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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卅一章

 

表白無辜(一)(三十一1∼23)

  約伯堅信自己無辜,來到本章,他作出最後的表白。從他的自白之中可以看見約伯的倫理水準多麼高,而他的人格更是卓越不凡。他實在是世間少有的好人,難怪他對三友的指責不服氣了。他的十大表白如下:

  1. 克制慾念(1∼4)──約伯自言曾「與眼睛立約」,即暗中決志,不容淫念存於心中。對他來說縱慾、好女色乃嚴重之事,當受神的刑罰(2∼3)。

  2. 遠離虛謊(5∼8)──約伯以發誓式的說法強調他絕對沒有虛假與詭詐,若有的話,甘受天譴,不得享受所種。他自問已防止心、手、腳犯罪,並且不怕受神考驗(6)。

  3. 遠避淫行(9∼12)──約伯自言他從不曾起淫念,與有夫之婦通姦。他認為這是大罪,是毀滅之火。所以他敢發咒說:若他有做過的話,願自己妻子也淪為女奴,被人姦污,而本人受罰。

  4. 沒有不義(13∼15)──在當時看奴僕為物件的社會�堙A約伯不單當他們是人,且同是神所造的人,與他一樣配受尊重,故給他們公平的待遇。

  5. 沒有不仁(16∼23)──為富不仁是富者之通病。約伯無絲毫習染,相反地,他樂善好施、憐孤恤寡、濟貧解困,對一切不幸的人,總是伸出援手。他自咒說若有妨礙司法公正(21),欺壓弱小,願變為全身殘廢(22)。約伯之所以如此行仁仗義,動機只有一個,就是敬畏神(23)。

祈禱 神啊,求使我生活聖潔,愛�賰R人;在這罪惡盈溢的社會中,賜我能力站立得住。

表白無辜(二)(三十一24∼40)

  約伯的自白鏗鏘有聲,他不愧為完美的君子。除了前半章所述的以外,還有下列幾方面:

  6. 沒有事奉「瑪門」(21∼25)──他絕不倚靠無定的錢財,也不以財多為樂。

  7. 沒有暗中拜偶像(26∼28)──他不敬拜天上萬象,(「以口親手」可能是當時一種拜偶像的習慣,類似今日的「飛吻」),他認為這樣做是背棄神,若有做則甘受重罰。

  8. 沒有仇恨(29∼30)──他不容對仇敵的苦毒玷污自己,見敵人遭報也沒有幸災樂禍。

  9. 沒有自私(31∼32)──他不單顧及家中所有人等的溫飽,更樂意接待客旅及外人。

  10. 沒有偽善(33∼34)──沒有掩飾己罪,假冒為善。「像亞當」亦可譯為「按照人類的行徑」。他這樣做非因懼怕輿論,或顧慮親友對他的看法。

 .向神挑戰(35∼40)──約伯反省自己的生活以後,激動到爆出千個萬個不服罪的呼喊。他以這種呼喊向全能者挑戰!他是如此自義自信,甚至願得到敵對者之起訴狀,好簽上名後戴在身上,作為他被人與神誣告的最好之證明。最後他自白說若曾霸佔或剝削別人的家業,他甘受可怕的咒詛──田地永無出產!

  約伯終於發洩完胸中的怨忿,他的話也到此結束。約伯那天然的「完全正直、敬畏柛、遠離惡事」的生命,就像洪爐中的黃金溶化了,雜質浮現,預備好了等待神去煉淨。

祈禱 神啊,求�貐釦琚B造我、熔我、煉我,使我的生命更純全。──《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