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拉基書第三章
神的信實和可靠(二17∼三12)
.回到信心的生活中(二17∼三6)──當神的子民遠離祂,不明白神和祂的作為時,便會對神產生不信任,在生活中看不見祂的作為。當他們看見惡人亨通,好人遭難時,便懷疑神的公義,甚至神的存在(二17)。神看他們的不滿為對祂的煩瑣。
神對這種心態的回應,乃是要求他們回到對祂的信任中。彌賽亞必要來臨,在全地上施行公義(三1∼6)。預備道路的使者是施洗(浸)約翰,但基督第二次來世是突然的,祂來要作煉淨的工作,不是毀滅(三2∼4);而這熬煉的目的,是叫他們信靠神、敬拜神(向神獻供物)。基督再來又要作審判的工作(三5∼6),祂的審判是根擄祂的律法和不變的慈愛。
.回到神的豐盛和賞賜中(三7∼12)──在這段經文中,神責備祂的子民偏離祂的律法,又沒有獻上當納的十分之一。神所要的,乃是人轉向祂、愛祂、守祂的律法。先愛祂,才肯真心獻上供物,沒有獻上十分之一的是強搶神的物,因十分之一是屬於神的,故此是「當納」的,而不是「奉獻」,超過十分之一的才是奉獻,而這「十一」要全然送入聖殿的庫房(倉庫)�堙C盜取神的「十一」帶來咒詛,而奉上神的「十一」是豐盛恩典的源頭,仇敵要被除去(三11),產業蒙保守(三11∼12)。神是一位樂意施恩給我們的神,但我們必須先愛祂,再用物質奉獻表達我們的愛。
默想 神期望我們信任祂,並且真誠奉獻,以表達對祂的愛。
慈愛而公義的神(三13∼四6)
在這卷書的最後一部分,我們看見神的子民落在屬靈的低潮中,心靈已遠離神,將自己與外邦人比較,覺得不屬神的人也一樣亨通,有枉作好人之感(三13∼15)。神的回應是指出有一群敬虔的時代見證人(三16∼18),又指出在末後的日子神將糾正一切的不義(四1∼3)。
.回到完全的順服中(三13∼15)──神的子民並非公然在言語上頂撞神,而是在他們的言談和行為上不當。他們離開了事奉,以為是沒有效用的(三14)。一切屬靈的操練,都以為沒有益處(三14)。敵擋神的人也沒有遭罰,為何人還要堅守神的原則做人呢(三14)?當神的子民存�有o樣的心態,他們必須回到完全的順服中,才能得�朽_興。
.回到敬虔的榜樣中(三16∼18)──神用當時一群時代見證人鼓勵這群在靈性上灰心失望的人。他們是一班敬虔的人(三16),又有美好的團契生活,並肩作戰(彼此談論),又是思念神的名、跟隨祂的人。這些人有神的同在和親近(三16),神也向他們施恩(三17)。──《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