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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書第十三章

 

(二)以色列已面臨結局(十三1-十四1)

十三章是一篇完整的信息,不是賡續上一章的論述,可謂一段新的開端,中心信息似在四至十二節。本章囊括全書嚴責的話,以色列人忘記神(6節,參閱二15),他們自鑄偶像(2節,參閱八6),這偶像是巴力或巴力毘珥(1節,參閱二10、18-19)。先知也提到王的事(10、11節,參閱七3-7)。他們應受刑罰的威脅(7-8節,十四1,參閱五14),但也必得救贖的應許(14節)。其實神在古時曾施恩給他們,是他們不可忘記的(4、5節)。

本章在體裁方面,應作細心的研究,一至三節的結構是審判的言詞。第四節起,耶和華才直接發言,且自己介紹:我就是耶和華你的神。接�托襲i律法的重點,可參考申命記五章六節。四至八節的用語比較複雜,言多責備。九至十一節雖是一段話,內容方面仍是相同的,可與十二節連在一起。或由十二節開始至章末,再構成一段話。本章的內容,在主題審判方面,有所重複,但在處理方面,卻似乎比較錯綜,有時光亮,有時幽暗,並不單調。人稱代名詞也甚多變化:「他」指以法蓮(1、12、15節),「他們」指以色列(2、3、7、8節)。但是有時對以色列說「你」(4、5、9節)。以色列與以法蓮應該是同義字,但在代名詞用法卻有少數與多數之分,但都是一致的。

本章大致是散文,詩的部分在三節及七、八節。表象的言語很美,在七、八節及十三、十四節。有禮儀用語,為信仰的宣告(4節下)。問語有責備性的(十章上),也有權威性的(14節)。

在歷史的背景方面,以色列的敗亡似乎已經可以豫見,因為罪惡日增(2、12節)。當時在表面看,好似安定起來,他們倚靠埃及,不禁樂觀起來(15節上)。如果那時在主前七二五年左右(參閱王下十七4),已經離開敗亡很近了。十五節有東風颳來,這東風應指撒慢以色五世,他侵略的目標正指向以色列,撒瑪利亞城並不在本書常提(七1,八5,十5、7),這�埵A提,是豫言這北國京城未來的浩劫。可見這情勢已經十分危急了,只是以色列人毫不警覺。先知卻有特別的感受,必須傳出嚴重的信息。神將在烈怒中將王廢去(11節),以色列最後的王朝何細亞王已經被亞述人囚禁,列王記下十七章四節有記載。撒瑪利亞城遭圍困是必然的事,人民將大量地被屠殺(16節)。先知那時可能不在撒瑪利亞,而在南方的邊境,也許是被逐在那�堙C本章的信息似乎是站在遠處,眺望�汝遣縉Q亞城,看�托停N陷落的情景。

「從前以法蓮說話,人都戰兢,他在以色列中居處高位。」(1節上) 每次先知在指責之前,先追述他們的歷史(參閱九10,十1、9,十一1起,十二2起,10、11)。為甚麼以法蓮說話使人戰兢?聖經中並無任何憑證可以解釋。大致來說有兩種可能的涵義。一種說法是指以法蓮政治的決策,一經公布,使北國的全境都感到極大的恐懼。另一種臆想,耶和華的話令人驚懼及敬畏。但是以法蓮又怎麼會成為神的話呢?可能這是指�戎L們起誓,開口向耶和華誓言,這是可怕的,因為發了誓,必須準備承受神干預的後果。如果遭遇咒詛,也是他們必受的。1

以法蓮在以色列中是有重要的地位,有些代表人物足以說明,如約書亞(書廿四30),耶羅波安(王上十一26,十二20)。他們都是以法蓮人。在何西阿,以法蓮不再是一個支派,只指以法蓮山的地區,撒瑪利亞的王宮建在那�堙C

在這�堨H法蓮與以色列是同義的,兩個名詞只是強調文體方面的同義對比。以色列居處高位,因為有神的保守與恩惠。這字也可譯為詭詐,以色列人拜偶像,就以詭詐與虛謊來掩飾罪行,欺哄神。2

「但他在事奉巴力的事上犯罪,就死了。」(1節下) 他們敬奉巴力的事,是經久的歷史。巴力就是巴力毘珥(九10),但與出埃及記卅二章及列王記上十二章拜牛犢的事不盡相同,但後果仍是一樣,他們一定死。這是歷史的往事,成為後世的鑑戒。他們應該醒悟。

「現今他們罪上加罪,用銀子為自己鑄造偶像,就是照自己的聰明製造,都是匠人的工作。」(2節上) 過往他們祖先因干罪而死亡,現在後世的人仍舊重複不已。他們犯罪不僅繼續重複,而且更變本加厲,罪上加罪,完全不受警戒。

他們用銀子鑄造偶像,這是使讀者聯想何烈山的事,記載在出埃及記卅二章,但那是用金子鑄造。何西阿提到的大多以金銀製造(二8,八4),也有只用銀子的(九6)。他們為自己鑄造,這是十誡禁止的(出二十4、23;申四16)。他們所造的「偶像」是多數字,是否指多個偶像?或者只指偶像的性質(希伯來語文多數有時指重要的性質),足見他們重視巴力的偶像。

照他們自己的聰明製造,是他們先經過一番設計。那是指他們作了一個模型,再照�氖s造同樣的偶像。或者他們就直接製造,不必經過設計。但這一切全部只是匠人的工作,根本沒有任何價值。八章六節說:匠人所造的並不是神,這不過是人手所造的(十四3)。

「有人論說:獻祭的人可以向牛犢親嘴。」(2節下) 有人論說,他們是誰?向誰來說?他們是以色列敬奉偶像的人。他們那些獻祭的人在說話,可能是對自己說,自言自語,自圓其說,他們可以向牛犢親嘴。這是拜牛犢的一種禮儀的動作(參閱王上十九18)。

獻祭的人是向牛犢獻祭。這也可譯作獻人祭的,人當祭品獻上,也是異教可怕的習俗,經學者多有作這樣的臆斷。3但是獻人祭的事,在何西阿的時代還不普遍,而且獻人祭與摩洛宗教,並不與拜牛犢的舉動相聯的。4然而在律法中早已提出禁止的(利十八21;申十八10)。可見這種異教的舉動,在以色列早期歷史中已經存在了。

「因此,他們必如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3節上) 第一節至三節是一段信息,因為這�埵酗@個完整的思想。第一節:「從前」,指過去的歷史。第二節:「現今」,述目前的景況。第三節:「因此」,歸納上述的,面對未來必有的後果。「因此」在推論方面是有力的承轉,二章六、九節都以這字開始,十四節「後來」也強調結果。這�塈@者有同樣�早囿漸庢N。

有四個隱喻,都強調短暫性,早晨的雲霧與速散的甘露,都是瞬刻間即行消失的。在六章四節提到他們良善的短暫,但這�堿O指他們整個的生命,也這樣不能持久。

「像場上的糠秕被狂風吹去,又像�i氣騰於窗外。」(3節下) 那是指曬穀的禾場,坐落的方向是風可吹拂的。糠秕就容易吹去,類似的描寫在詩篇一篇四節;以賽亞書十七章十三節;詩篇四十一篇十五節起。但是現在所提的是狂風來吹,原有的動詞特別是加重語氣的(Po e&l:intensive Passive)。可能吹去的不僅是糠秕,連穀物也都吹光了。

�i氣從窗戶外騰,窗戶也可譯為煙囪,未必在屋頂上,也可能在房屋的旁邊,所以譯為窗戶。

雲霧、晨露、糠秕、�i氣四樣都說明不會存留許久的東西,迅速間即會消逝。向外邦神獻祭是這樣,一陣風就吹去一切,雲散�i消,都歸於烏有了。也指他們獻祭的人,他們的生命很快就不復存在了。

「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神。」(4節上) 四節至六節是另一段的言詞。四至五節重述救恩的歷史,第六節是主要的控詞:「忘記了我」。七至八節內容好似第三節,指審判的後果。九至十節好似重述四、五節的心意,神對他們的失望。

第四節的七十士(希臘文)譯詞是意譯,比較詳盡:「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創造高天,建立大地。我的手造了天上的日月星辰,我沒有向你們完全指明,為使你專心在天象之下行走。我曾領你們出埃及地。」這是本節上半的意譯,可能專為歌頌之用,是宣布信仰的,必用於敬拜的禮儀。天象是神的創造,卻不可成為膜拜的對象。以色列人必須時時受警戒。

現在的發言人是耶和華,祂對以色列人說話。「你」是指他們,在第二、三節就是「他們」。可能讀者必須回到第一節的「以法蓮」,所以這是指�戎H法蓮稱呼的。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這是以色列信仰的觀念,深信耶和華是唯一的真神,而且也是聖約的神,與神有特殊的關係。神拯救以色列,是歷史的救贖事實,不容忽略的。

「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4節下) 參閱申命記三十二章十二節,神是獨一的,惟有耶和華獨自引導他,並沒有其他外邦的神。既沒有別的神存在,就無認識的可能。但這�堙u認識」,是指敬拜。不可敬拜別神,因為唯一的救主是耶和華,沒有其他救主,這是以色列人應該知道的,不容贅言。

「我曾在曠野乾旱之地認識你。」(5節) 神的作為在曠野,是先知屢次�l述的(二12;參閱十一3,十二9)。在曠野之地是乾旱無水的。「乾旱」一字的字根在舊約中不常見,但涵義與二章三節類似,所以「乾旱」的字樣,使人想像起來,都感可怕。那地可以使人因渴而死。

在那�堹咫ㄥ�認識他們,甚至餵養與牧養他們,正如七十士(希臘文)譯本,以後的�l利亞及拉丁文譯本所提示的。事實上「認識」是指神的恩待,如詩篇一篇六節「知道」。詩篇八篇及一百四十四篇:人算甚麼?你竟認識他。世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這兩行是同義的對句,「認識」與「顧念」是同義的。神對以色列人說: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摩三2)。先知那鴻說: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得那些投靠祂的人(一7)。所以以色列人在曠野體驗神的看顧,是很重要的歷史的經驗。

「這些民照我所賜的食物得了飽足,既得飽足,心就高傲,忘記了我。」(6節) 這句話開端應有「因此」的字樣,為使讀者明白以色列對神恩典的反應。他們竟然成為忘恩負義的人,竟忘記了神。神認得,神眷顧他們。他們卻忘記,不重視神對他們諸般的恩典。

以色列人的墮落是逐漸的。當他們得�旬囿漁成憛A不知珍貴,反而等閒視之。他們缺少感恩的心,就徒自狂傲,終於忘記神。在曠野,神牧養他們,供給他們食物,是完全出於神蹟。他們喫了,而且喫飽了,他們卻忘記供給的根源(參閱二8,四7,十1;也可參閱申八11起,卅一20,卅二15、18)。但是結果他們的心高傲,最後忘記了神。在豐富中不知感恩,必輕忽神。八章十四節說:以色列忘記造他的主。先知以賽亞也這樣慨嘆說:你忘記救你的神,不紀念你能力的磐石(十七10)。

申命記的言詞中也有類似的論述。八章十一至二十節,六章十二至十九節之外,還有卅一章廿一節:「他們在那�堻藈o飽足,身體肥胖,就必偏向別神事奉他們,藐視我,背棄我的約。」卅二章十五節:「但耶書崙漸漸肥胖、粗壯、光闊、踢跳、奔跑,便離棄造地的神,輕看救他的磐石。」十八節:「你輕忽生你的磐石,忘記產你的神。」

以後先知耶利米可能受何西阿的影響,從二章五節起,論述類似的話。「我的百姓作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13節)

「因此,我向他們如獅子,又如豹伏在道旁。」(7節) 耶和華本來是牧人,是照顧羊�顗滿C現在卻成為羊的仇敵,如獅子與豹一般,加害於他們。神是獅子,曾在五章十四節提說,阿摩司書五章十九節,也以獅子與熊作為審判的威脅。豹伏在道旁,隨時都會跳起吞喫掠物,這是一幅可怕的圖畫。

「我遇見他們必像丟崽子的母熊,撕裂他們的胸膛,在那�堙A我必像母獅吞喫他們,野獸必撕裂他們。」(8節) 母熊尤其有幼兒在身旁,必特別兇猛。在聖經中用這個例證甚多(撒上十七34-37;撒下十七8;箴十七12等)。任何觸摸幼熊的行動必惹怒母熊,牠的猛烈怒氣是無可阻止的,必有特別兇暴的行為,母獅吞喫,野獸撕裂,都說明兇猛的行動,毀滅的力量。神的審判也是這樣,有無限毀壞的能力,是無可逃避的,也無可存留的盼望。

這�堛犒炵e清楚地指出破壞的結果。當人的胸膛被撕裂了,不可能再活,必死無疑。當母獅吞喫後,即使有餘剩的,也給其他野獸撕裂分食了。若是這指審判,那麼在審判之後,不會有任何的餘數可以存留,審判的毀壞力是全然的。

「以色列阿,你與我反對,就是反對幫助你的,自取敗壞。」(9節) 照�早鴗憛A應譯為:我是你的毀滅,或作「我要毀滅你」,誰能幫助你呢?中文的意譯仍將涵意托出來。反對我,就是反對幫助你的。這是神十分痛心的呼喊,為�戎H色列的愚昧而傷痛。「幫助」實際的意思就是拯救,神是幫助者,唯有祂是救主。我的幫助從耶和華而來(詩一百二十一2)。

加爾文對這節經文的意譯大意是:我不願你失落,你卻關起門來堅拒,你將我的恩典拒之於千里之外,結果你必因自己的過犯而滅亡。5馬丁路德也作類似的意譯,大意也是相同的。但是在結語上似乎十分樂觀:你既一無所成,我想你一定知道自己微不足道。我要指示你,你必須逃到我這�堙A成為你的避難所。6這些意譯雖與原文距離甚遠,但卻說明,在耶和華以外,根本沒有任何的幫助。當神施行審判的時候,必太遲了,一切都無法挽救。

「毀壞」或「敗壞」是完成式,但那並不是指審判無可逃避,已是既成事實了。在希伯來語文中,完成式是預言的一個特點(所謂Prophetic Perfect)。先知預言的,是確實的,無可更改。除非以色列人及時回頭,審判是必然的了。在本書二章十節下與五章十四節下,都已說明,必無人能救他們脫離神的手。

「你曾求我說:給我立王和首領。」(10節上) 在當時的實情下,亞述的撒幔以色五世已經擄了何細亞王作為戰俘。現在以色列�騔s無首,政治的混亂可想而知。他們要求另立王與首領,先知�騠P利未人必定聚集,策謀這事。但是何西阿的反應是反面的,他可能仍以撒母耳時求王的反應為歷史的教訓(參閱撒上八6)。他對以色列北國的王朝,可能帶�污h疑的態度(參閱三4,七3起,八4,九15)。

「現在你的王在那�堜O?治理你的在那�堜O?讓他在你所有的城中拯救你吧!」(10節下) 現在你沒有王與官長來治理。其實即使有,他們能在你所在的城中拯救你嗎?答案是否定的。那些王與首領是全然沒有能力的,你們不能對他們還有甚麼期望。

我就是你的王!這是加爾文的譯詞。7一個很老的註釋譯為「你的王有禍了!」似乎與本意差別不大。8人的君王不會給予甚麼幫助的。

「我在怒氣中將王賜你,又在烈怒中將王廢去。」(11節) 這�堣摒O追溯�汙�史的往事。神不喜悅以色列人求王,他們的動機是厭棄神,這是神對撒母耳明說的(撒上八7)。但是神還是將王賜給他們,卻是在「怒中」。神要他們承受不良的後果。果然他們自食其果,從掃羅至以色列北國最末的王朝何細亞,他們所遭受的損失真是無法計算。現在神在怒中,而且在烈怒中將王廢去。神的怒氣似乎更加大了。

何西阿早已指明神的否認:「他們立君王卻不由我,他們立首領我卻不認。」(八4)君王制度的敗壞是與宗教的敗壞相關。神必須廢去這種敗壞的制度。

「以法蓮的罪孽包裹,他的罪惡收藏。」(12節) 本章最後一段:十二至十六節自成一篇信息。大致是與上文聯繫,也可分開作為單獨的言詞。哀歌的文體十分顯著。十二、三節宣告以色列的結局,審判與毀滅。十四節重申救贖的機會。十五節描述外患如乾旱一般破壞以色列的收穫。十六節說明以色列叛逆的罪足致刀劍之災,趨於滅亡。

十二節確與上下文不甚聯繫得緊密。這句話也可獨特的成為十分驚人的言詞,成為哀歌的開端十分有力。有人認為這句話可寫在神的冊子上,好似摩西在禱告中所提說的(出卅二32)。這也可繫在替罪的羊的頭上,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送到曠野去(參閱利十六21)。9這也可能是法律的文件,寫明罪狀,保存起來,不致失落,以這樣的描述來說明無可更改的刑罰。10

有人以收藏手抄古卷為例,鈔本必須捲起來包裹,然後保存得妥善,可在死海古卷保存的方法,看出收藏的過程。古卷捲得十分整齊,妥加包裹之後,放在瓦製的容器並封好口,置於岩石洞穴之中。11耶利米買了亞拿突的一塊地,曾遵耶和華的命,將契約及封緘的文件留在瓦器�堙A可以存留多日(耶卅二14)。

現在所包裹與收藏的,不是經卷,而是罪孽。罪孽怎麼可以當作寶物來收藏呢?有人認為是指偶像。12但是此處可能只指罪惡,不一定有具體的物件來說明。這�媟穔M不是指罪孽的赦免,好似神不再紀念了(參閱賽六十五16)。罪孽收藏起來,表明不能更改,到時取出作為宣判時的憑證。歸納來說,案件已經定了。神的審判必不能免去。

「產婦的疼痛必臨到他身上,他是無智慧之子,到了產期不當遲延。」(13節) 論以法蓮罪惡的過往,作者又用另一個隱喻來說明。以產婦的疼痛來描寫將要來臨的災禍,在本書還是首次提說。生產之苦的描寫,在先知書常可見到(賽十三8,廿一3;彌四9;耶四31,十三21)。以這隱喻論來臨的災禍在以賽亞書(廿六17)及耶利米書(六24,廿二23)也可找到。但是這�堛滬威I不是指產婦的生育,卻是指新生的嬰孩,他是無智慧之子,到了產期不當遲延。

無智慧之子,是說這新生的嬰孩不循自然的過程。產期到了,他卻不從母胎中出來。那時他不可再在母腹中滯留,這樣對母子都有生命的危險,至少也多增加生產之疼痛,完全沒有必要。有人認為「無智慧之子」是指早產子,但下句話似乎是遲生的嬰孩:到了產期不當遲延。

這�堛滬威I是說明以色列人不及時悔改,遲延�曲筐�耶和華的知識,不肯認識神。他們任意使神受生產之苦,卻不立即得�朵s生之喜樂。他們成為無智慧之子。

審判的災禍迅速地來臨,但是以色列人仍不受警戒,沒有正視可怕的後果。這是非常危險的情形。

「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14節上) 首先,這句話是威脅還是應許?在上文(12、13節)宣布的是審判。在下文(15、16節)也是宣布審判。這樣這節也可能仍是審判的威脅。然而這句話不是以問語的口吻,表明是肯定的,正如中譯本「我必……」。再看上一節論無智慧之子,這�堨i能以父親的心不忍兒子失落死亡。注意先知必以救恩為結語,出現在一章十節起,二章十五節起,三章五節以及十四章四至八節。在新約中保羅引用這節經文說明基督復活的道理。看來這應該是應許的了。

但這應許也可作為審判的威脅。「救贖」作為「繼續的過程」(Frequentative Imperfect):我曾繼續救贖他們脫離陰間,但他們能否真的脫離死亡呢?這也可將其動詞的含意作為一種願望與條件假設(Conditional Imperfect)。我但願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死亡,假若他們不再是無智慧之子。另有可能將這句話成為修辭的問語:我會救贖他們脫離陰間與死亡嗎?答案是否定的。要救贖他們簡直不可能,因為他們不肯悔改。13

「陰間」與「死亡」是同義字。在舊約的用詞,陰間是人死後的情景,存在卻在十分模糊矇矓之中(Shadowy Existence)。「死亡」是陰間的實際,但這也是迦南神話中一種神明(Mot),管轄幽暗世界的。

「死亡阿,你的災害在那�堜O?陰間哪,你的毀滅在那�堜O?在我眼前決無後悔的事。」(14節下) 如果陰間與死亡是威脅,尤其表徵外患的侵略,原是神許可作為審判以色列的工具。但是耶和華仍有權能除去或保留。所以這�堛滌暋D,是有權威性的,人無法任意更改。

「在那�堜O?」在這字義方面有商榷的必要。(一)這可能是問句的用語,誠如一般的譯詞。(二)這可能是動詞,譯為「我是」:我是你的災害,我是你的毀滅!(三)這可能是「致動詞」(Hiphil: Causative):「我致使你受災害,我致使你受毀滅。」(四)這是「耶和華」名字的縮寫(Ehi/Ehyeh):「耶和華要成為你的災害……你的毀滅」。(五)這字成為驚嘆詞:「禍哉你的災害!禍哉你的毀滅!」第一項與第五項比較在用意上近似,第四項可能性最小,因為在上下文中沒有這樣用過。14

「災害」與「毀滅」兩詞在詩篇九十一篇六節也用過,「瘟疫」與「毒病」,也同樣作為同義,是指惡者。這也是哈巴谷書三章五節的用語「瘟疫」,申命記卅二章廿四節的「苦毒」。「災害」譯作「權勢」,是七十士(希臘文)譯本的用詞。15有的譯為「刺」,而「毀滅」譯為「毒�屆v。16

「在我眼前決無後悔的事。」「後悔」或譯為「憐憫」或「同情」。「後悔」原是十一章八節的「回心轉意」,神後悔所降的災。其實不是祂意志方面,而是情緒方面。但這�堛磼�神必不再施憐憫。

「他在弟兄中雖然茂盛,必有東風颳來,就是耶和華的風從曠野上來。」(15節上) 「在弟兄中」用意比較模糊,所以有人以經文評鑑的方法加以修訂,改為「蘆葦」。蘆葦在水中必長得茂盛,但是旱風吹來,必使之枯槁,17東風自曠野吹來,十分猛烈也很乾旱。這�堨疵�亞述侵略的威勢,由東邊而來(參閱賽廿一1)。耶和華的風是指神所許可的災禍,是祂的審判,藉�戎~邦,臨到以色列人。

「他的泉源必乾,他的源頭必竭。仇敵必擄掠他所積蓄的一切寶器。」(15節下) 以色列的力量完全枯竭,好似乾的水泉一般。也許他們還在夢想埃及的尼羅河再可供應水流。但是他們投靠埃及必遭失望。亞述的軍隊必來擄掠他們的財寶(參閱王下十七20;賽十七14;耶三十16)。

在死海古卷的經文中,「乾竭」作「蒙羞」。18這在涵義上並不矛盾,確有同樣的意思。寶器似指宮殿中的金銀(參閱鴻二10;耶廿五34;代上卅二27,卅六10;但十一8)。照九章六節,擄掠者是埃及人。如果從十章六節看,那該是亞述人。

照七十士(希臘文)譯本,擄掠的不僅是寶器,而是全地的一切。

「撒瑪利亞必擔當自己的罪,因為悖逆他的神。他必倒在刀下,嬰孩必被摔死,孕婦必被剖開。」(16節) 這節只是結語。撒瑪利亞這北國的京城是代表全國的,必擔當自己的罪。提到撒瑪利亞城,必特別指出王朝的罪惡,領袖們的腐敗,宗教與政治的敗壞,成為無可逃避的罪狀。本書最後提說撒瑪利亞(以前提說的在七1,八5、6,十5、7)。

本節所提的「叛逆」,特別指他們以前曠野的經驗,但這字與本書其他的用字(四16──「倔強」;九15──「叛逆」)意義仍是相同的。

刀劍與瘟疫、旱災一樣,都是神的咒詛與刑罰。撒瑪利亞的厄運以後都實現了。嬰孩摔死,孕婦被剖開,都十足說明仇敵的兇暴殘忍。他們要使以色列人絕了兵源(參閱四10,九11-16)。以色列人敬奉巴力,這生產的神明,沒有使他們生養眾多,反使他們遭受滅絕。公義的神必須施行審判。

綜觀全章,先知看見苦難的浩劫已如烏雲密集,以色列人必須面對神公義的審判。他從來也沒有像現在那樣直接論述死亡的威脅(1、14節),毀滅是必然的了(3、8、15-16節)。

撒瑪利亞這一百五十年的古城,將陷落在亞述的刀下。在救恩歷史中這無疑是最悲慘的一頁,神與以色列民族的關係會中斷嗎?且看神的自語(4-5節)。以色列怎可充耳不聞神的聲音,他們仍墮落在異教偶像的迷信中(1、7、12節起)。

以色列的厄運仍可挽救嗎?他們的罪惡積蓄�式A積蓄神的忿怒(12節)。他們還在尋求外邦的庇護,卻捨棄那真正保證他們的神(2、4、9節起)。所以他們的敗亡是無可避免的了。

在新約中,我們看到主耶穌救贖的宏恩。死亡原是罪惡的後果,卻因主的救恩而除去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十五節,引用何西阿書本章十四節(七十士譯本的經文)。主耶穌的復活,已經勝過死亡,賜下赦罪的恩惠。

這又使我們聯想啟示錄六章八節的話,死亡的陰影仍存留�式A這節經文(何十三14)似又再重複了。所以希伯來書的作者警告說:人若褻慢施恩的聖靈,落在永生神的手�堙A真是可怕的(十29、31)。

新約中嚴正地警戒拒絕救恩的人,生命的另一面就是死亡。正如撒瑪利亞離棄神,終遭滅亡,雖然這不是神對歷史最後的結束。但是撒瑪利亞的鑑戒,先知的警語,豈不向歷史的人們宣講嗎?

 

1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629.

2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630.

3 Wolff, Hosea, 225, Andersen & Freedman, Hosea, 632.

4 W.R. Harper, Amos and Hosea, 306.

5 參閱 Corpus Reformatorum, lxx, 485.

6 參閱 Martin Luther, Werke Kritische Gesamtausgabe, 13, 62.

7 參閱 John Calvin, Commentaries on the Twelve Minor Prophets.

8 參閱 Managor, Commentarius in Hoseam.

9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637.

10 Wolff, Hosea, 221, 227.

11 R. Vuillenmier-Bessard, "Ose*e 13:12 et les manuscrits," Revue de Qumran, 1. 1958, 281-282.

12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638.

13 W. Kuhnigk, Nordwestsenitische Studien zum Hoseabuch, 及Wolff, Hosea 221都主張這句話應該算是問號。

14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639-640.

15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ed., Gerhard Kittel and Gerhard Friedrich vol. II, 174 參閱J. Ziegler (ed) Duodecim prophetae.

16 Wolff, Hosea, 221, 根據 Gesenius-Kautzsch Hebrew Grammar, Section 93Q.

17 Harper, Amos and Hosea, 406.

18 參閱 M. Testuz, "Deux fragments ine*dits des manuscrits de la Mer Morte." Semitica, 5, 37-38; W. Kuhnigk, Nordwestsemitische Studien zum Hoseabuch, 152-153.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何西阿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