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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記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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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cBible ref=10:3>休這一切的妻!啊,竟要──休妻?

10:3  以色列人被命令離棄他們的妻兒。這法令雖然嚴苛,但必須執行,因與異族通婚是被嚴格禁止的(參申7:3-4)。當時甚至連祭司和利未人也犯下這罪,這就好比今天的基督徒與一個拜撒但的人結婚一樣。命令雖然嚴厲,但在二萬九千個家庭裡,真正受影響的只有113戶。

  以斯拉堅決的行動,對某些人來說是難以接受的,但為整個民族能遵守向神所立的約卻是必須的。有些在北方被擄的以色列人,早已因與外族人通婚的緣故,失去了靈性上和身體上的特徵,他們跟隨異族配偶膜拜偶像。以斯拉不希望這種事情在南國猶大的人身上重演。

<syncBible ref=10:3-4,11>心口認罪,行動悔改,生命更新!但我怕我做不到……

10:3-4,11  經過以斯拉懇切禱告後,眾百姓也向神認了罪,並且祈求神指引如何能恢復與祂的關係。真正的悔改不是口頭上的認罪──這不過是門面工夫罷了,乃要在行為上有所改過、在態度上有所改變。當你犯了罪,就要真心悔過,向神坦白承認,求祂赦免,並接受祂的憐憫和恩慈。為了表示你感謝神的赦免,務必要改過自新。

<syncBible ref=10:8>抄家,在武俠片中見得多;在這裡是否如我所理解的意思呢?

10:8  抄家的意思是使之失去土地的合法擁有權和繼承權,以確保異族人的子女無法繼承以色列人的土地。此外,凡拒絕到耶路撒冷的人,也不准參加回歸以色列人的聚會,不准在聖殿裡敬拜。對猶太人來說,這是非常嚴重的懲罰。

<syncBible ref=10:11>認罪、悔改、又認罪──既已認識神且相信神,為何仍要多次認罪?

10:11  我們既已成為基督徒,罪就已得赦免了。既然基督的死已洗淨我們的罪,為甚麼我們仍要向神認罪?認罪不僅為著得到基督的赦免(我們曾經認過的罪不需要再重複認了),認罪還代表我們承認自己的思想、言語、行為,都會違背神的旨意,我們願意重新立志,遵循祂的旨意而行,並棄絕一切悖逆神的行為。所以認罪就是要遠離罪惡,並求神賜我們新的力量,繼續為祂而活。

<syncBible ref=10:44>雖曾遠離,只要回轉,神必復興;但有時我就是怕……

10:44  以斯拉記以神的殿被毀和南國猶大人被擄到巴比倫為背景。以斯拉講述了神的子民如何回歸、重建聖殿並恢復獻祭敬拜。今天神同樣可以復興人、重建人的生命,只要肯悔改,沒有人會離開神太遠而不能復興。不論我們在外面漂流有多遠、停止敬拜神有多久,祂總能重建與我們的關係,復興我們的生命。──《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