立得住。我們受了冤屈,總愛高呼公義,卻忘記了自己的罪,忘了在公正的裁決下自己應得的懲罰。神不僅是公義的,還向我們施憐憫和慈愛。我們多有福!下次你若要向神討公道時,請先靜下來,想一想神若真的要給你應得的公道,你的境況將是如何。我們應當求神的憐憫。──《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