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耶利米哀歌第三章

 

苦痛與絕望(三1-20)

正如我們在緒論中已看見的,第三章是所有詩之中,擁有最複雜模式的字母詩,一至三節每一節都以第一個字母開始,四至六節每一節都以第二個字母開始,如此類推。也是在這首詩中,至少在開頭這一段中,受苦的經驗似乎具有最強烈的個人色彩。那個發言並介紹自己為『我是因耶和華忿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是誰呢?建議的範圍從錫安這個��體以至先知耶利米或在其他方面不為人所知的受苦者,其經驗被視為其他人所要面對之典型苦楚。這�堜珣蘑�的見解乃以『我』仍然是那個詩人兼注釋者。他在最後一章的末了,重演令他落到絕望的邊緣,而自己又未能接受的經歷,以回應錫安的疼痛和苦毒的呼喊。他分受那苦毒,他知道要說『我忘記好處』(17節)是甚麼意思,因為他知道,因為他自己已得到徹底的經驗,他有能幫助別人的話要說。

如果這見解是正確的話,那末這與希伯來書作者寫到有關耶穌的話非常相近: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5-16)

耶利米哀歌針對困難的日子說話,而且是出自一個有絕望的意圖,但得了幫助的人。

詩人不但在一至二十節描述他受的苦,而且在一幅接一幅生動的圖畫中強調禍患是因上帝的緣故。這�婸P約伯記有密切的連繫,另一個人在走投無路時,用耶利米的『表白』(參十一至二十章注釋──伍 付諸行動的人……和內在的爭戰{\LinkToBook:BookID=147,TopicID=150,Name=伍 付諸行動的人……和內在的爭戰(十一至二十章)}),並用許多詩篇中的敬拜者在其性命危急的情況下說的話,向上帝傾訴(例如詩十三)。讓我們不去理會那些相似之處,因你能在任何經文彙編中找到它們,而轉過來注意上帝怎樣再三地被指控,說祂行事的方式使以色列人一直所持的信念受到懷疑。

上帝,就是引領祂的百姓到水邊恢復活力的好牧人(詩廿三),現在引導這人不是進入光明(喜樂和救恩的象徵)中,而是進入黑暗(審判與災禍的象徵)中,在那�堥洏L的身體變成枯乾消瘦。牧人保護和使之安心的杖或竿,已變成『祂忿怒的杖』(1-4節)。上帝,就是與祂子民共度人生黑暗經驗的上帝,已把這人拋棄在難以忍受和不絕的黑暗中,不顧他困苦之呼求和禱告(6-8節)。

曾使祂的百姓在埃及得以解脫奴隸捆鎖的上帝,現在像仇敵一樣,把他推入擁擠的監獄中並給他扣上『沉重的鎖鏈』(7節)。曾為祂的百姓預備前面道路的上帝,卻在路上給他放置不能跨越的障礙,非但不是保護他,反而像熊或獅子在暗處埋伏,要突然向他擊撲(9-11節)。

曾鼓勵祂忠心的子民不要怕『白日飛的箭』(詩九十一5)之上帝,已用這人作祂的箭靶子,正如約伯類似的埋怨(六4):

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
其毒,我的靈喝盡了。

曾作祂子民之守護神的上帝,使這人像耶利米一樣,成為『笑柄』(參耶二十7的注解──隱伏的疑惑與有把握的信心{\LinkToBook:BookID=147,TopicID=174,Name=隱伏的疑惑與有把握的信心(二十7-13)}),成為仇敵嘲笑歌曲的對斨(12-14節)。

曾應許祂子民有豐富食物與水的上帝,現在用難以入口的『苦楚』給他當食物,並把毒藥『茵蔯』(參耶九2-22注釋──悲哀時刻{\LinkToBook:BookID=147,TopicID=146,Name=悲哀時刻(九12-22)})給他當水飲(15節)。『沙石磣斷我的牙』(16節),顯示食物的圖畫還繼續下去,大概是指烤得粗糙之麵包混有小量的沙石在其中。這樣的東西,你今日會退回給製造商,要求他退款。詩人誠然覺得像那樣的東西包圍他整個生活,是沒有平安和喜樂(譯按:『喜樂』和合本作『好處』)的生活(17節);他的力量被削弱,他在耶和華�堛澈�望終結了。他在奇異而且痛苦的世界中漂泊。(保留標準修訂本在19節注腳中的『漂泊』,代替標準修訂本正文的『苦毒』;因此新英文譯本把19節的上半節譯作『我的困苦和我的漂泊之記憶』。譯按:這是指原文的次序,與和合本不同)。此人無論何時想起他所經歷的事──而且他是無法不想起──總不免困惑及沮喪。他並不是與肉身的苦楚搏鬥,而是與信心的真正危機角力。所臨到他的若不是因上帝的緣故,又是因誰的緣故呢?若是出於上帝的話,這種情形又能怎樣與仁愛看顧人之上帝的信念一致呢?這些是仍然縈繞人們心靈而且往往引人走到絕望邊緣的問題。幸而我們在聖經中遇見的許多人,都是過來人。

重振信心(Ⅰ)(三21-39)

上一段的末了留下以下問題未有答案:耶和華若要為人所經歷的苦難和悲劇負責,詩人要轉向誰求助呢?答案是,正如許多詩篇中的情形,不向別人而是向耶和華,向他困難根源的同一位上帝求助。讓我們在廿一至卅九節中緊隨這四個階段的答案。

(一)這答案始於廿一至廿四節,作者憶起甚麼才是指望的惟一根基,即以色列在過去認識之上帝的真正本性。所有偉大的保證詞語都輾轉出現:上帝『堅定的愛』(hesed),強烈地意味��祂決不會遺棄祂的子民(參耶二2的注解──不忠奇案Ⅰ{\LinkToBook:BookID=147,TopicID=117,Name=不忠奇案(Ⅰ)(二1-13)});祂的『憐憫』,就是祂熱誠的同情(raham,這個希伯來字基本上是子宮的意思);和祂的『信實』,是決不會放下的可靠支持。這些詞語,使人想起照出埃及記卅四章六節,摩西接受刻��誡命的石版時,上帝向��他所作的描述:『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堅定的愛(譯按:堅定的愛和合本作『慈愛』)和信實(譯按:和合本作『誠實』)……』。

這是過去的故事,但憑信心這過去的日子能重現,成為現今部分的經驗。請注意詩人怎樣在提到『上帝之堅定的愛』和『祂的憐憫』之後,突然轉過來抓住那仍然在那�堙A而且每日都是新的『你的信實』(23節)。這不再只是過去的上帝,這是現今在他個人身上工作的上帝了。所以他能說:『耶和華是我的分』(24節),是我指望的根源。以耶和華為『我的分』的描寫大概可追溯至定居迦南的故事,那時把地分配給不同的支派,亞倫家沒有獲得分地,因為(耶和華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民十八20)。祭司是不同的,他們的存在是要事奉上帝,而且與祂有特別的關係。詩人與耶和華建立的個人關係使他能夠說:『耶和華是我的分』;是這種意義使詩人能面對邪惡似乎得勝的世界,經歷信心的危機卻仍然斷言:『上帝……是我的福分。』(詩七十三26)這人曾受關於上帝的教導,他以他的悟性得知的上帝,已在他的生活中成為個人的現實,而且那是信仰的本質。因此對於基督徒來說,主釘十字架和復活不只是過去發生的事,它們是現在的,重新體驗保羅在羅馬書六章五至十一節所說與基督同死同活的經驗。

重振信心(Ⅱ)(三21-39)(續)

(二)與上帝的這種關係留下許多問題未有解答。廿五至三十節嘗試描寫這種信心在那些未有解答之問題中應有甚麼態度。它圍繞��三個『好的』;廿五、廿六,和廿七節,在希伯來文經文中每一節都用譯作『好的』的那個希伯來字開始。第一節說耶和華對那些『等候祂的人』多麼好(譯按:和合本這一節的『好』譯作『施恩(給他)』)。這樣的等候絕不是消極地接受既成的事實;這樣的等候是由熱切地展望上帝旨意成就而顯示出來的。同一個字見於以賽亞書四十章卅一節,那�婸﹛G『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正如耶穌所稱讚的要警醒而又熱切地『注視』上帝的降臨;參馬可福音十三章卅二至卅七節。

在廿六節的第二個『好的』在標準修訂本中又再譯作『指望』,這個字或許是不合宜的,因為這是一個不同的希伯來字,在廿一節和廿四節已經譯作『指望』(譯按:和合本作『仰望』),而且在廿九節又再譯作『指望』。這�堜猁穘酊漪O鎮靜,但不能抑制的希望或樂觀,就是展望而且相信最後沒有甚麼能阻礙上帝的旨意實現。

在廿七節的第三個『好的』大概是用一句諺語──在箴言中,例如廿二章十五節類似的說法──強調上帝對待我們的生活與方式中那管教的要素。在這�堜甡懋Q的那種管教,廿八至三十節把其意義表明了。它包含誠實的面對上帝把我們置於其中的情況,謙卑的承認我們不是我們自己命運的主宰;『他當口貼塵埃』(29節)表示在居上者面前謙卑服從的一種行動(請比較賽四十九23)。但是,當我們得不到答覆時,那並非意味��不會有答覆。這一點在『或者有指望』這句話�堛磼�了,這句話並不是要指出有任何懷疑,相反地,乃表明前途不在我們手中,而在上帝手中的確信。當我們不能看見前面的路時,那並非表示前面沒有路。從這�塈き瑼漕井蚳茯搳A那就表明願意接受苦難,相信受的苦難在上帝的旨意中具有創造性的地位。三十節與以賽亞書五十章四至九節耶和華之僕人的那幅圖畫有相似之處,他藉��接受所受的苦難,完成上帝所賜他的使命。

等候……仰望……接受……有時都是帶有頗黯然忍受的字眼。但在這�堣ㄛO這樣;在這�堨朴鳩畯抴ㄗ悁b信仰中之積極與創造性的要素。

(三)然而,求助於過去以及現今持續的信心,有賴於確信上帝是仍然可信靠,而且確信祂的旨意是有建設性的。卅一至卅六節從頭到尾都貫穿��一種確信,即困苦和憂愁以及因而給人帶來的被拋棄感,都不是耶和華『甘心』使人受的。這些感覺的確與祂真正的本性完全不同,是祂所厭惡的。這一位上帝並不踐踏那些已倒下的人和那些『世上被囚的人』;這一位上帝並不像世上眾多的法官,定無辜的人有罪;而且若有任何人以為上帝既不看也不理會這樣的事情,他們便錯了。根據路加福音,這是耶穌開始事工的注解,連同他在拿撒勒會堂根據以賽亞書六十一章一至二節所發表的講章:

主的靈在我身上,
因為他用膏膏我,
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差遣我報告:
被擄的得釋放,
瞎眼的得看見,
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路四18-19)

這是那注解,而且繼續用言語行為加以證實的。信奉這樣一位上帝,便是生活在指望中,甚至在世界並在我們自己不同的景況中,也是如此。

(四)但是,假如這人經歷的困苦並不是上帝『甘心』使他受的話,為甚麼他又要經歷這困苦呢?在卅七至卅九節�堨L有兩件事要說:(1)人生的一切『禍福』,都是從上帝而來,祂是世界的創造者,而且祂隨意照自己的意思而行。第卅七節的措辭使我們聯想到創世記一章那首論及創造的詩歌,連同它重複出現的句子。『上帝說:「要有……事就這樣成了」』。又有悲劇,儘管有未能解答的問題,這個世界仍然是上帝的世界,一個我們能面對的世界,不必懼怕它是沒有意義的一種醜惡的錯誤。在上帝的世界�堙A我們的『禍福』都在上帝的手中。我們聯想到耶穌說過的話:

兩隻麻雀固然用一個銅錢就買得到,但是你們的天父若不許可,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至於你們,連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所以,不要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要貴重得多呢!(太十29-31,現代英文譯本)

(2)而且,在他的情形,受苦是對他的罪惡之公義刑罰。他承認那出現問題的是他自己的生活,而不在於上帝的本性。

本章第一節一開始便說,『我是……遭遇困苦的人(希伯來文是gever)』;這首詩具有強烈個人色彩,按字義譯作『(我是)一個因為他的罪惡(而受苦)之人(gever)』這話作結。這些結束的話語轉而告訴我們,在開始時一個人如何埋怨上帝,而結束時這人承認他的罪惡。他已從專以自己和自己的難題為生活的中心,轉而以上帝的光看自己。這是真正的朝聖旅程。但這結束的話也向前展望他的詩之下半部,在這一部分中這人從他自己的經驗出發,籲請他的同胞要同樣地承認他們的罪惡。

悔改的眼淚(三40-51)

詩人現在籲請他的同胞承認他們背逆耶和華並抗拒了祂的權柄。他們必須改變,而且這種改變要包含三件事(40-41節):

(1)自省,要在上帝所期望的亮光中誠實的省察自己的生活;

(2)悔改,真正回轉過來(shuv),這是眾先知,不只耶利米,所要求的(參耶三1-5的注解──重圓可能麼?{\LinkToBook:BookID=147,TopicID=122,Name=重圓可能麼?(三1-5)});

(3)更新信心,信心的更新決不能只是外表的問題〔『我們』向上帝『舉手』(禱告)〕,而且也必須包含整個內在的更新〔『我們的心』(譯按:和合本作『我們當誠心』)〕。把四十一節照新英文譯本的譯法:『讓我們向天上的上帝舉起我們的心,不是舉起我們的手』,就能使這要點更加有力地表明出來。

這三件事並不是時常連結在一起的。我們能誠實的省察一下自己,看見改變的需要,然而並不做甚麼,或是因為我們不能,或是因為我們不想。我們可能聲稱我們已經悔改或已經歸正,並顯示這種經驗的一切外在表記,然而內在依然沒有改變。一個具侵犯性的自我中心的無神論者,能成為一個具侵犯性自我為中心的基督徒──而且這人並不比前者更具吸引力或更容易相處。

在��體方面要徹底改變的召喚之急迫性,由『你並不赦免』(42節)這話加強了。耶和華顯然沒有赦免,因為真正的赦免決非只是話語的問題,它必須採取實質的形式。說你赦免某人所作的事,但如果你對他們的態度依然無情而且敵對的話,那是無用的。上帝對祂子民的態度依然沒變;一位為怒氣包圍的上帝,以致祂百姓的禱告無法上達於祂;一位已拋棄祂子民的上帝,彷彿祂對他們來說已沒有其他的用處(45節稱他們為『污穢和渣滓』)。被仇敵嘲笑與國土遭蹂躪的無情事實依然不變。四十七節,在描寫這無情事實的話語中,用了兩對發音相似的希伯來字眼,它們雙關的含意是無法翻譯的。也許我們無法得到比標準修訂本所用的『恐懼和陷坑』與『殘害和毀滅』更接近的字眼了。

上帝會赦免嗎?這首詩從四十至四十七節的『我們』轉變為四十八至五十一節的『我』。錫安這個��體,現在作為一個人在悲傷中,在『多多流淚,總不止息』(49節)的淚水中傾吐她的心意。我們需要敲門,需要再三地敲,直到門開了,直到得到上帝的答覆(比較路十一5-10)。湧流的淚水是繼續悔改的淚水和對悲劇可能是惟一回應的淚水。有時候人需要咬緊牙關忍受痛苦,讓淚水自由而且不以為恥地湧流。正如當錫安注視『(她)本城所有女子的命運』(51節直譯)的時候。這可能指耶路撒冷的年青婦女,被勝利之敵軍強姦,並且被擄去,或是可能指臨到全國其他所有城市的命運,那些城市被認為是母城耶路撒冷的女兒城市。在這種情形之中上帝赦免的標記在哪�堜O?

答覆(三52-66)

我們現在聽見錫安口中唱的哀歌,它像詩篇許多其他類似的哀歌一樣(例如詩十六和五十五),從一個人在他人生危急的情況中,藉��向上帝的懇求,進到那懇求已蒙垂聽的確信中。這樣的哀歌懇求上帝使審判臨到那些對危機要負責任的仇敵,這種做法也是典型的。五十二至五十四節描述這危機:『我命斷絕了』,或如新英文譯本譯的『我的結局來到了』,按字義是『我被隔絕了』,這絕望的哀告達於頂點。所用的圖畫是生動的:像鳥一樣被追捕;像野獸,或像囚徒一樣被拋入坑中並被石頭打;幾乎淹死在水中,具威脅性的水乃是絕望、臨近死亡情況的傳統象徵。因此有一個詩篇的作者叫喊道:

眾水要淹沒我。
我陷在深淤泥中……
我到了深水中,大水漫過我身。(詩六十九1-2,比較拿二5-6)

錫安的懇求是『從深牢中』(55節),從她覺得自己幾乎等於死的情況中發出的;『深坑(或深牢)』是一系列用來描寫死人所去之陰間那模糊、朦朧、無生命之世界的字眼之一。那�堿O一個無指望的地方。正如約伯的抗議(伯十七14-15):

我若對深坑(譯按:和合本作『朽壞』)說:『你是我的父』;
對蟲說:『你是我的母親』,或『我的姐妹』;
這樣,我的指望在哪�堜O?
我所指望的誰能看見呢?

在這種無指望的情況中,上帝的答覆出現了:『不要懼怕!』(57節),這令人恢復信心的話語響遍聖經之中,作為對眾多的疑惑和充滿痛苦的問題的答覆(參關於耶三十10的注解──該受的刑罰──所應許的未來{\LinkToBook:BookID=147,TopicID=208,Name=該受的刑罰──所應許的未來(三十1-11)})。但『不要懼怕』,只有某些人能理解,就是那些知道耶和華不是仇敵(正如本章較前幾節所暗示的),而是作被告的中保,在法庭中為錫安的案件辯護,並且作她的『救贖主』(go-el;58節;參關於耶卅一11的注解──不改變的愛{\LinkToBook:BookID=147,TopicID=211,Name=不改變的愛(卅一1-14)})。對於基督徒來說,耶穌就是我們平安的印記,我們在『父那��……的中保』(約壹二1);在耶穌�堶惕畯戔o蒙『救贖』(羅三24)。

這首哀歌在五十九至六十六節用這卷書最長的一段經文作結,要求耶和華使那些殘忍而又好譏諷的仇敵得到所要臨到他們的報應。我們在一章廿一至廿二節已聽過同樣但比較簡略的懇求;我們在四章廿一至廿二節還要再聽見特別攻擊以東人的懇求。這樣的仇敵與錫安都必須知道上帝施行審判的真實性。這幾節的思想和措辭到現在應當為大家所熟悉,不過『願你使他們聽覺遲鈍』(65節。譯按:和合本作『你要使他們心�堶韏w』)這話是甚麼意思則不清楚。它的意思可能是『使他們剛愎』,或是使他們經歷『極度痛苦』,或正如新英文譯本的譯法,『求你給他們看見你的心能多麼剛硬』。我們在耶利米書四十六至五十一章關於那些攻擊列國之神諭的注解中,已討論過這樣禱告的意義及其重要性。那是至今依然不變的;但我們從耶穌身上所知之上帝的一切亮光,以及在我們耳際響起的『要愛你們的仇敵』(太五44)的話語來看,我們敢禱告說:『求你給他們看見你的心能多麼剛硬』嗎?錫安的禱告不可能是最後的答覆,但也不是我們對待別人,尤其是對那些在某方面對我們構成威脅的人往往作的答覆。――《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