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講:報復只會增添仇恨
經文:以斯帖記八:1—17
從第二章開始,以斯帖記的作者一再引領我們認識王后以斯帖是個很有智慧的女子,她不但知道在極困境當中,尋求上帝賜給她智慧、信心、勇氣,能夠使她勇敢地去晉見國王亞哈隨魯,也知道在甚麼情況下替自己和同胞求情。聖經的作者也一再地告訴我們,賞賜生命的是上帝,而賞賜智慧的也是上帝。當人面對生命的苦難時,一定要用智慧去面對,不是用武力,更不是用金錢,這些東西不是人生命的倚靠,真正可以幫助人的生命除去危險的,是智慧。而智慧是來自上帝,因此,學習認識上帝乃是啟開我們智慧的第一步(箴言一:7)。
再者,在我們生命走過的旅途中,會發現有人為了取得某種利益,用極其殘酷的手段謀害他人的生命,特別是在政治的較勁、商業的競爭中,這樣的事件真的是屢見不鮮。政治的事件往往發生在那些極權國家中,或是尚未完全民主化的國家中。台灣在戒嚴時代(一九四九年至一九八七年)發生這樣的案件可說是不勝枚舉,而早在一九四九年發佈戒嚴令之前,已經發生過一九四七年的「二二八事件」了。這個事件幾乎就是對台灣人民大屠殺的紀錄。但是,我們知道這樣的事件,無論統治者如何隱藏、遮掩,或是用盡所有的方式要消滅證據,總是有被暴露的時候。宰相哈曼設計要消滅猶太人,以及王宮官員末底改的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在他看來,可能是天衣無縫,連國王亞哈隨魯都不知道他在家裡建造一座高達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章經文的內容:
第八章一至二節:1當天,亞哈隨魯王把猶太人的敵人哈曼所有的財產都給了以斯帖。以斯帖告訴王,末底改是她的親屬。從那時起,末底改獲准進到王的面前。2王把從哈曼那裡追討回來的印章戒指取下來,給了末底改。以斯帖也委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財產。
在古時候,如果被判定有圖謀國王罪刑的人,幾乎可以說會被抄家滅族,這樣的案例在中國帝制時代並不是新鮮事。雖然在這裡並沒有說明亞哈隨魯王是這樣處置宰相哈曼的家族,但是這裡說將他的所有財產沒收,並將之交給以斯帖,也差不多是這個意思。因為所有的財產被沒收後,他的家族或是家裡的人就很難過生活了。
值得注意的是,原本亞哈隨魯王並不知道以斯帖是猶太人,現在是為了此事件,以斯帖表明自己是猶太人,並且讓國王知道她和末底改有親屬(養父與養女)的關係。國王並沒有因為他們父女都是猶太人,而驚訝,或是鄙視他們,相反地,卻擴大獎賞他們。原因之一是末底改原本就有恩於王朝,因為他通報王宮內有太監預謀殺害國王亞哈隨魯,而這件事才在幾天前受到國王的特殊地榮譽獎賞。如今又知道末底改是他所鍾愛的王后以斯帖的養父,而以斯帖更是讓國王知道宰相哈曼欺騙了國王的首功,這等於是雙倍的功勞,因此,國王就大大獎賞這對父女,除了將謀叛者哈曼的財產送給以斯帖之外,同時將代表國王的印戒從哈曼的手上取下戴在末底改的手上。這就表示末底改可以代表國王的身分執行命令(參考三:10—11),例如他可以確實執行沒收哈曼的財產,轉移到以斯帖的帳戶裡。
第三至八節:3後來,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腳前,哭著哀求王,請王制止亞甲人哈曼要滅絕猶太人的陰謀。4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站起來,說:5「我若蒙陛下的恩寵,陛下關心我,覺得我的請求是妥當的,就請下一道御旨,撤銷哈曼發出的命令。亞甲人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發出的命令是要滅絕國內所有的猶太人。6我怎能忍心看著我的同胞被滅絕呢?我怎能忍心看著我的親屬被殺害呢?」
7亞哈隨魯王對王后以斯帖和猶太人末底改說:「就這麼辦吧!為了哈曼殺害猶太人的陰謀,我已經吊死了他,又把他的財產給了以斯帖。8但是,用王的名義發出的通告,上面有王的印,是不能撤銷的。不過,我准你們按照你們的意思發通告給猶太人;你們也可以用我的名義發出,並且蓋上王印。」
第三至四節,「後來,以斯帖又俯伏在王的腳前」,這是過了宴席的時間。後來,是經過了多少天,並沒有說,因為她要請求國王接見她,都必須得到國王伸出金杖,否則就會有生命的危險(參考四:11)。現在這裡是第二次以斯帖請求晉見國王,也是國王第二次伸出金杖允許接見以斯帖。可以說是第二次冒著生命危險要為自己的猶太同胞請求國王的寬恕,免遭滅絕。
從第三至六節,我們看到波斯帝國當時法令的嚴厲,即使已經發出的命令,如果是蓋上國王印章,且已經公佈的,就算是國王想要更改也不可得。除非重新頒佈另一條新的法令,且蓋上王的印戒,讓原先的法令和新的法令相抵銷,否則,既已經頒佈,就必須按照所頒佈的法令去執行。這和今天台灣政壇上所謂「朝令夕改」的政治風格相差甚遠。這也說明了在波斯帝國時代,國王不能更改已經頒佈出去的法令(參考一:19),因為法令一出,確實是駟馬難追。這裡再次看到這本經書寫作上的特色—兩次。在第一章十九節提到以國王的名發出的命令,不能更改。現在再一次說明這件事(八:8)。
以斯帖要求國王撤銷哈曼用國王的名義所頒佈的消滅猶太人之計畫。其實,以斯帖這樣請求也是在提醒亞哈隨魯王,他本身也要對這件消滅猶太人的計畫負責,因為那是蓋上國王印戒的詔書,是經過國王的同意才發出的命令。但就像我在前面說過的,以斯帖是很聰明的女子,他沒有說出是國王的名字發出的詔書,而是說那是哈曼發出的命令,且強調哈曼就是要消滅猶太人的劊子手。第六節平行句,前者說「同胞」,後者用「親屬」。其實,無論是同胞或是親屬,都牽扯得上以斯帖的關係,因為她和養父末底改都是猶太人,且他們兩人都有功於亞哈隨魯王。
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以斯帖並沒有因為自己已經得到萬貫的家財,和養父得到國王的特殊寵愛,就將自己同胞的生命威脅置之腦後。她還是記得她此次擺設宴席最主要的使命,就是要替所有猶太人生命求情的。這種情操是作者寫此書時所要傳述的一個中心信息。一個人如果自己飛黃騰達,卻把自己同胞、親人的苦難給忘卻了,這樣的人在作者眼中不是個聰明人,也不是應該有的生命態度。作者要強調的是,每一個人都對自己同胞、親人的生命苦難有責任。
第九至十四節:9於是,在三月,就是西彎月的二十三日,末底改召來王的書記,要他們發通告給猶太人,以及從印度到古實共一百二十七省的省長和行政官員。這通告是用各省的方言和猶太人的語文寫的。10末底改用亞哈隨魯王的名義,蓋上王印,頒佈這份通告,並且命令送信的人騎上皇家最快速的馬去傳遞。
11這通告說,王准許各城市的猶太人組織起來自衛。無論受到哪一省哪一國的武力攻擊,他們都可以反擊、殺戮、滅絕那些人,連他們的妻子兒女也可以滅絕,並且奪取他們的財物。12這通告適用於全國各省,在十二月,就是亞達月的十三日、原定殺滅猶太人的那一天生效。13這通告要像頒佈法律一樣公佈出去,使各省的每一個人都知道。這樣,猶太人可以準備好,在那天向他們的敵人報仇。14於是,送信的人奉王的命令,騎上王家快馬,奔馳傳遞通告;這通告也在首都書珊公佈了。
這段經文和第三章十二至十四節是平行的。其中惟一的差別是在第九節這裡有特別強調,除了用各省的方言之外,還加上了「猶太人的語文」。上次是因為要消滅猶太人,所以沒有特別說明是否有「猶太人的語文」,現在是要幫助猶太人脫離危險,可以自行武裝起來抵抗要殺害他們的人,因此詔書是除了各省的省長和行政官員外,也是要發給猶太人看的,所以特別強調國王的詔書中,也有「猶太人的語文」。
西彎月,這是巴比倫月曆的三月,也就是現在的六月。同樣由國王的書記官來寫詔書。上次是在「正月」發出詔書,現在則是經過了三個月後再發一次詔書。換句話說,這兩次詔書之間已經有了三個月的時差了。
第十一節是詔書的內容,清楚地說明要猶太人起來「武裝自衛」,甚至可以「反擊、殺戮、滅絕」那些想要殺害他們的人,包括他們的家人,而且還可以奪取他們的財物,這些都是和他們被列入滅絕相對稱。如果比較第九章十八節,可以看到執行這項報復行動的時間,後來又加上了一天,共計兩天,也就是十三、
在「次經—以斯帖補篇」有記載亞哈隨魯王發出的詔書內容,其中有一段是這樣寫著:
「然而哈曼的傲慢毫無止盡,他企圖謀殺我,並且企圖顛覆王國。在他虛偽且詭詐的計謀中,他要求處死末底改—他曾救過我的命,並且輔佐著我。他甚至要求處死我們無辜的王后以斯帖,實際上是要處死所有的猶太人。他的目的是在使我們孤立無援,好讓馬其頓人來顛覆我們波斯帝國。儘管這個邪惡的罪犯圖謀清除猶太人,然而我還是發現這些猶太人無論如何不是賣國賊,恰好相反,他們正在受制於公正的法律。他們敬拜永生的上帝,最崇高且偉大的上帝,祂是從古迄今一直保佑著我們王國繁榮昌盛的上帝。
有鑑於上述的原因,我奉勸你們不要執行由哈曼派人發送的詔書中所載明的命令。他這個人應對所有這一切負罪責,他和他的全家已經被懸掛在書珊城門上了。治理萬物的上帝迅速使他受到了應得的懲罰。」
從上述詔書的這段內容來看,我們可以發現有三點非常重要的地方,1.是認為哈曼也想殺害王后以斯帖,這一點是亞哈隨魯王所無法接受的,因為他是真的深深地愛著王后以斯帖。2.表面上看來是要消滅猶太人,其實真正的動機是要引進馬其頓人來顛覆波斯帝國,這一點已經影響到國家的安全。換句話說,哈曼的忠誠度已經被推翻了。3.王國的興衰與猶太人所敬拜的上帝有分不開的關係。
第十五至十七節:15末底改穿著藍色白色的朝服,披上紫色麻紗的披肩,戴著金的冠冕離開了王宮;書珊城的街頭巷尾都充滿了快樂的歡呼。16對猶太人來說,這真是歡喜、快樂、欣慰、光榮的事。17王的通告傳到各省各城,猶太人讀到了,就充滿歡喜快樂,歡宴放假來慶祝。許多當地的人因怕猶太人就入了猶太籍。
這段經文剛好和第三章十五節以及第四章三節相對照;在第三章十五節說國王的詔書在書珊城以及各省公佈之後,書珊城的人是陷入「慌亂狀態」,以及猶太人「悲痛哀傷。他們禁食、哭泣、哀號;大多數的人披上麻衣,躺在灰裡」。現在新的詔書公佈出來後,書珊城的街頭巷尾都是充滿了快樂的歡呼。而猶太人則是感到「歡喜、快樂、欣慰、光榮」。他們並且因此大事慶祝,可能因為詔書所說的,他們可以對他們的仇敵採取報復手段,因此,有許多人害怕受「迫害」,就加入了猶太籍。
第十五節形容末底改的官職相當高;他穿的是藍白色朝服,這都是在表示高貴的顏色,尤其是他披的是「紫色麻紗的披肩」。當時「紫色」是相當貴重的顏料,必須潛入地中海的海底採取深海貝螺,然後將之曝曬在陽光下,等貝螺吐出唾液,趕緊將之伴著絲線攪染。而通常只會派奴隸潛下海底,能夠生還者不多,因為沒有潛水設備。因此,能夠穿紫色衣袍的人,只有大富貴的人,或是國王之類的。再者,麻紗,這是當時埃及最出名的手工織品,屬於高級的衣料。耶穌基督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十九節的比喻中,形容那位富人的穿著就是像這樣的紫色袍和細麻衣服(參考和合本譯本,現代中文譯本改為「華麗的衣服」,看不出這位富人穿著的貴重,和他富有的身價)。
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來的信息:
一、能寬恕人的事,就寬恕吧。
當亞哈隨魯王將心中懷有惡意的宰相哈曼給處死之後,他並沒有想到進一步地採取任何行動,而以斯帖還持續關心她的同胞猶太人的生命安全,這原本也是她設宴席請亞哈隨魯王和哈曼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國王亞哈隨魯能將他所頒佈的屠殺猶太人詔書撤銷。但是,波斯帝國的法律規定,已經公佈的詔書無法取消時,國王為了取悅王后以斯帖,以一紙新的詔書來「抵銷」舊的詔書,這應該是一個好機會,使猶太人得到生存機會。可惜的是我們看到從危險中脫離,且得到權位的末底改不但沒有用更寬大的胸襟來對待別人,反而在以亞哈隨魯王之名頒發的詔書中,竟然是用「反擊、殺戮、滅絕」來對待那些敵對他們的人,甚至「連他們的妻子、兒女也可以滅絕,並且奪取他們的財物」,這樣的做法是在進行報復,結果當這詔書傳到波斯各省去公佈後,引起「當地許多的人因害怕猶太人就入了猶太籍」,其實這樣也是為他們後代子孫的生存埋下了不安的種子,實在值得我們警戒。
上代的歷史是我們這代最好的鏡子,可以幫助我們看到自己,也看到過去走過的路徑。無論在甚麼地方,只要是用「報復」的態度和手段對待那些曾經以惡劣態度對待我們的人,所帶來的還是同樣的結果—遭到報復。這樣只會徒增更多的生命遭到摧殘,帶來更多的哀號和仇恨,對人生命的尊嚴和價值一點意義也沒有。我們看到以色列人民和巴勒斯坦人民之間的冤仇就是個很好的例證,從古代迄今,無謂的死傷真是何其多啊!感謝上帝的帶領,這一代的領導者已經知道用寬恕的心,彼此相對待了。這兩個延續好幾個世代,經歷過好幾千年,彼此相仇視的民族,已經開始學習相互接納了,我們要因此感謝上帝的憐憫和賜福。
無論在甚麼地方,或是甚麼民族都一樣,仇恨只會帶來更多的冤屈和殺戮,不會帶來和平。要想得到和平,沒有簡便的捷徑,惟一的一條通道就是寬恕。我知道這不是一條好走的路,也不是容易做得到的事,特別是對那些受過災難的人來說更是如此。但是我知道,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這句話是我們最好學習的金句:「父親哪,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曉得自己在做甚麼。」(路加福音廿三:�P)
歷史可以幫助我們反省,但聖經幫助我們知道自己的軟弱和有限,因此,學習寬恕的心需要更大的宗教情操和素養,否則很難達成。我們的社會暴戾之氣甚重,原因是缺乏基督教信仰的內涵,而這點正好是基督徒和教會最好的宣教契機。讓我們用更多聖經的話語來幫助咱台灣社會,建立一個寬恕、憐憫的生活環境,這樣,我們才能期盼一個和諧的未來社會的來臨。
二、不要因為我們的存在,使別人害怕,要因為我們的存在使別人感到生命的喜悅。
當亞哈隨魯王為了讓猶太人能保護自己免於被屠殺的危險,頒發詔書給所有的猶太人和全國各省的行政長官,允許猶太人可以「武裝自衛」時,他們卻用「反擊、殺戮、滅絕那些人,連他們的妻子兒女也可以滅絕,並且奪取他們的財物」,這樣的方式來「自衛」,這是很危險的做法,就像我在前面所說的,這已經不是「自衛」,而是「報復」,因為這樣的結果雖然是為猶太人帶來「歡喜、快樂、欣慰、光榮」,可是卻換來「許多當地的人因怕猶太人就入了猶太籍」,這對於族群的和諧相處絕對不是好事,對整個社會和平運動只是徒增更多的障礙。
我們應該知道人類的歷史沒有永遠是強勢的民族,也沒有永遠都是弱勢的族群。如果因為自己的強大、有力,造成弱勢者的膽怯,這樣的社會並不是健康的社會,因為有一天,當輪到自己變成弱勢,而別人也用相同的態度還擊時,自己就會感受到生存的不安全感,那樣「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惡性循環,只會使生命帶來痛苦,不會有喜樂。很可惜的是猶太人藉由末底改之手頒下的詔書,沒有從哈曼的事上學到反省,他用相同的手段對待哈曼所屬的族群,或是其他不喜歡猶太人的人,這樣採取「報復」的手段,從表面上看來是「武裝自衛」,卻造成「許多當地的人因怕猶太人就入了猶太籍」,這就埋下了往後猶太人與他族人打打殺殺的後果,實在很可惜。
作為基督徒應該有這樣的認識:我們的存在不是要造成別人的擔憂、害怕,而是要使別人因著我們感受到生命的喜悅,這點認識是非常重要的。我常常聽到有些姊妹在述說他們嫁到非基督徒家庭去的經驗—害怕。因為夫家的整個家族都是民間宗教信仰的,對那些陌生的神像、宗教禮儀、祭祀祖先等等,尤其是在遇到喪事時,更是害怕到極點。有的姊妹甚至說到自己有過好幾年的時間都是生活在「恐懼」的陰影中,她無法參加禮拜,吃飯的時候也不敢公開祈禱,一直等到有一天夫婿也跟著她來信耶穌基督後,才逐漸解除這樣的壓迫感。每次聽到這樣的見證時,很多人都會為這些姊妹的際遇而感觸良多。但是,別忘了,我也曾聽到不少姊妹告訴我說,她剛嫁到基督徒家庭的時候,也是很恐懼,因為他的夫家全部都是基督徒,使她在適應不同信仰的家庭生活時,感到不安全感。她們常聽到的一句話是:嫁入基督徒家庭,就要跟隨我們拜上帝。我們豈不是也常常看到街道旁的電線桿上貼著「世界末日到了」、或是「不信的人會下地獄」等類似的標語嗎?想想看,如果你每天上班或下班,或出門去旅遊,看到這樣的句子,你會覺得生命有喜樂嗎?我們豈不是也常常看到有些教會的「福音車」上寫著斗大句子—「大災難來了」,這樣車子真的開起來會讓人看到充滿生命的喜樂嗎?我甚至很懷疑開這樣的車子的人是否會有愉快的心情,說是在傳福音。如果生命是生存在這樣的環境中,那實在是很大的負擔啊!基督教的信仰不是使人感到恐懼的,而是要使人的生命得到平安、喜悅。因為耶穌基督的福音是要拯救人的生命,使人的生命從苦難、絕望當中看到生命的亮光,也看到生命的盼望,怎麼會是「大災難來了」?怎麼會是「世界末日到了」呢!不,不應該是這樣的!耶穌基督告訴我們,他來是帶給我們生命的「喜樂」,並且是要我們的「喜樂滿溢」(約翰福音十五:11、20、22、24)。他對跟隨他的人說:
「來吧,所有勞苦、背負重擔的人都到我這裡來!我要使你們得安息。你們要負起我的軛,跟我學,因為我的心柔和謙卑。這樣,你們就可以得到安息。我的軛是容易負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十一:28—30)
看,耶穌基督是這樣告訴跟隨他的人,生命沈重的負擔可以在他裡面得到釋放,也可以在他的裡面得到「安息」,這「安息」指的就是平安、喜樂的意思。
同樣的,作為基督徒就是要像耶穌基督一樣,不是要使人感到恐懼、害怕,而是要使人因著我們感受到生命的活力,使別人因著我們,在他們的生命中充滿了喜悅。──
盧俊義《以斯帖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