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約伯記第卅三章

 

神會攻擊無辜者?(三十三1∼33)

  以利戶特別針對約伯所強調的論點,逐一加以討論及駁斥,顯然以利戶的論述較具積極的啟導作用。

 .事先聲明(1∼7)──以利戶說他是誠意地站在平等的地位與約伯討論,約伯不用害怕,可以隨時反駁。

 .立論於理不合(8∼12)──約伯立論於自言無辜,指控神恣意攻擊他。以利戶認為神比世人要大得多,渺小的受造物豈可妄評智慧、能力皆無限高超的造物主?

 .神不想人犯罪受苦(13∼18)──約伯要求神站出來與他辯論,又埋怨神向他隱藏。以利戶認為神並不像約伯所說的那樣三緘其口。相反地,神本有權保密,他所做的也毋須向人解釋(13),但是祂卻多次向人說話,藉夢或夜間的異象警戒人,免得人因犯罪而受苦,可惜人不聽(14)。言下之意,神又怎會攻擊無辜的人呢?

 .苦難有救贖的作用(19∼\cs1628)──神將苦難加於人,是對犯罪的懲治(19∼22),目的不是消極的刑罰,乃是積極的救贖。神甚至差派天使勸人回頭,望人可以蒙恩得救,疾病得痊癒,心靈也得甦醒,以致人能見證說,神並沒有按他應得的報應他(第27節末句譯作「卻沒有受當得的報應」較佳),反而救贖他免死亡,又使他重得生命之光。這樣一位神,會攻擊無辜的人嗎?

 .有話請說(29∼33)──以利戶總結他對人受苦的見解後(29∼30),他請約伯回答,因為他願望約伯可以被宣告為義(32)。如果約伯不說,他要繼續說下去了。這倒是很公道的辯論方式。

祈禱 神啊,�諟S有按我的罪過待我,也沒有照我的罪孽報應我,我感謝�諢I──《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