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第三章
其身不正(三1∼12)
.知法犯法(1∼4)──作為首領和官長的人,理應以維持公平正義為己任,但猶大人的首領官長,非但沒有履行應有的職責,反而利用職權作為剝削謀利的途徑,成為帶動社會不公現象的罪魁禍首。但到了耶和華施行刑罰的時候,無論他們如何呼喊,神也會掩面不看他們,乃會按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們。可見人所作的每一件事,必須親身承受後果。
.假報平安(5∼8)──假先知為了飽腹,隨意借用耶和華的名稱虛傳平安的信息,用來換取百姓的供物;又對那些沒有給予食物的人,說出咒詛的話。他們這種是非顛倒的宣講,使百姓失去了真神的指引,逐漸走在敗亡的道路上,彌迦先知就嚴厲地指責這些人竊取神的威嚴作為私利之用,使原本聖潔的職分變成商業性的工作;故此,他們將會在行事的時候露出罪行來,讓百姓知道他們是假先知。彌迦更進一步指出,真正的先知是靠�旬囿瘋F,滿有能力,對社會、道德和宗教有深入的洞察力,堅守立場和使命,指出罪惡和過犯。這才算是真正先知的本分。
.總結猶大的罪行(9∼12)──猶大國陷在罪惡中,作為首領的人要承擔極大的責任。他們以財利為目標,失去了事奉神的意義,不但為了金錢而工作,也以它的多寡而胡亂審判;更可恥的是他們掛�早C和華的名號,明明沒有得到神的啟示,卻故亂宣告是來自祂的預言。故此,猶大國將面臨一次前所未有、無法想像的大災劫,目的是讓人知道耶和華對這一切事的忿怒和審判。彌迦先知所發出的這個預言,後來更被耶利米先知引證使用(參耶二十六18)。
默想 在事奉上我有否成為別人的絆腳石,或帶領他人誤入歧路?──《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