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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番雅書第三章

 

肆 公義的警戒與應許(三1-20)

先知從外邦的豫言,看到以色列民族中興的展望。但是再正視國內的情況,耶路撒冷城的罪狀,仍難免失望。憂國之情深沉,所以只有聲淚俱下,在悲嘆中呼籲,切盼國人及時悔悟,神的救贖並非是不可能的。

 

(一)嚴責耶路撒冷(三1-7)

在第一分段(1-7節),仍可再分為三個小段。第一小段(1、2節):嚴責耶路撒冷城的悖逆與不忠。第二小段(3、4節):嚴責官長,他們需負極大的責任。第三小段(5-7節):論耶和華的信實,也再指責選民的失敗。第五節是主要的經文,六、七節是附加的,重複指責的話。

「這悖逆污穢欺壓的城,有禍了。」(三1)

先知責備的口吻,與以賽亞十分相似(賽一21)。聖城應該是清潔的,現在卻污穢不堪。耶路撒冷應名副其實,是忠信的城,現在已成為悖逆的地方。在這�堥S有公義(在下一節就有說明),只有不義與不法,強者欺壓弱者,神怎可等閒視之呢?神是公義的,斷不以有罪為無罪。祂在審判世界以前,先審判屬祂自己的子民。所以審判必須從神的家起首。那完全悖逆與迷信的外邦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

「他不聽從命令,不領受訓誨,不倚靠耶和華,不親近他的神。」(2節)

這樣的指責也在耶利米書第七章二十八節出現。耶路撒冷完全不聽耶和華藉先知傳的信息。他們充耳不聞,存心拒絕,常受先知們的苛責(耶十一4、7,廿二21以及亞七8-12)。

「訓誨」或譯管教,神使耶路撒冷城在苦難中覺醒,不可再背逆下去。但是這樣的管教,仍無法使他歸正。這會使耶和華十分失望。

他不肯倚靠耶和華,不親近神。耶路撒冷似乎用盡方法,或靠馬兵武器。他們投靠外邦的權力,甚至甘心墮落,去隨從外邦的神。他們就是不肯依賴耶和華,其實只有耶和華能幫助他,除主神以外,別無拯救。

先知一直呼籲以色列人倚靠耶和華,對神有充足的信心,決不動搖(參閱王上十八21;賽七9;何四12,五7;書廿四15)。可惜以色列人仍無信心,耶路撒冷拒絕聽取先知的訓誨,先知是他們宗教的教師,引導他們走在信心的道路上。但他們拒絕神的僕人,他們拒絕神,所以無法逃脫未來的審判。

「他中間的首領是咆哮的獅子。他的審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3節)

在耶路撒冷有兩種行政首長。從政者沒有盡牧者的職分來照管�韟洁A反而強掠吞喫。他們如同咆哮的獅子,不僅凶暴,而且貪婪。無人不受其害(可參閱一8及以下;彌二2;亞十一4、5;箴廿八15)。

司法行政官更為腐敗凶暴,他們有執法的權力,更加貪婪,好似晚上的豺狼。七十士譯本作「阿拉伯的豺狼」,也有稱為亞拉巴的狼。可能「晚上的豺狼」這用詞最恰當,因為豺狼是晚間出沒的。審判官原為弱者申冤,對無助者予以保障。但是他們妄然不顧,而且只為滿足自己的貪慾。這實在令人髮指(彌三11;賽一23以及結廿二27)。

「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在上下文讀起來順口與合理。但是動詞的原意為「咬啃」。那些凶暴的豺狼,將搶來的牲畜吞喫,並且啃著骨頭,一直到天亮。他們凶暴固然可怕,他們貪婪尤其驚人。這就是審判官的惡行。這句話難解的,還有一個否定詞「不」字,似不能適用。他們啃骨,都不留到天亮,仍然在譯意中沒有偏差。

「他的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他的祭司褻瀆聖所,強解律法。」(4節)

先知苛責行政首長之後,就指向先知�騠P祭司們。他們是宗教的領袖,與那些從政執法者同列於領導階層。他們也同樣失敗。在西番雅的信息中,這是首次也是惟一指責宗教領袖的地方。先知應為社會中道德的楷模,但是現在這些卻是虛浮之輩,弄權術耍詭詐的人(參閱彌二11,三5及以下、11)。於是有真假先知之分,甚為混淆,魚目混珠,以假亂真,說出似是而非的信息。

祭司是重要的宗教領袖,他們的功能是持守聖事,不可玷污聖物。利未記第十章十節特別強調,將聖的與俗的分別出來。他們如果隨意,不加區分,不認真執行,不加以保持,是十分嚴重的褻瀆的罪。他們玷污的聖物,就褻瀆了聖所。

他們強解律法,這也是嚴重的罪。他們有責任教導律法。如有疑難或爭端,他們有責任按著正意分解律法的真義。但是他們為自私與貪婪,曲解律法,強詞奪理,造成極不良的影響(參閱何四6-9,五1,六9;摩七10及以下;彌三11;賽廿八7)。耶利米對祭司的評價,也與西番雅相似(耶二8,五31,六13,十四18)。祭司不是都那樣膚淺與自私,但歷代確有不端正之宗教人士,需要警告與糾正。

「耶和華在他中間是公義的,斷不作非義的事。每早晨顯明他的公義,無日不然。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5節)

先知在這�媊藺�耶和華公義的性格,不僅在於祂對待祂的百姓,也在於祂在自然界的作為。公義表明祂的正直與可靠,祂的行動確定而堅立。論耶和華的公義,先知�韝仇怢艨V的是以賽亞(四十一10,四十二21,四十五19、21)。這個信念是逐漸進展的。在以色列民族早期的歷史中已有認識(出九27)。在先知時代從阿摩司起,再有增進。西番雅時代有耶利米,也有顯著的貢獻(耶十二1)。神斷不作不義的事。神的公義有絕對的標準,祂不會失去這標準。

「每早晨」不只是歷史的因素,在於時間,更是自然的現象,在於空間,好似自然界�堨�的運轉,是有條不紊的。神在自然的規律,也運行在歷史的秩序中(何六3:他出現確如晨光……)。

早晨是施行公平的時候(耶廿一12)。神怎樣顯明祂的公義呢?(一)以聖殿的禮拜條例與先知的教訓;(二)以賞善罰惡的公義原則與作為;(三)以啟示並保護先知的行動,無日不然。

「無日不然」原意為「亮光必恆久不熄」,這可以有不同的譯詞:「他建立公義如亮光」,「他顯明公義,如亮光照亮」。1

「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這句話在整節的構造中不甚得體,因為不義的人不可與公義的神相比。所以有人將這句重新調整。「不義」改為錯謬,而「羞恥」被刪去。譯作「『錯謬』的事是不存在的。」2這樣語意固然清晰,但刪減是否必要?第一節提到列國的民,他們是不知羞恥的國民(二1,雖然「不知羞恥」與三5用詞不同),以色列人竟然與外邦人相似,這是使先知憤慨的原因。

「我耶和華已經除滅列國的民。他們的城樓毀壞。我使他們的街道荒涼,以致無人經過。他們的城邑毀滅,以致無人,也無居民。」(6節)

「我耶和華……」這是神公義的作為,祂「已經除滅」,這不是過去所作的,而是將要作的事,所以這是豫言完成式(Prophetic Perfect),以後的歷史都逐一應驗(參閱耶廿八3、4、10、11)。他們的城樓毀壞,城樓是作戰的保障,他們在戰事上失敗,因為得勝者是耶和華,不是他們外邦的侵略者,神已經施行審判了。

神使他們的街道荒涼,以致無人經過。社會的現狀完全破壞,住處就荒廢了。下一句才提到「他們的城邑毀滅,以致無人也無居民」。通常先提城邑,再提�堶悸熊騛D。所以有人將「街道」改為「田野」(箴八26)。3但是在整個論述中,並未有大的變更。城邑荒涼是神審判的後果(二5;賽五9,六11;耶九10、12,卅二43,卅三10、12;結十四13)。

神審判列邦,因為祂的公義必須消弭一切的罪惡。神也以外邦的毀壞,作以色列的鑑戒,叫他們醒覺,可以及時悔改。神先管教自己的百姓,審判先從神的家起首,甚至用外邦的侵略。以後外邦的敗亡,再予以色列警戒,盼望他們真的悔悟,不可再叛逆。神在警戒中,仍給予勉勵與安慰,並使他們有救恩的盼望與確據。可惜他們還不回轉。

「我說,你只要敬畏我,領受訓誨。如此,你的住處,不致照我所擬定的除滅,只是你們從早起來,就在一切事上敗壞自己。」(7節)

耶和華在期盼中,以殷切的心想像:「我在想,她該敬畏我了吧!給她的管教,她也肯接受。」這�堨�用第二人稱「你」,以後以「你」改為「他們」(第三人稱):「只是他們從早到晚……」

神已經用盡各樣方法,屢加警戒,以色列人應該敬畏神,一切的管教都是使他們明白神的公義,勇於接受事實而產生堅強的信心。神可以不必除滅他們的住處,他們可以體會神赦免的恩惠。「住處」也可譯作「眼睛」,或「眼前」,神不致剪除他們,將他們遺忘了。

但是他們存心不悔改,從早起來就敗壞自己。這是耶利米的說法(共十一次:七13、25,十一7,廿四4,廿五3、4,廿六5,廿九19,卅二33,卅五14,四十四4)。

他們在一切的事上敗壞自己,不但是存心的,而且還熱切的去作。這些敗壞的事可能指敬奉偶像,迷信虛妄,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

這是先知最後的指責,該受管教的,神不會使他們倖免。神必須從以色列中間除掉矜誇高傲之輩。神並不偏待人,祂是公義的主,必照著各人所行的施以報應。罰惡賞善的原則是不會變更的。現在神顯明祂對選民的旨意。以色列民族既為神所揀選的,神在聖約上仍必忠守,所以以色列民族整體,仍蒙神的救贖,因為這是神在歷史中的計劃與作為。

 

1 Smith,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Zephaniah, 241.

2 K. Marti, Dodeka-propheton, 1903.

3 F. Schwally, "Das Buch Ssefenya^, eine historisch-kritische Untersuchung," ZAW, X, 1890, 165-240.

 

(二)宣告普世審判(三8-13)

耶和華要救贖耶路撒冷,這個分段可再分三小段,每段有四行詩。第一小段(8節為主,9、10節為附加的經文):耶路撒冷必須等候那日子,耶和華要使列國傾覆。第二小段(11、12節):神必在祂百姓中間施行潔淨及除掉罪惡的事。第三小段(13節):餘民經過潔淨之後,必有安樂和平的生活。

{\Section:TopicID=138}(1)列國必傾覆(三8-10)

「耶和華說,你們要等候我,直到我興起擄掠的日子。」(8節上)

照原文的字句排列:「所以,你們要等候我,這是耶和華說的。」「所以」是承接上文的,由於耶和華是公義的神,我們就可以信心盼待與期望。「等候」包括「盼望」與「信賴」(賽八17;來二3;詩卅三20)。耶和華是向著以色列民說的。他們必須等候那日子,這是耶和華的日子,是公義審判的日子。神的審判不只是在外邦,也在猶大,誰能逃脫呢?現在神說的,對象是以色列民,卻只對猶大虔誠的人們。他們可以等候,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外邦傾覆,惡人滅亡,良善的必得申冤,耶和華要拯救他們。

「因為我已定意招聚列國,聚集列邦,將我的惱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傾在他們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燒滅全地。」(8節下)

耶和華有決然的行動,祂要招聚列國列邦,不是叫他們來攻擊耶路撒冷(亞十四1及以下;珥三11-16;結卅八、卅九章),而是一起服在耶和華的審判之下(耶廿五31-33;賽六十六16)。

神的烈怒要傾倒在他們身上(何五1;耶十25;賽四十二25;詩六十九25,七十九6)。這是以西結書常用的字句(共十五次)。

「我的烈怒如火,必燒滅全地。」第一章十八節也有類似的說法。「忿怒」有時可譯為「熱心」,也可作妒恨。神有十分激烈的情緒,這些都是如火一般熾熱,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祂的審判是全地的,公義的火也必燒滅全地,在這偌大的熔爐中,火將燒去一切的雜質,罪惡與污穢都必除淨,所餘剩的一定很少。以色列也被煉淨,餘數也少而又少。但是他們要成為復興以色列的核心,也由他們再發展普世的救恩。

「那時,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好求告我耶和華的名,同心合意地事奉我。」(9節)

那時,在審判的大日之後,神要作更新的事。萬民的言語是污穢的,因為他們所說的,盡是誇大的話,褻瀆的話。他們曾用言語求告他們的神明,譏笑敬奉耶和華的人(參閱何二12;詩十六4)。甚至以色列人仍沒有潔淨的言語。先知以賽亞說:「我是嘴唇不潔的人,也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賽六5)。現在他們都要蒙受潔淨,包括以色列人及萬民,神的救恩是普世的。

「求告耶和華的名」。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求告」不僅是敬拜與祈禱,也祈求神的能力(名字代表能力),使他們生活都蒙福。這是先知的願望,萬國都來歸耶和華,都敬拜祂(參閱彌四2;亞十四16及以下;賽二3,十一9,十九23)。

「同心合意」原意為並肩同負一軛(七十士譯本就譯為「同負一軛」),「並肩」也應作「同一肩頭」,齊心努力。(參王上廿二13:「他們說一樣的話」;耶卅二39:「同心同道」;結十一19、20:「合一的心」。)這是先知的願望,萬國都有同一的心意敬虔地事奉耶和華,並且樂意敬拜祂。

「祈禱我的,就是我所分散的民,必從古實河外來,給我獻供物。」(10節)

以色列人曾因叛逆神而被分散在列邦,他們覺醒之後體認神的恩惠,願意再來就神,向祂祈求。那些分散在列邦的民歸回,是神救贖的恩典。他們敬拜神,因為這是知恩而感恩的行動。

古實是埃提阿伯人(或衣索匹亞),是在埃及的南端,有時古實是尼羅河流域的別名。古實河即尼羅河,表明極遙遠的地方(參閱賽十八1;申三十13;王上四12)。他們來自遠處,可能將遠方列邦的人也一起帶來,合力事奉神,他們且將供物帶來奉獻。他們似乎成為一隊朝聖者的行列,正如以賽亞書第二章所描述的,萬民都要流歸耶和華殿的山。

奉獻供物,是敬拜神必需有的舉動。這是承認耶和華是神是主,是君王,不僅是以色列的王,也是萬國的主神。祂是萬王之王(參閱撒上十27;撒下八2)。

整節經文的涵義,是先知中心的信息,第二章十一節列國的居民在他們自己的地方敬拜耶和華。現在他們與分散的選民一同前來(參閱賽四十五14,六十六20;亞八23;詩七十二10及以下)。

{\Section:TopicID=139}(2)餘民必潔淨(三11-13)

「當那日你必不因你一切得罪我的事,自覺羞愧,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矜誇高傲之輩,你也不再於我的聖山狂傲。」(11節)

「當那日」,那日已經宣告過,是興起擄掠的日子(8節),是耶和華的日子。耶和華再向以色列人宣布救恩。這該是耶路撒冷敬虔之輩,因為神要從他們中間除掉矜誇高傲之輩。以賽亞書第十三章三節,論瑪代的狂傲,這�堨i能指耶路撒冷領導階層的人,官長祭司先知與軍事領袖。他們自大驕妄,自以為是,不顧神的命令,不順服神,所以神必須除掉他們,耶路撒冷才有敬虔與聖潔的社會。

耶路撒冷悔罪的人得著耶和華赦免的恩惠,他們不必再為過去的罪而覺羞愧,既蒙赦免,不必再記得了。他們悔改了,不再重複這樣的罪行。常記得過去的罪,只有使悔恨的心加深,就沒有必要了。

這樣他們實在學了謙卑,不再狂傲,尤其在聖山,在神的面前更加謙卑。神的聖山是聖殿的所在,是耶和華的居所,敬拜的人必須虔恭。敬拜者也必須在社會中不輕視貧窮與無助者。

「我卻要在你中間,留下困苦貧寒的民。他們必投靠我耶和華的名。」(12節)

神向餘民保證祂的同在,「在你中間」看顧與施恩。他們在敬拜之餘,怎可忽略社會的關懷。他們不再狂傲,才會顧念別人的需要,尤其是困苦貧寒的民。這�堛滬威I不是在市場上維持商業道德,對窮人不欺凌。也不是在法庭中維持公正與公義,對無助者不欺壓。當然這些都應包括在內。重點在於幫助他們敬虔,讓他們在社會的新氣象中有充足的信心,投靠耶和華的名。

別的先知也有這樣類似的重點,先知彌迦說:「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六8)。神看顧虛心貧窮的人(賽六十六2;小註道出原意)。這也是主耶穌所強調的(太五3、5)。

耶和華在你中間,這也是第十五節再重複的話,神有救贖的作為。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作罪孽,不說謊言,口中也沒有詭詐的舌頭,而且喫喝躺臥,無人驚嚇。」(13節)

這�埵A提到餘民,他們既認定耶和華為主神,就有充足的能力一心向善。他們不再倚靠自己,完全倚靠主神。

不作罪孽,是指他們不再信奉偶像,偏邪迷信,不再有背道與褻瀆的行為。在口舌上也不犯罪,連萬民都可用清潔的言語(9節),神的百姓更有清潔的口舌,不再欺騙,也不再用詭計與謊言。

他們生活的狀況也必蒙福,喫喝是在於神豐富的供應,物質食品眾多,是神的祝福。躺臥是在於神平安的安排。神保護他們,使敬虔的人安然躺臥,有十足的安全。所以在生活上享受安樂,是神恩賜的福祉。這樣的生活是無人驚嚇(參閱賽十四30,十七2;結卅四25、28;彌四4,七14以及伯十一19)。

 

(三)詠唱救贖之歌(三14-20)

從第三章十四至十八節,是一首完美的讚美詩,詠唱救贖之歌。讚美詩的中心在第十四至十七節,充滿了救恩之樂。第十八至二十節是補充語,再說明救恩的原委,作有力的結語。

{\Section:TopicID=141}(1)錫安必復興(三14-18)

「錫安的民哪,應當歌唱。以色列阿,應當歡呼。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滿心歡喜快樂。」(14節)

神的救恩再臨到祂的百姓,錫安應當歌唱,「民」原意為「女兒」,為使這名詞人格化。那就不只是一個保障(錫安),也不只是一座城(耶路撒冷),是屬神的子民。以色列是耶和華選民的名稱。「以色列」在七十士譯本改為「耶路撒冷的民」,使錫安與耶路撒冷成為同義字,其實沒有必要,因為以下有呼召耶路撒冷的民。這些稱呼都是先知極喜愛用的(參閱彌二12;耶十七13,五十17及以下;結四3、13,六2及以下;亞九9以及賽五十四1)。

耶路撒冷在希伯來人心�堣w經佔了非常重要的地位,這早已超越地理的環境,而有屬靈的涵義。耶路撒冷不僅有諸城圍繞,這些�珙P城鎮也可稱為「女兒」(民廿一25的「城邑」及代上二26的「城邑」,原意都是「女兒」)。因此居住的民眾原意為女兒,也以城市為母地。

當外邦都傾覆,敵人都敗落,神的選民就得�次挐獢A不再受外患的威脅,所以他們可以盡情歡樂,唱出得救的樂歌。

「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刑罰,趕出你的仇敵,以色列的王耶和華在你中間,你必不再懼怕災禍。」(15節)

西番雅的時代猶大仍處困苦的環境中,他們有這樣的憧憬。但仇敵還未趕出,災禍頻仍,這些都是神對猶大的刑罰。但這些都會過去,「已經」又是豫言完成式,這些必會實現,先知有這樣的信心。

這�堣]有一連串同義字,是上下文構成的,不是用字的本身,而是內中的涵義。仇敵是刑罰,神曾興起仇敵,刑罰以色列人。災禍也是刑罰。因為以色列人失敗而受罰,災禍是神給予的咒詛。現在刑罰仇敵及災禍一併除去,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王在你中間。

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王,這在舊約是一貫的觀念(參閱賽六5,四十一21,四十四6;詩九十15;俄21)。耶和華為君王,在早期以色列民族的思想中,已有重要的地位,他們得蒙神拯救,脫離埃及為奴之地,在曠野建立王國。摩西是領袖,卻不是政治的,而是宗教的。耶和華是他們的王,這神權政治(Theocracy)在那時就確立了,他們是祭司的國度,王是耶和華,以色列是祂的子民(出十九5、6)。在外邦也以神明為他們的王,如摩洛、米勒公(瑪勒堪)。惟有耶和華獨一的主神是以色列的王,祂是萬王之王。

耶和華在他們中間,確保平安與繁榮,有救贖與復興的恩典。

「當那日,必有話向耶路撒冷說,不要懼怕。錫安哪,不要手�`。」(16節)

當那日,耶和華審判的日子過後,神的話必臨到耶路撒冷(也即錫安),以同義字來重複這叮嚀,給予他們勉勵與安慰。

「不要懼怕」在上節也提「不再懼怕」,不過上節的「懼怕」也可作「看見」。這是亞蘭文與�l利亞文譯本的用詞。拉丁通俗文作「懼怕」,因為希伯來文兩者都可解釋。本節「懼怕」應是正確的用詞。

「不要手�`」,這是一幅畫面,人在辛勞的工作中,突然想放棄不作,在失望中撒手(參閱撒下四1;賽十三7;耶六24;來十二12)。神鼓勵以色列人永不放棄,堅持下去,神必施拯救。

「耶和華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他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默然愛你,且因你喜樂而歡呼。」(17節)

這是讚美詩的最重要部分,再重述神的救恩;祂在你中間,神的同在是救恩的性質。神在以色列中間,一切都有保障。祂施行拯救,因為祂是戰士(賽九6,四十二13;耶十四9,二十11)。神為以色列人爭戰,必能取勝,因為公義必能得勝。「拯救」與得勝幾乎是同義字。「大有能力的主」原意是戰士,正如以賽亞書第九章六節「全能的神」,神是戰士、英雄、元帥、凱旋者。

神在以色列中間,必因他們歡欣喜樂。以色列人復興是神的願望。當公義得勝,公理得以伸張,也是神所喜悅的。先知顯然在展望將來,有無限興奮的情懷。

「默然愛你」可有若干不同的解釋。神的愛是那麼堅強與深厚,甚至言語都不足以表達與說明。神默然的愛,人應默然來體會與領悟。4

「默然愛你」,神的愛遮掩了以色列人的罪,使他保持緘默,不願指責,只廣行赦免。5

「默然愛你」,神對以色列的計劃在默然進行與實施,是人們無法覺察,難以明白的。6

「默然愛你」,另一個譯詞:「在愛中更新你」。以色列復興是神的愛,希伯來文古卷作此語意。7七十士譯本隨從這個語意,注重以色列新生的展望,神要在他們中間行出新事(賽四十三19)。

「因你喜樂而歡呼」,這是節期特有慶祝的氣氛,敬拜者在耶和華面前歡欣、歡呼、歌頌神。神也響應敬拜者的歡樂。

「那些屬你,為無大會愁煩,因你擔當羞辱的,我必聚集他們。」(18節)

這節經文可有不同的解釋。以色列人並未因無大會而愁煩,卻因在嚴肅會中感到愁煩,因為沒有罪得赦的喜樂。中譯詞「無大會」,是大會中止的意思,因為大會中止不能再守,因為災禍來到,使人在驚懼中無法再恪守禮儀,感到神的福分已經離去,心中就愁煩起來。這�堨縝p上一節有極大的對比。本來有節期的歡樂,現在卻失落了。8

「擔當羞辱」應作除去(或卸除)羞辱。這是七十士譯詞的內容,「羞辱必須除去,被擊打的,我要聚集他們。」神不容仇敵再施迫害與羞辱。9

聚集他們再守節期,節期的聚會雖受阻中斷,終於恢復,使他們重享歡樂。

「那些屬你」,「屬」字介系詞原為「因」你或「從」你或「為」你,那些存心敬拜事奉神的,必得復興,不再受羞辱,受阻攔,可以化愁煩為歡樂。

如果第十八節連在上一節,就成為附註的話。假若是屬於下文,第十九節還再有補充的解釋,說明以色列人復興後的光景,「有名聲,得稱讚。」

{\Section:TopicID=142}(2)選民得稱讚(三19、20)

「那時,我必罰辦一切苦待你的人,又拯救你瘸腿的,聚集你被趕出的。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我必使他們得稱讚,有名聲。」(19節)

「那時」與「當那日」是有相同的涵義。在耶和華的大日,一切以色列所遭遇的苦難都過去了。耶和華要罰辦那些苦待以色列的人。「罰辦」是神處置的方法,神必對付與辦理(結廿二14;耶廿一2),神必再恩待以色列人(詩一○九21)。

趕出的與腐腿的,都是指分散的以色列人。他們無家可歸或有家歸不得,流浪在外,好似瘸腿的一樣,走不動。也走不快,甚至寸步難行。神必施恩給這樣艱苦的人。以色列被趕出,好似羊�韞|散,沒有牧人,他們就分散荒野,神要把他們接回來。

以色列因叛逆耶和華而遭刑罰,受外邦人侵略壓迫,到處受羞辱,在全地不為人所尊重。但是他們得拯救與復興,見證就不同了。他們成為有名聲的民族,而且也普遍得著稱讚,因為耶和華真神與他們同在,他們得�收@救,仇敵受辱,不敢再侵犯。他們得著復興,重新恢復宗教的生活,有歡呼的聲音,從敬拜的聖所中發出來。

「那時,我必領你們進來,聚集你們。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就必使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有名聲,得稱讚。這是耶和華說的。」(20節)

這節經文多少是重複上節的話。出去的要再進來,被擄的必得歸回。在西番雅的時代,以色列北國已經敗亡,但南國猶大仍未被擄。他所指的是將來的豫言,還是目前的現狀?事實上他們已經四散在列國,多人在外面流浪,神必要帶他們回來。「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時候」可譯為「目前」。歸回之期不遠,這是神眷顧的時候,不必許久地盼待(參閱賽五十二8)。

本節有兩大特點,是不容忽視的。第一,由「他們」(上節)變成「你們」,更直接的向以色列啟示。第二,由上節的詩文,變成散文。

本書以「這是耶和華說的」作結,正如作者開始的信息(一2)。

 

4 A.B. Davidson, Commentary on the Minor Prophets, 1896, C. von Orelli,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ausgelegt, 1888.

5 Maurer, Commentarius Grammaticus Histaricus Criticus in Prophetas Minores, 1840, E. Henderson, The Book of the Twelve Prophets translated, 1868.

6 J. Hale*vy, Recherches bibligues, Le Livre Sophonie, xi, xiii, 1904.

7 Smith,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Zephaniah, 257.

8 H. Ewald, Die Propheten des Alten Bundes, 1840.

9 K. Marti, Dodeka-propheton, 1903.

 

本章概要

本章以「禍哉」開始,不是對外邦,而是對猶大。先知曾從耶路撒冷轉向外邦,現在從外邦轉向以色列民,耶路撒冷至少有七宗罪惡:(一)首領冷漠;(二)欺壓窮人;(三)不聽命令;(四)不領教訓;(五)污穢;(六)不倚靠神;(七)不敬虔。他們是無法逃罪的。行政官員的凶暴(3節上),法官的貪婪(3節下),先知的虛浮(4節上),祭司的無知(4節下)。這些人應當知道神的公義,也明白神的忿怒,但他們卻輕忽神(5節)。所以他們在神的公義審判前,是首當其衝的(6、7節)。第三章一至七節是與彌迦書第三章九至十二節相似。

再看他們的失敗:(一)不認識神的慈愛;(二)不認識神的權威;(三)不認識神的性格;(四)不認識神在歷史之中;(五)不認識神的心意,對祂的期望,完全辜負了。

關於世界的審判及其後果,神只向餘民啟示,因為他們是始終向神忠實的(8-10節)。神要他們等候那擄掠的日子。為甚麼沒有立即來到呢?因為神關心人們,盼望他們悔改。祂也要保守餘民,這少數信實的人。

這些餘民應該怎樣等候神呢?存著充足的信心,在信靠中求神,懷著期待的心盼望。在神遲延的行動中,祂要信靠的人忍耐。

神的心意仍盼望萬民來歸祂,那是需要餘民的努力。耶和華自己有行動,餘民卻是重要的見證人。神的恩典是以公義的方法潔淨罪人,使他們口舌清潔,好求告耶和華。這是真實的敬拜,信奉惟一的真神。這是萬國歸神的好現象,神的選民必然從遠方歸回來敬拜,他們是見證耶和華公義的選民(9、10節)。

本章餘民的身分有清楚的界說:(一)他們是少數,只是餘剩的一小�韝H。(二)有謙虛的心倚靠神。(三)正直沒有詭詐。(四)誠心實意事奉。(五)他們居在新時代的中心。(六)他們得著赦罪之恩;(七)他們是得贖的人們。這是第十三節簡單而概括的說明。

復興的歡呼在第十四、十五節。他們得著復興的,就有完美的敬拜。在敬拜中有歡樂,因為他們不再受審判,因為耶和華在他們中間,與他們同在,就除去懼怕。

當那日(16、17節),神是拯救的主,有大能的主,而且「在你中間」。愛將懼怕除去,祂「默然愛你,且因你喜樂而歡呼」,不是神歡呼,而是蒙救恩的人歡呼,是神所喜悅的。這些人都溶化在祂的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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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西番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