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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十七章

 

17

<syncBible ref=17:1>猶大的罪如鑄烙的鐫刻,難以清洗,怎樣才可以將朱紅的罪身變為潔白?

17:1  神的子民雖有律法的指引、先知的警戒和充滿神蹟的歷史作為鑑戒,但仍然不斷犯罪。為甚麼會這樣呢?為甚麼我們明知犯罪必招來永久的苦果,卻仍然沉溺罪中呢?耶利米說人心是詭詐的(17:9),而猶大人的罪更是“刻在他們的心版上”的。希伯來人以人體不同的器官代表人的不同層面,“心”代表的是理智、悟性和意志。犯罪傾向已根植於我們的生命深處,只有神的拯救才能使我們脫離罪的轄制。

<syncBible ref=17:5-8>對比倚靠神的人與倚靠血肉之軀的人,我會選擇作哪一種人?

17:5-8  這部分將倚靠人類和倚靠神的兩類人作比較。猶大人不信靠耶和華,反而倚賴偶像和軍事聯盟,因此變得如沙漠和曠野一樣荒涼。相反,倚靠耶和華的人卻像樹栽於水旁(參詩1篇)。遇到危難關頭,那些依賴人力量的就會軟弱無力、心驚膽怯,以致裹足不前。但是,信靠神的人卻充滿信心和力量,不但自己站立得住,而且還能激勵別人。你是想作不結果子的樹,還是希望像栽於水旁的樹,不斷結果子,並能在危難時昂首屹立,甚至支持和激勵別人呢?

<syncBible ref=17:9-10>罪的根源是在哪裡?是社會的錯嗎?是家庭的責任嗎?還是有更基本的原因?

17:9-10  神很清楚地指出,我們犯罪是發自內心的。自出母胎以來我們就有犯罪的傾向,容易忘記神和離棄神,但我們可以選擇是否繼續犯罪。受到罪的誘惑時,我們可以輕易就犯,也可以求神拯救和幫助。

<syncBible ref=17:11>古人認為人應有所為,有所不為;然而在為與不為之間,應按甚麼原則抉擇?

17:11  做任何事都可依循正當的途徑,或用旁門左道來達到目的。耶利米指出,凡用不正當手段發財致富的人,他們最終必招致愚蠢和貧困的惡果。不論是工作、讀書或遊戲,我們都該誠實無偽。凡利用不光彩的手段升職、通過考試或搏取名譽地位,都不會蒙主祝福,也不會帶來恆久的快樂。

<syncBible ref=17:19-27>先知為甚麼如此重視遵守安息日?我的安息日是以甚麼方式體現?

17:19-27  以色列人應該在安息日休息記念神(參出20:8-11),但他們仍然拼命工作,因他們認為賺錢比守神的誡命更重要。他們若肯悔改,將祂放在生命的首位,神就應許賜他們在列國中得到尊崇。一個多世紀後,尼希米帶領被擄者歸回耶路撒冷時,所做的重要改革之一就是重申守安息日的重要性(參尼13:15-22)。

<syncBible ref=17:26>17:26  南地是指猶大的南部。──《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