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巴底亞書註釋
註釋
壹 書名(1節上)
貳 引言(1節中、下)
�S 以東的毀滅(2-9節)
肆 以東的惡行(10-14、15節下)
伍 耶和華的日子(15上,16-21節)
壹 書名(1節上)
「俄巴底亞得了耶和華的默示。」(1節上)
本書以簡短為特色,連題目也那麼簡短。在其他先知書,題目之下,有詳細的歷史背景,說明當時的政治資料,以及先知的家庭出身,提說他的先輩。但是本書在這些都付諸闕如,可見一斑。
俄巴底亞在舊約中可說是非常普遍的名字,原意為「敬拜(或事奉)耶和華」。這顯然是父母命名的目的,表達他們的信念,對孩子的期望。這位先知果然是一位敬虔的人,忠心事奉耶和華。
這名字有兩種寫法,一種寫法('obadyahu)是用在被擄前的人名(王上十八3-7:「俄巴底」;代上廿七19:「俄巴第雅」;代下卅四12:「俄巴底」)。另一種寫法('obadyah),就是本書先知的名字方式,是用在被擄歸回的猶太人,如以斯拉記第八章九節及尼希米記第十章五節,十二章二十五節,都是俄巴底亞。
俄巴底亞既是事奉耶和華的,必是耶和華的僕人,這也可能是指大�珖a出來的君王。但是俄巴底亞不會是君王,而是先知。他的信息十足是先知的,他的名字並不說
這究竟是否先知實際的名字呢?還是一個象徵性的化名。這是無法稽考的,因為沒有其他資料。或者這是編輯本書者的筆名,也有可能。大多學者認為「俄巴底亞」不是一個專門的名字,只是普通常用的名字。1
其次,有關「耶和華的默示」,是指先知的信息。默示原意為「異象」。這是先知屬靈的感受,是神傳給先知的話。撒母耳記上第三章一節:「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這�堿O以「默示」與「耶和華的言語」為同義字。在彌迦書第一章一節,先知彌迦得耶和華的默示,是用動詞「看見」,就是「默示」的動詞形態。同時也有「耶和華的話」,可見這兩個用詞是同義的。亞蘭文譯本索性將「默示」譯為「豫言」。
言語是聽見的,異象是看見的,而這兩樣都是先知的感受,感受神恩惠的啟示。所以俄巴底亞所看見的默示,也是他「從耶和華那�媗巨ㄐv的信息(1節下)。
「默示」在以後不只是先知屬靈的感受,而是指末事的信息。但是本書正如以賽亞書及那鴻書,是指先知得著屬靈的感受,聽見耶和華的話,而承受傳遞的責任。
這默示還不僅是耶和華的話,也是人們將神的信息,作為敬拜禮儀所用之信條,以重複念誦之方式,思想耶和華的權能與公義的作為。
1 John D.W. Watts, Obadiah: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1969, 44.
貳 引言(1節中、下)
「論以東說,我從耶和華那�媗巨ㄚH息,並有使者被差往列國去說……」(1節中)
這�堭j調耶和華的權能,因為先知的話語不是他本身可以說得出來的,而是從耶和華那�媗巨ㄙ滿C事實上,這�埵野�知傳信息的特性,常用的詞句是:「耶和華如此說」。這在許多先知書中時常出現的,強調耶和華的權能,也表明先知的信息來自耶和華,是有權威性的。俄巴底亞特別在「耶和華」前冠以「主」,「主耶和華」必更強調神的全能與權柄。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神,這一聖名是在於特別啟示,啟示神揀選的恩典與聖約。「主」是普通啟示,卻著重神的權能。
這是散文的引言,不只是第二至四節的,更是全部信息的。所謂散文,並非全書是散文,只是本書中間部分有些詩,大多仍是有詩韻的散文。
「論以東」,是與耶利米書第四十九章十分相似,可說是十足的「傳信者之方式」(Messenger formula)。以東是猶大的東鄰,卻長期成為仇敵。根據本書第十二至十四節的描述,以東在猶大遭難的日子,趁火打劫,更引起猶大的憎恨與忿怒。這遭難的日子(12節),是否指主前587年當耶路撒冷城被攻破的時候呢?這是對猶大人一個難忘的厄運。
有使者被差往列國去。誰是使者?先知是神的使者,將信息帶出去。但是從文法的結構看,這句話是「環境的子句」(Circumstantial Clause),指這信息不僅為先知所聽見的,也是由使者所奉差去傳遞的。中譯詞是正確的:「並有」。這樣不僅是先知受命,還另有使者,甚至有人認為是指天使。2
「使者」是單數,只是一個,也可能是集體名詞,仍可用單數來指若干。但是使者被誰所差呢?原文並未指明,七十士譯本譯為被耶和華差遣。他奉差往列國,那列國究竟指那些國呢?這�堣]沒有列出,讀第七節,似指結盟的列國,他們都是敵擋神的,是猶大的仇敵。
「說」字在中文是附加的,事實上也不需要有這字,因為下面的話是可以說明的(參閱賽三6、14)。在原文上不加這個字,也許是以興奮的口吻,也許是在於字句的韻律。
「起來罷,一同起來與以東爭戰。」(1節下)
這是呼喚列國起來爭戰的聲音,也在聖經中先知文學常有的用詞(珥三9-13;彌四13;參閱耶四十九28;賽廿一5)。這是神命令人發出的呼喚,以前與以東聯盟的,現在那些國家又聯合起來,對以東來宣戰。這是國際情勢的矛盾。
2 Leslie C. Allen, The Books of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45.
�S 以東的毀滅(2-9節)
(一)迅速的傾覆(2-4節)
(二)徹底的傾覆(5、6節)
(三)盟友的出賣(7節)
(四)文武的損失(8、9節)
(一)迅速的傾覆(2-4節)
「我使你以東在列國中為最小的,被人大大藐視。」(2節)
從這節起,有四行詩句宣布以東的傾覆,以「耶和華說的」來作結。這�婸y多重複,不僅為加重語氣,也使論述逐漸進展。第三節描寫以東的自大,必被拉下來。這語句再在第四節重複。
「看哪」是原來在首句之開端,為引起聽眾的注意。耶和華要干豫以東。神已經使以東降卑。這�堨i譯為「已經」,因為動詞是完成式。這完成式並非指已經作成的事,而是豫言必成的事(文法結構稱之為「先知完成式」或豫言完成式〔Perfect of Certainty〕十分肯定的,因此是Prophetic
Perfect)。
以東將成為最小的,必定降卑。被人藐視,表明他們必遭羞辱。這是耶和華的審判臨到他們,他們在自大中必然感到自卑。
「住在山穴中,居所在高處的阿,你因狂傲自欺,心�婸﹛A誰能將我拉下地去呢。」(3節)
以東人過分自信,事實上他們的地理環境也使他們有優越感。以東的京城為西拉(Sela),原意為岩石,座落在高原上(Umm el-Biyara)。惟一的通道是在東南方,另幾方面全是削壁,所以是天然的屏障,固若金湯,根本是外患無法侵犯的。3所以他們可以誇大說:誰能將我拉下地去呢?
他們實在是住在山穴中,居所在高處,所以十分狂傲,由自大而自欺,以為他們可享永遠的安全。其實不然,因為耶和華干豫,他們又怎能站得住呢?尤其這�堜珒y述的高處,也說明他們是拜偶像而自高自欺的。「狂傲」一詞可譯為「可怕」,指可怕的偶像。4他們的偶像是他們自欺的方法。他們以為宗教的信仰可以保證他們安全,這樣就能逃避耶和華的審判。但他們還是無法逃避的。
「你雖如大鷹高飛,在星宿之間搭窩,我必從那�堜啎U你來。這是耶和華說的。」(4節)
再看他們地理的環境,在高原上多岩之處,許多岩石曲折崎嶇,山崖確是高不可攀,又因難行而使外面的人無法進入,好似鷹鳥在高處搭窩。鷹鳥在高空中飛翔,在星宿間,也是描寫高處。約伯記中耶和華的言詞有這樣的繪描:「大鷹上騰,在高處搭窩」(卅九27)。「在星宿之間」只是詩意的想象。可能也有迷信的想法,認為他們膜拜的偶像,崇高無比,高達穹蒼。
這�堣]看出他們的狂傲,尤其對鄰邦更是目空一切,以為自己高高在上,神聖不可侵犯。
「你雖……」,「雖然」是假定語氣,看文法結構,指無法實現的情形(A Condition Contrary to fact-a
Condition impossible to fulfill)。事實上以東自以為如大鷹高飛,在星宿之間搭窩,那只是他們自己的想象,根本與實際的情形不符。所以本書以十分詩意的描述,來提說以東地理的環境,心理的脆弱,無自知之明的狂傲,以及信奉虛假之神而來的自信。
但是有一件事卻必實現的,神要把他們拉下來。「這是耶和華說的」原意是耶和華的低語,對以東是宣判的話,對以色列卻是安慰的話,是神給予他們的保證。惡人必致敗亡,耶和華的公義必然伸張。強權必成為微小,遭受藐視,在高處的必會降為卑下。
3 W.H. Morton, "Umm
el-Biyara," BA, 19, 1956, 26-36.
4 Watts, Obadiah, 48.
(二)徹底的傾覆(5、6節)
「盜賊若來在你那�堙A或強盜夜間而來,(你何竟被剪除)豈不偷竊直到彀了呢?」(5節上)
上文是耶和華直接的言詞,這�堿O先知的話,並採用修辭的問題,帶來極端的失望。擄掠的事必會發生,是侵略者好似盜賊一般來擾亂。他們往往在夜間趁�托峊D睡覺或不在的時候,來偷竊,不會留下甚麼值錢的東西,損失慘重,實在使人感到傷痛。
這�埵�乎要作進一步的描寫。如果盜賊來偷竊,也許還不致損失殆盡。如果強盜來搶,必會更加徹底。這節可能的譯詞為:「盜賊若夜間來在你那�堙A豈不偷竊直到夠了呢?若是強盜來,你就會完全毀滅了!」5這在閱讀上似乎會比較順口。「你何竟被剪除。」在中文譯詞中是在括弧�堙A不是補充的話,而是下半句,「那麼你就會完全遭難了。」整句應該分為兩部分:(1)「盜賊若來到你那�堙A或強盜夜間而來……」(2)「豈不偷竊直到彀了呢?那麼你就完全遭難了。」兩部分都以哀歌的韻律(即三與二之節拍)表達,確是十分秀麗的文體。
「摘葡萄的若來到你那�堙A豈不剩下些葡萄呢?」(5節下)
摘葡萄的來收穫,不會全部摘盡,只要摘夠就算數了。但是侵略者對以東就不會有那麼仁慈,一定將他們完全除滅,不會留甚麼餘地,因為毀滅一定是全然的。也許這�堿O指仇敵的凶暴,他們肆意破壞,不會像摘葡萄的那麼忍耐,慢慢摘取。他們只是摘取好的,其他餘下的一定沒有甚麼可取。
以葡萄來作比喻,因為以東的山坡上有許多葡萄園(參閱民二十17)。可能以葡萄園來比喻以東財物的豐富,如纍纍的葡萄掛滿在樹藤。現在敵人來侵,就將好的奪取,留下一片殘餘的園地,其慘狀是不能想象的。以東必大遭浩劫。
「以掃的隱密處,何竟被搜尋。他隱藏的寶物,何竟被查出。」(6節)
以掃的名字應用在以東這一國家,正如雅各之於以色列。以掃與雅各兩個名字特別在第九至十節提說,可能與他們過去的歷史有關,就是記載在創世記的(參閱創卅六1、8、19)。
以東貿易十分發達,所以很富有,將寶物藏在隱密之處。藏寶是古時的方法(可參閱賽四十五3;箴二4以及伯三21)。但是現在敵人來到,將寶物搜出就擄去,使他們失去一切所有的。由殷富而變成赤貧。這是公義的報應,因為他們也曾這樣掠奪過猶大的城邑。
在上半節,動詞是複數字,所以七十士譯本,�l利亞譯本,以及亞蘭文譯本是用單數,其實主詞仍可解釋為集體名詞,並不構成問題。
以東必須面對這個歷史的浩劫,可能是出乎他們意料之外。他們以為無人可以拉下他們下地去,他們可以永遠高高在上。但是神把他們拉下來。侵略者原與他們結盟,現在卻來擄掠。於是以東不但傾覆,而且十分完全與徹底,毫無恢復的餘地。
5 Watts, Obadiah, 49.
(三)盟友的出賣(7節)
「與你結盟的,都送你上路,直到交界。」(7節上)
本節明顯地分為三行,每一行似乎都是二比二的韻律,相當均衡。每行都可發現重複的字句,第七節上「送」字,原來重複第一節的「差」。第七節中「欺騙」是重複第三節「自欺」。第七節下「網羅」與第四節「搭窩」可以對比。這�堣ㄥ�有文學的美,也有思想的連貫。6
在前幾節,動詞是豫言完成式,這些事以後必會實現。現在動詞是未完成式,表明實現的事已在進行之中,無法逃脫了。
古時結盟是非常認真的事,不可輕易毀約,應該信守。背約是罪惡:「他背了約,伸手攻擊與他和好的人」(詩五十五20)。先知阿摩司指責推羅的罪,因為「他將眾民交給以東,並不紀念弟兄的盟約」(摩一9)
以東在需要時,去求同盟國。他們所得�扛滿A可能只是空洞的承諾。他們似乎得著禮遇,但完全是應酬式的,將使者送上路,一直到邊界,只是外交的,無補於事。國際的交往完全是欺騙與虛謊,毫無實際。
這�堣]可能指以東人被驅逐至邊界,外患的侵略已經成為無可逃避的厄運。7
「與你和好的,欺騙你,且勝過你。」(7節中)
以東的安全固然是在於地理的優勢,也是倚靠外交的條件,與鄰邦結盟,和平共存。但是現在卻在表面交好的關係上受騙。別人欺騙他,是他先自欺。以東自欺欺人,終於受人欺騙而被征服。這也是公義報應的結果。
這�奡X乎與耶利米的話相同:「你知己的朋友催迫你、勝過你」(卅八22:「催迫」原意也是「欺騙」)。
以東被搜尋,被查出,受欺騙,被勝過。他們又怎麼對付呢?他們不會束手無策的,但他們又自以為聰明,上了當,還沒有自覺。
「與你一同喫飯的,設下網羅陷害你。在你心�堬@無聰明。」(7節下)
一同喫飯是友善的行為,也是朋友交往的實況;也有譯為「喫你飯的人」。這與詩篇第四十一篇九節相似:「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喫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喫飯可能指立約的行為,喫飯有鹽,而鹽約是表明約的永久。這樣就與本節上「結盟的」,本節中「與你和好的」都成為同義的詞句了。
他們竟設下網羅陷害以東,是太令人驚奇的事,在以東心中完全沒有提防,也不加分辨,並未注意,所以才會出於意料之外,這就說明以東並不聰明。
6 Allen, The Books of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48.
7 「送」字在利未記第十八24譯為「逐出」,耶利米書二十八16「叫你去世」,也是「逐出」的意思。參閱G. Fohrer, "Die Spruche Obadjas," Studia Biblica et Semitica
T.C. Vriezen dedicata (1966), 81-93.
(四)文武的損失(8、9節)
「耶和華說,到那日,我豈不從以東除滅智慧人,從以掃山除滅聰明人。」(8節)
這�埵A是耶和華的言詞,與第二至四節相連起來。「到那日」不是指普世審判的日子(所以與第15節不同),而是以東受審判的時候。
以掃山只在本書提說(8、9、19、21節),因為通常是西珥山。
以東以智慧馳名,他們的首領尤其十分詭計多端,很會策謀,但是他們中間的哲士必被毀滅,他們文化的力量必然滅沒,他們軍事的力量也必消失。
「提幔哪,你的勇士必驚惶,甚致以掃山的人,都被殺戮剪除。」(9節)
以東的智慧是在提幔。約伯的朋友以利法是來自提幔的(伯二11;參閱耶四十九7)。提幔可能因處交通要道而有貿易與文化的交流,所以成為智慧馳名的地方。以東被通稱為東方(王上四30;參閱伯一3)。智慧也必包括軍事的策略,以前神曾破壞亞希多弗的計謀(撒下十七14)。他大概是以東人。
提幔當然也代表以東全國。他們在軍事上失敗,實則是士氣的問題。當他們的勇士在驚惶中,必使步伐混亂,進退維谷,最易遭受敵人的攻擊。在以掃山的人個個都被殺戮而滅亡。
「殺戮」在原意上是不清晰的,甚至被認為意義含糊的用字。8在七十士譯本、�l利亞譯本及拉丁文譯本作「陷阱」,亞蘭文譯本作「絆腳石」,其他希臘文譯本(Aqvila and Theodotion)作「捆鎖」。有人譯為「網羅」,9也有譯為「圍困」。10他們都失敗了。
從第一節下至九節看,神的行動與人的行動是相連的。爭戰的列國(1節下)、盜賊(5節上)、摘葡萄的(5節下)以及結盟的(7節上),都來毀壞以東。這顯然是神的旨意。神可以祕密地策動戰爭,擾動敵軍,破壞他們的士氣,使他們驚惶失措,終致敗壞(參閱出廿三27;申七23;書十10)。神為毀滅以東,甚至興起列國,並不興起以色列。其實以東是以色列最大的仇敵。但是當以東敗亡之後,以色列才有復興的機會。神再以以東的特長來打擊他們,使他們無法自恃。自大自高終致自欺,也遭別人欺騙,他們自豪的智慧終於自誤,以致陷落後,無法自拔。
8 Brown, Driver, & 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認為"very
dubious," Koehler, Baumgartner, Lexicon in Veteris Testament Libros, 'unexplained'.
9 Carl Vollers, "Das Dodekapropheten
der Alexandruberm,"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aiche Wissenschaft 4,
1884, 16ff.
10 J.D. Prince, "Old Testament Notes
2, Obadiah" JBL, 16 (1897) 177.
肆 以東的惡行(10-14、15節下)
(一)缺乏友善(10、11節)
(二)幸災樂禍(12節)
(三)趁火打劫(13節)
(四)因果報應(14、15節下)
(一)缺乏友善(10、11節)
「因你向兄弟雅各行強暴,羞愧必遮蓋你,你也必永遠斷絕。」(10節)
本節仍連續以上的論述,而下節乃展開一項指責。所以這�堿O轉接之處。提到「日子」,是回到第八節的主題「到那日」。這段經文是解釋神的旨意。
「兄弟」與「強暴」,形成了十分尖銳的對比。以東與以色列或以掃與雅各原為兄弟,彼此都有本分:「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申廿三7)。根據創世記第二十五至二十九及三十二章,他們兄弟的關係應該親切,但是他們一直在互相猜忌與敵對中。這�奡ㄗ黺恩U,並非指北國以色列,而是南國猶大。但是以東完全沒有尊重,相反地行強暴,完全漠視基本的人權。在猶大遭難的時候,以東趁火打劫,令人髮指。
從歷史的見證看,報應臨到以東,因為在主前第二世紀希臘的強權(John Hyrcanus)征服以東,使他們不再有自主權,正如這�堜珨〞滿A羞愧遮蓋他,他必永遠斷絕,沒有復國的希望。以東犯了推羅的罪過:不紀念弟兄的盟約(摩一9)。
「當外人擄掠雅各的財物,外邦人進入他的城門,為耶路撒冷拈鬮的日子,你竟站在一旁,像與他們同夥。」(11節)
這是猶大遭難的日子,當外患的侵略者來擄掠,以拈��的方式分掠物。耶路撒冷的城門被攻破,敵人可長驅直入,佔領他們的保障。那日子患難重重,到處烽火殺戮,大有毀滅的事,人們在驚懼中走避,流離失所。
但是以東只站在一旁袖手觀望,像與侵略者同夥。他們反而歡喜,因為漁翁得利,正可趁火打劫。他們進了城的後門,搶財物,擄生還者,也殺死一些無辜的人。他們沒有幫助,反而陷害,這樣的罪惡怎可寬恕?
耶路撒冷陷落,時在主前586年,記載在列王記下第二十五章三至七節。王與少許軍人在城破時偷逃出走,向阿拉巴的路逃亡,卻在耶利哥平原,被巴比倫征服者所捕獲。可能這事是以東協助巴比倫的,因為以東是王家逃亡的方向。列王記並未記載,卻有另外兩段經文提到以東。詩篇第一三七篇七節說:「耶路撒冷遭難的日子,以東人說,拆毀、拆毀,直拆到根基。耶和華阿,求你記念這仇。」耶利米哀歌第四章二十一、二十二節也有類似的話:「住烏斯地的以東民哪,只管歡喜快樂。苦杯也必傳到你那�堙C你必喝醉,以致露體……以東的民哪,他必追討你的罪孽,顯露你的罪惡。」
(二)幸災樂禍(12節)
「你兄弟遭難的日子,你不當瞪眼看著,猶大人被滅的日子,你不當因此歡樂。他們遭難的日子,你不當說狂傲的話。」(12節)
這節經文分為均衡的三行,每行都是哀歌的形式,以三與二的韻律,每行都以「不」(或「不當」)開始,更增加語氣的力量。再以「兄弟」為著重點,責備他們的寡情。「日子」也三次重複,是猶大遭難被毀滅的危機。
瞪眼看,是一種冷漠,缺少同情的態度,不僅毫無幫助的意思,而且完全袖手旁觀。歡樂是幸災樂禍的態度,不僅毫無憐憫,反而因自己可以得到,沾沾自喜,這是多麼惡毒的心!他們還要狂傲說大話,認為他們自己決不會有這樣的危險與厄運。
(三)趁火打劫(13節)
「我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進他們的城門。他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瞪眼看著他們受苦。他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伸手搶他們的財物。」(13節)
這�堣S以三行詩,以「不當」為每行的開始的形式,仍是哀歌的韻律,繼續加以嚴責。「遭災的日子」在三次重複中,用同一個字,形式稍有變化。第一行「他們遭災的日子」,第二、三行「他遭災的日子」,單數仍是指集體方面,所以沒有差別。
當外邦人進入耶路撒冷的城門,以東也隨著進入,他們居然以征服者自居。「遭災」是「以東」的諧音(前者為 ~edam,後者為 ***&e*dom,用多數字在第一行,可能為這目的:「他們的」字尾為am,「他的」為o^)。
「伸手」原意為「差」字在一節下,「送」字在第七節。重複用字,可能有作者的用意。這�堿O指他們似有計劃地安排人們作趁火打劫的工作,來掠奪猶大的財物。
(四)因果報應(14、15節下)
「你不當站在岔路口,剪除他們中間逃脫的。他們遭難的日子,你不當將他們剩下的人交付仇敵。」(14節)
這�堿O以兩行詩,形式與前兩章完全一樣。以東的罪惡,是在於他們站在十字路口上,肆意殺戮那些難民。有的由以東捕捉之後,交給巴比倫軍隊,其悲慘的後果也不難想像。他們完全漠視人權,不尊重公義的神。這樣的罪不僅是道德的,也是宗教的。所以他們的罪必遭受十分可怕的報應。
「你怎樣行,他也必照樣向你行。你的報應必歸到你頭上。」(15節下)
猶大的敗亡並不是最後的,神還有繼續的作為。神不能就此罷休,祂的寬容也不能再延遲下去。現在祂必處理這事。在神歷史的計劃中,那只是一件小項目而已。
公義的神是掌管整個的世界,祂有道德的權能,祂的旨意必須實現,只是時間的遲早而已。祂必需將公義彰顯,將公正建立,使真理得以伸張。
人必須向神負道德的責任,神是輕慢不得的,你種的是甚麼,收的就是甚麼,所以人決不可自欺(加六7)。個人是這樣,國家也是如此。以東必須承受因果的報應:「你怎樣行,他必照樣向你行。」
「他」是原文中沒有的,只有被動的語氣,表明他必遭受行為的後果,當然神在這報應的後面,這是一種報應律(Lex talionis),有歷史的見證,不容否認。
先知著重的報應是地上的,今世的。這是神所命定的世界結構,是歷史運轉的定律,無可更改。神在自然界的管理,有自然律,以維持秩序,保持平衡,在歷史中道德律,也有同樣的功能,怎可忽視?所以以東的厄運已經註定了。
伍 耶和華的日子(15上,16-21節)
(一)降罰的日子(15上,16節)
(二)餘民的身分(17、21節)
(三)以東被焚毀(18節)
(四)聖地必收復(19、20節)
(一)降罰的日子(15上,16節)
「耶和華降罰的日子臨近萬國。」(15節上)
先知從以東的刑罰,擴大為全世界的審判。舊約中先知的文學著作中,有很大的篇幅,是論述末事的。在末事論�堙A耶和華的日子是很重要的信息。所以這是本書很自然的結語。耶和華的公義最後必須伸張,祂也必得勝,而以東的結局只是這些事的開端。在耶和華的日子,有公義的審判,也有恩惠的救贖。本書以耶路撒冷遭難開始,以以東遭報作結,也可看見神的公義與慈愛。以東的敗亡將成為以色列復興的時機。
這是耶和華降災的日子,這災難是神的刑罰,是臨到萬國的,當然包括猶大在內。「日子」已經在前段反覆提說,可說是本書的主題。第八節的日子原只為以東的刑罰,在本書中間經文的日子是指耶路撒冷陷落的危機,現在將這兩者綜合,甚至更向前展望,等候這大而可畏的日子。這就使讀者屬靈的視野擴大了,看見整個世界都在面臨這個日子。這該是以色列民族希望的所在。神公義的審判必臨到萬民,那時罪惡消滅,戰爭消弭。以色列人經過水火,必到豐富之地。以色列中興在望,應該樂觀地等候。
在被擄之前,以色列曾有十分膚淺的觀念,以為神公義的審判只對外邦人。耶和華的日子是神除滅外邦,使以色列人復興,得著救恩。這樣錯誤的觀念終於被先知阿摩司糾正(五18-20)。西番雅書第一章更將耶和華的日子畫成一片幽暗,因為以色列人正面臨耶和華的審判。約珥書在開始也以同樣反面的描述,強調神公義的刑罰,但再論這日子,是一種警戒與盼望。以色列若真正悔改,這日子將帶來救恩,所以不是沒有希望的。於是耶和華的日子,在基本的道理上還是正確的,神公義的刑罰臨到萬國,以色列必蒙救贖,這是神在歷史中的計劃。
以色列人已經忍受了遭災的日子,另有一日是她申冤的時候。本來耶和華只是藉外邦人管教以色列。但是外邦卻過分欺壓以色列;使神不得不施報,申冤在神,神必報應。神在這大日必傾倒忿怒的杯。「耶和華手�埵釭M,其中的酒起沫,杯內滿了攙雜的酒。他倒出來,地上的惡人必都喝這酒的渣滓,而且喝盡」(詩七十五8)。先知以賽亞說:「你的主耶和華,就是與他百姓辨屈的神,如此說:看哪,我已將那使人東倒西歪的杯,就是我忿怒的爵,從你手中接過來,你必不至再喝」(五十一22)。這是神公義的作為。
「你們猶大人在我聖山怎樣喝了苦杯,萬國也必照樣常常的喝,且喝且咽,他們就歸於無有。」(16節)
誠如上論,苦杯是指神給予苦難的分,因外邦的加害更加難當。現在萬國必照樣要承擔與忍受,而且成為經常的事。七十士譯本作「酒」,但希伯來文有「昏醉」的涵義(參閱亞十二2)。這就是此處所譯「且喝且咽」。他們本身好似酒一般被吞嚥而無有了。
這�堣w不再向以東說的,而是對萬國。詩篇第六十篇三節也有類似的圖畫:「你叫我們喝那使人東倒西歪的酒。」這是神忿怒的杯,先給祂的民,然後轉移至萬民。
(二)餘民的身分(17、21節)
「在錫安山必有逃脫的人,那山也必成聖。雅各家必得原有的產業。」(17節)
這是神的應許,在審判之下,必有逃脫的人,他們成為餘數或餘民,是以色列民族復興的核心。本來逃脫的人會被以東人除滅(14節)。他們連圖生存都不可能。現在他們不只是可逃脫,而且有積極的任務,要實現神救贖的計劃。錫安山被外邦軍隊蹂躪而沾污,現在主的恩典使他們重新潔淨,那山必成聖。那山是耶和華的居所。將來萬民都要流歸這山,成為敬拜的中心(賽二2;彌四1)。這山完全聖潔,也必不被侵犯。不潔淨的必不再進入中間(賽五十二1;參閱亞九8)。這也是約珥最著重的(三17)。
雅各家必得原有的產業,就是以前失去的,尤其是以東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後奪取了南地。那時以東曾說,「這二國,這二邦必歸於我,我必得為業」(結卅五10)。現在這些失地必可收復。
第十七與二十一節都是相連的,因為這兩節都是以錫安為主題。錫安山的前途是先知最關心的。
「必有拯救者上到錫安山,審判以掃山。國度就歸耶和華了。」(21節)
拯救者是多數,大概是指那些餘民,他們是從被擄之地歸回,一同與耶路撒冷的居民,來趕出以東人。拯救者可能指這些爭戰的人,他們是從事聖戰的,必可取勝,使以色列人得著拯救。拯救者也是申冤者,為孤兒寡婦及一切受欺壓無助者申冤,這樣公義才可伸張。
錫安山是與耶和華的地土有關,因為錫安山是敬拜的所在,民族生命就繫在這�堙C在錫安山有耶和華的居所,所以耶和華在那�塈@王,有祂的寶座,是建立公平的地方,祂的審判設在該處,錫安山審判萬國,也包括以掃山。
當耶和華除去一切的罪惡,祂就發揮獨一的權能。神的國度必可實現,人類歷史終局就來到了。耶和華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所以耶和華的日子,是祂作王管理萬國的黃金時代,也是餘民得贖,與祂一同作王的時候。餘民有多麼尊貴的身分與地位!
(三)以東被焚毀(18節)
「雅各家必成為大火。約瑟家必為火燄。以掃家必如碎�e,火必將他燒著吞滅。以掃家必無餘剩的。這是耶和華說的。」(18節)
將來以東的毀滅,還不是來自外邦以前結盟的國家,卻是猶大人。雅各家是一個通稱,指神的選民。他們怎樣被以東苦害,現在必報應在以東身上。
火與禾�e是這�堛漸D題,神忿怒的火,必將罪惡完全焚毀。在摩西的歌就有這樣的論述:「你發出烈怒,如火燒滅他們,像燒碎�e一樣」(出十五7)。以賽亞也有類似的說法,他描述亞述軍隊如荊棘和蒺藜,焚燒淨盡(賽十16)。那背景是主前701年亞述對耶路撒冷的威脅。萬軍耶和華必用吞滅的火燄,向侵略者討罪(賽廿九5)。所以施洗約翰論彌賽亞的任務:他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太三12;路三17)。
雅各家以火焚毀以東,不只是國仇,而是以神的用人執行審判。以西結曾作這樣的解釋:「我必藉我民以色列的手報復以東,以色列民必照我的怒氣,按我的忿怒在以東施報,以東人就知道是我施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廿五14)。
雅各家又稱為約瑟家,二者是同義字。但約瑟家常指北國,可能還有更廣的涵義。詩篇第七十七篇十五節說:「你曾用你的膀臂贖了你的民,就是雅各和約瑟的子孫。」撒迦利亞書第十章六節說:「我要堅固猶大家,拯救約瑟家,要領他們歸回。我要憐恤他們,他們必像未曾棄絕的一樣,都因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我必應允他們的禱告。」所以這是耶和華對猶大一小撮的餘民所應許的。他們雖然少數,卻代表聖約的子民。
以東的毀滅是代表萬國萬民的結局。以掃家必無剩餘的。他們沒有餘民,所以沒有復興的可能。外邦也是如此,他們的毀滅是最後的,而且是全然的,因為神的審判就是那麼徹底。耶和華是烈火,除盡一切的罪惡,屬祂的民也是焚燒的火。
(四)聖地必收復(19、20節)
「南地的人,必得以掃山,高原的人,必得非利士地,也得以法蓮地,和撒瑪利亞地。便雅憫人必得基列。」(19節)
這段是與前面的經文有十分密切的關聯,雖是散文,原來似乎是詩的形式,韻律是三與三,在第二十節才是四與三。內容方面卻是十分清晰,指神應許祂的子民,收復原有的古時的地土,表明神重申前約,也賜給他們福分。失樂園現在又將復得。以東所奪取的地也必收回。這�埵�乎成為一個迴嚮,是回顧當初神賜給他們迦南地的福分。
這是從南地開始,在這地區的北部曾被以東佔領,據說在瑪加比時代,仍未歸還。瑪加比壹書第五章六十五節,那地區名稱為以土買。但是神早有應許:「使以色列人得以東所餘剩的,和所有稱為我名下的國,此乃行這事的耶和華說的」(摩九12)。南地往北一直到北面的邊界別是巴是受以東的國援,那是在587年被擄之後,也有其他經文可資佐證(結卅六5);耶利米書第十三章十九節提到南方的城盡都關閉,又說猶大全被擄掠,可能是被以東佔據了。有人認為這是在597年尼布甲尼撒首次圍攻耶路撒冷,已來處置南地的事,11是否可靠,尚待考證。
南地的人是猶大人,他們有責任來處理收復失地。以東以前所佔領的地區,為疏散他們的人口。現在猶大不僅收復,而且更上去,取以掃山。
高原的人,是指南方的山地居民。他們的失地是在與非利士交界的地方,也得收回,更取了非利士平原。這是向西的發展。至於向北的擴展,是將居民移至以法蓮山地,甚至包括撒瑪利亞。
便雅憫人可能是被擄歸回的,他們住在耶路撒冷北端狹長地帶。他們過約但河,向東北挪移,在基列有豐富的牧野,成為定居的地方。
「在迦南人中被擄的以色列眾人,必得地直到撒勒法。在西法拉中被擄的耶路撒冷人,必得南地的城邑。」(20節)
這�奡ㄗ鴞b迦南人中被擄的,似乎很模糊的�l述。迦南人是否指推羅西頓呢?因為撒拉法是在腓尼基沿地中海岸邊的一座城。可能這�堿O指以色列北國,當初被擄至底格拉斯河的流域,那些被擄的人也必歸回。「眾人」原為「軍隊」,那些人當然不再成為軍隊。他們歸回之後,要取北部及西部外邦之地,直至腓尼基的撒拉法。
西法拉的地名與位置,成為學者困惑的問題。有人以為是撒狄,就是小亞細亞西部呂底亞的京城,這是根據一個歷史文獻的記載,時間大約在主前455年(也有以為在395-349B.C.的)。12也有認為在瑪代國的西南方。更有認為是西班牙,因為�l利亞譯本與亞蘭文譯本似在譯音方面接近這個地名。13
西法拉可能是當時散居的猶大人�騥陘妊B。也可能提出這個地名,表明在遙遠的地方。猶大人無論漂泊到何處,決不會遠到無法歸回的地方。神還是能把他們帶回來,再蒙受祂的恩惠。
神的子民得回大地,是神的福分,但是他們甚至進一步取外邦的地業。這與古時進迦南有類似的經驗。他們不是侵略的奪取,而是福分的承受。這是與耶和華的聖約有關。聖約是恩惠的約,是神豐富地賜給他們地業。所以從神學的解釋,那不只是地業的物質的涵義,而是以屬靈的觀點,來看神賜給的基業,在新約中,信徒得著在基督�堛滌繴~,就充分地說明了。從以色列至教會,從民族至普世,神的恩惠必普及萬方,這也是新約的重點。
復興的展望可說是本書的結語。國度就歸耶和華,耶和華作王,這是可慶賀的事,所以慶祝的主題,是俄巴底亞書最首要的重點。
11 Allen, The Books of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69.
13 D. Neiman, "Sefar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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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俄巴底亞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