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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書第二章

 

「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稱你們的姐妹為路哈瑪。」(二1)綜合上論,新的名字帶來新的信息,神要恢復與以色列人立約的關係,神重新向他們施憐憫。根據前一節(一11),以色列人與猶太人再要相合,他們的關係是兄弟姊妹手足的關係,同胞的愛必須發揮。所以在新的聖約之下,有新的親愛與密切的關係。

所以,本段(一10至二1)所�早囿滿A是將來的救恩。救恩包括人口的增多、民族的統一、聯合在同一的領導之下,在地上安享平安與自由。以色列民族的願望必須實現。但是從現實的環境來看,這些事似乎還太遙遠。神的選民在世界強權的威脅之下,仍舊十分無助。內�堛獄P外在的憂患頻仍。他們深深地在神審判之中。但是救恩的應許,不僅對他們賜以盼望,也促進他們和諧的合一。

主耶穌降世,宣告釋放的大日來到(太四15起),那是比耶斯列的日子更為具體。許多原來「羅阿米」(非我民)的外邦人,都成為「阿米」(我民),成為永生神的兒子。所以羅馬書九章論外邦人蒙愛,就引證何西阿書的話(24-26節)。路哈瑪的象徵也實現了,因為現在都在基督�婸X憐憫(彼前二10)。但是以色列人蒙恩(羅十1,十一26),以及外邦人蒙恩(啟七9),還有更深切的意義。神還要再撒種,再有收成。主以自己喻為麥子,落在地�埵漱F,結出許多的子粒來(約十二24),整個世界是田地,是禾場。

先知的信息再將神的命令藉�旭繴�耶穌來認可。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我民」,稱你們的姐妹為「蒙愛」。在神聖約之中,要將所有的人都帶入兄弟姊妹的關係。這和好的職事就是基於救贖的恩典,也給與人們新生的應許。這是宣教的異象與使命。

 

1 O. Procksch, Die Kleinen prophetischen Schriften vor dem Exile, 1910, K. Budde, "Der Abschnitt Hosea 1-3 und seine grundlegende religions-geschichtliche Bedeutung, "Th St Kr, 96/97, 1925, 1-89; Th. Robinson & F. Horst,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1964.

2 Oppenheim, ANET, 285.

3 W.L. Holladay, "'ERES-Underworld : Two More Suggestions, "VT, 19, 123-124, W. Kuhnigk, Nordwestsemitische Studien zum Hoseabuch, 1974, 8-10, N.J. Tromp, Primitive Conceptions of Death and Nether World in the Old Testament, 1969, 23-46.

4 Wellhausen 譯為「被擄之地」參閱 Wolff, Hosea, p.28

5 B. Duhm, Die Zwo/lf Propheten in den Versmassen der Urshrift Ubersetzt, 1910.

6 M. Lambert, "Notes exe*ge*tiques," REJ 39 (1899); 300; G. Beer, Exodus 1939 14. also H. Gressmann, Der Messias, 1929, 235.

7 Th. C. Vriezen, Hosea, profeet en cultvur, 1941, 13, 22.

8 James Muilenburg, "The Linguistic and Rhetorical Usages of the Particle K1 in the Old Testament," HUCA 32, 1961, 135-160.

 

(四)悔改與救恩(二2-23)

 

(1)宣判不忠之罪(二2-13)

二章二至十三節自成一個分段。耶和華是「前夫」(7節下,參閱2、13、15節),不忠的妻(2、5、7、12、14節)竟想從情夫那�埵洧�禮物(5、7、10、12節)。丈夫無法再在兒女面前來承認夫婦的關係(2節)。「因此」(6、9節),審判的信息必須宣告。耶和華不再是丈夫,而是審判官,整個法律的程序,說明神審判的用意。

這�奡y述的有以色列經濟的情形、巴勒斯坦宗教的節期,反映耶羅波安二世後期的實況,大約在主前七五○年左右。二章二節是離婚的條款,因為在一章九節毀約的方式已經實現了。所以這段信息是連貫的。上述的文體與背景似可確定。

「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2節上) 「爭辯」原意為「控告」。1為甚麼兒女可以控告母親呢?如果母親代表以色列,兒女又代表甚麼呢?他們其實也代表以色列。因為代表以色列,他們是自行控告嗎?其實兒女無意控告母親,也不是自行控告。他們只是受父親的埋怨。這是父親失望的話。他的苦衷又有誰了解呢?他只向兒女吐露他內心的苦情。神的情懷向誰吐露呢?所以祂向兒女們說出祂的心意,盼望他們能夠體會。

現在這是法律的程序,要處理離婚的案件。婚約一經廢除,夫婦的關係就不復存在。這可應用在聖約上,聖約失敗,神與以色列人的關係也這樣除去了。

「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2節中) 丈夫因妻子的不忠,可以休她,與她解除婚約。但是他若肯寬恕妻子呢?那就不需訴諸法律了。何西阿似乎始終不忍離棄妻子,雖然傷心與惱恨是有的。這正說明神的心情。

不是我的妻子,不是她的丈夫,正如兒女的名:不是我的子民,不蒙我的憐憫。聖約被毀,一切都是否定的了,但是解約並不解決問題,真正解決的途徑,是除去癥結,把結打開,才是徹底的辦法。丈夫究竟不可主動地來解約,要由妻子來處理。

如果不辦離婚的手續,不訴諸法律呢?這件事能不能在家庭中解決呢?由兒女自行同母親來「爭辯」,那不是指責與謾�g,而是與母親開誠布公地談,能否談出一個具體的結果?讓兒女作和好的事,不是執行父親的命令來對付母親,而是使母親與父親和好。耶和華不因以色列淫亂而棄絕,而要改造他們,使他們重新歸正。

「叫她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2節下) 淫像與淫態,都是指身體的形態,實際是指她實際的行為。這�堨i能也指有些臉上或胸間的裝飾,是表露了她不正當的身份。有些是戴在頭上的,或在臉上的裝扮,搽上化裝品,美艷卻不端莊。有些是佩戴在頭上的裝飾,垂掛在胸間,予人色情的誘惑。這些裝飾可能是與迦南異教的淫穢的禮儀動作有關。或者這樣裝扮,引人來嫖狎。這些若不除掉,怎能保持貞潔呢?所以要將她導入正軌,重新歸正。不必把她趕走不認她。這就是耶和華對以色列的心意。

「免得我剝她的衣服,使她赤體與纔生的時候一樣。」(3節上) 如果兒女對母親的懇求沒有效果,父親的行動必須採取了,雖然他仍很不情願。他的行動是剝去她的衣服。結婚的時候,丈夫要為妻子披上新衣。但是解除婚約的時候,要剝除她的衣服,使她公然受辱,尤其是她有姦情,對丈夫不忠貞,必在公眾的場合中蒙羞。如果妻子提出離婚,丈夫也可這樣對待她,因為她不願再自持貞潔了。現在以色列公然離棄神,神只有放棄。她犯了淫亂的罪,神必任憑她蒙羞。但是這實在使神十分傷心。

她赤身好似在纔生的時候一樣,在以西結書十六章有類似的描述。初生的嬰孩赤身,長大的時候仍舊赤露,所以神為她穿衣裝扮。可惜她以後背約縱淫,終被剝去衣服,再受赤身的羞辱。剝衣赤身的樣子,在以西結書二十三章再經重述,一幅以色列人失敗的慘狀。

「使他如曠野,如乾旱之地,因渴而死。」(3節下) 何西阿似乎用當時迷信的思想,來說明信奉假神的後果。地代表妻子,居民代表兒女。現在這地因敬拜偶像而荒廢,成為曠野,如同乾旱之地。雨水止住,地必荒蕪,無法生長蔬果,乾渴至死。這是與迷信完全相反,因為他們以為信奉巴力,就使地土有蕃生的能力。現在他們生命的力量都消失了。

提到在曠野的乾渴,這�堿O歷史的回憶。他們出埃及後在曠野飄蕩,因無水喝而埋怨。神還是以神蹟的方法賜給他們(參閱十七1-7;民廿2-13)。但是他們現在叛逆耶和華,神是否還會再供給呢?

「我必不憐憫他的兒女,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4節) 全地已經因淫亂而污穢;地上的居民──她的兒女也得不�旬囿獐汝均C這�堣S重復一章六節的主題。在二章,兒女的名字更改了,都重新成為神所愛的子民(1節)。他們也站在父親一邊來勸說母親(2節)。為甚麼神又否認對他們的愛呢?但是這�堿O將母親與兒女一同提說,問題是在母親,因母親的淫亂,使他們成為淫亂的兒女。兒女承受母親淫亂的後果。

「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懷他們的母作了可恥的事。」(5節) 歌篾究竟甚麼時候才行淫亂的事呢?在第一章的�l述,雖然她被稱為淫婦,但是她的淫亂並無提及。現在就清楚地說明了。她作了可恥的事,必指她信奉巴力的醜事。她的淫行可能只指敬拜偶像,而不是提說她身體的淫亂。照古時的習慣,奶孩子的母親是不去聖所的(參閱撒上一22-28)。所以孩子一斷奶,又接�污h孕,所懷的孩子必是丈夫的,不致在聖所與人苟合而有的私生子。2但是她所說的話,看出她可恥的淫行來。

「我要隨從所愛的。」(5節上) 她所愛的是巴力,她隨從他,表明敬奉的心。但這�埵�呈現一幅醜惡的畫面,她成為一個廟妓,不等人來狎玩,反而自行去追逐別人。她的輕賤與淫蕩,可見一斑。這是描述何西阿妻子的情形嗎?她已不願再安分地在家中,她要出去,有她自由的行動。她要去膜拜巴力。「所愛的」還是多數字,似乎是人盡可夫,多麼可怕的淫心!多數字也可解釋為重的語氣,特別表明對巴力那番敬意。以色列信奉假神的態度正是這樣。

「我的餅、水、羊毛、床、油、酒,都是他們給的。」(5節下) 以色列敬奉巴力,以為農產品來自這自然的神明。他們不以耶和華為厚賜百物的神,所以對神不忠貞,在屬靈上淫亂。農產品大多以「五穀、新酒和油」來代表(參閱本書二8、22;申卅二13-14;哈三17)。這�堜珒ㄙ獄皛P水可謂基本的食料,為身體營養所需的。巴力不僅是太陽神,也是風雨的神明,給予雨水。他的父親是大袞(聖經中常稱之為非利士的神,參閱撒上第五章),為榖物的神明。但是耶和華若降罰與人,可使人因乾渴至死,旱災沒有雨水,以致田地無法滋生穀物。惟有耶和華是掌管自然的神。

羊毛與麻是主要的衣料。羊毛為製冬衣,麻為夏天的衣料(伯卅一20;以及結四十四17起)。羊毛是畜牧的產物,麻則為農業的產品,在沿海平原與約但河的流域地帶,羊毛紡線及織麻是家庭婦女勤勞的工作(箴卅一13)。但是根據律法的規定,毛與麻兩種不同的質料不可混合織在一起(申廿二11)。耶和華控制自然的產品,怎可誤認為巴力的權能呢?

油為燃料,也是為膏抹身體所用的化�菻~。這油大概是橄欖油,在抹身的用途上可能是膜拜偶像的一種禮儀。3

「酒」是飲料,這個用詞不常出現在聖經中,常指奢侈的飲品,是超過日常的需用了。4在本書四章十一節,特別提及用酒之不當。新英譯本(New English Bible)譯為「香料」可能�早咫ア菑霅情A似與原意有出入。

以上所提及的穀物、油料及衣料,都是異教的條例。一個男子若因妻子不生育,去敬拜神明,與廟妓淫合得子,就該供給那廟妓以這些代價。5

綜合第五節的大意,以色列有完全錯謬的觀念,為生活所需的,求告虛無的神明。將他們視作「所愛的」,盲目隨從,這樣神明多多益善,與他們行了淫亂,作了可羞恥的事,在膜拜的舉動中卑賤。前一節可作為結論,他們的兒女從淫亂而生,他們也不蒙耶和華的憐憫。

「因此我必用荊棘堵塞他的道,」(6節上) 「因此」在先知書中常為宣告耶和華的動作,使人承受他行為的後果。阿摩司書用了七次,彌迦書六次,以賽亞書前半部十四次,耶利米與以西結書約各有五十次之多。何西阿書中用得比較少,只出現在二章六節、九節、十四節,以及十三章三節(以賽亞書下半部也只有三次)。在那些先知書中,大多是在語氣轉變的地方,罪愆既經證實,刑罰因此就無法避免。但是這�堹咫ㄔu消極地阻礙,而是積極地糾正。

「因此」之後原文中還有「看哪!」的字樣,為說出神的應許或警語,再加上分詞(Participle),在舊約中出現一二五次(一一八次指神的動作,七次指人的動作),都會喚起注意。現在神要在她這不忠貞的妻子道上堵塞。在巴勒斯坦,荊棘特別多,所以這種描述,是讀者很易明白的。以賽亞書三十四章十三節,荊棘是荒廢的意思。那鴻書一章十節及傳道書七章六節,荊棘是容易燃燒之物。但此處所說的,似指土地成為整個的曠野,擋住出路,使人無法到巴力的廟宇。

「築牆擋住他,使他找不�次禲C」(6節下) 這牆大多是用石頭堆起的低牆,成為葡萄園的界限,可能在牆上爬滿荊棘剌籐,擋住前面可走的路。這正如耶利米哀歌三章七及九節的描寫:「他用籬笆圍住我,使我不能出去……他用鑿過的石頭,擋住我的道,他使我的路彎曲。」

「她找不�次禲C」她所找的是甚麼路呢?路或道在舊約中有道德的涵義,那麼她找不到的是行為道德的準則,她在行為上無所適從,不知道應該怎樣行。也有人認為這路原是她常行的熟路,現在有障礙物一擋,使她無法辨認,糊塗起來,進退維谷。也有人認為這道路是指她所愛的,因為下一節所說的,這路必不是正路,是旁門左道,引往巴力宗教的邪路。耶和華必須阻擋她,使她不要再誤入歧途,才可及時回轉。這�堨i見神的用心。

「他必追隨所愛的,卻追不上。他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7節上) 如果這�堿O指巴力宗教以淫亂為禮儀,女子應取被動的地位來賣淫。可是這�堜珒y述的,這女子竟然去追隨,或可譯為「追逐」或「追求」,足證她的下賤,主動去追,墮落至此,令人惋惜。「尋找」一詞,照五章六節、十五節是宗教禮儀的用詞。這也是愛情的感受(參閱歌三1-4),心有所鍾,就在行為上表現出來。人在迷信上這樣沉醉,幾乎無法自拔。如果不是神因憐憫加以干預,人是無能為力的。以色列人在迷信中遭受挫折與失敗,才會重新醒悟過來。

「便說,我要歸回前夫,因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7節下) 歸回前夫,表明她已經離婚,現在想再恢復婚姻的關係,根據申命記二十四章一節起,離婚之後是不能復合的。但是這�堜珨〞滿A她有前夫,卻沒有現在的丈夫。她的情人不是丈夫,她只是願意離棄淫亂的行為,悔改歸正(「歸回」的涵義),求丈夫的寬恕與接納。這�堛滿u前夫」,可能只指原來的丈夫,或者說,婚姻的關係沒有斷絕,只是妻子離開他,他們沒有正式離婚。她離去後又再回來,求丈夫的饒恕。以色列人與耶和華的關係也是這樣,他們願意切實悔改,仍可和好。他們回憶過去的情形,一向蒙神恩寵,比較起來,自知迷途還不算遠,不可再沉淪下去,回頭是岸。復興與更新還是可能的。

「他不知道是我給他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他的金銀。」(8節上) 這些是在五節提過的,卻不盡相同。在涵義方面可說是同一的,是神供給他們的,決不是巴力。但是她不知道,怎麼會不知道呢?十三節下說,「卻忘記我」。「不知道」並非無知,而是健忘。以色列人太不注意,太不經意,根本沒有重視神的恩惠。「五穀、新酒和油」在申命記常常提及(參閱七13,十一14,十二17,十四23,十八4及廿八51)。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後,受迦南宗教的挑戰,對耶和華的信仰,局限於歷史的領域中,他們以為耶和華只是歷史的神,而在自然界就屬巴力的了。所以何西阿必須糾正他們的錯謬,重新強調創造的真理,耶和華是創造的主宰,田地的出產仍是祂所賜予的恩典,「是我給她」(參閱申廿六1、2、3、9、11,十一14及七13)。6這�堣S提到金銀,在何西阿時代以色列的經濟狀況十分繁榮,金銀似乎不缺。但是那仍是神所賜給的,不是巴力。

「他卻以此供奉巴力。」(8節下) 「供奉」原意正如中譯的小註「製造」。她以金銀來製造巴力的偶像。八章四節:「他們用金銀為自己製造偶像。」十三章二節說他們罪上加罪,照自己的聰明製造。至於五榖、新酒與油原是為敬拜時供奉的,應供奉神,在守節時喫用。現在竟用於供奉巴力,這是可等錯謬與褻瀆的行為。

「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出酒的時候,我必將我的五穀、新酒收回。」(9節上) 耶和華是賜予者,祂既不受感恩,祂就收回這些地�堛漸X產。這是在收割的季節,卻沒有豐收的現象。神供給他們糧食,原有一定的時候,祂是「按時」賜下雨水(申十一13-17,廿八12),在收割前三個月需有雨水(摩四7-8)。如果乾旱,必致歉收,就會造成飢荒的現象。但是這�堜珒y述的,似乎問題出於收割的日子,快可收割,突然遭受天災,是神收回的,更使人失望。這是神的咒詛,顯出祂掌管自然的能力。食料斷絕了,他們還有甚麼希望。

「也必將他應當遮體的羊毛和麻奪回來。」(9節下) 羊毛與麻對婦女十分重要,因為她們需要衣著。但是神將這些奪回來,好似取回被偷的物件。奪回毛麻,好似剝去衣服,會露出醜態,正如下一節所說的。

「如今我必在他所愛的眼前,顯露他的醜態。」(10節上) 這�奡y述丈夫怎樣刑罰不貞的妻子,在眾人面前剝去她的衣服,使她赤裸,可算是最大的羞辱。甚至情人在旁邊也無法幫助。這種公開的蒙羞,是女子奇恥的事。這是以色列人的光景。他們離棄神,因而赤露,遭受藐視(哀一8;參閱結十六37,廿三39)。神這樣警告,正如第三節一般,是最後通牒。神不能再寬容下去。

所以前一節「遮體」,是遮去她的赤裸。現在是除去遮體的衣衫。這是一種咒詛的行動。

「必無人能救他脫離我的手。」(10節下) 神的手十分強大,可撕裂與損傷(五14)。神的手在人身上,必感沉重(詩卅二4)。

這�堨i能也指地土的荒廢。大地原在神的祝福之中,有出產的農作物在其上,充滿豐饒的現象,好似女子披上華麗的衣袍。但是現在沒有出產,地面光禿荒廢,十分醜陋。以色列的地土不再豐收,是神暴露他們的醜態,因為神的手在他們身上施行刑罰。

「我也必使他的宴樂、節期、月朔、安息日,並他一切大會都止息了。」(11節) 這�堜珒˙〞漫v教節日,大致可分為三種。每週的有安息日,每月的是月朔,每年的包括不同之節期及大會。這些宗教節日在農業社會中,也有特別的意義,原為農作的程序。以色列人在日常生活與工作�堙A應多紀念神,倚賴賜百物的神,也向全能的神感恩。節日該是歡樂的時候,在耶和華面前守節,有喫喝的宴樂,也有歡樂的聚會。但是現在當他們在這些節日敬奉巴力,就使整個的宗教生活都變了質。

安息日原為敬拜耶和華的日子,大家都在身心方面得�戎薿均C現在敬奉巴力,安息日就成為「禁忌日」,迷信一切的禁忌。7他們不在那天作事,怕觸怒神明。月朔在敬奉巴力的禮儀中,充滿淫穢的動作,嫖狎廟妓。所謂「節期」,是在收穫時有一週狂歡的節目,都與敬奉巴力有關。所以耶和華必須禁止。怎樣禁止呢?就是不讓他們有甚麼農作物的收成,他們無法再向巴力供奉甚麼,一切歡樂的活動也無從發起了。

這些活動都是「她的」,再以女性來喻以色列的地土,或指以色列全民。她的淫亂必須加以禁止。她想多有蕃生,結果甚麼都不生產,斷絕她對巴力的迷信敬奉的事。

「我也必毀壞他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12節上) 葡萄樹與無花果樹常連在一起,因為無花果樹往往栽種在葡萄園�堙]參閱路十三6),葡萄也可接枝在無花果樹上。這兩種果樹都在同一個季節成熟(彌七1),約在八、九月間。所以秋季的節期(11節),就是葡萄與無花果成熟的時候。所以耶和華若毀壞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一切歡樂的節期就必都止息了。

「毀壞」是使其荒廢。在耶利米書及以西結書中常用,但何西阿書只在此處出現,名詞在五章九節:荒場。耶和華不是只使葡萄樹和無花果樹歉收。如果歉收,還可施肥與改進,期望以後的豐收。現在若完全使它們荒廢,就完全不會結果了。葡萄園好似曠野一般,長滿荊棘和蒺藜,那是完全變成一片荒原(賽七23-25)。

「就是他說: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12節中) 她不知道一切產品都是耶和華所賜的,反以為是來自巴力,這是在第五節已經說明了。這「賞賜」是賣淫所得的污穢的代價。她的犧牲完全沒有價值,究竟那不是巴力所給的。如果巴力是賞賜者,那麼那敬奉者得了甚麼?葡萄與無花果嗎?耶和華要將這些果樹毀壞,她還可得甚麼呢?這些果樹變為荒林,為田野的走獸所喫。

「我必使這些樹變為荒林,為田野的走獸所喫。」(12節下) 耶和華將葡萄園破壞,使它成為曠野,荒蕪的地方,一切的樹木就成為荒林了。所有的果實,即使未臻成熟,也為田野的走獸喫盡。這�堛熒N象會不會是指女子與兒女?因為自四節至十一節,將女子喻為田地,那麼果實就可指她的兒女了。如果這是因淫亂而生的兒女,就成為「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現在果樹毀壞,果子被田野的走獸所喫。兒女完全被損害,多麼可怕的咒詛!那「賞賜」是淫亂的代價,是信奉巴力的女子向神明所獻的。據說在四日的節期中,少女要獻上她們的童貞,在士師記十一章四十節暗示這種異教的習俗。8神是否毀壞她們因淫亂而生的兒女,甚至使她們荒廢,失去生殖的能力。

「我必追討他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13節上) 向巴力燒香,是獻祭的動作。這可能與以色列向神獻的燔祭類似,將祭品在壇上燒盡,有�i火上升。但是敬奉巴力的「燔祭」,可能不是以動物作為祭牲,而是穀類的素祭。任何有關敬奉巴力的禮儀都是罪,必被耶和華追討與刑罰。

「素日給巴力燒香」中文譯詞與原意有出入之處,原意是「巴力的日子」即「巴力的節期」。在那節期,有許多膜拜的禮儀形式,大多在戶外,在各山頂、各高崗的樹下(四13)。在這季節內,到處盛行各種敬拜的禮儀,淫亂的情事更層出無窮。9

「諸巴力」,巴力以多數的名字出現,可能在一般的觀念中,有許多地區性的巴力。巴力是多數,「所愛的」也是多數(5、7、10、12節)。但是根據北�l利亞的烏加里文獻(Ugaritic document),時間應在主前兩千年左右,巴力是諸神明之首,他是大袞神之子,大袞是榖物的神,為至高的神明。巴力是雷公,是使萬物滋生的神明。當他落在死神(Mot)手中,一切都凋殘零落。但是地的姊妹(也是妻子)阿挪得(Anath)擊殺死神之後,巴力得以復生。經他們倆相擁相合之後,阿挪得懷孕,生了一隻牛犢,這就是神話的內容,也是敬奉者淫合的依據,巴力的祭司在敬拜時,頭戴公牛的面具,前額有角。有人的身體,右手持棍,左手握�此p。巴力又是蔬菜之神,使一切生命蕃生,因為他降下雨水,百物就可滋生。10

巴力宗教在巴勒斯坦逐漸普遍,各地有不同的發展,以致巴力有地區性的涵義了。在示劍有巴力比利土(士八33,九4),有撒瑪利亞的巴力(王上十六32),迦密山的巴力(王上十八19)。以革倫的巴力西卜(王下一2譯為蒼蠅的神),黑門山的巴力:巴力黑們山(士三3),還有巴力毘珥(詩一○六28;事件的記述在民廿五章)。何西阿用多數,或指巴力的聖所,或指巴力的種類,幾乎包括迦南地一切的神明:「別神」(三1,十三4)。所以聖經中多以「巴力」多數的名詞,來說明異教的神明。有時專指男神,再以女神亞斯他錄來相提並論。在舊約歷史書中多次出現(如士三7;代下卅三3,卅四4等)。

「那時他佩帶耳環和別樣妝飾,」(13節中) 根據出埃及記三十二章二節起的記載(參閱創卅五4),耳環是埃及女子所佩戴的。考據起來這是與敬拜公牛的禮儀有關。11別樣妝飾是在鼻間或額頭佩戴,此處並無說明。別處經文有的是指鼻飾(創廿四47及賽三21),有的是耳飾(如上述的經節)。這些妝飾大都是黃金,女子在結婚時佩戴的。但是金飾也可能過分渲染女子的媚態,甚至成為誘惑的色情。在敬奉偶像的禮儀中,廟妓在裸體上佩戴金飾,盡誘惑的能事。這在考古發現中資料極多,不勝枚舉。12所以這些妝飾與拜偶像的邪淫有關。

「隨從他所愛的,卻忘記我。」(13節下) 此節所提說三項信奉偶像的罪:(一)燒香獻祭;(二)妝飾行淫;(三)禮儀行列。可能在敬拜時,有膜拜的行列,隨從她所愛的。也許手捧�忖膜�的像(在馬利Mari有這樣的舉動)或其他宗教的表象。13

「卻忘記我」,這是形成尖銳的對比。隨從巴力,不相信神,不紀念神,這是何等可怕的罪,忘恩負義。「忘記」就是「不知道」(8節),不經意的忽略,是輕忽的罪。以色列人忘記神的律法(四6),忘記造她的主(八14)。在申命記,紀念主是一項重要的訓勉。忘記神,必會隨從別神(六14,八19)。忘記神是以色列的救主(六12-14,八11、14、18等),必忘記神的誡命(廿五19,廿六13),忘記神的聖約(四23、31),所以這是嚴重的事。忘記有時並不只是輕忽,而且是故意的違背與叛逆,這樣的罪更是無可寬恕的了。

「這是耶和華說的。」(13節下) 這是先知書中常用的文體方式,是一段信息的結語,在文體分析上稱之為「肯定式」('Affirmation formula',「這是我耶和華說的」或「這是耶和華說的」,後者也稱為「信息的結語」'Oracle Conclusion')。「說」字原意為低喟嘆息或低語,似乎表露神有無限的心意。這個用語在此及與十一章十一節,都指信息的段落。在二章十六及二十節是在語句中間,並不是結語。但也不是如中譯詞放在前端:「耶和華說:」但這一用語都為強調神以第一人稱所說的話。14

1 E. Wu/rthwein, "Der Ursprung der prophetischen Gerichtsrede, "ZThK, 49 1952, 4.J. Begrich, Studien zur Deuterojesaja, BWANT iv. 25. 1938, 31.

2 L. Waterman "Hosea, chapters 1-3, in Retrospect and Prospect," JNES, 14,1955,100-109.

3 L. Du/rr, "Altorientalisches Recht bei den Propheten Amos und Hosea," BZ 23 (1935-36), 154-157, cf.ANET2, 160, 174, 183.

4 K. Galling (ed.) Biblisches Reallexicon, 1937, 110f.

5 ANET 160 The Lipit-Ishtar Law code.

6 G. von Rad." The Theological Problem of the Old Testament Doctrine of Creation," in The Problem of the Hexateuch and Other Essays tr. E.W. Trueman Dicken, 1966, 131-143.

7 參閱C.R. North, "The Deviation of Sabbath," Biblica, 1955, 182-201.

8 G. Bo/strom, Proverbiastudien, 1935, 119 箴言書中的外女可能指信奉巴力而賣淫的女子。

9 H.W. Wolff. Hosea, 1974, tr. G. Stansell, 40.

10 參閱 A.S. Kapelrud, Baal in the Ras Shamra Texts, 1952; M.H. Pope, EL in the Ugaritic Texts, VTS, 2, 1955; G. Ostborn, Yahweh and Baal; Studies in the Book of Hosea and Related Documents, LUA>, 51, 1956, 等。

11 參閱 Wolff, Hosea, 1974, p.40.

12 參閱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260-261.

13 O. Eissfeldt, "Lade und Stierbild," ZAW, 58, 1940-1, 209.

14 參閱 F.S. North , "The Expression 'the Oracle of Yahweh' as an Aid to Critical Analysis," JSL, 71 (1952), x; R. Rendtorff, "Zum Gebrauch der Formel ne~um Jahwe in Jeremiabuch," ZAW, 66(1954), 27-37, 何西阿書甚少有這用詞,引起學者的研究。

 

(2)新約建立之後(二14-23)

「後來我必勸導他。」(14節上) 這是第三次,在神的言詞的開端,說:「因此」(中文沒有譯出)。前兩次在六節與九節。這幾處都承前節,說明神為甚麼使以色列人遭受困苦與羞辱。在此處也同樣要以色列人承受罪惡的後果,卻有積極的涵義。至少在中文的譯詞似含�此社y的語氣。其實領她到曠野,是到荒廢的境地。神必須先叫她遭受困苦,然後才可使她復興。「勸導」的原意是「誘引」,好似男子引女子一樣。在七章十一節,何西阿描述以色列人愚蠢無知好像鴿子,原意是指她幼稚不懂事,容易受誘惑,輕易上當。神對以色列人的正面教導的方法,似乎並不奏效。所以用引誘的手段,帶她回到曠野困苦之地。這不可說神用不正當的手法,只能說以色列人只有這樣才肯聽勸。

「領他到曠野,對他說安慰的話。」(14節下) 參照上文,曠野是荒廢困苦之地,只有荒林與毀壞的葡萄園。如果參考以西結書二十章三十三至四十四節所述「外邦人的曠野」似乎預言被擄的困苦。但是在何西阿的論述中,曠野是指出埃及的經驗:「從埃及地上來」(15節)。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仍須經過曠野的艱困,但是不失為良好的教育的經驗。所以以色列人復興,須經過一番磨煉,才可成為神聖約的人民。這�堹垠n叫他們離開巴力的偶像,到荒廢孤寂的地方,從頭做起,痛悔前非,一切更新。

「對她說安慰的話」安慰的話是追求的話,原意是對心說話,說心上話。路得十分驚奇地發現波阿斯對她說心上的話,安慰她的心(得二13)。安慰的話會有情話的成分,利未人用「好話」勸不貞的妾回來,表明他愛的心跡(士十九3)。神對以色列人也是有這樣的心意(在賽四十2也有同樣的用語)。

「他從那�堨X來,我必賜他葡萄園,」(15節上) 以色列人還未表明悔改歸正的態度,但是神卻先以行動來說出祂的愛。在曠野,耶和華與以色列人一起對談,使他們能夠體貼神的心。曠野只是神管教以色列的場所,他們沒有必要長久地在那�堻r留。他們必須出來,重新有一個開始,體會神絕對的權能及奇妙的大能。他們必領受神賜予新穎的恩典,是復興的福分,得�次眶撊憿C葡萄園表徵�汕袎ヰ漲a土,是神賜給以色列整體的地業。

「又賜他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15節中) 亞割谷的地理環境還不是最重要的,其確實的地點仍為學者所辯論。15它真正的重要性是在於歷史的回憶。那是有關亞干的事,記載在約書亞記七章。亞干沒有聽從耶和華對以色列人的命令,違反聖戰的原則,偷取金銀,沒有奉獻出來,偷取示拿衣服,據為己有,更不焚燬這與異教習俗有關的可憎之物。他終被處死,並在那執刑的山谷堆成石堆,以為後世的鑑戒。現在這種不偷快的聯想必須除去,將這地方稱之為指望之門。

以色列人當時攻打艾城失敗,是因亞干事件所致。亞割谷成為擋住進路的阻礙,使他們無法向前進攻。現在不再是障礙,而是道路,或可經過的門,通往大道。亞割不再成為咒詛之地,因為日後「亞割谷必成為牛�騣鰝蚺妊B」,成為很豐沃的草原(賽六十五10)。亞割谷或許是耶斯列谷的聯想(一5),因為二者都表徵耶和華的審判,含有死亡的意味。但是在神的憐憫下就有新的生命。

「指望」一詞的涵義並不十分清楚。大多出現在箴言與約伯記。在約書亞記是給喇合家懸掛的紅繩(二18、21)。在路得記是指生育的能力(一12)。在以西結書是表徵生命的力量(十九5)。這�堛滿u指望」可能指新的關係開始,是耶和華與以色列聖約的關係重新開始,好似夫婦的婚姻一般。

「他必在那�媕麥n。」(15節中) 這是一種正面的回應,表明她完全願意,不再違背或拒絕。這種回應是有聲音的,十分具體,不是一種默認的方式,所以沒有一點含糊。「在那�媕麥n」,表明她不但回應,而且也切實地跟隨,甘心樂意地信從神了。16

「在那�堙v是指亞割谷還是埃及?這裹並沒有清楚的交代。也許作者也特意不指明,因為這是預言,這個希望還未成就。

中譯註有小字,應聲「或作歌唱」,不知是根據甚麼版本。照希伯來文的字義,只是「回答」,沒有「歌唱」的意思。

「與幼年的日子一樣,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15節下) 在以色列民族早期的歷史,他們是蒙愛的,好似馴良的母牛犢,願意順從神(十11)。以後在曠野困苦中,他們就開始埋怨甚至違背神。他們究竟經不起磨煉,而在信心上失敗了。現在以色列墮落很久了,他們必須回轉,重新悔改,歸向神,再隨從神,恢復原有的選民的信心,承受神的引導的大恩。

綜合本段的要義(二2-15),耶和華怎樣對待不忠的以色列人,看見神悲愴的情懷。祂好像忠厚的丈夫,為不貞的妻子痛心。這丈夫不肯以離婚分訣,他無法想像愛妻一旦沒有他的供給而有的困境。究竟那些假神情夫無法供應她的。但是令他傷心的,妻子始終不肯回頭,卻輕忽他,甚至忘記他,以色列人對耶和華就是這樣。先知以婚姻喻耶和華與以色列的關係,因為異教的敬拜方式就以婚姻的行為來表達。這是何西阿當代的人所熟悉的,成為先知�珗D的用喻,也是他自己婚姻的悲劇,現身說法。

耶和華在痛苦中仍不放棄祂對以色列的愛,祂千方百計要將他們帶回。祂苦口婆心地勸說,在勸說方面失敗了,就以實際的行為來表明。祂更以求愛的方式,又致贈禮品(賜葡萄園),無非使她肯回心轉意。神要以色列人悔改:(一)自動甘心離棄偶像;(二)廢除一切敬拜的禮儀;(三)恢復原有的歷史性信仰。神對待他們,恩威並施。他們一經回轉,就給予安慰的話語,以及恩慈的行為。祂只有一個目的,要她悔改歸正。她必須「歸回」前夫,不可再沉淪下去。她若不回轉,神只有帶她到曠野,使她經過困苦。所以這就成為神的子民末事歷史的新開端。

在新約中,施洗約翰在曠野出現(可一2起)以悔改的洗禮,表徵神的恩惠。在紀念神在歷史中的心意,特別引用以賽亞書四十章二節起的經文,也內涵�戌韟隤�書此段的經義。主耶穌所選擇的路,也從曠野起始。主在曠野與父神有親密的相交。可見救恩的時代從主道成肉身起,而彌賽亞運動,在曠野發起。新約的教會必須在曠野找到避難的處所。

神所愛的,必在曠野聽到神安慰的話,恩惠的聲音。我們經過曠野的經驗,再出來,必可得�旬咿瓟蝒爾眶撊憿C但是我們必須應聲,表明衷心的感恩,全心的順服,祂必帶我們回來,使我們專一的跟隨�糸╮C

二章十六至二十三節是復興的應許,有末事論的用詞「那日」,可分為三個段落:十六、十七節,十八至二十節,以及二十一至二十三節。每段都是不同的人稱(代名詞),十六及十九節「妳」,十七節與十九節有「她」字(中譯詞在十七節「我民」實際是用代名詞「她」),二十節有她們,都以女性喻以色列民為不貞的妻子。在主題方面,轉向「約」的涵義,十八節是平安的約,十九節起是婚姻的約,二十三節是神立的約。

這�堜珓襲i的那日(16、18、21節),是救恩的日子,以第三人稱宣告(17、18、21節起及23節),又改為第二人稱(16、19節起),給予救恩的確據。

以色列人有新的態度,十五節他們已經應聲,十七節他們不再提起巴力的名號。十九節起耶和華與以色列重新建立聖約的關係,只有憐恤不再降怒。這段經文與十一章八節起,十四章二節起,在意義上十分相連。

關於聖約的用語,除本段經文之外,也應參照六章七節,八章一節,這兩處指背約。十二章二節指違約而有的懲罰,都是說明神的公義與信實,要求人對他忠誠。

在日期方面,大約在主前七三三年,北國已被亞述所侵犯,只有在撒瑪利亞的高原,仍在比加王的管治之下。其他地區都已受制於亞述的權勢。北國的處境相當惡劣。耶斯列谷物產豐富的地區,也已被隔絕了。神復興的應許在那種困境中,就有十分深長的意義。

「耶和華說,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16節上) 「那日」常隨�戌鹿陶\,在先知書中三分之二的結構是這樣的。17在本書有一次是警告(一5),但三次是應許(二16、18、21)。那是救恩的日子,使以色列的信仰得以實現。「伊施」──我夫,是親熱的稱呼。

「不再稱呼我巴力。」(16節下) 巴力原意為主人,在法律的立場上,妻子是屬丈夫的,她的權益為丈夫所擁有。所以「巴力」是對丈夫合法的稱呼,不若伊施那麼親密了。但是「巴力」不僅是普通名字,作「主人」解。這也是專門名詞,指迦南的神明。巴力怎可用於耶和華?是否有人將巴力與耶和華並列,視為同一的神?還是一種混合的宗教,既拜耶和華,也拜巴力?可能在以色列中間,人受迦南宗教的影響,真將耶和華當作巴力。這是一種異途同歸的宗教論調,使真實的信仰腐化了。稱呼巴力我主的,可能是巴力宗教的禮儀,表徵婚姻的說法。可見以色列人墮落的一斑了。18

「因馬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這名號不再提起。」(17節) 巴力的名號必須除掉,因為那是拜巴力時要念誦的,是迷信的,向神是背道的。從她口中除去這種迷信的口頭語,是神的工作,不是她自己的覺醒與決意。巴力的名號甚多,有各地不同的稱謂:基抹、米勒公、亞斯他錄、亞舍拉等(王上十一33,十八19)。這些都是諸巴力的名號。除掉這些,不僅從口中,也從意念�堙A不可再紀念,也不再求告。這名號不再提起。在以色列的敬拜中,完全除去巴力的名號,才是純正的信仰與誠實的敬拜。

「當那日我必為我的民,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地上的昆蟲立約。」(18節上) 在那拯救的日子,神的應許要進一步實現。以色列真實的敬拜恢復與更新之後,萬物振興的時候也來到了。這�埵酗T方面。第一方面是人與動物界的關係。立約是兩造的,在立約的儀式中,取禽鳥中間劈開分為兩半,雙方都應遵守,不可背約(可參閱創十五9起、17節起)。耶和華與以色列人立約,祂要人與動物立約,建立友好的關係。

在神的創造中,一切動物原在人的管理之下,互助互惠。在人墮落之後,這種秩序與關係就破壞了。從互助轉變為敵對。野獸飛鳥與昆蟲對人與農作物都有損壞的害處。神的審判(二12)必須除去,末事的更新才可實現。所以這是新的約,在「那日」成為事實。

「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止息爭戰。」(18節中) 第二方面的應許,是使以色列與列邦建立和平。「國中」原為「地上」,在本書除此處尚有十九次之多。這「地上」不是指全地,而是指以色列的地土,是他們居住的地域。這�堣ㄛO指神建立普世的國度,如以賽亞書二章四節與撒迦利亞書九章十節所說的,只指以色列居住的環境。

這�奡˙▽啋均A有刀、弓及武器三項,在一章七節提到五項,再加馬匹與馬兵。戰爭的利器必須除去,和平才能建立。如果比較一章五節,有特殊的關聯。在一章五節,以色列的弓折斷,表明他們最後戰敗,以後要承受失敗的後果。但是這�塈樲_弓刀,為止息爭戰。以後可享受和平的嘉果。那就是安全與安逸。

「使他們安然躺臥。」(18節下) 這是第三方面的應許。安然躺臥,就是高枕無憂。神曾應許以色列人:「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你們躺臥,無人驚嚇」(利廿六6),那時既無惡獸,也無刀劍,恐懼的心理完全除去了。惡獸與刀劍常相提並論,成為自然界與歷史領域中的威脅(除利廿六6外;參閱出卅四25-28;耶十五2起)。在約伯記五章十九至二十三節,有六項苦難;惡獸與戰爭也在其內。當時以色列北國正在戰亂之中,田間也受戰爭的影響,生產減少,再遭獸害,糧食更加缺乏,沒有安定的經濟生活。這樣平安的應許,實在是以色列人深切需要的。

「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19節上) 這�埵A以婚姻的關係來說明耶和華對以色列的心意。在語氣方面更加直接:「你」,已從第三人稱改至第二人稱。聘定是文定的意思,就是訂婚,婚約建立起來了,從訂婚至結婚還有一段時間(申二十7,廿八30),但是聘禮已經交付清楚,對方的家庭不可再提異議。這句話似乎與前面的經文不相關聯,不是將破裂的婚姻重新挽回,或加以補救。這完全是一件開始的婚姻,現在才訂婚,進行婚事。這樣一經聘定,婚姻的關係就是永遠的,持久的,決不改變。「永遠」是指終身畢生的事,最堅定的決意。這個用詞在本書內除此處以外不再出現。在阿摩司書從未用過,彌迦書只用一次(二9)。以賽亞書共出現三次(九6,三十8,以及卅二14),所以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不常用這字。19

「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19節下) 聘禮是維持社會安甯的美德。這�堨|項可組合為兩大要項。仁義與公平應連在一起。仁義或公義指幫助社會中無助的貧乏者,本書十章十二節也提起,卻未加解釋。舊約先知書中以阿摩司最為著重(五7、24,六12),其他也多有提及(如士五11;詩九十八2等)。公平常指社會合理與公平的生活,尤其在法律方面務求公正與平等,也是本書屢次提及的(五11,六5,十4),參閱以西結書二十章十一節,著重遵守律法而生活,是舊約對公平的觀念。20慈愛與憐憫也可成為一組。慈愛原意為信實或熱心,有時譯為恩慈,是一種自發的愛,為關懷而盡責,是一種恆久的忠實。憐憫是同情與關懷,對別人的需要特別敏感,急切地給予安慰與幫助,也是社會生活必需具備的美德(慈愛一詞與憐憫十分類似,參閱本書四1,六4、6,十12,十二9)。

「也以誠實聘你歸我。」(20節上) 誠實是第五項,是指真誠篤實穩健可靠,是社會交往方面應有的德行,使社會建築在互信互助上。這五項社會道德好似五十舍客勒銀子的聘禮(古時通常聘金的數額,參閱申廿二29)。主已付了十足的代價,祂賜予以色列人這些道德的能力,使他們重視聖約的社會生活。但是在基本上必須先有健全的宗教生活,除去異教的習俗,建立真實的信仰與敬拜。歸根結底,最需要的是他們心靈的體驗,切實地認識耶和華。

「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20節下) 在十三節以色列忘記耶和華,現在情形完全相反,因為他們能認識神。認識神是十分親密而直接的(閱讀四1及六3)。現在關係重新調整。聖約的內容必然實現。以後耶利米特別發展這個道理,提到新約是使人認識耶和華,神可直接教導他們,將律法放在他們心�堙]耶卅一33起)。

「耶和華說,那日我必應允。」(21節上) 「那日」正如在十六節,是指救恩的日子。「我必應允」,也是很特出的神的話語,在舊約的先知書及詩篇多次出現(賽六十五24;亞十三9;詩卅四5,一一八5、21等)。「耶和華說」更常常出現在救恩的信息之中(如賽四十一14;耶三十10等)。21

「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21節下) 耶和華怎樣應允天呢?就是使天降下雨水。天怎樣應允地呢?就是使地得�戎抸M,使地土豐饒,可有出產。天地必連在一起,成為宇宙的力量,見證耶和華創造的權能與祂維持的信實(參閱詩五十6,九十七6)。自然界必表達神智慧的心意,屢在先知書中論述(參閱摩三3-6;耶十五2起,五十一20-23;賽六十五13起)。

「地必應允五穀新酒和油」(22節上) 地必須從厚賜恩惠的主領受營養與看顧,而有豐富的出產。這些只是代表神的豐富,但在末時會更加豐富(參閱耶卅一12;摩九13、14;何十四8)。在九節說神要收回五穀新酒。但是現在神應允天地的照顧,而有這些物產。

「這些必應允耶斯列民。」(22節下) 這些是指物產,在耶斯列山谷都遍滿。這地區不再是戰場,只遭兵士們蹂躪。現在這地方是農田穀場,豐饒異常。但是不只是指耶斯列地,更指耶期列民。耶期列是何西阿的長子(一4)。他有責任照顧妹妹與弟弟,所以耶斯列得�扛垓ㄐA應該應允弟妹,與他們分享。耶和華必應允,從天地至以色列人,在食物方面不缺乏。他們不缺少神的照顧。

「我必將他種在這地,」(23節上) 「耶斯列」的原意為栽種,神將以色列人栽在這地,好像種樹一般,使他們生根成長,永久在神賜的應許之地,在樂土上。這是從自然界生物的現象,而看到歷史的實現。神曾種他們在這地,而且將來也必帶他們從被擄之地回來,在原地生根。這是否也可象徵母性有生殖的能力,將兒女生於斯,長於斯呢?唯有神能使以色列人增長滋生不已。

「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23節上) 這又回到第一章之主題,何西阿的女兒起名叫羅路哈瑪──不蒙憐憫。但是二章一節:稱你們的姐妹為路哈瑪──蒙憐憫。神的憐憫已經恢復。

「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23節下) 何西阿第三個孩子原名是羅阿米──非我民,現在要更名為阿米──我的民(二1)。以色列選民的身分又再恢復了。從耶斯列至阿米,神的恩惠已遍及全家。

「他必說:你是我的神。」(23節下) 這是一種完全信靠神,與神建立聖約的關係。22「我的民……我的神」是聖約的條款。我的神是「伊施」──我夫(16節),祂是耶和華,我們必得以認識祂(20節)。所以新約羅馬書九章二十五節及彼得前書二章十節引證本書,說明前後貫通的真理。

綜合上論,「那日」是神要實現祂救恩的計劃。凡離棄祂的必遭刑罰(2-15節)。但是神所要作的,是建立新的聖約。這新約有甚麼內容與實質呢?

神與以色列人締結的新約,目的在與他們有新的相交。神要與以色列訂婚,新的婚約必須建立(19節起)。聖約得以恢復(23節)。在饑荒之日,耶和華要應允耶斯列(21節起)。但是巴力的名號必先除掉(17節),戰爭與野獸的殘暴必須消弭(18節)。以色列人為拜巴力而廢去舊約,所以真正平安的約,是與以色列有益的,要徹底除掉巴力的偶像,不再信奉虛無的神。

耶和華建立新的聖約,必須有以色列的回應。他們沒有甚麼條件須要符合,只要存心順服與感恩,恆常地對神忠信。以色列以妻子身分要認清新的婚約有甚麼聘禮(20節)。她要認識並且承認耶和華是「我夫」(16節)「我的神」(25節)。她求告,一定得�池酗飽]21節起)。這樣神的救恩必然成就。

這聖約實在有新的性質。新約使人們有新的進入(23節上),進入新的地土。新的婚姻以愛為開端(19節起,參閱賽六十二5)。

新約與舊約不同,因為在新約中,神預備的一切,有赦免的恩典,有充分的憐憫(23節,參閱19節),也有醫治的愛,除掉巴力,消弭癥結。所以新的關係就能建立了。新約決不是恢復舊有的約,因為新酒不能裝在舊皮袋�堙C一切都從新的作起。耶利米的新約,是根據何西阿的思想。何西阿的聖約觀,在新約聖經中才完全實現。基督是新郎,教會是新婦。

新約也帶給生活中新的狀況。神與人有最親密的關係(16節起,19節起)。政治與經濟生活也轉變了(18、21節)。由於以色列與耶和華有新的關係,就建立一種新的秩序。耶和華原是天地的主,百物由祂所賜,動物界是祂主宰。歷史也是祂所掌管的,包括列國的興衰存亡,戰爭的武器也在祂掌握之中(18節)。離棄耶和華的背道,必使國家遭致災禍(2-15節)。

新約使一切更新(林後五17;啟廿一5)。新約的選民必先求神的國與祂的義,這一切都會加給他們(太六33)。主必帶跟隨祂的人到曠野去,聽信祂的話(可六22-44)。因此何西阿書二章十六至二十三節,使新的聖約子民以信心把握生命的恩典,站在神的面前,在世上見證。

 

15 H.W. Wolff, 'Die Ebene Achor," ZDPV, 70 (1954), 76-81; M. Noth ZDPV, 71(1955), 42-55。前者認為亞割谷在約但山谷的對面山地, 後者堅持在猶大的曠野。

16 從文法結構上可稱為 Constructio praegnans 意義是內涵的, 為Wolff, Hosea, 43 所討論, 引述 Oskar Grether, Hebra/ische Grammatik fu/r den akademischen Unterricht, 1955, Section 87h.

17 H. Gressmann, Der Messias, 1929, 83.

18 Ginsberg, ANET, 1955, 491, M. Noth, The History of Israel, 1958, 294f. A. Cowley, Aramaic Papyri of the fifth century B.C. 1923, No., 22:123, 124, 125等。

19 E. Jenni, "Das Wort ~o_lam im AT," ZAW, 64 (1952) 235-39, 65 (19-53), 13.

20 參閱 L. Koehler, Hebrew Man, tr. P.R. Ackroyd, 1956, 149ff.

21 R. Rendtorff, "Zum Gebrauch der formel ne~um Jahwe im Jeremiabuch," ZAW, 66, (1954) 27-37.

22 參閱 O. Eissfeldt, "'Mein Gott~" im AT, "ZAW, 61 (1945-8) 3-16.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何西阿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