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書第四章
(2)約拿的怨言(四1-3)
「這事約拿大大不悅,且甚發怒。」(四1)
神不降災與尼尼微,是祂的恩慈,卻成為約拿生氣的原因。他在尼尼微城安置的定時炸彈,恐怕不會爆發了。如果神以對待以色列的辦法(出卅二章),來對待尼尼微,那簡直是無法忍受的事。約拿無法接受神的恩慈這個事實。他的自私使他生氣。這�塈@者又巧妙地以相同的字眼來描述,「不悅」也是「惡」或「災禍」的字。尼尼微作惡而遭致「災禍」,但是他們切實悔改,那「惡」(災禍)就不再臨到他們。他們的惡除去了,那惡卻在約拿身上,因為他大大的恨惡,當神的怒氣停止了,約拿的怒氣卻發作。多麼譏刺的論述!
約拿有甚麼權利來發怨言?他自己剛從滅亡中被拯救,他的心應該充滿喜樂與感恩,沒有怒氣與怨言。在魚腹中,他感謝神的恩慈與拯救。在尼尼微,他為神的恩慈與拯救而發怒。第二章與第四章成為十分尖銳的對比。他似乎忘記了他所身受的恩典,失去了神赦罪的奧祕,新生命對他似不再有甚麼新的意義。1約拿好似那個惡僕,自己得著債主的寬恕,免去債務,卻追究那欠他小額貸款的人,竟毫不悲憫(太十八23-35)。主耶穌在比喻中那樣說:你不應該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33節)。約拿似乎完全不明白恩典的意義。
「就禱告耶和華說,耶和華阿,我在本國的時候,豈不是這樣說麼?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2節)
約拿開始禱告,他的禱告不是感謝與讚美,內容完全相反。「耶和華阿」似是禱告的口吻。但是其他的話不是禱告,是信念的說明。他的宗教觀念無疑是十分正確的,這基本的公式是在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六節起,在約珥書第二章十三節也類似。約珥書第二章十四節,是在本書三章九節。約拿的觀念仍是以耶和華為聖約的神,祂與以色列是建立在恩典的關係上。神有恩典與憐憫,是信實的愛。神不輕易發怒,所以後悔不降所說的災。但是這樣的憐憫似乎不只在以色列,也在萬國。他應該認識神是普世的主,祂的關懷也是全世界的。詩人曾說:「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詩一四五9)。這慈悲或慈愛是信實的愛(hesed),在舊約中出現多次(除先知著作以外,如在得一8;撒下十五20;詩卅三5,一一七1,一一九64等)。這就是新約中恩典的涵義。
約拿似乎說,我既信這些觀念,也必會實行出來,那麼豫言尼尼微城傾覆的事,豈不是只成為一種威脅而已。神到時還是捨不得刑罰,使約拿的信息完全不能實現,這是一件非常難堪的經驗。這是從開始他就知道的,所以何必多此一舉呢?到底應該責怪誰呢?是約拿嗎?他背棄神而逃避。但是神呢?祂可以出爾反爾,有公義的性格,卻沒有公義的行為,一味縱容與寬恕。因此,現在是約拿有理由為甚麼要逃避,為甚麼不照神的旨意在第一次就聽命往尼尼微去。
約拿所知道的信息只是反面的,尼尼微城必會傾覆。但是豫言常是兩面性的,因為那是有條件的。如果尼尼微城不悔改,不離開惡道,結局一定是滅亡。但是他們如果肯回轉信服神,神也必轉意不發烈怒,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這正面的,卻是約拿看不見的。事實上「傾覆」一詞也可譯為「轉變」(耶卅一13;何十一8;尼十三2;斯九22用同一個字)。所以再等四十天,事實上只等幾天,尼尼微城已經好轉了。這是神奇異的恩典。
「耶和華阿,現在求你取我的命罷!因為我死了比活著還好。」(3節)
這�堛漸D題是耶和華的恩典與約拿的性命。第一、二章也是有這主題,耶和華的恩典保全約拿的性命。現在當耶和華的恩典臨到尼尼微城,約拿反而求神取他的命。他看死是一種解脫,是一種逃避。他現在逃避耶和華,無非想保全性命。在船上想逃生。現在當他發怒的時候,他不要性命,那才是一種解脫(參閱民十一11-15;耶十五10,二十14-18)。2
約拿求死,似乎與以利亞十分相似。先知以利亞實在為打倒巴力的崇拜者疲於奔命。他很想繼續先賢者的遺志,除去異教的毒害,但是他也沒有成功,不如歸到他們那�堨H死來了結。他求死的理由是「因為我不勝於我的列祖」(王上十九4)。但是約拿只說:「因為我死了比活著更好。」約拿究竟不如以利亞,因為以利亞所作的,只有叫約拿更慚愧。耶和華拯救了約拿,但是他還是依然故我,沒有真正改變。
(3)受責與受教(四4-11)
「耶和華說,你這樣發怒合乎理麼?」(4節)
約拿的禱告現在由耶和華來答覆。禱告中只有怨言,甚至強詞奪理,表明他違命是應該的。更進一步他在求死,簡直是撒野的行為。神先沒有責備他,只以問話促他省察。他在魚腹中,知道要感謝,現在卻沒有感恩的話。他知道救恩出於耶和華,神看重他的性命,他又怎可求死呢?神拯救他,為使他去拯救別人。他曾一度順服,往尼尼微城去。但是一看見那城的救贖,他又成為一個反叛者。在第一章神讓他看見大城的罪惡,他就因此背叛逃離神,不敢去。這�堹宣�他看見大城的拯救,他卻因此背叛神,向神怨言,表明他極不願意。
神必須責備他,促他醒悟。神必須教導他,使他明白,但是教育的過程實在是艱難的。
「於是約拿出城,坐在城的東邊,在那�堿隻菑v搭了一座棚,坐在棚的蔭下,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5節)
這一節有三次提到「城」,中心思想就在此處。約拿出城,離開這可憎的城,可能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一走了之。他對這城惱怒,是多麼不合理呀!他出了城在外面,盼望那城最後終於傾覆,而他卻及早逃離,必有安全。他總是要以客觀的態度,來對待尼尼微城。第一章他不去,第三章他去了,仍是只走了一天宣告一下。現在他又離開那城,怎可與這城共存亡呢?
他為自己搭了一座棚,是用樹葉與樹枝編成的,在用字方面,作者可能蓄意使讀者聯想住棚節,因為住棚節的棚字也是同一個字的(Sukka,利廿三40-42;尼八14-18)。這樣從身體的需要來說,白天可遮太陽,晚上可免寒氣。但是他心理方面的好奇,還是要看看那城有甚麼情形會發生,最好還是到時傾覆,證實他先知的信息,看見神公義的忿怒。
當耶和華以問題來答覆約拿滿有怨言的禱告,祂問了並不希冀約拿的回答。約拿沒有頂嘴,卻在行動上仍充滿�托蒡臐A他的舊性情仍在作崇。約拿仍是我行我素,不管神怎麼對待他。耶和華現在也必須以行動來教導。
「耶和華神安排一棵蓖麻,使其發生高過約拿,影兒遮蓋他的頭,救他脫離苦楚。約拿因這棵蓖麻,大大喜樂。」(6節)
「耶和華神」,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神,與他們有聖約的關係,是掌管歷史的主。神是「以羅欣」,祂有絕對的權能,全地都是祂的,祂是歷史的主,也是自然的主。萬物都是祂所造的。祂造滄海與大魚,祂也造旱地及一切的生物,包括樹木。祂現在安排一棵蓖麻,為補那草棚的不足,因為那棚不能使約拿避寒與避暑氣。神完全為約拿豫備保護的恩典。
蓖麻是在巴勒斯坦一種十分多的灌木,這是七十士譯本所定的,因為希臘文字義不甚清晰。有人照亞甲文譯為棕樹(Ricinus Communis: Palm-christ),大約在五、六個月之內可長八吋之高。有的以為是埃及的長春藤(Kiki)。有兩種希臘文譯本(Aquila and Theodotion)也這樣譯出。類似的解釋也可見於另一種希臘文譯本(Symmachus)以及猶太註釋(Talmud),耶柔米的著作。3這種植物多在沙土長成,特別迅速的長有寬大的葉子,有四吋寬,八吋長,可作很好的遮蓋物。
約拿為這植物大大喜樂。他貪圖個人的逸樂,比尼尼微得救更重要。身體的舒適使他心�塈祤痋A除掉他的怒氣。
「次日黎明,神卻安排一條蟲子,咬這蓖麻,以致枯槁。」(7節)
神安排植物,原為約拿的舒適。現在為教導約拿,又安排蟲子,來咬蓖麻,以致枯槁。神在自然�埵陬晶麊瘍v能,人是拗不過祂的。在表面看,這�堣S有一項矛盾。神出爾反爾,既為恩慈的安排,又有毀滅的力量。在自然界許多也都是互相衝突的,蟲子比蓖麻小,卻比那植物有力,可以任意摧殘。那麼旺盛的生命,在短時間內就完全毀壞。這又怎麼解釋呢?這樣說來,人所需要的,就是得著神的供應,也不能持久。在最需要的時候卻毀壞了。這是多麼大的譏刺。
這�媮鶭隄陘@條蟲子,可能是指一�鞳A以單數來說明集體名詞,是那一類蟲子,一來就迅速破壞。神無非用這些作為實物教材(Object
Lesson),促約拿醒悟。這也是一個很好的考驗,看看約拿關懷的到底是甚麼?是誰?
「日頭出來的時候,神安排炎熱的東風。日頭曝曬約拿的頭,使他發昏,他就為自己求死說,我死了比活著還好。」(8節)
神的無情,好似變本加厲。沒有樹木遮蓋,而現在又是熱風,使約拿更無法忍受。這東風似是沙漠的乾風,在陽光之下,更加炙熱,無法經受得起(這種風稱之為Sirocco是沙漠特有的)。4這次他生氣似乎更加厲害,沒有昨天安適的經驗,也許還好些。現在好像甚麼都與他作對,他就更加不能忍耐。
這是他第二次求死,這次生氣要比第一次更甚。他撒野的情形幾乎無法收拾。這�堣S回到第三節,繞了一圈,又回到約拿生氣這件事。他的怒氣與失望,就以這樣撒野作為武器,來對付一切,包括神。他的自我受了中傷(所謂Ego-Injury),就更加敏感,草木皆兵。甚麼都是來敵擋他,誰都成為他的仇敵。他現在已經完全孤立,還有甚麼生的意志?
「神對約拿說:你因這棵蓖麻發怒合乎理麼?他說,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9節)
神仍繼續忍耐,沒有明明責備,好似第一次一樣,依舊促他自省。這次神認為約拿發怒的理由更可笑,只為一棵蓖麻,比本來服事傳道的工作,實在微乎其微。這樣就要求死,簡直太過分。但是約拿硬�池V項,居然與神爭辯起來。他自認有充分的理由,他要硬到底,決不妥協,絕不低頭,情願以一死來表白。作者用譏刺的方法,到此可說是已達巔�k了。
「耶和華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10節)
神教導約拿,用三項實物教材,以蓖麻為主,再有蟲子與炎熱的東風。現在可以詳加解釋了。耶和華對約拿說:現在讓我們來分析一下你的怒氣。你愛惜這蓖麻,不過貪圖短暫的安舒。它對你到底有多少價值?你對它的需要,也只是一時的,沒有真正深切的關懷。你愛惜的其實不是它,而是你自己。過分的自憐是危險的。
你說你愛惜它,你連一個園丁的心意都不如。園丁還願望小心栽種,之後又細心照顧,加水施肥,不使它貧瘠枯乾。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你愛惜它,為它作過甚麼?
你既沒有付上任何的代價,一夜發生,使你有過享受,一夜乾死,你也不可有甚麼閑話。你所得到的都是恩典,領受了,感謝,失去了,就心存順服,沒有甚麼遺憾,又怎麼可以發怒呢?你說可以發怒以至於死,是指發怒到極點,對你有甚麼益處。5
一夜發生,一夜乾死,就是多麼短暫,何等迅速。人生也是那麼無定,沒有恩典,又有甚麼憑藉?這樣不是太冒險了嗎?
「何��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11節)
尼尼微是大城,罪惡大(一2),面積大(三2),人口也眾多(本節)。姑且不論成年的居民,單論兒童,就有十二萬多人。除了大城中「至小的」(三5),甚至還有許多牲畜,都是神所愛惜的。
幼童是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申命記第一章三十九節:「不知善惡的兒女」。希伯來的思想,右手為善,左手為惡,所以右左指善惡。6這也是以賽亞書第七章十五、十六節「棄惡擇善」。通常幼童在七歲左右可分辨簡單的善惡。有時善惡也未必指道德方面,也指實用方面(Pragmatic),好壞或合宜與否。如果這樣幼童佔人口五分之一,那麼尼尼微應該有六十多萬人口。如果只指更幼小的兒童,分不清左手右手的,通常在兩歲左右,應佔人口十分之一,那麼全城有一百二十多萬人。在人口眾多的城市,幼童並不佔有重大的比例,但是神愛惜他們,他們雖然在罪惡的環境,究竟還不會分辨。神又怎能忍心毀滅他們呢?
再說牲畜,大概指家畜,或畜養的牛羊。牠們的生命是神賜的,也是神養活的。牠們因人的罪而在苦役之中。神也照樣捨不得將牠們滅絕。
在數字的計算方面,這�堿O以亞蘭文的字形,作「一萬」解,再加上面的字是十二,合計為十二萬。在古代亞述的碑文,曾記述建造宮殿有六萬九千五百七十四人,看來全城人口確有相當龐大的數字。當然確實的人口仍舊無法計算,可能也沒有必要。
也有人認為這�堣ㄛO指幼童,因為本節的「人」字,是指一般性的。所以籠統地指尼尼微的居民。7他們犯罪,固然有良心的責備,但是有的情形卻是他們不知道的,他們缺少道德的辨別力。保羅也說過:「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恤,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提前一13)神顧惜尼尼微居民,但一定不限於十二多萬人。這�堛漱H口眾多,是作者的用意。
當耶和華說完之後,約拿就沒有再答話。本書的結語似乎不盡理想。但是這可能是作者的設計,似乎暗示約拿以緘默表明謙卑的受教。他不再自憐,卻降服在神面前,承認自私與無知。他若真的成為神的僕人,必須捐棄己見,讓神擴大他屬靈的視野,看見神的憐憫更深切,祂的關切更廣大,救恩的範圍不僅局限於以色列,更是整個的世界,地上的萬民。
2 D. Daube, "Death as a
Release in the Bible," Dooum Gratulatorum E. Stauffer 82-104, esp.
94-98.
3 Leslie Allen, Joel,
Obadiah, Jonah & Micah, 232.
4 D. Baly, The Geography
of the Bible, 68.
5 「發怒以至於死」參閱D.W.
Thomas, "A Consideration of Some Unusual Ways of Expressing the
Superlative in Hebrew," Vetus Testamentum, 3 (1953), pp. 209-24,
especially 219.
6 申命記除一章三十九節外,尚有九章三十六節。他們即使不是指幼童,也可能是不成熟的成年人,心智幼稚。參閱A.D. Martin, The Prophet Jonah: The Book and the Sign, 87.
7 這樣說法的有Brockington, Wolff, Kraeling, Ellul, 參閱R.B.Y.
Scott, "The Sign of Jonah" Interpretation, 19 (1965) 24.
本章概要
約拿的經驗是在神面前受教,學習謙卑的功課。神知道人的整體,包括人的理性、情緒與意志。祂深切地認識約拿,雖然約拿惱怒爭辯,神仍向他施恩。神不會感到驚奇或不滿,祂仍設法教導約拿。約拿無論怎樣反叛、頂撞,神總是有無盡的愛與忍耐。神的饒恕不只是七十個七次,更是無窮的。神牽著反叛的孩子,一直到那孩子屈膝跪下,虔心的認罪。
約拿發怒,他是向神生氣,因為他始終認為他自己是對的。他說:「我知道……」(2節),他知道得清楚,所以不再需要恩典。他可以將神的啟示來辯駁神的旨意。他會引用神對摩西的話(出卅四6),作為辯論的依據。他以神的話語,求拒絕神的旨意。撒但試探主耶穌的時候,不是引用聖經的話嗎?這是史學家、哲學家及神學家必須謹防的危險。
約拿實在沒有真正明白他先知的職事。他只知道自己要忠心,甚至犧牲。他卻已經忘記最需要的恩典。他不記得神赦罪的奧祕,就是他自己經歷的赦免之恩,使他的生命更換一新。其實他已體驗了神諸般的恩典,他凡事都需依靠主給他的恩典,但他卻沒有將他所體驗的告訴別人。他好像也忘記神對他的忿怒,因為他叛逆神,但是神在忿怒之後,仍有赦免的恩典。這正如詩篇第三十篇的作者所經歷的:「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5節)
約拿求死,第一次是因他不滿神的作為,神沒有毀滅尼尼微城。這樣他新生的經驗,從死�堸k生,神拯救他的事,這一切幾乎是一些幻覺而已。他的生命毫無改變。神既沒有斷然的行動,約拿仍是一個同樣悖逆的人。他以為他與神有交往,但是神卻不肯聽他的禱告。他認為他既是神的工人,但神卻一點也不讚賞他的工作。他往尼尼微去,是冒�戎糽R的危險,但是好像白付了代價。他生命的目的似乎失去了,他還活著作甚麼?
神教導約拿,好似對待約伯一樣,以客觀的方法來指示,其中顯明祂的愛與能力。祂有能力安排蓖麻,表明祂保護的愛。祂也有能力安排蟲子與熱風,在約拿主觀的判斷中,那是沒有愛的行動。如果以客觀的方法來研究,其中仍有愛的啟示,因為提醒約拿,有關神的愛,祂愛尼尼微城中不會分辨左右手的人,甚至牲畜。這些都是神所愛惜的。約拿所愛惜的,只是蓖麻,因為這曾給他肉身的舒適。沒有它,他肉身受苦,心理受困,他情願死。這二次求死約拿似乎更加主觀,越發幼稚了。只有當約拿可以脫去那樣自我與主觀的見解,他就能找到真正與完整的中心,是在神愛的恆久與信實。
人有罪,罪是無知,無可救藥的盲目與糊塗。罪是神所憎惡的,但神卻不願罪人失落。所以祂憐憫他們,主耶穌看見�馦釵n像羊沒有牧人,也憐憫他們。神憐憫約拿,引他從無知與自我的樊籠�堨X來。
許多信徒犯了約拿同樣的錯誤而不自覺。主以惡僕的比喻(太十八章),說明人得赦免,卻不赦免別人。約拿自己蒙了拯救,知道感恩。但他看見別人蒙恩,卻不滿起來,甚至發怨言、生氣。我們都多麼需要神的責備與教導,好像約拿一樣。
這就是為甚麼約拿書沒有結束,只以神問約拿的話為終結。我們當然很想知道約拿的回應。他到底是否謙卑下來,俯伏敬拜呢?還是更加生氣,一走了之,再一次背棄神?但是我們又何必追究他的反應呢?耶和華最後的問題實在太大了,這不是只關乎約拿的救恩,而是涉及世界生死的問題。全世界的救恩不是比甚麼都重要嗎?約拿不會回答,我們呢?照主耶穌的話吧!
這最後的問話,在本書中沒有答覆,只有一位,祂知道神有充分和豐富的恩慈,所以祂作成救贖,為使全世界凡願意信服神的,都能得救。
本書為先知文學,其信息是神在歷史的啟示。但是本書的結束,卻以自然啟示為重點。神所用的實物教材,都取之於自然,不僅在第四章,第一、二章也以自然界的事物來啟示:風浪與大魚。神也說明祂愛的心意,不僅祂愛惜人,甚至牲畜。一切是神的創造,祂愛惜祂所造的。這也是約伯記所能看見的真理。耶和華最後在旋風中向約伯說話,將自然界的現象,生物與非生物都呈現在約伯面前,讓他看見神的愛與能力,不僅對人,更對萬物。耶和華也用問語促約伯思考,最後約伯也不敢說話,只以手摀口,表明他完全謙卑的順服。他也厭惡自己,因為從主觀中出來,才客觀地看見神的偉大,宇宙的奧祕盡在神奇妙的愛與能力之中。本書也有約伯記那種智慧文學的格調與主旨。
神向約伯啟示「大」,使約伯看見自己的「小」。神也以同樣的方法教導約拿。本書除第二章之外,曾有十四次提到「大」。尼尼微是大城、極大的城(一2,三2、3,四11)。神掀起大風浪(一4上、12),神安排大魚(一17),外邦水手在危險中曾大大懼怕(一10),風浪平息又大大敬畏耶和華(一16)。在第四章二節「豐盛的慈愛」,「豐盛」原意也是龐大與偉大,是大量的。第六節約拿有了蓖麻遮蔽,使他肉身沒有那麼受苦,他為此大大喜樂。但是神所關心的,還是大量的人口與許多牲畜(11節)。
從結構來看,本書第一章與第四章自成一組,第二章與第三章成為一組。第一章先由低潮至高潮,以風浪的危險使船上的人每況愈下。最後他們把約拿拋掉,海浪平息,他們敬拜獻祭作結。第四章起初是約拿的怒氣與埋怨,最後是耶和華愛與關懷來平息約拿的情緒。第二章與第三章從無望至希望,從滅亡至得救。第二章約拿在魚腹中禱告,提到他下沉被淹沒的經歷,從地理的環境及屬靈的情況,都是沉淪下去,一直到深處。但是神將他從坑中救出來,提拔他上來,使他可以在神面前,他就體驗救恩是出於耶和華的。第三章尼尼微被宣告四十天後必傾覆的噩耗,但是他們立即徹底悔改,結果就在希望中,深信神有憐憫,他們不至滅亡。果然神沒有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
從內容來看,約拿在外面的經驗記載在第一、三章,他內�堛爾g歷是在第二章及第四章。第四章有神的動作與話語,就更加活潑。第二章只是約拿的禱告,是他內在的感受。雖然他也回憶當時遭難的驚險,也有相當生動的描繪,但不及第四章那麼切實。
有一點是使第四章與前三章分開,就是有關生死的事。第一章水手求生的欲望太大,用盡方法脫離危險。第三章尼尼微居民求生的意志使他們不得不抉擇。因為他們相信這城必定傾覆。所以他們立即切實地悔改,在緊急中刻不容緩,以圖生存。約拿在第一章的記載中雖要水手把他拋下海,但他原來也因求生而違命。他不願為道殉難,恐怕在尼尼微人們因拒絕審判的信息,遷怒於他,將他殺害,至少這是他的想象。所以他不願往尼尼微去作無謂的犧牲。第二章他求生的願望更強了。所以他得著拯救,興奮心情不能自已,「我必用感謝的聲音獻祭與你……」(二9)。只有第四章內,約拿兩度求死,顯然十分奇特與突出。這是由於他理性的困惑,神學的迷惘,以及信心的危機。約拿認為神的慈愛是縱容,公義不及憐恤,神過分自由,出爾反爾,沒有限度,無法臆料。人服事神,不被重視,不受尊重,又如何能完全順服、忠心到底呢?但是以人來測度神是多麼危險的事!
約拿現在好似仍舊活著,活在我們中間。我們是現代的約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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