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哀歌第一章
目睹悲劇(一1-11)
我們大家都曾在熒光幕上看見悲劇所帶來的後果,就如空難的結果。意外發生後不久,電視評述員便在出事地點,或在災場上空,給我們生動講述所發生的事。一個熟練的評述員能描繪一幅非常生動的圖畫,討論肇事的原因、講述人們的感受、破滅的夢想、生還者和親屬目瞪口呆的悲傷。這就是在耶利米哀歌開頭這一段所給我們看見的情形;一篇論上帝的城耶路撒冷遭毀滅的悲劇,以及錫安山上聖殿荒廢景象的評述。
但有一句提醒的話適用於耶利米哀歌全卷書:別尋找任何貫穿各章之清晰或簡潔的論點。相反地,你會找到一系列並列在一起的圖畫,從不同的角度描述這一次毀滅性的事件。這反映出那困惑的心境,往往是經歷悲傷之醫治過程的一環。一個喪失至親的人,不論是丈夫、妻子、子女或良朋,幾乎會不斷雜亂地講到他們的悲傷,再三地把所愛之人的同一事件述說出來;不知道自己在重複又重複,迫切的要向任何準備傾聽的人訴說。耶利米哀歌中就是這種情形。
評述在一至三節一開始便論到耶路撒冷像一個『寡婦』,獨自悲痛。另一個先知用同一幅圖畫描述那些被擄之百姓的經驗──『喪子獨居』(賽四十九21)。人在悲痛中往往都是如此,前塵往事使現在變得難以接受。從前『在列國中為大』,從前『在諸城(作『諸省』更好)中為王后』,換句話說,從前備受人尊崇的民族,現在只是『附庸』,被人輕視的順民。從前是個獨立的國家,現在『位在列國中』,沒有安全或安息可言。過去的應許,上帝的應許,已經崩潰了,因為在申命記十二章十節上帝應許以色列有一國土可以安然居住,不受一切仇敵騷擾。現在既沒有國土,也無安息可言。她被『所親愛的』和『朋友』拋棄,是指猶大國從前的盟國,它們把她拋棄於危難之中(參耶三十14),她只能痛哭流淚。聖城為『寡婦』的這幅圖畫,不但強調她的悲傷,也��重指出她是多麼脆弱、不能保��自己,由於寡婦連同孤兒在古代的以色列是常會遇到危險的(參哀五3,和關於耶五28的注解──不忠的��體受審判Ⅱ)。
四至七節給過去與現在之間這痛苦的對比提供了進一步的例證:
──聖殿,從前擠滿了朝聖者和禮拜的人,現在空無一人;
──祭司,一向帶領百姓敬拜上帝,現在嘆息��離開了;
──年青婦女,她們在一些重大的宗教節期中都扮演歡樂的角色(參詩六十八25),現在目瞪口呆、默不作聲(4節);
──那些『首領』,��體中的政治領袖,像『鹿』,因缺食而虛弱不堪,容易被獵捕(6節);
──仇敵已佔了上風(5節),正幸災樂禍地凝視聖城的命運(7節)。
在這一切之中,我們初次聽見:『為甚麼……為甚麼會發生這些事?』這個通常因悲劇引發的問題的初步答案:
因耶和華為她許多的罪過使她受苦。(哀一5)
『背逆』大概是比『罪過』更恰當的譯法,由於這個希伯來字通常含有背叛當權者的意思。耶利米哀歌在這�堿O再次敘述耶利米書未完之處。若認為本國敗落即外敵的勝利就大大誤解了;敵對他的是耶和華,是祂對背逆百姓的審判。這是耶利米哀歌從不動搖的觀點,而且不厭其煩地重提(參8,12-15節)。耶和華住在祂會永遠保護、抗拒一切仇敵之聖城的信念已完全消失了。這『仇敵』曾在百姓中間,就是他們曾深情地相信要作他們唯一保護者的那位上帝。在耶利米哀歌中對這事何以發生並不以為不可思議;要面對的真正難題在於我們此後何去何從?
(在這一點上我們必須小心。耶利米哀歌像在它面前的那位先知一樣,看到耶路撒冷的遭遇,並能正確地說,它是活該的。但這種情形在人生中並不是時常正確的。人們面對人生中有些悲劇會說:『他──或她──做了甚麼以致會受到那種遭遇呢?』唯一誠實的答案是:『並沒有做甚麼。』舊約在別處是深諳這一點的。沒有別處比在約伯記中更熱烈地辯論這一點了。)
八至九節強調百姓的罪,用像『不潔』(不過希伯來文在這�埵P樣大可以譯作『輕蔑的對象』)和『赤露』的字眼來形容。在古時的以色列,赤裸,尤其是暴露私處,是恥辱的表記。亂倫的婚姻關係在利未記二十章十七節及以下各節被描述為『露……的下體』,以及在公眾面前被剝衣裸露是加於妓女的刑罰之一(結十六35-39)。『在她衣襟上的污穢』這短句是指月經的血,使婦人以及她觸摸的一切在儀式上成為不潔,所以她們被禁止與聖物接觸。故此,這��體被描述為全然不蒙上帝接納的。它存僥倖的心不注意這事實,便自趨毀滅。在第九節的末了,在這幅黑暗的景色中,突然從這��體爆出一急迫的呼喊,懇求耶和華證明祂知道祂百姓慘況的深度。
在十至十一節生動地描述了仇敵所作的事,他毀壞猶大珍愛的一切,踐踏原來永遠不准外人進入的聖殿。還有百姓慘況的生動描述,他們因饑荒而變得虛弱,準備出賣『他們的美物』,大概是他們的兒女和親愛的人,為了換取糧食,不計代價求生存是他們唯一關注的事。從百姓之中又再傳來幾乎是絕望的叫喊,『我甚是卑賤』,在這叫喊中百姓危急的情況便作了向上帝哀求的基礎。
重溫悲劇(一12-22)
我們認為這一章頭十一節是注釋者描述悲劇的話語。但這樣的一種注釋無論如何巧妙,它在情感上的撞擊力是遠不及某一曾親身經歷這悲劇的人所說和所想的逼真。日航從東京至大阪那次空難的慘劇已被評述家們詳加描述,但縈繞在人心中的,乃是災禍發生幾分鐘前航機上那些人匆匆寫下的字句和一個生還的空中小姐吞吞吐吐的說話。因此,緊接九節和十一節簡短的呼聲之後,我們現在被邀傾聽一下這破落城市之說話,她以擬人的方式,說到『我的憂傷』(譯按:和合本作『痛苦』)(12節)、『我的背叛(過犯)』(14節)、『我的眼淚』(16節)、『我的痛苦』(18節)、『我的急難』(20節)。這由耶路撒冷發出的哀歌分為兩段──(一)十二至十六節,(二)十八至二十節──在十七節由這位詩人兼注釋者所說的話加以劃分,回應並強調所說過的,彷彿是說,『只要留意那話就行!』
(一)第一段以懇求開始,要別人認識所經驗之憂愁的深度。有人對應該怎樣翻譯開頭那句話有所懷疑:新英文譯本把它譯作:『你們過路的人哪,這事與你們無關麼?』現代英文譯本則作:『瞧瞧我,她向每一個過路的人哭訴。』那些過路的人只是任何偶然經過那�堛漱H;任何人都必定能看見這是多麼悲慘的情形。在這些話語後面,我們往往看見潛伏在那些面對悲傷憂愁之人心中的恐懼。他們感到孤獨,不論別人怎樣仁慈或願意幫助,他們就是不了解。他們有一個私人之孤獨世界,別人是無法進入的。
錫安轉離那些可能不了解的人,轉向耶和華,承認所發生的事是上帝所作的。這是『祂發烈怒的日子』(12節),是許多先知說會來臨的『耶和華的日子』;對於以色列來說,這日不是百姓所認為的快樂和興旺的日子,而是審判和災禍的日子(參摩五18-20,和耶四9-10的注解──響起警號)。這日子是『火』(13節),在舊約經常用以形容上帝之忿怒與審判的象徵(例如,摩一3-二3);這日子是『狩獵者』上帝使祂的百姓陷於祂的網羅之中(比較何七12);這日子是上帝把耗費精力的軛放在祂百姓的肩上(14節);這日子是上帝在收祂嚴厲的果子,百姓的血像從酒醡中被腳踹出來的葡萄汁漿(15節)。在個人的認罪中,一幅接一幅的圖畫蜂湧而出。我們用的言辭可能不同,但仍然需要這樣的認罪,而且承認我們是在上帝的手中,而且在祂的審判之下。
(二)第二段,十八至廿二節,以回應這主題作開端。所發生的事是耶和華的作為,而且祂這樣做是合理的。『耶和華是公義的』是法律上的說法,表明在待決的案件上,上帝是清白的一方,而祂的百姓是有罪的。然而說所遭遇的事是合理的,並不能更容易承擔。因此我們在這一段所發現的是:錫安承認得不到人的幫助,才愈來愈轉向那令她悲傷之源頭,而只有祂能帶來醫治的耶和華;懇求耶和華『觀看』祂百姓的痛苦(20節),『留心聽』受苦的哀呼(21節),並對付那因錫安的遭遇而幸災樂禍的敵人。這最後的懇求(21-22節)必不可誤解為只是要求報仇的呼聲。正如在耶利米書四十六至五十一章攻擊列國之神諭中的情形,我們在這�塈@出信心的宣稱:上帝之統管是普世性的,而且任何人或國家所作的惡事,必定會受到應得的報應。
在結束第一章以前,讓我們注意兩件事:一件是用字的問題,另一件是持久真理的指標。
(1)在本章出現兩次的短句,是你在耶利米哀歌中會時常遇到的;就是譯作『錫安的女兒』(6節)的短句,或譯作稍長的『猶大之貞潔女兒』(15節直譯。譯按:和合本作『猶大居民』)。這些譯法都會產生某程度上的誤解。例如,現代英文譯本,在第六節只說『耶路撒冷』,在十五節則作『我的百姓』。這短句的意思並不是『錫安的女兒』(the daughter
of Zion),而是『女兒錫安』(daughter Zion),是一個有助於將這城描繪為一個人物的短句,而且也表明這城與耶和華之間的密切關係,即使當這女兒是在困難的時候。
(2)在這一章中我們三次聽見『她……沒有一個安慰她的』,或類似的話(2,9,17節);有一次,錫安自己說『安慰我的卻無人』(21節);而且還有其他短句像『安慰我……的,離我甚遠』(16節)和『無人幫助她』(7節)。『安慰』的意思不是坐下來握住她的手,對她表示同情。它的意思是帶來新希望、鼓勵、幫助。這些短句暗示耶路撒冷現在認識她費了長久時候所面對的事實;認識到她已智盡技窮,到了人的資源都不能改變她的情況或開啟前路的地步。她如今惟有面對事實,如果對前途有任何希望的話,那希望只能來自她長久不理會,因背逆而使自己受虧損的上帝。絕望驅使她歸向上帝,正如絕望引領浪子踏出歸家之途遲疑的第一步(路十五17及以下)。有時在我們能返回我們需要的上帝身邊以前,我們必須破碎,上帝是一直在等待我們回頭的。――《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