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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珥書第三章

 

始於審判、終於得勝(三1∼21)

 .約珥先知在本章先論述神如何審判列國,然後便論及神如何使百姓得勝,領受祂所賜的福分。

 .列國所受的審判(1∼17)──神審判列國乃是因為列國曾多次欺壓以色列民,侵佔他們的城邑,又將百姓販賣為奴。為此神將列國帶到意思為「神審判」的約沙法谷去,為要定他們的罪,叫他們受當得的報應。我們在此看見神也是施報的神,祂要讓人透過其施報之工,認識祂是「公義的審判官」(參詩七8∼11,八十九14)。祂恨惡罪惡和不公正的事,祂有權按�忖H的罪行施行裁決。所以讀者們,我們要省察,因為當主再來時,要按我們的作為審判我們。

  接�有o審判外邦的事,相連的是以色列的復興景象。

 .得勝與祝福(18∼21)──以色列選民的命運與耶路撒冷聖殿息息相關,因此當城和殿得安全,子民也得安全。神在此應許聖城必得�戎R足的供應,和得脫離仇敵之手,祂也要親自住在錫安山,開始那永遠得勝的國度。本段可預表現今的教會不受仇敵撒但和世上敵對神的潮流所拘限,福音仍得廣傳,神的國度不斷擴張,神也親自與教會同在,給予屬靈的安全,免受眾仇敵所侵擾!

祈禱 神啊,為�佃貑o勝的應許而滿心感謝讚美。──《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