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廿四至廿七章
關於廿四至廿七章的注解:誤置或未完成的片斷
到了廿三章的僵局之後,一切似乎都準備就緒,迎接廿九至卅一章約伯最後對上帝的詰問和卅八至四十一章上帝從旋風中的作答了。
然而這兩個達致高潮的情景,卻延遲出現,引人入勝:第一個情景,在廿四至廿八這五章,除了幾節指明為比勒達的話之外,全是約伯說的,而且很多是重複的,甚至矛盾的;第二種情景,在卅二至卅七這六章,一個新來的人,名叫以利法,在其中發言,說得相當長,而且用相當誇大的詞藻,把它加以分析後,卻屬無關重要的。我們若要保持這長長兩段,如我們現在所作的,便難免以它們作為戲劇功能主要的結論,即藉�忖懦}並強調真正重要的兩段經文:即約伯在其中為自己的正直作最後激昂的辯護,與上帝最後的介入,把他和我們所有的人,置於我們的本位上,以增強緊張氣氛。
然而,這五章和六章,正是為了很多其他理由,引起了評論家的懷疑,並不是沒有關聯的。我們在後面將要看看他們就�戎H利戶的言論所提出的疑問(我也有這些疑問)。在這�堙A是那些見於廿四章及以下各章可疑的特色令我們關注。如下三點特別值得注意:
(a)廿四章非常費解而且沒有系統,又保存得不完整,正如希伯來原文與古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之間差異數目異常多;
(b)比勒達只在五節中發言(廿五2-6),瑣法在第三回合言論中則一節都沒有,然而很多歸給約伯的章節(明顯的是廿四18-20,24;廿七13-23,以及可能還有廿六5-14和廿七8-10)包含的情緒,在表面上無論如何與朋友那些已為人所知的立場更加接近,且勝於約伯的立場;
(c)廿八章是一篇抒情詩,本身是完整的,並不配合約伯或那些朋友具爭議性的言論。
甚至像
約伯給以利法的答覆(續):廿四章一至十七節,廿一節(有幾節重加排列)。
比勒達的第三篇言論:廿五章一至六節和廿六章五至十四節。
約伯給比勒達的答覆:廿六章一至四節和廿七章二至七節。
瑣法的第三篇言論:廿七章八至廿三節和廿四章十八至二十節,廿二至廿五節。
坡
威斯特曼教授(Professor Westermann)(見他對這卷書結構的研究,在參考書目中提到)的變革更大。他認為廿四至廿七章,大部分把這卷書較前或較後的言論某些部分誤置了,或者是作者要用來修訂這些言論的。我們一直不清楚他究竟持定哪一種意見,但可見於他的見解中:
廿四章一至四節、九節、十二節、廿一至廿三節、和廿五節屬於廿一章約伯的言論;
廿五章二至六節和廿六章五至十四節屬於第八章比勒達的言論;
廿七章二至六節屬於卅一章約伯最後的言論;和
廿七章八至十節,十三至廿三節屬於十一章瑣法的言論。
我傾向於贊同威斯特曼教授的做法,因為這種做法清楚承認約伯與他友人之間的爭論實際上終止於廿三章;但我不期望有像他那樣精確的做法,我們很難相信這些片斷曾被置於某處,然後再移置於它們現在的位置;或者它們是為將來修訂用的草稿,可是我也看不出我們有足夠的證據知道作者要把它們放在哪�堙A至多只是推測而已。我接受以下的假設:作者撰寫並保存了這些章節,以備日後作修訂之用,而且由他的一個門徒,或後來的一個抄寫者發現它們與約伯記原稿在一起,便把它們插入現在所在之處,因為他(像坡教授一樣)覺得作者要給我們與頭兩回合篇幅相稱的第三回合。
簡言之,我確信我們在廿四至廿七章�堶情A有許多片斷給我們對作者的心思有不少有價值的洞察,但它們現在的編排並非出於他。假如是這樣情形的話,那麼我們在這幾章中竭盡全力找出大體上一致路線的論點(對不恰當插入書卷的部分,賦予任何真正的關係),便肯定是無意義的。我接�朵|按照它們的主題鑑定出九個不同的片斷,並簡單將每一個片斷用標準修訂本的譯文列出,偶爾會作出改動和加上一些解釋性的注釋。然而我並不會強迫讀者相信我的理解是強於其他的學者。這是我對這幾章『盡我所能』的做法,並無別的意圖。
(另一方面,我視廿八章為原作不能缺少的一部分,雖然我不相信這是約伯說的,只因它在現在的經文中與廿七章連結在一起,而又沒有要作為一個新的開端的暗示。更合理的想法是:它有希臘戲劇『合唱部分』的作用,對正在進行的事情提供外來的解說。正如我已指明的,我會把它歸諸一個『關注的旁觀者』。在我提到的學者中,
(甲)約伯論窮人怎樣受苦和惡人怎樣逃避刑罰
(廿四1-12,21-23,25)
這幾節是屬約伯言論的一部分,他在其中譴責上帝讓行殘暴並壓迫人的惡人逃脫,不理會那些受害者的哀呼。有證據顯示當前這段經文被誤置;例如第九節的位置顯然不當,廿五節簡直不能接續廿四節。為了使其意義更加清楚,我曾作了一些重新編排的工夫,但不能確定我作對了。那�堿あ雈i能有兩個片斷,一個是與惡人虐待無助者有關,另一個則與一般的窮人勉強維持生活的困難有關。關於從這卷書較早的部分論及類似的觀點,請參九章廿三、廿四節;十章三節;十二章六節,而尤其是廿一章。
(乙)約伯論『黑暗之友』(廿四13-17)
雖然這幾節可以與上一段經文連貫在一起,但它們似乎是自成一單元的。這些殺人兇手、通姦者和盜賊,並不像在(甲)部分那些公然壓迫窮人和困苦人的惡人;他們是在暗中幹他們的勾當,而且不像廿一章十四、十五節亨通的惡人,以公然反抗上帝為誇耀。惡人暗中的成功不是這卷書的一個主題,並顯然對於約伯記中的內容並無加添些甚麼;若此段經文真的觸及內容,我也懷疑作者是否會利用這一段經文。
(丙)一位朋友論不敬神之人的命運(廿四18-20,24)
這幾節並不屬於約伯的言論,因此在標準修訂本的十八節加上另起的開端語『你說』。它們可能是要補充瑣法在十一章的言論,那�堥S有一段論這個題目,或是代替第二回合那些朋友的言論任何一部分。
(丁)一位朋友論人的不完全(廿五2-6)
論人類墮落這幾節乖張而又有惡意的話,更能顯露說這話的那個人的內心,多於聽這話的那個人(約伯)的內心。這幾節在它們現在的上下文中是出於比勒達的口,但在比勒達的言論中,並沒有任何一段類似的言論。它們其實與以利法在四章十七節及以下各節所傳悲觀的信息要相近得多(請比較十五14-16),而且極可能要用來加強他其中一篇言論。
(戊)約伯一篇言論的開端(廿六2-4)
這些辛辣諷刺的開端,也許是要為約伯在廿三章的言論而說的,廿三章就像它現在一樣,並沒有引言;又或是為他在第九章的言論作的,在第九章那�堣犐孕u有半節。
(己)約伯論上帝的偉大(廿六5-14)
這些壯麗的經節往往被評論家歸於比勒達而且與上面的(丁)連結在一起,但據我看來,這些經節必定是要歸於約伯的。它們稱揚上帝的創造,所用的詞語使我們偶然聯想起創世記一章(請參伯廿六7,在那�堙y空』字與創一2譯作『空虛』的那個字是同一個字;或者伯廿六13的『風』字可以譯作『靈』〔譯按:和合本已譯作『靈』〕),但更常聯想起詩體的經節,這種經節都取材自古代的宇宙論和神話,像詩篇七十四篇十二節及以下各節,一○四篇一至九節;又或從這卷書較後出自上帝的言論,卅八章四節及以下各節而來。它們尤其可以與九章四至十三節那詩歌體的經文作比較,在那�堣]提到拉哈伯(混沌狀態中巨大海獸的別名;譯按:巨大海獸,和合本譯作鱷魚)。無疑地,它們像那經文一樣,是要帶�江堥諈漲漹m來理解。約伯時常都熟知上帝的大能與威嚴,在必要時,能比那些朋友把它描述得更加有力;但他更加關注的是上帝的公正,而且是他真正想要詰問的。
關於第七節那個難解的『北(極)』,請與以賽亞書十四章十三節作一比較。關於十三節,請與以賽亞書廿七章一節作比較。最後一句話(廿六14)使我們聯想起上帝在四十章九節的話。
(庚)約伯論自己的正直(廿七2-6)
這幾節大膽反抗的話,可能是用來補充約伯在廿三章的言論。這些話由像上面(戊)一樣的引言引進來就好極了(特別請比較廿六4與這�堛熔�3節),而且它們若由那一章接�式A自是順理成章的事。較早有一段經文是循�忖Q三章十三節及以下各節的激憤路線,不過這段經文所作出勇敢的定論是十三章的經文不能相比的。威斯特曼教授會把它與約伯在卅一章最後為他的行為作出偉大的辯辭連結起來,這�婸〞滿A按�戎曳{在的位置,是開始得頗為突然的。但在廿七章五節提及的『你們』,就是那些朋友,在那�堥瓣ˇA合;廿九至卅一章在其他情況都不是對朋友講的。卅一章以更多的篇幅講述差不多同樣的理由,但那是講給上帝聽的,不是講給朋友聽的。
(辛)約伯論惡人的命運(廿七7-12)
我們於十九章廿八節及以下各節和廿一章十六節、卅四節在約伯口中發現類似的情緒,但沒有這段經文中間那一部分明顯的諷刺。假若它們是聯貫的,那便顯示作者在這主題上,不認真地把諷刺的語調引進約伯那些朋友的爭論中。但它可能不是聯貫的。八至十節的原意可能是讓其中一位朋友說的,七節和十一、十二節則可能是分割的,可能用來補充約伯較早以前發表的言論。
(壬)一位朋友論惡人的命運(廿七13-23)
請參附於上面(丙)之注解。──《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