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番雅書第三章
肆 公義的警戒與應許(三1-20)
先知從外邦的豫言,看到以色列民族中興的展望。但是再正視國內的情況,耶路撒冷城的罪狀,仍難免失望。憂國之情深沉,所以只有聲淚俱下,在悲嘆中呼籲,切盼國人及時悔悟,神的救贖並非是不可能的。
(一)嚴責耶路撒冷(三1-7)
在第一分段(1-7節),仍可再分為三個小段。第一小段(1、2節):嚴責耶路撒冷城的悖逆與不忠。第二小段(3、4節):嚴責官長,他們需負極大的責任。第三小段(5-7節):論耶和華的信實,也再指責選民的失敗。第五節是主要的經文,六、七節是附加的,重複指責的話。
「這悖逆污穢欺壓的城,有禍了。」(三1)
先知責備的口吻,與以賽亞十分相似(賽一21)。聖城應該是清潔的,現在卻污穢不堪。耶路撒冷應名副其實,是忠信的城,現在已成為悖逆的地方。在這�堥S有公義(在下一節就有說明),只有不義與不法,強者欺壓弱者,神怎可等閒視之呢?神是公義的,斷不以有罪為無罪。祂在審判世界以前,先審判屬祂自己的子民。所以審判必須從神的家起首。那完全悖逆與迷信的外邦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
「他不聽從命令,不領受訓誨,不倚靠耶和華,不親近他的神。」(2節)
這樣的指責也在耶利米書第七章二十八節出現。耶路撒冷完全不聽耶和華藉先知傳的信息。他們充耳不聞,存心拒絕,常受先知們的苛責(耶十一4、7,廿二21以及亞七8-12)。
「訓誨」或譯管教,神使耶路撒冷城在苦難中覺醒,不可再背逆下去。但是這樣的管教,仍無法使他歸正。這會使耶和華十分失望。
他不肯倚靠耶和華,不親近神。耶路撒冷似乎用盡方法,或靠馬兵武器。他們投靠外邦的權力,甚至甘心墮落,去隨從外邦的神。他們就是不肯依賴耶和華,其實只有耶和華能幫助他,除主神以外,別無拯救。
先知一直呼籲以色列人倚靠耶和華,對神有充足的信心,決不動搖(參閱王上十八21;賽七9;何四12,五7;書廿四15)。可惜以色列人仍無信心,耶路撒冷拒絕聽取先知的訓誨,先知是他們宗教的教師,引導他們走在信心的道路上。但他們拒絕神的僕人,他們拒絕神,所以無法逃脫未來的審判。
「他中間的首領是咆哮的獅子。他的審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3節)
在耶路撒冷有兩種行政首長。從政者沒有盡牧者的職分來照管�韟洁A反而強掠吞喫。他們如同咆哮的獅子,不僅凶暴,而且貪婪。無人不受其害(可參閱一8及以下;彌二2;亞十一4、5;箴廿八15)。
司法行政官更為腐敗凶暴,他們有執法的權力,更加貪婪,好似晚上的豺狼。七十士譯本作「阿拉伯的豺狼」,也有稱為亞拉巴的狼。可能「晚上的豺狼」這用詞最恰當,因為豺狼是晚間出沒的。審判官原為弱者申冤,對無助者予以保障。但是他們妄然不顧,而且只為滿足自己的貪慾。這實在令人髮指(彌三11;賽一23以及結廿二27)。
「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在上下文讀起來順口與合理。但是動詞的原意為「咬啃」。那些凶暴的豺狼,將搶來的牲畜吞喫,並且啃著骨頭,一直到天亮。他們凶暴固然可怕,他們貪婪尤其驚人。這就是審判官的惡行。這句話難解的,還有一個否定詞「不」字,似不能適用。他們啃骨,都不留到天亮,仍然在譯意中沒有偏差。
「他的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他的祭司褻瀆聖所,強解律法。」(4節)
先知苛責行政首長之後,就指向先知�騠P祭司們。他們是宗教的領袖,與那些從政執法者同列於領導階層。他們也同樣失敗。在西番雅的信息中,這是首次也是惟一指責宗教領袖的地方。先知應為社會中道德的楷模,但是現在這些卻是虛浮之輩,弄權術耍詭詐的人(參閱彌二11,三5及以下、11)。於是有真假先知之分,甚為混淆,魚目混珠,以假亂真,說出似是而非的信息。
祭司是重要的宗教領袖,他們的功能是持守聖事,不可玷污聖物。利未記第十章十節特別強調,將聖的與俗的分別出來。他們如果隨意,不加區分,不認真執行,不加以保持,是十分嚴重的褻瀆的罪。他們玷污的聖物,就褻瀆了聖所。
他們強解律法,這也是嚴重的罪。他們有責任教導律法。如有疑難或爭端,他們有責任按著正意分解律法的真義。但是他們為自私與貪婪,曲解律法,強詞奪理,造成極不良的影響(參閱何四6-9,五1,六9;摩七10及以下;彌三11;賽廿八7)。耶利米對祭司的評價,也與西番雅相似(耶二8,五31,六13,十四18)。祭司不是都那樣膚淺與自私,但歷代確有不端正之宗教人士,需要警告與糾正。
「耶和華在他中間是公義的,斷不作非義的事。每早晨顯明他的公義,無日不然。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5節)
先知在這�媊藺�耶和華公義的性格,不僅在於祂對待祂的百姓,也在於祂在自然界的作為。公義表明祂的正直與可靠,祂的行動確定而堅立。論耶和華的公義,先知�韝仇怢艨V的是以賽亞(四十一10,四十二21,四十五19、21)。這個信念是逐漸進展的。在以色列民族早期的歷史中已有認識(出九27)。在先知時代從阿摩司起,再有增進。西番雅時代有耶利米,也有顯著的貢獻(耶十二1)。神斷不作不義的事。神的公義有絕對的標準,祂不會失去這標準。
「每早晨」不只是歷史的因素,在於時間,更是自然的現象,在於空間,好似自然界�堨�的運轉,是有條不紊的。神在自然的規律,也運行在歷史的秩序中(何六3:他出現確如晨光……)。
早晨是施行公平的時候(耶廿一12)。神怎樣顯明祂的公義呢?(一)以聖殿的禮拜條例與先知的教訓;(二)以賞善罰惡的公義原則與作為;(三)以啟示並保護先知的行動,無日不然。
「無日不然」原意為「亮光必恆久不熄」,這可以有不同的譯詞:「他建立公義如亮光」,「他顯明公義,如亮光照亮」。1
「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這句話在整節的構造中不甚得體,因為不義的人不可與公義的神相比。所以有人將這句重新調整。「不義」改為錯謬,而「羞恥」被刪去。譯作「『錯謬』的事是不存在的。」2這樣語意固然清晰,但刪減是否必要?第一節提到列國的民,他們是不知羞恥的國民(二1,雖然「不知羞恥」與三5用詞不同),以色列人竟然與外邦人相似,這是使先知憤慨的原因。
「我耶和華已經除滅列國的民。他們的城樓毀壞。我使他們的街道荒涼,以致無人經過。他們的城邑毀滅,以致無人,也無居民。」(6節)
「我耶和華……」這是神公義的作為,祂「已經除滅」,這不是過去所作的,而是將要作的事,所以這是豫言完成式(Prophetic Perfect),以後的歷史都逐一應驗(參閱耶廿八3、4、10、11)。他們的城樓毀壞,城樓是作戰的保障,他們在戰事上失敗,因為得勝者是耶和華,不是他們外邦的侵略者,神已經施行審判了。
神使他們的街道荒涼,以致無人經過。社會的現狀完全破壞,住處就荒廢了。下一句才提到「他們的城邑毀滅,以致無人也無居民」。通常先提城邑,再提�堶悸熊騛D。所以有人將「街道」改為「田野」(箴八26)。3但是在整個論述中,並未有大的變更。城邑荒涼是神審判的後果(二5;賽五9,六11;耶九10、12,卅二43,卅三10、12;結十四13)。
神審判列邦,因為祂的公義必須消弭一切的罪惡。神也以外邦的毀壞,作以色列的鑑戒,叫他們醒覺,可以及時悔改。神先管教自己的百姓,審判先從神的家起首,甚至用外邦的侵略。以後外邦的敗亡,再予以色列警戒,盼望他們真的悔悟,不可再叛逆。神在警戒中,仍給予勉勵與安慰,並使他們有救恩的盼望與確據。可惜他們還不回轉。
「我說,你只要敬畏我,領受訓誨。如此,你的住處,不致照我所擬定的除滅,只是你們從早起來,就在一切事上敗壞自己。」(7節)
耶和華在期盼中,以殷切的心想像:「我在想,她該敬畏我了吧!給她的管教,她也肯接受。」這�堨�用第二人稱「你」,以後以「你」改為「他們」(第三人稱):「只是他們從早到晚……」
神已經用盡各樣方法,屢加警戒,以色列人應該敬畏神,一切的管教都是使他們明白神的公義,勇於接受事實而產生堅強的信心。神可以不必除滅他們的住處,他們可以體會神赦免的恩惠。「住處」也可譯作「眼睛」,或「眼前」,神不致剪除他們,將他們遺忘了。
但是他們存心不悔改,從早起來就敗壞自己。這是耶利米的說法(共十一次:七13、25,十一7,廿四4,廿五3、4,廿六5,廿九19,卅二33,卅五14,四十四4)。
他們在一切的事上敗壞自己,不但是存心的,而且還熱切的去作。這些敗壞的事可能指敬奉偶像,迷信虛妄,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
這是先知最後的指責,該受管教的,神不會使他們倖免。神必須從以色列中間除掉矜誇高傲之輩。神並不偏待人,祂是公義的主,必照著各人所行的施以報應。罰惡賞善的原則是不會變更的。現在神顯明祂對選民的旨意。以色列民族既為神所揀選的,神在聖約上仍必忠守,所以以色列民族整體,仍蒙神的救贖,因為這是神在歷史中的計劃與作為。
1 Smith,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Zephaniah, 241.
2 K. Marti,
Dodeka-propheton, 1903.
(二)宣告普世審判(三8-13)
耶和華要救贖耶路撒冷,這個分段可再分三小段,每段有四行詩。第一小段(8節為主,9、10節為附加的經文):耶路撒冷必須等候那日子,耶和華要使列國傾覆。第二小段(11、12節):神必在祂百姓中間施行潔淨及除掉罪惡的事。第三小段(13節):餘民經過潔淨之後,必有安樂和平的生活。
(1)列國必傾覆(三8-10)
「耶和華說,你們要等候我,直到我興起擄掠的日子。」(8節上)
照原文的字句排列:「所以,你們要等候我,這是耶和華說的。」「所以」是承接上文的,由於耶和華是公義的神,我們就可以信心盼待與期望。「等候」包括「盼望」與「信賴」(賽八17;來二3;詩卅三20)。耶和華是向著以色列民說的。他們必須等候那日子,這是耶和華的日子,是公義審判的日子。神的審判不只是在外邦,也在猶大,誰能逃脫呢?現在神說的,對象是以色列民,卻只對猶大虔誠的人們。他們可以等候,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外邦傾覆,惡人滅亡,良善的必得申冤,耶和華要拯救他們。
「因為我已定意招聚列國,聚集列邦,將我的惱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傾在他們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燒滅全地。」(8節下)
耶和華有決然的行動,祂要招聚列國列邦,不是叫他們來攻擊耶路撒冷(亞十四1及以下;珥三11-16;結卅八、卅九章),而是一起服在耶和華的審判之下(耶廿五31-33;賽六十六16)。
神的烈怒要傾倒在他們身上(何五1;耶十25;賽四十二25;詩六十九25,七十九6)。這是以西結書常用的字句(共十五次)。
「我的烈怒如火,必燒滅全地。」第一章十八節也有類似的說法。「忿怒」有時可譯為「熱心」,也可作妒恨。神有十分激烈的情緒,這些都是如火一般熾熱,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祂的審判是全地的,公義的火也必燒滅全地,在這偌大的熔爐中,火將燒去一切的雜質,罪惡與污穢都必除淨,所餘剩的一定很少。以色列也被煉淨,餘數也少而又少。但是他們要成為復興以色列的核心,也由他們再發展普世的救恩。
「那時,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好求告我耶和華的名,同心合意地事奉我。」(9節)
那時,在審判的大日之後,神要作更新的事。萬民的言語是污穢的,因為他們所說的,盡是誇大的話,褻瀆的話。他們曾用言語求告他們的神明,譏笑敬奉耶和華的人(參閱何二12;詩十六4)。甚至以色列人仍沒有潔淨的言語。先知以賽亞說:「我是嘴唇不潔的人,也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賽六5)。現在他們都要蒙受潔淨,包括以色列人及萬民,神的救恩是普世的。
「求告耶和華的名」。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求告」不僅是敬拜與祈禱,也祈求神的能力(名字代表能力),使他們生活都蒙福。這是先知的願望,萬國都來歸耶和華,都敬拜祂(參閱彌四2;亞十四16及以下;賽二3,十一9,十九23)。
「同心合意」原意為並肩同負一軛(七十士譯本就譯為「同負一軛」),「並肩」也應作「同一肩頭」,齊心努力。(參王上廿二13:「他們說一樣的話」;耶卅二39:「同心同道」;結十一19、20:「合一的心」。)這是先知的願望,萬國都有同一的心意敬虔地事奉耶和華,並且樂意敬拜祂。
「祈禱我的,就是我所分散的民,必從古實河外來,給我獻供物。」(10節)
以色列人曾因叛逆神而被分散在列邦,他們覺醒之後體認神的恩惠,願意再來就神,向祂祈求。那些分散在列邦的民歸回,是神救贖的恩典。他們敬拜神,因為這是知恩而感恩的行動。
古實是埃提阿伯人(或衣索匹亞),是在埃及的南端,有時古實是尼羅河流域的別名。古實河即尼羅河,表明極遙遠的地方(參閱賽十八1;申三十13;王上四12)。他們來自遠處,可能將遠方列邦的人也一起帶來,合力事奉神,他們且將供物帶來奉獻。他們似乎成為一隊朝聖者的行列,正如以賽亞書第二章所描述的,萬民都要流歸耶和華殿的山。
奉獻供物,是敬拜神必需有的舉動。這是承認耶和華是神是主,是君王,不僅是以色列的王,也是萬國的主神。祂是萬王之王(參閱撒上十27;撒下八2)。
整節經文的涵義,是先知中心的信息,第二章十一節列國的居民在他們自己的地方敬拜耶和華。現在他們與分散的選民一同前來(參閱賽四十五14,六十六20;亞八23;詩七十二10及以下)。
(2)餘民必潔淨(三11-13)
「當那日你必不因你一切得罪我的事,自覺羞愧,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矜誇高傲之輩,你也不再於我的聖山狂傲。」(11節)
「當那日」,那日已經宣告過,是興起擄掠的日子(8節),是耶和華的日子。耶和華再向以色列人宣布救恩。這該是耶路撒冷敬虔之輩,因為神要從他們中間除掉矜誇高傲之輩。以賽亞書第十三章三節,論瑪代的狂傲,這�堨i能指耶路撒冷領導階層的人,官長祭司先知與軍事領袖。他們自大驕妄,自以為是,不顧神的命令,不順服神,所以神必須除掉他們,耶路撒冷才有敬虔與聖潔的社會。
耶路撒冷悔罪的人得著耶和華赦免的恩惠,他們不必再為過去的罪而覺羞愧,既蒙赦免,不必再記得了。他們悔改了,不再重複這樣的罪行。常記得過去的罪,只有使悔恨的心加深,就沒有必要了。
這樣他們實在學了謙卑,不再狂傲,尤其在聖山,在神的面前更加謙卑。神的聖山是聖殿的所在,是耶和華的居所,敬拜的人必須虔恭。敬拜者也必須在社會中不輕視貧窮與無助者。
「我卻要在你中間,留下困苦貧寒的民。他們必投靠我耶和華的名。」(12節)
神向餘民保證祂的同在,「在你中間」看顧與施恩。他們在敬拜之餘,怎可忽略社會的關懷。他們不再狂傲,才會顧念別人的需要,尤其是困苦貧寒的民。這�堛滬威I不是在市場上維持商業道德,對窮人不欺凌。也不是在法庭中維持公正與公義,對無助者不欺壓。當然這些都應包括在內。重點在於幫助他們敬虔,讓他們在社會的新氣象中有充足的信心,投靠耶和華的名。
別的先知也有這樣類似的重點,先知彌迦說:「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六8)。神看顧虛心貧窮的人(賽六十六2;小註道出原意)。這也是主耶穌所強調的(太五3、5)。
耶和華在你中間,這也是第十五節再重複的話,神有救贖的作為。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作罪孽,不說謊言,口中也沒有詭詐的舌頭,而且喫喝躺臥,無人驚嚇。」(13節)
這�埵A提到餘民,他們既認定耶和華為主神,就有充足的能力一心向善。他們不再倚靠自己,完全倚靠主神。
不作罪孽,是指他們不再信奉偶像,偏邪迷信,不再有背道與褻瀆的行為。在口舌上也不犯罪,連萬民都可用清潔的言語(9節),神的百姓更有清潔的口舌,不再欺騙,也不再用詭計與謊言。
他們生活的狀況也必蒙福,喫喝是在於神豐富的供應,物質食品眾多,是神的祝福。躺臥是在於神平安的安排。神保護他們,使敬虔的人安然躺臥,有十足的安全。所以在生活上享受安樂,是神恩賜的福祉。這樣的生活是無人驚嚇(參閱賽十四30,十七2;結卅四25、28;彌四4,七14以及伯十一19)。
(三)詠唱救贖之歌(三14-20)
從第三章十四至十八節,是一首完美的讚美詩,詠唱救贖之歌。讚美詩的中心在第十四至十七節,充滿了救恩之樂。第十八至二十節是補充語,再說明救恩的原委,作有力的結語。
(1)錫安必復興(三14-18)
「錫安的民哪,應當歌唱。以色列阿,應當歡呼。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滿心歡喜快樂。」(14節)
神的救恩再臨到祂的百姓,錫安應當歌唱,「民」原意為「女兒」,為使這名詞人格化。那就不只是一個保障(錫安),也不只是一座城(耶路撒冷),是屬神的子民。以色列是耶和華選民的名稱。「以色列」在七十士譯本改為「耶路撒冷的民」,使錫安與耶路撒冷成為同義字,其實沒有必要,因為以下有呼召耶路撒冷的民。這些稱呼都是先知極喜愛用的(參閱彌二12;耶十七13,五十17及以下;結四3、13,六2及以下;亞九9以及賽五十四1)。
耶路撒冷在希伯來人心�堣w經佔了非常重要的地位,這早已超越地理的環境,而有屬靈的涵義。耶路撒冷不僅有諸城圍繞,這些�珙P城鎮也可稱為「女兒」(民廿一25的「城邑」及代上二26的「城邑」,原意都是「女兒」)。因此居住的民眾原意為女兒,也以城市為母地。
當外邦都傾覆,敵人都敗落,神的選民就得�次挐獢A不再受外患的威脅,所以他們可以盡情歡樂,唱出得救的樂歌。
「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刑罰,趕出你的仇敵,以色列的王耶和華在你中間,你必不再懼怕災禍。」(15節)
西番雅的時代猶大仍處困苦的環境中,他們有這樣的憧憬。但仇敵還未趕出,災禍頻仍,這些都是神對猶大的刑罰。但這些都會過去,「已經」又是豫言完成式,這些必會實現,先知有這樣的信心。
這�堣]有一連串同義字,是上下文構成的,不是用字的本身,而是內中的涵義。仇敵是刑罰,神曾興起仇敵,刑罰以色列人。災禍也是刑罰。因為以色列人失敗而受罰,災禍是神給予的咒詛。現在刑罰仇敵及災禍一併除去,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王在你中間。
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王,這在舊約是一貫的觀念(參閱賽六5,四十一21,四十四6;詩九十15;俄21)。耶
耶和華在他們中間,確保平安與繁榮,有救贖與復興的恩典。
「當那日,必有話向耶路撒冷說,不要懼怕。錫安哪,不要手�`。」(16節)
當那日,耶和華審判的日子過後,神的話必臨到耶路撒冷(也即錫安),以同義字來重複這叮嚀,給予他們勉勵與安慰。
「不要懼怕」在上節也提「不再懼怕」,不過上節的「懼怕」也可作「看見」。這是亞蘭文與�l利亞文譯本的用詞。拉丁通俗文作「懼怕」,因為希伯來文兩者都可解釋。本節「懼怕」應是正確的用詞。
「不要手�`」,這是一幅畫面,人在辛勞的工作中,突然想放棄不作,在失望中撒手(參閱撒下四1;賽十三7;耶六24;來十二12)。神鼓勵以色列人永不放棄,堅持下去,神必施拯救。
「耶和華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他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默然愛你,且因你喜樂而歡呼。」(17節)
這是讚美詩的最重要部分,再重述神的救恩;祂在你中間,神的同在是救恩的性質。神在以色列中間,一切都有保障。祂施行拯救,因為祂是戰士(賽九6,四十二13;耶十四9,二十11)。神為以色列人爭戰,必能取勝,因為公義必能得勝。「拯救」與得勝幾乎是同義字。「大有能力的主」原意是戰士,正如以賽亞書第九章六節「全能的神」,神是戰士、英雄、元帥、凱旋者。
神在以色列中間,必因他們歡欣喜樂。以色列人復興是神的願望。當公義得勝,公理得以伸張,也是神所喜悅的。先知顯然在展望將來,有無限興奮的情懷。
「默然愛你」可有若干不同的解釋。神的愛是那麼堅強與深厚,甚至言語都不足以表達與說明。神默然的愛,人應默然來體會與領悟。4
「默然愛你」,神的愛遮掩了以色列人的罪,使他保持緘默,不願指責,只廣行赦免。5
「默然愛你」,神對以色列的計劃在默然進行與實施,是人們無法覺察,難以明白的。6
「默然愛你」,另一個譯詞:「在愛中更新你」。以色列復興是神的愛,希伯來文古卷作此語意。7七十士譯本隨從這個語意,注重以色列新生的展望,神要在他們中間行出新事(賽四十三19)。
「因你喜樂而歡呼」,這是節期特有慶祝的氣氛,敬拜者在耶和華面前歡欣、歡呼、歌頌神。神也響應敬拜者的歡樂。
「那些屬你,為無大會愁煩,因你擔當羞辱的,我必聚集他們。」(18節)
這節經文可有不同的解釋。以色列人並未因無大會而愁煩,卻因在嚴肅會中感到愁煩,因為沒有罪得赦的喜樂。中譯詞「無大會」,是大會中止的意思,因為大會中止不能再守,因為災禍來到,使人在驚懼中無法再恪守禮儀,感到神的福分已經離去,心中就愁煩起來。這�堨縝p上一節有極大的對比。本來有節期的歡樂,現在卻失落了。8
「擔當羞辱」應作除去(或卸除)羞辱。這是七十士譯詞的內容,「羞辱必須除去,被擊打的,我要聚集他們。」神不容仇敵再施迫害與羞辱。9
聚集他們再守節期,節期的聚會雖受阻中斷,終於恢復,使他們重享歡樂。
「那些屬你」,「屬」字介系詞原為「因」你或「從」你或「為」你,那些存心敬拜事奉神的,必得復興,不再受羞辱,受阻攔,可以化愁煩為歡樂。
如果第十八節連在上一節,就成為附註的話。假若是屬於下文,第十九節還再有補充的解釋,說明以色列人復興後的光景,「有名聲,得稱讚。」
(2)選民得稱讚(三19、20)
「那時,我必罰辦一切苦待你的人,又拯救你瘸腿的,聚集你被趕出的。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我必使他們得稱讚,有名聲。」(19節)
「那時」與「當那日」是有相同的涵義。在耶和華的大日,一切以色列所遭遇的苦難都過去了。耶和華要罰辦那些苦待以色列的人。「罰辦」是神處置的方法,神必對付與辦理(結廿二14;耶廿一2),神必再恩待以色列人(詩一○九21)。
趕出的與腐腿的,都是指分散的以色列人。他們無家可歸或有家歸不得,流浪在外,好似瘸腿的一樣,走不動。也走不快,甚至寸步難行。神必施恩給這樣艱苦的人。以色列被趕出,好似羊�韞|散,沒有牧人,他們就分散荒野,神要把他們接回來。
以色列因叛逆耶和華而遭刑罰,受外邦人侵略壓迫,到處受羞辱,在全地不為人所尊重。但是他們得拯救與復興,見證就不同了。他們成為有名聲的民族,而且也普遍得著稱讚,因為耶和華真神與他們同在,他們得�收@救,仇敵受辱,不敢再侵犯。他們得著復興,重新恢復宗教的生活,有歡呼的聲音,從敬拜的聖所中發出來。
「那時,我必領你們進來,聚集你們。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就必使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有名聲,得稱讚。這是耶和華說的。」(20節)
這節經文多少是重複上節的話。出去的要再進來,被擄的必得歸回。在西番雅的時代,以色列北國已經敗亡,但南國猶大仍未被擄。他所指的是將來的豫言,還是目前的現狀?事實上他們已經四散在列國,多人在外面流浪,神必要帶他們回來。「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時候」可譯為「目前」。歸回之期不遠,這是神眷顧的時候,不必許久地盼待(參閱賽五十二8)。
本節有兩大特點,是不容忽視的。第一,由「他們」(上節)變成「你們」,更直接的向以色列啟示。第二,由上節的詩文,變成散文。
本書以「這是耶和華說的」作結,正如作者開始的信息(一2)。
5 Maurer, Commentarius
Grammaticus Histaricus Criticus in Prophetas Minores, 1840, E. Henderson, The
Book of the Twelve Prophets translated, 1868.
6 J. Hale*vy, Recherches bibligues, Le Livre
Sophonie, xi, xiii, 1904.
7 Smith,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Zephaniah, 257.
8 H. Ewald, Die Propheten
des Alten Bundes, 1840.
9 K. Marti, Dodeka-propheton,
1903.
本章概要
本章以「禍哉」開始,不是對外邦,而是對猶大。先知曾從耶路撒冷轉向外邦,現在從外邦轉向以色列民,耶路撒冷至少有七宗罪惡:(一)首領冷漠;(二)欺壓窮人;(三)不聽命令;(四)不領教訓;(五)污穢;(六)不倚靠神;(七)不敬虔。他們是無法逃罪的。行政官員的凶暴(3節上),法官的貪婪(3節下),先知的虛浮(4節上),祭司的無知(4節下)。這些人應當知道神的公義,也明白神的忿怒,但他們卻輕忽神(5節)。所以他們在神的公義審判前,是首當其衝的(6、7節)。第三章一至七節是與彌迦書第三章九至十二節相似。
再看他們的失敗:(一)不認識神的慈愛;(二)不認識神的權威;(三)不認識神的性格;(四)不認識神在歷史之中;(五)不認識神的心意,對祂的期望,完全辜負了。
關於世界的審判及其後果,神只向餘民啟示,因為他們是始終向神忠實的(8-10節)。神要他們等候那擄掠的日子。為甚麼沒有立即來到呢?因為神關心人們,盼望他們悔改。祂也要保守餘民,這少數信實的人。
這些餘民應該怎樣等候神呢?存著充足的信心,在信靠中求神,懷著期待的心盼望。在神遲延的行動中,祂要信靠的人忍耐。
神的心意仍盼望萬民來歸祂,那是需要餘民的努力。耶和華自己有行動,餘民卻是重要的見證人。神的恩典是以公義的方法潔淨罪人,使他們口舌清潔,好求告耶和華。這是真實的敬拜,信奉惟一的真神。這是萬國歸神的好現象,神的選民必然從遠方歸回來敬拜,他們是見證耶和華公義的選民(9、10節)。
本章餘民的身分有清楚的界說:(一)他們是少數,只是餘剩的一小�韝H。(二)有謙虛的心倚靠神。(三)正直沒有詭詐。(四)誠心實意事奉。(五)他們居在新時代的中心。(六)他們得著赦罪之恩;(七)他們是得贖的人們。這是第十三節簡單而概括的說明。
復興的歡呼在第十四、十五節。他們得著復興的,就有完美的敬拜。在敬拜中有歡樂,因為他們不再受審判,因為耶和華在他們中間,與他們同在,就除去懼怕。
當那日(16、17節),神是拯救的主,有大能的主,而且「在你中間」。愛將懼怕除去,祂「默然愛你,且因你喜樂而歡呼」,不是神歡呼,而是蒙救恩的人歡呼,是神所喜悅的。這些人都溶化在祂的愛中。
參考書目
西番雅書
Bachmann, J. "Zur
Text-kritik des Propheten Zephanja," in Theologische Studien und
Kritiken, 1894.
Bauer, G.L. Die Kleinen
Propheten u/bersetzt, 1786.
Budde, K.
"Zephanja," in Theologische Studien und Kritiken. Tu/bingen: J.C.B. Mohr, 1893.
Davidson, A.B. The Book
of Nahum, Habakkuk, and Zephaniah (The Cambridge Bibl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20.
Driver, S.R. (ed.). The
Minor Prophets (The New Century Bible).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06.
Duhm, B. Israels
Propheten. Tu/bingen: J.C.B. Mohr, 1916.
Eakin, Jr., F.E.
"Zephaniah," in The Broadman Bible Commentary, vol. 7.
Nashville: Broadman Press, 1972.
Eaton, J.H. Obadiah,
Nahum, Habakkuk, and Zephaniah (The Torch Bible Commentaries).
Elliger, K. Das Buch der Zwo/lf Kleinen Prophete, I. Go/ttingen: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50.
Fagnani, C.P.
"Structure of the Text of the Book of Zephaniah," in Old Testament
and Semitic Studies in Memory of W.R. Harper.
Gerleman, G. Zephanja.
Gailey, J.H. The Book of
Zephaniah (The Layman's Bible Commentary). vol. 15. Richmond: John Knox
Press, 1962.
Gressmann, H. Die
alteste Geschichtschreibung und Prophetie Israels. Go/ttingen: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10.
---.Der Ursprung der
israelitische-ju{duschen Eschatologie. Go/ttingen: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05.
Hale*vy, J. Recherches bibliques: Le Livre
de Sophanie, vol. xiii.
Henderson, E. The Book
of the Twelve Minor Prophets (Thornapple Commentaries).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80 (from 1858 edition issued by Hamilton, Adams, and Co.).
Hitzig, F.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Leipzig: Weldman, 1838.
Hyatt, J.P. "The Days
and Background of Zephaniah," Journal of Near Eastern Studies, 7
(1948), 25-29.
Kiel, C.F. Commentary on
the Minor Prophets, vol. 4. Grand Rapids: Eerdmans, 1866.
Kent, C.F. The Sermons,
Epistles and Apocalypses of Israel's Prophets. New York: C. Scribner's
Sons, 1910.
Kleinert, P. Commentaries
on Micah, Nahum and Zephaniah in Lang's Bibelwerk. Leipzig: Hinrichs, 1868.
Marti, K. Dodeka-propheten
(Kurzer Handcommentar zum Alten Testament). Giessen: A. Topelmann, 1903.
Maurer, F.J. Commentrius
grammaticus historicus criticus in prophetas minores. 1840.
Newcome, R. An Attempt
towards an improved version, metrical explanation of the Twelve Prophets Minor.
London: Taliesin Press, 1836.
Nowack, W. Die kleinen
Propheten u/bersetzt und erkla/rt (Handkommentar zum Alten Testament). Go/ttingen: Vanderhoeck & Ruprecht, 1897.
Pusey, E.B. The Minor
Prophets with A Commentary, vol. 7 London: James Nishet & Co., 1907.
Rice, T.T. The
Scythians.
Reinke, J. Der Prophet
Zephanja. 1868.
Robinson, T.H. and F.
Horst.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Tu/bingen: J.C.B. Mohr, 1938.
Rowley, H.H. "The Day
of the Lord," in The Faith of
Smith, G.A. The Book of
the Twelve Prophets, Vol, II.
Smith, J.M.P.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Micah, Zephaniah, Nahum, Habakkuk, Obadiah, and
Joel.
Stonehouse, G.G.V. and G.W.
Wade. The Books of the Prophets Zephaniah and Nahum (The
von Rad, G. "The
Origin of the Concept of the Day of Yahweh," Journal of Semitic
Studies, 4 (1959), 97-108.
von Haonacker, A. Les
douze petits prophetes, 1908.
Wellhausen, J. Die
kleinen Propheten u/bersetzt
und erkla/rt.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