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緒論
壹 前言
彌迦是主前第八世紀四先知之一,與阿摩司、何西阿,與以賽亞在同一時代之中。雖然時期稍有早晚,彌迦可能是最晚的一位。彌迦書在希伯來文正典,是列於第六卷,而在希臘文正典為第三卷,在何西阿與阿摩司之後,可說與年代的排列有關。雖然阿摩司應為第一位寫作先知,而以賽亞可能比彌迦稍早些從事先知的工作。這四位先知中,以賽亞書被列為大先知,因為篇幅長,置於先知書之首。阿摩司、何西阿與彌迦列入小先知,因為篇幅簡短。可見所謂大小先知並非指他們的重要性,而只論他們篇幅的長短。事實上,這三位先知的信息,均在希伯來正典中的「十二先知書」,作為一整部,即以後統稱之為「小先知」。
彌迦常被稱為農人先知,因為他出身於農村田舍,生活簡樸,思想單純,言論直率,信心熱切,所以在信息中正直而公正。他不是像以賽亞那樣的風度,以賽亞出身城市,又從貴族家庭出來,對都市文明,就沒有彌迦那樣憎惡。但是彌迦常在平民中間,生活在勞苦大眾中間,就自然地關切一般人的需要。讀彌迦書,深感彌迦是「民有」的先知,他是屬於他們的。他是「民享」的先知,他以一般人的福樂為關懷的中心。他不但向當代說話,他的信息也適合各時代!
貳 時代與職事
本書第一章一節歷史的引言,說明他是當猶大王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在位的時候。他的職事是傳有關撒瑪利亞和耶路撒冷的信息。在亞哈斯的時期,撒瑪利亞城陷落(722B.C.)。在希西家的時期,亞述的撒弭根來侵巴勒斯坦的非利士地區(尤其是亞實突),猶大必受影響(712B.C.)。另一次亞述的侵略,那是直接的威脅,為害甚深。亞述的西拿基立圍困耶路撒冷(701B.C.)。這些歷史事件必使先知彌迦深感需要,傳出耶和華的信息。
從本書看歷史的現狀,並不十分清楚,雖然在信息中多少反映當時社會的情況。不義與不法的事甚多:「禍哉,那些在�A上圖謀罪孽造作奸惡的,天一發亮,因手有能力,就行出來了。他們貪圖田地就佔據;貪圖房屋便奪取。他們欺壓人,霸佔房屋和產業」(二1、2)。「你們將我民中的婦人,從安樂家中趕出,又將我的榮耀從他們的小孩子盡行奪去」(二9)。強暴詭詐充斥(六11-16)。宗教迷信的事普遍,敗壞到極處(五10-14)。彌迦嚴責的事可與以賽亞書對照。他們二者是在同一個時期,當可斷言。
根據歷代志下第廿六章九、十一至十五節的記載,約坦的父親烏西雅,曾建築堡壘及防禦工事,作適當的國防措施。歷代志下第卅二章記載,希西家再鞏固這些防禦,有考古學發現可資佐證。1這些必消耗不少財政的力量,再加上亞述貪婪的進貢財物,有增無減。在亞哈斯王的時候,這種情形變本加厲。當前猶大的經濟實況可想而知,貧窮成為社會普遍的現象,少數資產階級的人,為富不仁,更以欺壓手段奪取,使貧者更貧,不安情形必更嚴重。
主前722年北國的敗亡,對南國經濟與社會的影響極大。在第八世紀末葉,耶路撒冷城的人口增加三、四倍。北國淪亡之後,大批難民來到南方。多處失地的人們,也只有雲集在大城。西拿基立將若干猶大的城邑奪取,贈給非利士。那些城邑的人口也只有逃離,使聖城的人口更加增多。2人力過剩,工資低廉,富人更多剝削窮苦的大眾。3彌迦憤慨地指責說:以人血建立錫安,以罪孽建造耶路撒冷(三10)。
在考古學若干的發現中,有些瓶罐的瓦器,在把手的柄上刻有「王」的字樣,似有王室特殊的用途。日期雖不易確定,大概在希西家時代,或在西拿基立侵略之前。4在有些瓦器的柄上,刻�戌a區的名字,甚至有「沙斐」(Shephelah),是先知彌迦家鄉的地區。那時統治階級大權在握,極盡欺壓的能事,官長屈枉正直,首領收賄賂,祭司要雇價,先知為銀錢。那些瓦器說明他們的權力及奢侈的生活。
社會結構因�次g濟的混亂而瓦解,因為道德低落,人們互不信任:「不要倚賴鄰舍,不要信靠密友……」(七5)。社會在解體的頹勢中,有重振的必要。
在彌迦書說明先知職事的性質,他重振信仰與道德,至少有五大重點。
首先必須清除一切異邦的影響。彌迦書第五章十至十五節,剪除馬匹,毀壞車輛,除滅城邑,拆毀保障,除掉邪術,除滅柱像和偶像。「我也必在怒氣和忿怒中向那不聽從的列國施報」(15節),因為異邦的迷信因素必須消除。
第二有關憂患的意識,在生產的婦人未生下來,必有短期的劬勞。那是有憂患與痛苦的經驗,但是以後卻帶來快樂(五章)。第四章九、十節也有劬勞產難的婦人,經過苦難才蒙解救。這是彌賽亞豫言。
第三是社會情形的轉變,窮人可以翻身。「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聚集瘸腿的,招聚被趕出的,和我所懲治的。我必使瘸腿的為餘剩之民,使趕到遠方的為強盛之民,耶和華要在錫安山作王治理他們。」(四6、7)
耶和華治理祂的百姓,不是大多數,而是少數的團體,只指貧窮人,因為富戶在耶和華的會中無分拈��拉準繩(二5)。只有「我民」,原被趕逐(二9),被剝削吞喫(三3),被帶走差路(三5)、受凌辱(六16)。但是耶和華為他們伸冤。
第四是公義
最後和平的景象是在第四章四節,不在聖城大都會,而在鄉村,各人坐在自己的葡萄樹與無花果樹下不受驚嚇,有十足的安全,一片祥和。這些話只有彌迦提及,更適合彌迦的心理與意願。
彌迦是面迎新時代的先知,倡導民族生命的更新。當然他不只是迎接將來,也非常注意現在的責任,第六章一至八節就有這樣的重點。他對現在的耶路撒冷有嚴厲的指責,提出他們的罪惡與錯謬。他嚴責耶路撒冷,與阿摩司指責撒瑪利亞,有異曲同工之巧妙。他有阿摩司的公義感受何西阿的慈愛論調,再與以賽亞一同道出耶和華的能力。
綜如以上的分析,先知彌迦的思想表達在職事上,是神權政治,唯有耶和華是王,祂是歷史的主,祂在歷史中施行公義的審判,以實現祂救恩的目的。所以祂對當時政治的腐敗,首領的不義,嚴加攻擊,不遺餘力。他為被壓迫的人民發出吶喊,他看�朴S大正瀕毀滅的邊緣,因為真正的癥結,還不是只在政治與經濟的罪惡,更在宗教方面的敗壞。人們離棄神,隨從異教的迷信。不虔與不義常是相連的。猶大就無法逃避耶和華公義的忿怒,審判是必有的事。但是那並非說,耶和華的選民將永遠沉淪。神仍要施行拯救。「救恩歷史」必是以色列盼望的依據。
從耶利米書第廿六章十八節起,彌迦的豫言以後被人引用,挽救了先知耶利米受逼害的危險。彌迦豫言耶路撒冷被毀(三12),是否在希西家王的時代,仍有不同的說法。但彌迦的信息或在希西家王當時,或在日後希西家王在位,必有極大的影響。甚至有人認為彌迦的信息,是促成希西王宗教改革的主因。5
在主前587年耶路撒冷終於被毀,人們被擄到巴比倫。他們回想彌迦的信息,不僅體認耶和華公義,也因此看到彌迦信息的另一面,就是必在歷史的環境中施行拯救,再燃起希望的火焰,彌迦職事的影響是久遠的。
1 Jonathan Rosenbaum, "Hezekiah~s Reform and the Deuteronomistic Tradition,"
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 72 (1979), 32-33.
2 Magen Broshi, "The
Expansion of
3 Hans Bardtke, "Die
Iatifundien in Juda wa/hrend der zweiten Halfte des
achten Jahr hunderts V. Chr." in Hommages a& Andr*e Dupont-Sommer, 1971, 235-54.
4 N. Na*aman, "Sennacherib~s Campaign to
附註:耶利米書第廿六章與彌迦書
由於耶利米書第廿六章十八節提及彌迦的豫言,不同的見解來分析彌迦的日期及其實際的影響。
耶利米書第廿六章是傳記文學,大概是由文士巴錄所寫的。6在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的初期,先知耶利米站在耶和華殿的院內,對來禮拜的人講傳審判的信息:「我(耶和華)就必使這殿如示羅,使這成為地上萬國所咒詛的」(廿六6)。但是耶利米將耶和華的言詞講出來,是以一種假設的條件,再照實況嚴加警告:「你們若不聽從……不遵行……」(4節)。但是祭司、先知與眾民控告他,認為他豫言這殿必如示羅,這城必變為荒場(9節),並且要將他處以死刑(8節)。其實耶利米是以警告方式,呼籲他們悔改而復興,使他們免去災禍。就在那種情況下,有幾個長老對聚會的眾民提到摩利沙人彌迦,而希西家王和猶大眾民,並未因他豫言耶路撒冷被毀而將他治死。
首先,耶利米在此處並未引用彌迦的話,但是信息內容相同,重點相同,只能斷言這是耶和華的啟示,才會不約而同。
彌迦的話對希西家王的影響(可參考賽卅八1-8)。希西家在病中得神醫治而得延長壽命十五年(又可參考王下十八1-8),希西家王的宗教改革,都是為挽救猶大的頹勢,盼望耶路撒冷得以保全。由於以賽亞從未豫言耶路撒冷被毀。可見彌迦的警戒才收這樣巨大的效果。至於彌迦是否直接對希西家王那樣的警告,卻沒有任何憑證了。
耶利米當時的警告,用意既在挽救局勢,敦促悔改。他沒有彌迦的豫言那麼肯定。彌迦的豫言可能也有警告並催促悔改的用意,但言詞肯定,認為耶路撒冷毀壞的事是必有的。可見二者並不盡相同。當時長老引用彌迦,救了耶利米。真實的豫言是有功效的,但二者並不相連,雖然信息的內容相似,神的公義同樣被闡明出來。
這�堙]耶廿六章)並非來確定彌迦的日期。雖然彌迦書第一章一節提到先知的工作是在猶大諸王直到希西家,卻未必明第三章十二節論耶路撒冷,是在希西家王的時代。
關於所謂「錫安神學」(Zion Theology),就是認為錫安(耶路撒冷)既為耶和華殿的山,必永不動搖,聖城也永不毀壞,在詩篇第四十六篇六節說明(參閱其他的錫安詩:詩四十八、八十四、八十七篇等)。這在主前第八世紀已經是普遍的觀念。以賽亞有這信仰的思想,7彌迦顯然有修正的用意。第七世紀之後耶利米時代,修正的觀念更加明顯,耶路撒冷同樣會被毀壞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
6 Aage Bentze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vol, II, 120-21.
�S 結構與內容
本書與其他的先知著作相似,是有若干講詞的文集,各有不同的結構與文體,未必前後完全連貫。所以學者常以各部信息的內容,臆斷其歷史的背景與日期,重新組合先知的思想與重點。這樣分析,未必將各部分割成為斷片,反而將這些儘量連結,合為整體,就成為完整書卷,也覺察其合一的信息。8
本書通常分為兩大部分:第一章二節至第五章十五節,第六章一節至第七章二十節。這兩部開端,都有呼召:「萬民哪,你們都要聽,地和其上所有的,也都要側耳而聽」(一2)。「以色列人哪,當聽耶和華的話」(六1上)。對萬民,為論說耶和華的審判在撒瑪利亞與耶路撒冷(一3-三12),然後耶和華救贖錫安與以色列(四1-五9)。這是向萬國的見證,耶和華的國將要來臨,若存順服的心,必定蒙恩(四1-4),不然必遭刑罰(五10-15)。
第二部是對以色列講的。以色列在耶和華的審判之下,無可逃避(六1-七6)。但他們也在神救恩的應許之前(七8-17)。他們必須仰望神的救恩(七7),由耶和華賜下赦免的宏恩(七18-20)。
這兩大部分,都有耶和華的行動作結。在第一部,神在怒中向那不聽從的列國施報(五15)。在第二部,神的慈憐必施赦罪之恩(七18-20以讚美詩的形式)。可見每一部分都為宣講確定的信息:耶和華公義的審判與救贖。
本書連結起來,仍成非常完整的書卷,因為在寫作及編輯的計劃,似乎可有三大重點:審判(一至三章),救恩(四至五章),勸勉與安慰(六至七章)
8 Johannes Lindblom, Micha
Literarisch Untersucht, 1929, 9.
第一部:一章二節至五章十五節
從第一章至第五章,內容以審判與救恩為主,二者反復論述,或前後為序,或交叉托出,可說是典型的先知文學,也是本書所具備的。
在開端為向萬民的呼籲,來聽耶和華的見證(一2),這是有關世界的歷史,萬國與權力,都是在耶和華權能的管理之下。
(一)第一章三節至第三章十二節論耶和華的審判臨到以色列。祂的顯現(3、4節),是多麼威榮,也是帶�戎i怕的忿怒。原因是撒瑪利亞的罪惡(五節起),不僅撒瑪利亞,也是耶路撒冷,這兩個大城既為北國與南國的首都,也就代表兩個的人民──以色列人。第一章一節提到耶和華的默示,是論撒瑪利亞和耶路撒冷,可見耶和華的刑罰,是對整個以色列民族。本段(一至三章)從撒瑪利亞的毀滅起(一6起),至耶路撒冷被毀作結(三9-12)。這兩者一直反覆交叉地重複提說,說明本段的要旨。
因此自第一章二至九節的豫言,必在撒瑪利亞傾覆之前(即722B.C.)。撒珥根(Sargon II)曾圍困該城有三年之久,終於使城陷落,北國敗亡。在以賽亞書第八章六至八節專指亞述的威脅,「必漫過一切的水道,漲過兩岸,必沖入猶大。」撒瑪利亞的毀滅,實在直接威脅猶大的安全。以賽亞豫言是在主前734年,當以色列與敘利亞聯盟,背叛亞述強權(參閱賽七9)。彌迦第一章二至七節大約是在主前734年的戰事與722年敗亡中間。
第一章八至十六節是一首哀歌,甚至為災禍延及猶大而哀慟,災難已到耶路撒冷的城門(9、12節)。先知也為被擄者悲哀(16節)。耶路撒冷的敗落只是遲早的時間問題。將來地土必喪失(二章),南國也必遭厄運,如北國一樣(三章)在第一章十至十六節,提到迦得與以色列。迦得是非利士,至主前711年才被亞述所侵佔。在本章的敘述中,迦得仍有自由。至於「以色列」,此處是指南國,可能在敘述中,不再指北國,因為北國已經敗亡。所以第一章八節起,應在主前711年之前。猶大在那時已受威脅,更大的危機是在主前701年,所以先知特別在此給予警告。
第二章特別論以色列的地土。地土既為耶和華所賜,任何霸佔與奪取,都是極大的罪惡,遭致神嚴重的刑罰(1-8節)。神的刑罰是使猶大喪失土地(4節起)。先知甚至呼召人們起來離去(10節),因為那地不再是神施恩的了。他們的叛逆,使地污穢,也因此而遭毀滅。
救恩的信息是在第十二至十三節。這兩節曾被經學家視為被擄時期的編輯附加的,不算是彌迦的原著,9但是這兩節有關餘民聚集的事,也與以賽亞書相似。以賽亞書第卅七章卅二節:「必有餘剩的民,從耶路撒冷而出,必有逃脫的人,從錫安山而來」(參閱王下十九31)。餘民從城門出去,不是被擄之地歸回。可見是被擄之前的信息。這還是與主前701年亞述侵犯的事有關。當時亞述侵略的軍隊在鄉村田野,以致農民都得逃往耶路撒冷。現在亞述撤退之後,他們可從耶路撒冷回去,仍恢復正常的生活。可見餘民是出去,不是歸來。所以這兩節雖然是在審判的宣告中,卻仍是以希望的信息夾雜其中,有所突破,帶給以色列敬虔者以安慰。在審判中有救恩,也顯明神的公義中有無限的慈愛。
第三章以重點從耶路撒冷城移至其中的首領。其中有三段類似的信息,都是輕忽耶和華的治權,漠視「我民」的權益(3、5、9節)。他們所受的刑罰是遭神的棄絕。他們哀求耶和華的時候,祂不應允他們(4、7節)。他們的希望必完全落空(11節)。本章最後一節(12節),說明這些首領所管理的城(耶路撒冷)將不再存在。這樣撒瑪利亞與耶路撒冷同遭審判的宣告就此告一段落。
撒瑪利亞因信奉偶像而毀滅,從此在本書中不再提及。猶大地因不義而喪失,人民必將被擄。耶路撒冷因內中的首領犯罪也將陷落。這一切都是耶和華向列國的見證。以色列在歷史中降卑的經驗,是一個見證,見證耶和華是歷史的主,不容偶像與悖逆存在。
第三章的日期可能與第二章的相似。那時猶大地還安定,至少在外表繁榮,以致大家有一種安全的感覺。「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麼?災禍必不臨到我們」(11節)。可能的日期是在主前701年亞述危機之前。至於第三章十二節,在耶利米書第廿六章十八節起提起,是否是希西家王的時期?這個問題無法解答。可能這豫言在希西家時期特別引起注意。雖然本章所描述的情形,也可能在希西家王的早期中,本章與前一章的內容比較相連。
(二)第四章一節至第五章十五節是耶和華第二項見證,萬國必須聽(一1呼召萬民)。在本段結束時再給列國以警告,可謂最後的呼召(五15)。「末後的日子」是有關將來的事,耶和華已經開始工作了(四1)。在結構中有三次提到「萬民」(或「列國」、「多國的民」)(四1-3、5、11、13,五15)。錫安(四2、7、8、10、11、13),餘剩的民或餘剩的人(四7,五7、8)。在整個的論述中,敘述耶和華建立祂的治權在錫安,將分散在各處的餘民作為祂能力的見證,使萬國看見神的刑罰,也尋求與神和好,得以建立和平。本段也與前段(一3-三12)一樣,以撒瑪利亞與耶路撒冷這兩個京城的傾覆,作為耶和華公義的治權。耶和華重新在錫安建都,以色列受審判,是耶和華的工作,顯示祂在列國中的王權。
本段的開端,是耶和華作王,治理萬國。錫安成為世界的中心,耶和華治理他們,以話語訓誨,使萬民不再叛逆,於是真正的和平就能在地上建立。在本的結束,耶和華要清除與潔淨,除去一切戰爭的武器與措施,除去一切的偶像。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必在政治與宗教的悖逆方面,都是因為萬民不聽從那從錫安來的話語,這訓誨來自耶和華的聖殿(參閱一2及四2)。
在本段,還有兩項較為特殊的論述,要旨與文體都甚特殊(四8-五4,五5-9)。第四章六至七節先作為引言,將各別的主題道出。第六至七節上有應許,耶和華必拯救被擄的餘民,使他們成為強盛的國民。將來以色列在列國中必不受威脅。在第七節下有應許,耶和華在錫安治理將來的以色列。在第一項的應許,有三大豫言,指耶和華將現今的危機,轉變為將來的治權,所以第四章六節起,所論述的就是以此為重點。這也成為第四章一至五節之後的轉捩點,因為第一至五節並未說明耶和華在錫安作王,使在列國那些被擄的餘民得以歸回。所以論錫安的將來,是答覆第三節耶路撒冷受審判的問題。至於餘民的歸回,是針對第一至二章地土喪失及人們被擄的後果。
第四章一至五節與以賽亞書第二章二至四節幾乎完全相同,解釋起來有四種可能:(1)彌迦借襲以賽亞;(2)以賽亞引用彌迦;(3)兩者皆取材於較早的豫言;(4)以後編輯時加插在這兩卷先知書內。沒有任何資料足資證明那一個說法,但綜合起來,卻有這樣的相聯關係。這個主題在所謂錫安之歌�堙A即詩篇第四十六、四十八、七十六篇。這些詩歌都為慶祝耶路撒冷得勝仇敵,是否指主前701年他們擺脫亞述的威脅呢?這是另有歷史的事件,如大�珜茷D利土人的史蹟,記載在撒母耳記下五章10這也可能是在聖殿的禮拜儀式。11耶路撒冷的重要性,是以色列人認識的,所以大�珗雰�這城,使耶布斯人不能再治理12是否這給予錫安之歌特別的意義?在主前第八世紀的耶路撒冷,人們的觀念已經確信耶路撒冷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參閱賽八9起,十四32,廿八16,廿九5-8)。這個觀念早就有了,但現在似乎特別強調。於是以賽亞與彌迦就將這一傳統的觀念加以建立與強調。
根據以上的想法,雖然兩位先知都有意保留這傳統,但以賽亞對耶路撒冷更為關切。在這段經文中的用詞,許多也出現在他其餘的信息中。13但是只認為以賽亞的原作,也有問題。彌迦書第四章四節並未出現在以賽亞第二章。彌迦書第四章四節卻是十分重要的下文,「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又是以賽亞所特有的(賽一20,四十5,五十八14)。也許以賽亞以他自己的用詞來敘述耶路撒冷與聖殿的傳統,再加以他自己的論調作為勉詞。彌迦可能照原有的傳統,完全引用,只附加一句肯定的註解。所以兩者可能都有,凡認為以賽亞引用彌迦的,認為本段經文較適合上下文,經文本身也保存�次�為完善。當然經文保存並不是唯一的理由。14
第四章六至八節,可與第二章十二至十三節比較,因為兩者都提到餘民、羊�鞳A以及耶和華作王。這是否因在同一個時期中所作的呢?那該是亞述侵略的期間,猶大的居民四散,好似散失的�韟洁A逃難離去村落,避去亞述的侵犯軍隊。他們都在耶路撒冷,因為耶和華在那�堛v理,必有安全。耶路撒冷成為羊�顗滌盂O,表明這城是單獨的,可與其他地方隔開,正如以賽亞書第一章八節所說的「僅存錫安城」。耶路撒冷以前是代表整個的民族。現在十個支派已經失落,連猶大也被仇敵蹂躪。大�猁滌磭蚺w蕩然無存。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在那�堜O?
這段經文有學者認為不是指第八世紀的猶大。第七節餘剩的民與第二章十二節以色列剩下的人並不相同。這�堜珓�的是正面的,他們雖是瘸腿的,必成為強盛的民。所以是被擄歸回的人們。耶利米書第廿三章三節招聚羊�韝冗l剩的,是指被擄的人們歸回(另參考番三19以及結卅四16)。
第四章九至十節,彌迦似指耶路撒冷被毀(三12的豫言可以對照),人們將被迫離境(一16所述說的)。這�堛澈H息幾乎須延至主前597年或587年,該是耶利米同時代的情形。這是否有以後編輯的加註,15極有商榷的餘地。如果這真是指以色列人被擄,而後歸回,那麼是被擄至巴比倫。彌迦的時代究竟距離巴比倫強權還太早。但是彌迦豫見巴比倫時代,並非沒有可能。列王紀下第十七章廿四節,在亞述併吞北國之後,他們將巴比倫人帶來,到撒瑪利亞殖民。另一處更為重要,是在列王紀下第二十章十六至十八節,巴比倫特使見希西家王後,由於希西家王讓特使參觀猶大的寶物,以致以賽亞豫言,猶大必被巴比倫擄掠。所以彌迦書第四章十節提到巴比倫,也不足為奇,未必須將經文作為被擄時期的。
第四章十一至十三節日期也有人質詢,因為本章第一至五節指耶路撒冷止息外邦的攻擊,是錫安之歌的主題。但是外邦的侵略應在何時呢?有人就將時期延至以西結及以後的年日,以西結書第卅八章;約珥書第三章以及撒迦利亞書第十二、十四章都是啟示文學,是否第四章十一至十三節也有啟示文學的格調?因此在日期上必得延至以後。16如果比較以賽亞書(十七12-14,廿九5-8),歷史的背景應為主前701年的危機。這樣就不可能是在彌迦之後。這樣說法也為若干學者所堅持。17但是他們同時提出作者的問題,因為這�堨N表民族主義的樂觀態度,與彌迦其他信息不同,是否出於不同的來源?但是彌迦在樂觀與悲觀的論調都表達他的情懷,正如以賽亞那樣,最後見證神恩惠的勝利,使他們在黑暗中看見亮光。
第五章一至六節再提到亞述,是否仍指主前701年他們圍攻耶路撒冷呢?第一節提仇敵的圍困。第一節的手法有點像第一章十至十六節,因為此處「杖」(She_b[et)與審判者(Sho_pe_t)是諧音。這種諧音在第一章內例證很多。又第一章哀慟的口吻也可在若干處找到(一8、10、16,三7,四9)。此段有意警戒迷信武力的話,在第五章十至十五節再行重複。
第五章一節成�顗漸薄A「民」原作女子。在第四章八、十、十三節有錫安的民,「民」也為女子。從前的權柄,就是耶路撒冷民的國權要歸與他們(四8)。另三處(四9-10上、11及五1)都有「現在」的字樣。現在已從災難轉變為權柄(四10下、12起,五2-4),都應驗了第四章八節的應許。原為攻擊錫安的列國必被制服。耶和華得勝,證明祂是全地的主(四11-13)。耶和華必被稱為大(五1-4)。在錫安的人民要顯明神治權的威榮。
從第五章五節起(5起、7、8節)有三大要項。每項都有豫言「必要……」論以色列在列國中間。當亞述威脅時,以色列有力量抗拒(5、6節)。雅各的餘民必能在萬民中有力地存留(7、8節)。最後在第九節有應許,以色列仇敵必被剪除。
第五章十至十五節,常與以賽亞書第二章六至八、十五節相連,都是攻擊迷信武力與假神。以賽亞書第十七章七、八節也類似。在第三十章十五、十六節,凡不信靠耶和華的,軍事必失敗。在第廿九章五至八節,神必加干豫,來除去攻擊耶路撒冷的列國。所以這兩位先知確在主前第八世紀,在同一世代,就有雷同的信息。彌迦嚴責撒瑪利亞信奉偶像(一7),不僅撒瑪利亞,也對猶大(五13起)。第五章十節嚴責建立保障馬兵。在第五章十二節信邪術的受斥,這在第三章六、七、十一節均經提說。這些必在希西家王宗教改革之前(王下十八4)。本段(五10-15),以第十五節被視為外加的。但第十五節十分重要,應屬於原著。18
再將第一至五章總括地紀要。這是耶和華的治權管理萬民。先知的宣告從聖殿發出(一2),在錫安就是祂作王之處,以君王的身分審判(四1-3)。祂是從天上的宮廷,干豫地上的事(一3起),施行審判(一至三章)。以及救贖(四至五章)。大君王耶和華必拯救以色列,在錫安山治理他們(四7)。從前的權柄必交還給錫安的民(四8)。以色列有新的治權,權能必延伸至地極(五4)。凡反對祂政權的,他們的貨財必成為掠物,獻給耶和華普天下的主(四13)。
這個治權的建立,是由於神的審判的救恩。這兩者不是前後為序的:先有審判,再有救恩,而是相互矛盾的,審判與救恩同時施行,有時相輔而行,有時互為衝突的。耶和華拯救以色列的餘民,顯示這一民族的存在與權力是神的目的。錫安的安全不是在於其他的途徑,只在於神的能力。以色列受審判,對萬國是一次警告,任何迷信與不義必須摒棄,無法在耶和華的治權之下。
所以這是對萬民的信息。神對以色列的審判,必延及列國。仇敵必毀滅,耶和華在錫安建立的國度,與將來的以色列都無可違反。一切迷信武力與偶像必被剪除,好似在以色列必除去一般。神在錫安的治權,是以言語與訓誨,促進和平與繁榮。
9 先為 Stade 所否認 (1881), J. Wellhauson 認為是被擄以後的編輯,大多學者都接受這種主張,參閱 Leslie C. Allen, The Books of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242.
11 H.-M. Lutz, Jahwe,
12 J.H. Hayes, "The Tradition of
13 H. Wildberger, "Die Volkerwallfahrt
zum
15 Y. Kaufmann, The Religion of
18 J.T. Willis, The Structure, Setting
and Interrelationships of the Pericopes in the Book of Micah, unpublished
dissertation,
第二部:六章一節至七章二十節
本書第一部宣告耶和華顯現,祂來建立治權,管理萬國。第二部以審判的情景開始(六1-5),是耶和華與祂的子民中間聖約建立的程序,而解決一項爭端。接著談論耶和華與以色列的關係,有關審判與救恩的事。
先向以色列呼召,要他們來聽耶和華的信息。兩大段落,第一段是爭端(六2-七6),第二段是和好(七8-20)。兩者皆以信靠與盼望(七7)來連結,從困乏失望至相信。這樣的轉變,不是審判之後救恩,事實上論審判只有一段(六9-16),救恩的應許只在另一段(七11-13)。審判與救恩二者是相連的,而且也有連貫的涵義。
第六至七章是一種啟應的方式。耶和華先向祂的百姓說話(六3-5),「我」就應和(6節起)。接著耶和華向世人說話(六8),又向城說話(9-16節)。在第七章一節再以第一人稱單數的「我」,一直到第十節,在第八至十節的代名詞,顯示發言者為陰性,應為第六章九節的「城」(人格化)。所以第六章九至十六節,是有第七章十節的應和。第七章十一至十三節耶和華又向城說話,回應的是會眾「我們」,直接答覆耶和華(七14-20)。在對話中,耶和華對�有o些厭煩的百姓(六3),表現無限的忍耐,使他們有恆心等候救主(七7-10)。他們原是焦慮不安的(六6起),現在可以歡樂地讚美主,因為神的憐憫赦免(七18-20)。
第六章一節有呼召,使以色列與自然界一同響應,爭辯看耶和華對待以色列是否公平。第六章二至五節,耶和華是向那些厭煩的以色列說話,讓他們看見整個的救恩歷史,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到應許之地,使他們認識神公義的作為。祂救贖的作為是以強調祂的權能,是以色列民族生命的基礎。這是整個對說的內容。
第六章六至八節,人們對神的要求,有一種錯誤的見解,以為贖罪的方法,有一番誇大的獻祭可以解決。但是這根本不值得注意與重視。耶和華的要求是公義,信實與謙卑。這要求接�戌頃f判的宣告(六9-16),及認罪與哀慟(七1-6)。兩者都表明以色列人缺少公義與信實憐憫。第七章七節才有正確的態度,謙卑等候救恩的神。
這是典型的先知言論,在被擄之前極為顯著,如阿摩司、何西阿及以賽亞,第三節是痛苦的激情,在第二章九節已經表達,第一章八節起有先知表達的情懷。第八節好似是何西阿的影響(何十二6)。19第四節起出埃及的史績,似有申命記的用語,仍無法否認彌迦的原著。大多學者研究這段經文應在主前701年的危機時,或危機前,不同的說法,卻無確定的結論。20
第六章九至十六節是耶和華審判的話,向城發言,是指耶路撒冷,也指以色列全民。他們在社會生活中不義與不忠(10-12、16節上),所以審判必不可避免(13節)。他們不倚靠神,必在眾民面前受羞辱(16節)。這段經文也必在主前722年北國敗亡之後,701年亞述危機之前,如果看經文中所反映的和平之象,可能在主前701年危機之後。21第九節雖有人以為指北國的情形,但似指猶大,第十六節只是回顧以前北國的惡行,作為鑑戒而已。
第七章一至十節是城的回應,好似一個婦人哀號,是悔罪的心聲。人們違反公義,沒有信實。他們為罪而受苦,承認這審判是公義的(七4起)。他們不敢再發怨言,不能再厭煩,必須轉變,有盼望,等候耶和華的救恩(七7),他們唱出救恩之歌來(七8-10)。雖然有人以為這段經文不適合作為彌迦的日期。22甚至以為是亞哈的時代或瑪拿西的時代。23但是參考第四節,應以主前701年的危機為背景。
第七章十一至十三節,神的應許再向城應許,這是他們所等候的救恩。城牆必重建,境界必開展,四散的人民必歸回。那時刑罰要在世人身上。全世界都受審判,聖城(代表以色列全民)才可復興。
第七章十四至二十節是最後的回應,神的百姓以整體的會眾說話。首先他們祈求神早日實現應許,成就救恩(14-17節)。神將歷史的前事再行實現,就是他們怎樣蒙神拯救,出離埃及。本來他們以這事為與耶和華爭辯的內容(六4),現在他們祈求神有新的作為,向列國顯明祂的大能(16節起)。第二,會眾稱頌耶和華,因為審判已經轉變為救恩,成為他們盼望的因由(18-20節)。他們雖是罪人,應受審判,但耶和華有赦免之恩,祂不恆久懷怒,且有恩慈,所以他們在救恩中歡樂,對語在歌頌中結束。耶和華與以色列完全和好。
耶和華干豫,除滅以色列的仇敵,使救恩實現,是在多處提說,用語相似(耶五十34,五十一36;哀三58;賽五十一22;詩四十三1,七十四22,一○九153),本段第七章九節也相同。以法律程序,以爭辯而至順服,耶和華使以色列從受公義的制裁,至被稱義,這是救恩的原委。
雖然有人認為這段經文為指北國敗亡前希望之聲。24但是彌迦不會慶祝耶和華為迦密聖所的神。本書第七章八至十節以及第十一至十三節,都是指錫安,神的子民。
再概括研究這幾段經文:第四章一至四、六至八節以及第七章八至二十節。第四章一至四節可能是彌迦引用早期的豫言,但仍無法否認不屬彌迦的原著。人們往往根據耶米書第廿六章十八節,認為彌迦專傳審判的信息,甚少積極的盼望。其實先知的信息是兩者兼全的,神的公義必有審判與救恩兩方面。在不同的情形中,必有不同重點的信息,不可一概而論,多看上下文,才不致斷章取義。彌迦必從毀滅中看復興,從審判看到神救贖的恩典。
另一個問題必會發生:本書成為現存的形式有如何的過程。彌迦的信息在甚麼時候才成為著作,雖然這是無法臆斷的,但綜覽全書,看甚有藝術性的編排,再以重複的主題,是極費周密的心思設計的。且看餘民這一主題,在第二章十二節及第七章十八節,為本書第一部與第二部兩處都有的,再以第四章六節及第五章七節作為核心,在這核心周圍旋轉,可見作者的用意。有關罪與叛逆,在本書三部分都平均托出(一15,三8,七18起)。論耶和華與以色列的關係,以羊�騠P牧人為喻,以聖約為兩者之關係,也在本書平均論述(二12,四6-8及七14),又以第五章四節提到大君王耶和華的代表為牧者。
在彌迦的日子,有應許使神的子民帶回京城,為勝利的先聲,看第二章十二、十三節必能明白新的意義。第五章一至六節彌賽亞豫言,也使後世體會其涵義與實際的應驗。本書結語,常可作會眾頌讚的禱告。先知的信息以後一直可有意義,能適合後世的,就具有久遠的影響,給予人安慰、增強人信心,展望將來。
19
20 T. Lescow, Micha 6, 6-8, Studien zu
Sprache, Form und Auslegung, 1966, 57. G. Fohrer, Introduction to the
OT, 1970, 446.
21 R.E. Wolfe, "The Book of Micah:
Exegesis," Interpreter~s Bible, vol 6, 1956, 895-949.
22 O. Eissfeldt, The OT, An
Introduction, 1965, 411.
24 O. Eissfeldt, The OT: An Introduction
412.
肆 經文與體裁
本書列於希伯來正典中的十二先知書,經文保持得極為完整,所以不若何西阿書有甚多經文詳鑑的問題。七十士譯本(希臘文的標準譯本),卻供參考訂正,比希伯來文的拉比傳統的鈔本顯然較佳。敘利亞譯本只是依照七十士譯本,沒有甚麼特出。所以七十士譯本給予的訂正在若干的經文:第二章十節,第六章九節單字的分法;第二章三節,第五章一、四節,第六章十節,第七章四節在字母方面有重複或省略的可能。第一章五、九,第三章十節,第五章八點音(Pointing),有可商榷之處。字尾的問題在第二章九節及七章十九節。字句的位置可以更換的,在第二章四節及第四章八節。
死海古卷中,第一洞中有註釋(Peser),解第一章五至七、八至九節,第六章十四至十六節,還有些片斷。第四洞中,只有第四章八至十二節的註解,片斷不全。這兩種古卷稱之為IQpmi(IQ14)及4Qpmi(4Q168)。
另一種古卷,來源是從Murabba`at,簡稱為Mur 88,是在猶大叛亂第二次的日期,這一卷小先知書從約珥書第二章二十節至撒迦利亞書第一章四節,25可供參考,對經文評鑑方面貢獻不大。
在文體方面,除第一節外,其餘都算是詩文。第一章十至十六節詩的形式不大明顯。有些短句沒有韻律(rhythmic)或對句(parallelistic)(如二3、4上、5,三4,四5,五14)。有些引言似乎也沒有音律(如三1、5,四1上,五10上)。其餘都是明顯的詩文,而且對句很多,而且長度相同,無論計算單字、音節。但是有些學者認為本書體裁不是純詩文,卻是散文與詩句混合,26這也應是宣講的方式。這樣可能接近彌迦口傳的話。
本書文體生動活潑,也是十分清新爽直。書內語多重複,為求強調某些主題,而反覆著重。有些語句似乎不大連貫,有時描繪,有時發怒,有時應許,接踵而至。他用字十分清晰,沒有含糊其詞。他用表象很多(如一8、16,二12、13,四9等)。他用諧音來說明豫言(一10-15)。作者常突然有問答,就特別顯著。是對談的方式有第二章七至十一節,第六章一至八節,第七章七至二十節。他的希伯來語文非常美,極為典型。在第七章十八至十九節的禱告或詩篇,是十二行小時,為舊約中最難得的珍品。
26 Francis I, Andersen and
David Noel freedman, Hosea, 1980, 60-66.
伍 神學與靈訓
耶和華是全地的主:「普天下的主」(四13)。先知彌迦必以當時公眾敬拜的用語,向神的百姓宣告,在主前701年亞述侵略的危機中,列國的人在耶路撒冷圍攻時候這城陷落,但是神聚集他們,好像把禾捆聚在禾場一樣(四12)。神還是控制當時的情況,使以色列轉敗為勝。萬民無論怎樣強盛,耶路撒冷的神更有能力!所以多國的民必須來敬拜耶和華,並且獻上他們的貨財(13節)。神向他們顯現。
神的顯現是描述在第一章二至四節,有地震與火焰。神起來干豫歷史的事件。祂使北國的京城撒瑪利亞傾覆,祂自天降臨,威榮地站立在山頭。耶和華在耶路撒冷受尊崇,祂真偉大!彌迦強調對神信心與虔誠的敬拜,必須有具體的道德行為。審判必須從神的家起首。世上多國的民必被召來,看神公義的審判。耶和華是普天下的主,祂必在怒中,向那不聽從的列國施報(五15)。
彌迦有很明亮的眼光,看見榮耀的盼望,深信耶和華必在普世施行奇事。這就是在第四章一至四節的讚美詩中表達出來。以色列人理想的生活,就是定期到耶路撒冷聖所朝聖敬拜,然後回家過�托H心的生活,遵照神的言語與訓誨。先知的盼望,是將這樣理想的生活,擴展至萬民。多國的民也都來耶路撒冷的聖殿,主必將祂的道教訓我們,他們也要行祂的路。
耶和華是聖約的神,彌迦傳道的猶大是以色列與雅各的家,這是聖約的用語。他們是耶和華的百姓,「我的民」(二8、9,六2、3、5,也有「祂的民」)。這都是耶和華的恩典,拯救他們出離埃及,進入迦南美地(六4起)。所以他們必須虔誠地感恩與敬拜,並且負上社會道德的責任,符合聖約的要求。良善的標準已經提示(六8),可惜沒有在社會中確實行出來(二2、8起,六10起)。神的公義與憐憫沒有在人的行為中反映出來,他們沒有履行聖約的義務。先知有鑒於斯(三1-3、9,六8),嚴加責備,果敢地又熱切地為公義維護(三8)。
信仰的歪曲,深為先知震驚。一般人對神的認識十分偏差,以為神只是仁慈的主,廣行赦免,時常祝福,這樣的觀念使罪人自我安慰(二6-9)。他們以為神可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必拯救他們目前的困境(四10)。耶路撒冷既有聖所,神在這�堜~住,並賜下特別的啟示,所以這城一定安全,固若金湯(三11)。在社會中宗教領袖將人們帶至歧途,牧人怎可使羊�顙城g呢(三5)?他們以迷信的方法,說是倚賴耶和華(三11)。他們眾民也都迷信武力(五10-14)。真正的信心只有先知所表示的(七7),任何虛假的宗教信仰必定哀敗滅絕。
對神不忠,破壞聖約,必受咒詛,遭敵人的侵略(六14起)。北國的京城已經陷落,南國的京城未必可以確保。神給予的打擊必定來到,很快就要來臨(一9、12,二1、3,六13)。耶路撒冷及聖殿必然毀壞(三12)。
耶和華必對違約的人施以刑罰(一5,三8,六13),報應的公義是無可避免的(三1-3)。凡奪取地土的,違反神賜給祖業的初衷,他們的地土必定喪失。他們在應許之地不能立足(二2、4、9起)。官長不聽無助者的哀求,他們的哀求,耶和華不應充(三4)。人們在社會中不負責,他們在聖約的團體中也失去身分,被神從這地趕出去(二4起、9起,三4、6起)。他們不能團結,政府腐敗,形罰必臨到眾人(一16,三12,四10,六13-16,參閱七4)。
神毀滅,神也拯救,彌迦就將希望帶來。神並不完全放棄,祂沒有棄絕叛逆的百姓。耶路撒冷雖受審判,也必得著拯救(四10)。耶和華是牧者,祂必拯救、釋放、領導(二12起)。神的百姓常在矛盾之中。他們在抵擋外患時不倚靠神(四9,五1),卻蒙神賜下
先知彌迦的神學思想是前後一貫的。第四章六節起的救恩,是以第二章十二節起的真理補充,再以第五章六節起的信息來說明。耶和華是牧人,餘民為復興的核心,是為將來被擄以後的社會先作一番準備。耶路撒冷是神得勝的地方,所以是祂治權的所在(二12起,四13)。神權政治必然顯示出來,神真偉大!
本書結語(七8-20),再給予盼望,甚至成為日後被擄之民的信仰,因為耶和華的救恩必然顯露,救恩歷史必將更新,有新的出埃及,新的應許地,城牆重建,境界開展。神管教之後,必行赦免。神古時的應許,先對希伯來的族長,又在以色列立約的經驗中重申。這在彌迦的信息,在民族歷史的經驗中,都有十足的說明。人們必須有信心,單單倚賴神,展望將來,懷著有福的確據。
陸 先知的禮讚
摩利沙人彌迦是一位鄉下傳道人,卻是神的先知,為當代傳出公義的信息。他有屬靈的深度與道德的完整,才會仗義直言,果敢地嚴責人們的罪惡,由於他出身鄉村,單純而樸素的生活,使他成為十分率真的人。他擇善固執,堅持信仰,使他的信息十分有力。
耶和華呼召他,使他有清楚的眼光,敏銳的頭腦,生活雖平凡,思想卻高超。他對事物能清晰的看見觀察與分析,從自然現象到社會情況,他都能有明確的認識,所以他能關懷平民,為他們遭受欺壓而懷不平,更加義怒填胸,無法忍耐。他為公義而爭戰:公義就是強權!他那種大無畏的精神必震撼當代的人心,甚至有久遠的影響力。在一世紀後,人們仍記得他的信息,使耶利米先知的話語雖被禁止,仍得自由,並使他免於一死(參閱耶廿六18)。這樣的人往往不會隨從別人,卻自創一格,大有突破與更新。
當時眾先知儘量取悅於聽眾,說耶和華賜福的話,都是平安的信息。但是彌迦是真先知,他與當代的真先知阿摩司,何西阿,及以賽亞,傳悔改的道,發出警戒,豫言未來的審判。他們似乎是不識時務的人,但他們才真的針對時務,宣講神的公義,是屬靈的俊傑。這樣見解卓越,心靈敏感的先知,他的聲音必是來自天上,是神的聲音藉著他發出來。他鎮靜而有能力,他對神忠心,對人表露受心。他充滿淚水的眼,看見民族中興的前景,彌賽亞將要來臨。他確是黎明的宣告者!
彌迦是社會公義的倡導者,正像先知阿摩司一樣。他們兩人都嚴責罪惡,糾正社會道德的錯謬,向富豪、對官長,也給平民,傳出神的公義。但是阿摩司比較籠統,沒有彌迦看得那麼透徹,那麼深入。彌迦也確比阿摩司有更深切的同情,正像何西阿一樣。何西阿向北國傳道,北國是他家鄉,所以比阿摩司有更多的同情,阿摩司究竟是南方人,對北國的關切是不及的。現在彌迦有何西阿同樣的處境,他是南方人,這是他的家鄉。他愛國的情懷在屬靈的感受中,就更加重要了。
彌迦與以賽亞是同時代的先知,所以在思想方面有雷同之處,信息也可對照比較。但是他們的背景不同。以賽亞出身上層階級,又久居城市。彌迦卻只是鄉下人,生活簡樸,自然對城市生活憎厭與懷疑,認為城市太窮奢極惡。這種感受是以賽亞所缺少的。以賽亞在政界活躍,對國事與國際情勢的了解較多較深,他是政治家,甚至
彌迦沒有阿摩司的口才,不及何西阿的愛心,更缺乏以賽亞屬靈的風度。但他具備先知的屬靈卓見,有異象、有托付、有真理、有膽量,與他們一樣。他們是神的發言人,站在歷史的頂端,看見神在歷史中的計劃與作為,歷史的意義在救恩。救恩歷史是先知的信息。
彌迦所傳彌賽亞的豫言(五2),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