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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保羅給提摩太的教訓

 

  保羅寫給眾教會的書信

 

  “任何人想要得到長老的職份是羡慕一項好的工作,這是真實的”提前 3:1 (新世紀版本的翻譯)

 

  提摩太前書是新約書信中要理解宣教、教會的組織、以及地方教會生活最有關聯的一卷書。對許多今天我們教會中碰見的問題他要求革新、改正以及管教,這是一卷聖靈所感動,新約裏的書信來對抗許多現代常常有問題:

 

教會領袖們的管教( 5:19-25

教會領袖們的資格( 3:1-13

婦女作領導( 2:9-15

教會領袖屬靈的操練( 1:18,19; 4:6-16

教會教導的事奉( 4:14; 5:17,18

照顧貧窮以及會眾中的年長肢體( 5:1-6:2; 6:18,19

對抗假教師與異端( 1:3-11,18-20; 4:1-5; 6:3-6

教會禱告的事奉( 2:1-8

財富與物質主義的問題( 6:5-19

宣教及保護福音的信息( 3:7,15,16

 

  此外,提摩太前書是在新約裏頭研究聖經長老職份最重要的一卷書。其中包含著直接,仔細,有系統的關於長老職份的教導比其他書信都要多。並且對著執事們以及婦女的問題也有教導。因著這一些原因,本書中大部分解經的材料乃是集中在提摩太前書裏。如果我們要完全理解這一卷書的教訓,我們必定要瞭解在以弗所教會裏面所突發的事件引起使徒寫這封書信的背景。

 

歷史的背景

 

  保羅在以弗所城作工並且用了三年時間建立一間教會(主後 53-56 ),。他即將離開小亞西亞的時候,保羅召喚了以弗所的長老們,與他們有一次告別的聚集(主後 57 )。聚集這些長老們是在米利都的岸邊上。保羅嚴肅的警告這一些長老們要謹慎,因為兇猛的豺狼不久要來,使徒行傳二十章記載保羅的講道:

 

  因為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作救贖)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所以你們應當儆醒,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你們各人。(徒 20:27-31

 

  在這一段向以弗所的長老們作的預先警告過了六年之後,以弗所的教會就陷在假教師致命的爪子裏。提摩太前書似乎就指出異端已經在教會中開始出現。保羅不吉祥的話語已經實現:“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徒 20:30

 

  我們不能很準確說出當他從羅馬監獄獲得釋放之後保羅所走的腳步(主後 62 ;徒 28 )。但是我們能知道他與提摩太訪問了以弗所。他們作的不是一次愉快的訪問,假教師已經用許多致命的教訓毒化了教會。為要停止這一些假教師的工作,保羅就採取劇烈的行動,他將兩名領頭的滲透者,許米乃和亞力山大,趕出教會(提前 1:19,20 )。然後保羅去到馬其頓,留下提摩太在以弗所幫助教會繼續作戰,並且特別是為停止假的教訓繼續散發:“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提前 1:3 )。

 

  保羅知道提摩太所面對的是一項十分艱難的工作。他非常理解提摩太要遇見的是何等艱巨的困難,像一棵深植在地裏頭又硬又粗的雜草,假的教訓也是很難立刻就能拔除。因為在以弗所有劇烈爭辯的反對(提前 6:3-5,20 ),所以保羅寫了提摩太前書正式的加強他在口頭上對提摩太所有的指示,以及口頭上對教會所有的教導。

 

  有了這樣的一個背景,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在這整卷的書信中的語氣有如此的強烈的急迫性。 (Philip Towner) ,一位聖經注釋家寫著,“保羅所寫給的教會已經被這一些假教師所撕裂,這一封書信中主要是針對這一點而把這一片一片的碎片重新組合起來。” 1 這一封書信完全是正式的,是為著服事而寫的。聖經的注釋家以及從前在牛津聖艾德蒙的主任 (J.N.D. Kelly) 寫著說,“整個提摩太前書裏我們能有一個印象,那就是對於以弗所教會的光景極其的不滿意。” 2 保羅甚至於省略了他通常在每一封書信開頭所有感謝的話,也不按照他過去的習慣,寫信到末了向眾聖徒問安的做法。提摩太前書缺少這一種強烈個人的因素,可以在第二卷書中找到。這一些個人性的因素就於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的責任有關。

 

  雖然提摩太是保羅的親密朋友以及個人的助理。這一封信寫的卻是一個正式,公事上並且有權威的方式。開頭的話就說明這一點,也將其餘信中的語調定下來:“奉我們救主神,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這是保羅唯一在這裏所有的問安,在其中保羅說明他是一位按照神的命令作使徒的。保羅向一位親愛的朋友而使用一種在寫信中間正式問安的方式,就引發了( Patrick Fairbrain, 1805-1974 ),一位蘇格蘭的神學家與注釋家寫著:“因此,這是對的,提摩太應當感覺到這樣寫給他的必要性;這封信向他所說的語氣,不僅僅是一位嚴厲的教師或者是一位屬靈的父親,而是一位由天上所差派的大使,他有權利宣告神聖的旨意,並且帶著權柄管理基督的教會。” 3 作為基督的大使,保羅是在神聖命令之下的人。所以提摩太也是在神的命令,和基督的使徒之下。在這樣危機的時刻,忠心的來行使他的職責。那麼這一封書信所給我們看見表明的乃是授權給提摩太作為保羅在以弗所的代表。

 

  在以弗所的教會急需這樣被改正的管教。無情的,摧毀性的教訓已經破壞了整個教會內部的生活。基督徒的行為彼此之間沒有愛心;很可能,不合格的人已經成為長老們並且墮落到罪惡中;有一些的婦女非常粗魯的炫耀她們的財富以及新得到的知識;不相容的觀念在神的百姓中間爭執已經影響了教會的禱告生活;有需要的寡婦們卻被他們自私的家庭所遺忘,並且被迫來轉向教會尋求支持;犯罪的事情被忽略。更糟的是,福音的信息以及福音在不信的人中間的名聲嚴重的受到威脅。這一些問題所造成的結果,保羅就在寫給提摩太書信中指出有幾方面來:第一,提摩太應當忠心的執行他的職責;第二,他應當怎樣處理假教師的問題;第三,地方教會應當怎樣按照成為神的家以及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來生活行動。

 

  最後這一點是與我們的研究上有直接的益處,在提前三章 3:14,15 ,保羅寫著說:

 

  我指望快到你那裏去,所以先將這些事寫給你。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這些事”在第十四節中所提到的,是保羅寫給提摩太和教會所有的教訓,開始於第二章(提前 2:1-3,13 ),他們乃是神所賜給的教會生活能夠上軌道的原則。“行”這一個字( anastrepho )在第十五節裏意思乃是“行為,”就如同希臘文的字典裏所說的“一個人生活與品格的方式”“是把某一種原則付諸於生活中的實行。” 4 那麼在神的家中每一個肢體所表現的行為,就一定要按照那一些使徒所交代的原則來行。

 

  堅持在地方教會裏要有正當的行為與秩序的原因乃是,這是“神的家”,“永生神的教會,”以及“真理的柱石與根基。” J.N.D. Kelly 說,“保羅信息的要點就是要有秩序,在基督的教會中間是必須的,因為是神的家,是神所揀選來向世人宣揚神拯救真理的器皿,也讓人能得到這一位神 — 人,耶穌基督所有的啟示。” 5

 

  正像在任何一個成功的家庭,特別是神的家庭,正確的結構,負責任的行為,有操練以及愛心都是需要的。一個不服從,不健全的家庭就叫其中肢體的生活受到了破壞,也對於整個社會造成傷害。神的家庭應當叫每一個肢體都得到豐富與保護,並且也成為福音真理向著不信的世人作的見證。在保羅為著神的家正確的管理所列出的條件中,擺在最高的,乃是敬虔的長老們(提前 3:1-7,10; 5:17-25 ),如果神家裏的長老們不持守真道,或者是有可責備的品格,整個家就會受到了虧損。

 

  教會不僅是神的家,也是“真理的柱石與根基。”教會所持守的真理在世人面前能夠叫基督福音的信息得到最好的支持:

 

  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前 3:16

 

  地方教會被描述為真理的柱石與根基就啟示了教會的使命:要保護並且宣揚基督的福音。每一間地方教會都是福音的燈塔,都是宣教的機構,都是福音的學校。因此,作為地方教會卻被異端和假教師所驅使是不可思議的,這樣的一個教會向正需要基督真理的世人,所帶出的是一個破壞的見證。

 

  因此信徒們的行為一定要為耶穌基督以及他的福音說美言。最重要的,他們中間屬靈的領袖一定要在品格上無可指責(提前 3:2 )並且“在教外有好的名聲”(提前 3:7 )。長老們如果生活與福音不相稱的話,不能教導或著保衛基督的福音。所以在治理神的家,這一個真理的柱石與根基上,最重要的乃是領袖們能夠在生命中見證福音的真理。

 

  雖然在以弗所教會已經在長老們的治理之下超過五年,在長老職份上仍然存在著問題。可能的原因乃是在保羅離開他們之後,不合適的人變成了長老,並且有一些長老可能變成了假教師。很明顯的這些長老們不能夠停止這些假教師的作為,這是為什麼提摩太需要繼續停在以弗所。就是提摩太也不能將這一些心意剛硬的男女改變。所以,保羅留給教會關於長老職份最新的教導,特別是關於長老們的品格與操練。

 

  在以弗所的長老們已經失敗的事實不應當使我們驚奇。要阻止這些心意已定,並且充滿著熱心的假教師們,那是不容易的事。在加拉太省教會中的長老們也是不能停止假教師們所有的攻擊。在基督教悲慘的歷史中,就證明出來許多基督徒的領袖們沒有能力使得教會從錯誤的教訓中得到潔淨。為了能有正確的教義,保羅必需將關於地方教會最重要的事就是長老們的道德與屬靈上的資格教導他們。

 

作監督的資格

 

  為了將長老們所必須有的資格列出來,保羅先開始的時候就稱這是“可信的,”這是在保羅給提摩太與提多的書信中五次中間的一次,他使用“可信的”這一個詞(提前 1:15; 3:1; 4:9 ;提後 2:11 ;多 3:8 )。每一次都有特別要人注意的地方,“可信的”(或著所說的是可信的)。所引用這一種的形式,強調一個是他所要帶出來積極的說法。事實上,他說明瞭他所要說的是真的,並且值得一而在再而三在神的子民中間來重復注意:“人若想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羡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提前 3:1 ),雖然我們不知道這樣的說法是保羅發明的,或者在早期基督徒中間流行這樣的用法,“可信的”就指出來是廣泛被接受的觀點,那就是做監督的工作是一項善工。

  這一個詞,“監督的職分,”代表著在希臘文中間的一個詞, 愛匹斯克普 ( episkope ) ,字面的意思可以翻譯作“監督”,他代表在教會中正式的地位與功用。被稱為監督( 愛普斯科普斯 episkopos )是在第二節中所提到的,第二節裏的監督與提前五章 5:17-25 的長老們沒有任何的不同,長老們在那裏是帶領並且教導教會。保羅很清楚的表明監督與長老是同義字,當他給提多有關長老的資格時,交換的使用“長老們”與“監督”(多 1:5,7 )。

 

  “監督”這一個字單數的形式不暗示著在以弗所的教會就只有一位監督。我們知道在保羅先前對以弗所長老的講話中(同一個教會的領袖們也在提摩太前書中被提到),他乃是向監督們,以複數的形式來講(徒 20:17,28 );向著腓立比的教會,保羅問安的對象也是監督們的複數形式。在提摩太前書三章二節與提多書一章七節保羅使用單數形式的監督這一個字,是因為保羅用的是一個通用的單數,那就是說單數的名詞就代表了整個這一群或者是一組他所說到的人,在這裏是指著監督們。因此單數的“監督”就代表所有的監督們,所有的長老們。

 

  這一種單數通稱的用法是保羅常用的。當保羅指一群人的時候,常用通稱的單數好象“婦女,”“寡婦,”“長老,”與“主的僕人”(提前 2:11-14; 5:5,19 ,提後 2:24 )。保羅唯一使用單數形式的“監督”,乃是在他列出長老職分所需要資格的時候(提前 3:2 ;多 1:7 )。在這兩處的經文裏,監督這個字之前都有單數的結構“如果任何人”(提前 3:1 ,多 1:6 )。當他直接向監督們講話的時候,他就使用著複數的形式,因為他向著監督的團體來講話,不是單獨的一位監督(腓 1:1 ;徒 20:28 )。從保羅使用單數或者複數的結構,我們能得到結論,那就是教會在提摩太前書的結構是在獨一主教之前的,而且後來在使徒行傳中也繼續的記錄著,跟隨這一個簡單的,弟兄們的長老制度。

 

  保羅繼續說到監督的職分是“一項善工,”“善”這一個字是從希臘文字 kalos 翻譯過來,他傳遞了一個觀念“非常好,”“善”,“值得,”或者“高尚。”“工作”被用在這樣的意義中是指著特別的工作,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說明瞭為什麼監督的職分是一項善工:監督牧養神的教會,是他用自己的血所買贖回來的,對於神而言,教會是神在地上所最寶貴的。面對著許多的困難與勞苦,一個長老最大的安慰與激勵乃是,知道他所作的是一個無可比的最善最美的工作,這一個工作乃是配得一個人擺上他的生命的。

 

  簡單的說,早期的基督徒宣告監督的職分是有最高的價值,也鼓勵別人羡慕這一項工作。今天的會眾也是同樣要瞭解到長老工作的價值,他們需要認識其中的重要性,以至於會支援與鼓勵長老們為教會的工作。

 

  因為神宣佈監督的職分是一項善工,接著而來的乃是監督必須是一位有美好基督徒品格的人。一項高尚的工作自然需要高尚的人來做。要確定唯有品格好的人纔能接受監督的角色,保羅提供了地方教會,公開的,可以看得見的資格來保護教會的這一項職分: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作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譭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裏。(提前 3:2-7

 

  這一個動詞“必須”是一個命令語態,所以監督必須是某一種道德上與屬靈上面有好品格的人,否則就不合格成為一名監督。保羅非常強調這一點,因為可能這是教會悲慘失敗的原因。就象今天許多教會一樣,神要我們知道正確長老的資格是不能討價還價的,因為那是為著神的家得著好的治理必要條件。

 

  神提供了客觀的,可以觀察到的資格,來測驗那一些尋求監督職分者主觀的意願。單有意願是不夠的,必須有好的品格與屬靈的能力來配合。在他對於保羅十四樣的特別資格所作的摘要中, (George Knight) 寫著:“這一些的條目集中在兩方面:(一)個人的操練與成熟,並且(二)有能力與別人相處,並且能夠教導及關懷別人。這兩者是彼此交織在一起,雖然似乎有一個趨勢我們會從重視個人走向注重人際關係上面去。” 6

 

  無可指責 ABOVE REPROACH :在各種資格的條目之中,這一件是居在最高位,也是包括各樣資格的:“無可指責”( anepilemptos )。無可指責的意思就是在品格與行為上都沒有任何的冒犯和羞辱,特別是在二~七節中所描述的那些問題。當一個長老是無可指責的時候,批評的人就不能羞辱他對基督的信仰,也不能證明他不合適帶領別人(尼 6:13 )。他有一個清潔的道德與屬靈的名聲。因為神的百姓是都被呼召來過一個聖潔與無可指責的生活(腓 2:15 ;帖前 5:23 )。世界上的人是存一個批判的眼光來看基督徒團體(彼前 3:15,16 ),也因為基督徒的領袖是以他們的生活榜樣來帶領(彼前 5:3 ),一個無可指責的生活是基督徒領袖不可缺少的。以約伯為例,他是在百姓中的一名長老(伯 29:7,21,25; 3:21 ),聖經說他在道德上是無可指責:“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 1:1

 

  保羅現在開始詳細敘述確定的,可以觀察到的資格來定義所謂的無可指責。

 

  一個婦人的丈夫 THE HUSBAND OF ONE WIFE : 在兩次保羅列出的資格中,都把“一個婦人的丈夫”緊接著無可指責之後。所以長老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在婚姻與性生活上無可指責。

 

“一個婦人的丈夫,” 這一句話與相關的句子,“一個丈夫的妻子,”在新約聖經中出現過四次,每一次都是關於監督們,執事們或者寡婦們的資格: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提前 3:2

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提前 3:12

寡婦記在冊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提前 5:9

•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訴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多 1:6

 

  這句話“一個婦人的丈夫”是由三個希臘文字組成的,其字面的意思是:

 

mias , 一個

gynaikos , 妻子或婦人

andra , 丈夫或男人

 

  這一句話“一個婦人”是放在前面作為一種特別的地位,來強調這一個“一個婦人”的觀念,這乃是用來形容“丈夫”這一個名詞的。因此我們能把這一句話翻譯成下列方式:“一妻的丈夫,”“一婦人的男人,”或者“一個妻子的丈夫。”然而這樣的翻譯有不同的理解,對於怎樣是正確的翻譯有不同的意見,我們只考慮有四個可能性:

 

長老們必須結婚

長老們一定不可以多妻

長老們只能結一次婚

長老們一定是在婚姻上與性生活上無可指責

 

  常聽見人說一位長老一定是結了婚的人,因為聖經說他一定是“一個婦人的丈夫。”然而這不一定是最正確的翻譯。如果保羅要求長老們都結了婚,他就是與過去在林前七章所有的教導完全矛盾。在那裏他指出一個單身的人在服事神的事上面有明顯的益處,甚至於鼓勵為著更有效地,不分心的可以服事的緣故要做單身者(林前 7:32-35 參太 19:12 )。如果一位長老是被要求結婚的話,保羅應當已經就把資格說清楚,守單身的人就不合格作長老或者執事。然而,保羅沒有這樣寫,“長老一定是一個有一個妻子的男人。”他乃是說長老一定是一個婦人的男人,那是完全不同的意義。

 

  運用同樣的邏輯,有一些人會得到一個結論就是一位長老一定有孩子,因為要作一個長老的資格是好好管理“他自己的家,使兒女(原文:孩子們)凡事端莊順服。”(提前 3:4 )舉例來說,我曾經與一些人談過話,他們不相信他能成為一名長老或執事來服事,因為他們只有一個孩子,他們說保羅所提到的資格要求是“孩子們”;但是保羅不是要求長老,要有兩個以上的孩子。我們必須認識保羅的言語所有的限制,他不能用“一位孩子”因為那樣人就會以為,長老就只能有一個孩子。他只簡單的說一位長老有後代的話,必定要好好照管他的家。

 

  事實上,大部分的男人結了婚並且有孩子們,聖經要求這一些人有了他們的家,要治理得有秩序,以至於他們婚姻的關係能夠成為其他基督徒的榜樣。這一些的資格明顯的不是指著長老們有一個孩子或者是沒有孩子要如何行。

 

  有一些聖經注釋家相信這一句話,“一個婦人的丈夫,”意思是“只與一個妻子結婚。”他們說保羅的用意是禁止多妻 — ─有兩個或者更多的妻子在同一個時間 — ─所以做了這一個結論長老們一定不可以多妻。

 

  這一點似乎在表面上是很好的翻譯,但是相關的詞句,“一個丈夫的妻子”(提前 5:9 ),就使得這一個翻譯幾乎不可能。提摩太前書所列出寡婦能從教會裏接受到生活上幫助的資格,特別的是一個婦人一定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自然的保羅不是說到一個婦女在同一個時間裏有兩個或者更多的丈夫,那是被稱為作多夫。對於猶太人而言多夫是可怕的,就像對羅馬人一樣,肯定的在教會中不是一個問題。所以這一句話非常不可能說“一個婦人的丈夫,”是原來為著禁止多妻的用意而說的。

 

  有一些著名的聖經注釋家相信,這一段意思是“在一生中間只結一次婚。”他們說保羅禁止人因著任何理由再婚,甚至於配偶過世也不可以。因此一個男人離過婚再婚或者一個鰥夫又再結婚就不合格成為一名長老的或者是執事。然而這樣的解釋是十分與聖經其他關於婚姻的神聖教訓這件事情上是相異的 8 。“在新約聖經中沒有任何地方,給予一點點任何關乎反對再結婚的痕跡。”聖經注釋家 J.E.Huther 寫著。 9

 

  這一句話“一個婦人的丈夫”的本身,並沒有指出是否保羅的意思是在一生中間一位妻子或者在一段時間中只有一個妻子。這一句話要在保羅整個關於婚姻的教導的經文中來解釋才合宜。與神清楚的,關於婚姻一般性的教導絕對不可以互相矛盾。因此,這一節聖經如果解釋成為鰥夫再婚就不合格的話,從新約聖經的角度來看那是不可思議的。一個再婚的鰥夫仍就可以被稱為作“一個婦人的丈夫。”

 

  其他聖經注釋家解釋這一句話的意思是,在離婚之後再結婚的男人就不能成為長老。在猶太人中間,羅馬人中間和希臘人中間是很容易離了婚再結婚。離了婚再結婚的情形,兩位或者三位還活著的婦女就有可能嫁給過同一個男人。有一些人就給予這樣的事一個名詞叫做連續性的多妻。他們相信保羅禁止一個再婚的,離婚的男人得到這一個職分,因為有可能他的前妻造成了給長老和會眾的難為情。

 

  正確翻譯這一段聖經來證明誰對誰不對似乎不可能。事實上翻譯的問題就好像前面所有的情形,會造成問題比他們解決的問題更多。一生中只結一次婚,這一個翻譯,特別會造成頭腦中因為神學上以及婚姻上問題所造成的暈眩。對著這個問題是否離婚或者離婚再結婚的人(是否離婚發生在他信主以前或者以後)能成為一名長老,新約聖經沒有直接的加以批評。聖經注釋家 (Philip Towner) 對著這一個問題寫著說,“問題不是一個人能多久可以結婚,也不是什麼是一個合法的婚姻(一個候選人的婚姻應當是合法的),而是一個人在他的婚姻中怎樣來行。 10

 

  最後一個翻譯,也是在這裏最讓人喜歡的,就是最簡單的也是最少造成問題的,他們認為這一句話“一個婦人的丈夫”就是正面的來提到忠心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在英語上面我們說,“向著一個婦人忠心、真實”或者“一個女人的男人。”後面這一點最靠近希臘的原文。

 

  反面來說,這一句話就禁止一切,從忠心的,一夫一妻的婚姻中間偏離。因此那就禁止了一位長老行多妻,納妾,同性戀,或者任何有問題的婚姻及性的關係。正面的來說,聖經說得長老職份的候選人應當是“一個婦人的男人,”意思是他有一個與一位婦女唯一的關係。這樣的一個男人是在他的性與婚姻生活上無可指責的人。

 

  提摩太前書說到關於性和婚姻的罪,如果是在一個人歸主以前怎麼樣呢?如果一個人有合法的離婚與再婚(假設地方教會容許這件事)怎麼樣呢?一個屬靈領袖犯了罪怎樣得到赦免與挽回?這一些和許多其他痛苦有爭議性的問題;在聖經裏沒有直接的回答,必須要從整本聖經對於離婚與再婚、赦免、恩惠與挽回的教導來找答案。就好像關於領導職分應有的榜樣以及長老的資格的教訓也是要全面衡量之後來回答。

 

  所有偏離了神對於婚姻行為的準則,就會叫我們困惑與迷惘。罪永遠會帶來困惑,扭曲並且叫人分裂,所以這一些問題必定有分歧的意見。然而地方教會面對這些問題的責任不能絲毫減少,地方教會要做智慧、合聖經準確地決定。在這許多叫人心碎的情況中間,尊崇耶穌基督的名,忠於他的話以及禱告都是最高的指南。

 

  有節制 TEMPERATE : 這一個字“有節制”( nephalios )希臘文字的意思可以是在飲酒的事上有節制,然而在這裏是指著在心思上的清醒。 11 “有節制”帶有自我控制,平衡的判斷,以及沒有隨意過分或者放縱的行為的意思。負面來說,指出在一個人沒有行為的不軌,因為那會導致行為與判斷的曲扭。正面來說,描述了一個人是穩定,自我約束的以及有清醒的頭腦。

 

  長老們在面對嚴重的問題,在壓力以及要做決定的時候,必需心思與情感都要穩定。長老們若缺少心思與情感上的平衡,會很容易陷入魔鬼或者假教師的圈套。

 

  自守 PRUDENT :是 與“節制”相似的字,“自守”( sophron )也是強調自我的控制,特別是要有正確判斷,分辨及合乎常理的時候。能夠自守就是頭腦清析,分辯,敏銳以及客觀的來面對問題及不同的意見。自守是一個重要心思上的資格,特別在處理人與他們的問題的時候。自守能減低驕傲,權威主義,和自義。

 

  端正 RESPECTABLE : “端正”( kosmios )是與前面一個字“自守”相關聯的(提前 2:9 ),一個心思敏銳的人也會是一個行為良好的人。端正就傳遞了一個自我約束,正當的舉止和行事有秩序的觀念。雖然在提前二章 2:9 中,這一個字被用來描述在外頭衣著上面的得當,在這裏的用法卻傳遞了更一般性“‘有規矩'…‘行為良好,'或者‘有道德的'使得一個人被認為是‘端正'”。 12 一個長老如果他不是一個行為上端正被人尊敬的人,不能盼望別人跟隨。

 

  樂意接待遠人 HOSPITABLE : 長老必需要能夠樂意接待人。接待人乃是基督徒愛心與家庭生活具體的表現。也是聖經上一項重要的德行:

 

約伯是舊約時代的長老,也是一個接待人的模範:“從來我沒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卻開門迎接行路的人。”(伯 31:32

保羅勸勉基督徒在羅馬的人要樂意接待人(羅 12:13

彼得寫著說,“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彼前 4:9

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勉勵他的讀者:“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來 13:2

 

   新約聖經命令我們要接待人,其實是包含在聖經對基督徒愛心的教訓中。很不幸的,大部分的基督徒,甚至一些基督徒的領袖們沒有察覺,接待人是一項聖經上所立下來對著在教會中作牧者的領袖們必須的條件。有些人甚至於爭辯說,這似乎不是作為教會牧者應當要求的一個重點。

 

  然而這樣的看法乃是因為對著純正基督徒團體、神聖的愛以及長老的工作均不夠暸解。如果一位長老不樂意接待人就在基督徒愛心與照顧別人上作了不好的榜樣。牧者長老乃是為了照顧羊群在愛以及犧牲中獻上自己。這就不能僅僅在保持距離之下給人微笑,和在星期天早晨與人握手或者一些僅僅表面的探訪表現出來。關心神的百姓把他自己給他們的意思,就是分享他的生命以及把他的家打開與人分享。一個敞開的家是叫人看見他敞開的心以及他的愛,犧牲以及服事的靈。缺少接待人是一個自私,沒有生命的,沒有愛心的基督教確定的記號。

 

  在我做牧者長老的工作中,我發現我的家是,我來接觸、關懷神的百姓最重要的工具。雖然牧者接待人的事奉看起來是很小的一件事,在別人身上會有巨大及長遠的影響。如果你懷疑這一點,去問那一些接待人牧者的經驗。他們都會一致的說在牧養事奉上,這件事是最重要,最愉快也是令人有好的回憶的方面。

 

  在神奧秘的方式裏,神藉著主人客人的關係來鼓勵並且教導他的百姓。所以我們在服事神百姓的需要時,一定不要低估了接待人的能力。那一些愛接待人的人就愛神的百姓並且關心他們。如果地方教會的長老們不接待人,地方教會也就不能接待人並且對人的需要漠不關心。

 

  善於教導 ABLE TO TEACH : 像以色列人一樣,基督徒群體是建立在聖經的根基上,所以那一些群體監督的人一定要能藉著聖經來教導,引導並且保護這個群體。按照使徒行傳二十章,長老們一定要牧養神的羊群,牧養主要的一部分工作就是包括了把神的話來喂養他們。因此,長老們一定要“善於教導”好完成他們的工作。

 

  能夠教導包括三樣基本的因素:對聖經的知識,準備好來教導,以及有能力來溝通。這並不是說長老一定是一個口若懸河的演說家,有感動力的演講者或者是有高度恩賜的教師。但是長老一定要認識聖經並且能夠從聖經中來教導別人。

 

  在平行的給提多長老資格的條目中,保羅將“善於教導”的意義擴大解釋。他寫著說,“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多 1:9 )。長老一定要能夠打開他的聖經並且從其中勸導與鼓勵別人。他一定要能從聖經中分辨什麼是假的教訓並且加以駁斥,神的話會帶給教會增長並且從錯誤中得到保護。因此牧養的長老們一定要能教導神的話語。

 

  不因酒滋事 NOT ADDICTED TO WINE : 長老一定要在喝酒的事上要無可指責。保羅在這裏使用的是非常強的字眼,意思是不要被酒精所控制,不要放蕩在喝酒的事上。醉酒是犯罪,而持續醉酒的百姓要受教會的管教(林前 5:11; 6:9,10 ;加 5:21 ;弗 5:18 ;彼前 4:3 )。所以在百姓之上被信託又有權柄地位的人,不能夠有喝酒的毛病。

 

  聖經包含了許多關於喝酒,醉酒的危險所有的警告(賽 5:11,22 ;箴 20:1 ;23:30-35 ;何 4:11 ),特別對於領袖們喝濃酒所有的警告:

 

  利慕伊勒阿,君王喝酒,

  君王喝酒不相宜。

  王子說濃酒在哪里也不相宜。

  恐怕他喝了就忘記律例,

  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

  (箴 31:4,5 ;利 10:8,9 ;賽 28:1,7,8; 56:9-12

 

  醉酒已經毀壞了無數的生命,據報道幾乎在美國有一半的謀殺事件,自殺事件,和意外死亡事件是與酒精有關係。四個家庭中有一個就有喝酒的問題,酗酒是美國最大的健康問題。酗酒是何等的令人失望與心碎,已經造成無數的家庭難以想像的後果。沒有一個曾幫助過遭酒精之害的的人,會輕看酗酒那摧毀性的力量。喝酒會減少人的壽命,拆散人的家庭並且破壞人財務上的能力。這是一個道德上與屬靈上面極大的問題。

 

  長老的工作往往是面對那一些有困難的人。如果長老有喝酒的問題,他會把人帶偏了並且也給教會帶來責難。他過度飲酒會影響到屬靈的成長與他的服事,也很可能會把人帶到更敗壞的罪惡中去。

 

  然而注意保羅所說,“不因酒滋事。”他不是在這裏完全禁止人喝酒,他乃是禁止因酒的濫用,而導致人的見證及神的工作被破壞。

 

  不打人 NOT PUGNACIOUS : 一個打人的人是一個好鬥,壞脾氣,易激怒,也是一個不能自我控制的人。希臘文字是從一個動詞“去攻擊”而發展出來,暗示著一個強暴的人容易以暴力來對待別人。妻子們和孩子們特別能感受到一個會打人的人所有的兇暴。如果激怒一個會打人的人,就有可能在言語上甚至於在身體上面受到攻擊。

 

  長老們是要能處理在人與人中間情感上面的衝突,並且也要在信徒中間協調在教義上面不同的堅持。長老們常常會成為非常緊張情況的中心,所以一個壞脾氣,容易打人的人,就不能處理解決別人的問題。事實上他會製造更多的破裂,因為一個打人的人會粗魯的對待羊甚至於傷害他們,他不能作基督的小牧人。

 

   溫和 GENTILE: “溫和”是一位元長老最需要也最吸引人的美德。沒有一個英語的字能夠適當的傳遞這個字完全的美麗與豐富。“謙讓,”“恩慈,”“溫和,”“寬宏,”“公正,”及“恩惠”都能幫助人,捕捉到這一個字所有全面的意義。忍受是從神來的,是一個叫神的百姓得著平安與醫治主要的來源。所以在他給腓立比書信,他們自己經歷到裏頭與外頭所有的各項衝突的時候,保羅說,“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腓 4:5 )。

 

  溫和的人與打人的人成了鮮明對照。溫和的人展示出一種容讓的意願,並且忍耐的對於那些軟弱愚昧無知墮落的人性留餘地。溫和的人拒絕向那些對他作錯事的人反擊,並且不堅持自己個人的權利。一位聖經注釋家說,“恩惠的順從,能夠忍讓就忍讓而不是為自己的權利而站出來。” 14

 

  容忍是神的特質:“主阿,你本為良善,樂意饒恕人(七十士譯本希臘文用溫和),有豐盛的慈愛,賜給凡求告你的人。”(詩 86:5 )溫和也是主在地上生命的表現:“我心裡柔和謙卑。神完全盼望他的小牧人牧養他百姓的時候,能像他一樣,“我保羅就是與你們見面的時候是謙卑的,不在你們那裏的時候向你們是勇敢的,如今親自藉著基督的溫柔和平,勸你們。”(林後 10:1 )。他不願讓他的百姓被驅使,被鞭打,定罪或者被分裂。因此牧者必須要忍耐,有恩惠,並且能夠理解百姓的錯誤 — ─有的時候,羊群是讓人生氣的。在這個罪惡的世界上有太多的錯誤,不和,受傷以及不公義的事存在,使得人被迫活在恆久分裂,憤怒的並且是衝突的中間而無法忍耐。所以長老們必定要“溫和”並且像基督一樣的忍耐。

 

  不爭競 UNCONTENTIOUS : 伴隨著溫和而來,一位長老重要的是要不爭競,或者是和平的。自從該隱殺了亞伯他自己的兄弟之後,人類就開始彼此之間打鬥凶殺(創 4:5-8 ),這是人類犯罪天性所有的惡果,然而神命令基督徒要不同,“不要譭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多 3:2 ) 。

 

  神恨惡在他的百姓中有分裂與鬥爭:“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分爭的人。 ”(箴 6:16-19 ),分爭曾令許多地方教會癱瘓或死亡。分爭可能是基督徒領袖面對問題中最難受的。因此一個基督徒長老務必要能“不爭競,”他的意思就是“不打鬥”或者“不爭吵。”正面的來說,長老一定要是一個和平的人。正像保羅寫著說,“ 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 ”(提後 2:24-25 )。

 

  不貪財 FREE FROM THE LOVE OF MONEY : 長老一定不可貪愛錢財或者是貪心。所以這一個資格禁止利用在基督徒中間事奉唯利是圖的而得到自己的利益。保羅和彼得都譴責我們所謂“為錢而作”(彼前 5:2 ;多 1:7 )的事。假教師們,保羅指出來對於錢財和個人財務上利益過度的有興趣(提前 6:5 ;多 1:11 )。法利賽人貪愛錢財所以並吞寡婦的家產(路 16:14 ;可 12:40 ),耶穌時代主要的宗教領袖們將聖殿變成他們自己得利的市場(可 11:15-17 )。

 

  像一種強力的毒品,就是最好的人因貪愛錢財會失去判斷力。聖經嚴厲的警告不可貪愛錢財:“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提前 6:10 )。因此長老們不能是那種總是對錢有興趣的人。他們不能要控制教會的款項,卻拒絕在財務上面對人負責任。這樣的人將會把屬靈的價值扭曲,並且在教會設了一個壞榜樣。他們不可避免的會墮落到在財務上有不道德的事情,也將會公開羞辱主的名字。

 

  一位長老反倒應當以神所有的供給為滿足,希伯來書的作者勸告他的讀者們,“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 13:5 ) 保羅說到這樣事:“ 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 ”(提前 6:7-9 )。因此長長老們一定要對於基督愛的供給顯出敬虔的滿足與信心。

 

  喬治耐特 George Knight 對於第三節做了一個總結,“簡單的說,一個監督的生命是不要武斷,並且不被酒或錢財所控制,也不是一位好打鬥爭競而是一位滿了和平與溫和的人。” 15 一個人被錢財或者酒所控制就不是被聖靈所控制。他不是一個穩定的,自我控制的,頭腦清楚以及可尊敬的人。他被最基本的慾望所控制,不可避免的會引致其他的罪以及公開的羞辱。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 A MAN WHO MANAGES HIS HOUSEHOLD WELL : 一名長老的候選人一定要會管理( prohistemi : 帶領與照顧;參帖前 5:12 )他自己的家。要個衡量一個人他管理自己家的能力,主要是從他兒女們的行為上來看。所以保羅要求要將兒女管教得端莊順服。這個意思就是他一定是一個負責任的基督徒父親,丈夫,和家庭管理者。他一定在供給他的家人:財務上,情感上與屬靈上都有好的名聲。關於這一個資格, Donald Guthrie ,倫敦聖經學院前 任 教授寫著說,“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卻沒有得到應當有的注意的,…任何一個人不能以恩慈管他自己的兒女,並且沉痛的管教,就不能管理神的教會。” 16

 

  照管好家庭的意思就是兒女順服父親的領導。他們中間所表明出來的關係特別的重要:他們乃是“端莊”。父親不是一個壓抑兒女心靈的暴君,藉著嚴厲的刑罰來得著他們的順服。別的地方保羅寫著說,“你們做父親的不可惹兒女的氣,要按著主的教訓養育他們”(弗 6:4 )。因此基督徒的父親一定以榮譽,可尊敬並且是端莊的態度管教兒女。當然,在這世界上面沒有完全和毫無問題的兒女。就是最好的父親與母親也會養育出有問題的孩子們來,但是這些的父母解決問題,並且負責任的照顧孩子們和他們在一起,他們就引導孩子們走過人生的風暴。

 

  我們要注意在第四節中所提到的孩子們是指和父母住在一起,在父親的權柄之下:“使(現在式)他的兒女們都端莊順服。”在提多書 1:6 的經文中,“信主”這個動詞的時態,也指出來兒女們現在是在家中,在父親的權柄照顧之下。 17 我提到這一點因為有些人相信一個人不能作長老的候選人,一直到他所有的兒女都長大成人。但是,這不是這一段經文所說的意思,有些人到他四十或者四十五歲的時候仍然是幼小孩子的父親,神並沒有要他們一直等到七十歲時候才會合格作長老的服事。進一步的說,我們一定要注意這一段經文沒有教導我們,長老一定要有子女,這個教訓只是應用到那一些有兒女的人身上。

 

  這一項資格的重要性因著緊接著的問題而加強,保羅在第五節問道:“如果一個人不能照顧自己的家,他怎麼能夠照顧神的教會呢?”回答這一個問題是一個響亮的否定 — ─他不能夠照顧神的家如果他不能照顧自己的家。希臘字翻譯成“照顧”( epimelesetai )注重在愛心,在滿足教會各種的需要上給予個人性的注意。然而他不是免除了帶領或者引導的觀念,那在照顧教會上面是一項重要的部分。

 

   不是初入教的人 NOT A NEW CONVERT : 聖經禁止一位“初入教的人”作長老。初入教的人是在信仰上起步的人,是基督裏的嬰孩,是剛剛得救的人。不管他多屬靈,熱心,有知識或者有恩賜,他在屬靈上還不成熟。成熟是需要時間與經歷,那是無可取代的。所以一個剛信主的人,不能也沒有準備好,來作照顧神羊群的巨大責任。

 

  “初入教的人”沒有什麼錯。所有的基督徒在基督裏,都是從嬰孩開始長到成熟。然而長老一定要是成熟的並且認識他自己的心。新的基督徒不會認識他自己的心,也不會認識仇敵的險惡,所以他很容易驕傲 — ─這是各種試探中最陰險的,也是各種的罪惡中最有毀滅性的。驕傲毀了撒但(結 28:11-19 ;創 3:5,14,15 )。正如魔鬼一樣,驕傲的長老不可避免的會墮落,“ 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箴 16:18 )聖經歷史中記載著最偉大的人都會因驕傲的緣故被毀壞(代下 26:16; 32:25 )。

 

  長老的位置(特別在一間大的,已經建立好的教會中,像以弗所教會)是具有相當的榮譽與權柄。對一個剛信主的人,驕傲的試探將會太大。驕傲會毀滅了這一個人,造成個人的羞辱,損失,暴露,以及神手的管教和可能信心上面的破裂。也會叫教會受傷,所以保羅警告不可設立一位剛信主的人做長老,“免得他被引誘墮入到魔鬼所受的刑罰。”

 

  至於為什麼這一個資格,沒有列在提多所有的資格條目中,我們只能猜測。或許新入教的人作領袖,是在以弗所教會中真正的問題,也許初入教的人被他們的恩賜以及屬靈上面的知識所矇騙在教會中造成了困惑。

 

  在教外有好名聲的人 A MAN WITH A GOOD REPUTATION AMONG NONBELIEVERS : 最後,也是十分重大的,長老一定要有在教外有好名聲。使徒保羅和彼得都深深的關懷,基督徒在不信主的並且屬世界人的眼前是否有好的名聲(林前 10:32 ;腓 2:15 ;西 4:5,6 ;帖前 4:11,12 ;提前 2:1,2; 5:14; 6:1 ;多 2:5,8,10; 3:1-2 ;彼前 2:12,15; 3:1,16 )。如果要求每一位信徒都在不信主的人面前有好的見證,那麼作為領袖們一定更要確定的在不信主的人面前有好的名聲了。教會傳福音的可信度以及見證是與領袖們道德上的名聲相聯的。

 

  事實上,不信主的人會比教會更知道長老候選人的品德與行為。常常長老候選人的不信主的同事,或者親戚每一天跟他接觸要比在教會的人更多。所以“保羅的關懷”,喬治耐特 George Knight 寫著:“那一些少有同情心的人的判斷,也許是更實際準卻的並且更能給予一個好的評價,…從他們自己的良心中來看…也從他們對這個人向他所謂基督徒的信仰的委身與一致性來看。” 18

 

  外頭的人對於一個基督徒領袖品格的意見不能被忽視,因為會影響整個教會傳福音的見證,教會是“真理柱石與根基。”這是為什麼保羅著重的提到“一定要有好的名聲。”“一定,”這一個動詞用的與第二節是一樣,再一次強調這件事完全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強調這一個資格的原因,乃是長老如果是在不信主的人中間有不好的或是犯罪的名聲就會“落入到魔鬼的網羅”,比那些他所帶領的人要受到更深的毀滅。如果一名牧者長老在不信主的人面前的名聲是不誠實的生意人,和女人過分親近或者是犯淫亂的,這些不信的人對於他的假冒為善會特別注意。不信主的人會說,“他這樣行還是一名教會的長老!”他們會譏笑辱罵,他們也會嘲笑神的百姓。他們會論斷他,也會製造出許多陰險的閑話。他們會提出尖銳的叫人難為情的問題來,就使基督徒領袖的地位受到輕視,並且受到侮辱和羞辱。他的影響永遠是毀滅性的,他也使得教會傳福音的使命受到危險。長老應當是教會的資產,而不是負債。

 

  還不僅於此,因著對於魔鬼的作為完全的理解(林後 2:11 )保羅補充說到那一位名聲受到毀壞的長老也會落入到“魔鬼的網羅”。魔鬼是被描繪成一個狡猾的打獵者(彼前 5:8 )。使用公開的批評以及長老自己表裏不一的見證,魔鬼會設一個圈套叫不留心的基督徒陷入到更嚴重罪裏頭去 — ─不能控制的苦毒,憤怒的反擊,說謊,進一步的假冒為善以及剛硬的心。起頭也許是一點點的錯誤會變成越來越大,越有毀壞性,也越來越邪惡。因此,一名長老一定要在基督徒以外有好名聲。

 

資格是需要經過檢驗

 

  到目前為止我們談過了長老們的資格,但是接著在長老資格之後,保羅提出來同樣重要的一個主題 — ─對於長老們的檢驗。在提前 3:1-7 這一段經文中,長老們十五項的資格會是空洞的話語,如果候選人實際的光景沒有經過這一些條件的檢驗。這一段經文堅持除非一個人先經過試驗與檢驗,否則就不能作長老:

 

  並且,這種人 [ 執事們 ] [ 像長老們 ] 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提前 3:10

 

  從第八節開始,保羅列出來作執事的資格,就好像他對著作長老們所作的一樣,在講到執事資格的中間,保羅插進來一項非常重要的要求,使得其他所有的要求都有意義:“讓那一些人先受到試驗然後讓他們作執事。”這一段話中間的“並…也要”對於理解保羅在這一段經文中的思路非常重要(提前 3:8-13 ),這使我們警覺到有一點的不同,但是重要的,對於作執事所列出來五方面品格的要求(提前 3:8,9 ),通過這些的話語,保羅強調作執事的應當像作長老的一樣受到試驗,因此“並且…也要,”就提到前面有關作監督的這一段經文(提前 3:1-7 )。 19

 

  我們不能忽視這一關鍵的重點,事實上, 新英文版本的聖經 的翻譯者在翻譯這段的時候,自動加上了“監督”二字為了要使這一點更清楚起見,他們是這樣的翻譯,“正如對監督的要求一樣,他們也要先經過慎重的檢驗,如果沒有任何可責之處,他們纔可以服事。”

 

  保羅把這一點放在作執事的條件的中間的原因,乃是因為會有一種的趨勢以為聖經對於作執事標準的執行會低於對作長老們的要求。保羅已經假設他的讀者會認為檢驗長老們資格的需要,但是認為檢驗執事們的資格可以不必太認真。所以保羅要求執事們也要按照同樣嚴格的檢驗。

 

  這一個動詞被動式命令的語態被翻譯成“讓他們受試驗”強調作執事或者長老候選人先受試驗的重要性。需要試驗是沒得商量的,任何一個長老或者執事的候選人一定要經過別人的評估。

 

  “試驗”這一個字是從希臘文字 dokimazo 而來,聖公會大主教( Richard Trench,1807-1886 ),在他經典的著作 新約聖經中的同義字 中間宣稱“這一個字具有一個意義就是,證實一項東西是否有價值而被接受。” 20 古代希臘的文學中,這一個字有的時候是用來測驗一個人是否有承受公職的標準。 21 在我們現在的經文裏,他的意思“是為著教會的職位來檢驗候選人。” 22 這一個觀念在這裏是讓別人正式的檢查,評估並且細查這一個長老或者是執事候選人的品格。正像一位做醫生的在他們得著執照以前要經過公開的測驗,作長老的和執事的候選人也應當在他們承受職位之前,在神所賜給的亮光條件之下受檢驗。

 

  能否適當的檢驗要當執事與長老的人,正是許多教會失敗的地方。檢驗的過程是需要花時間與力氣的,許多教會太忙於其他的事務而忽略了這方面的努力。也許在以弗所的教會就是太忙,沒有仔細的查驗他們的執事們與長老們的候選人。

 

長老們按手在提摩太身上

 

  在提前四章 4:6-16 的經文中,保羅提醒提摩太,他是應當忠心於他的職責,在第十四節,他特別警告提摩太不要忽略他所得屬靈的恩賜。保羅對於提摩太的屬靈恩賜有個人的認識,並且知道當他領受恩賜的時候那一個特別伴隨著的環境。保羅是神所使用的人的管道來傳遞給提摩太屬靈的恩賜(提後 1:6 ):

 

  你不可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著豫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 (提前 4:14

 

   提摩太是在保羅第一次宣教的時候歸主的(主後 49 ),因此他是保羅屬靈的兒子。在保羅第二次宣教旅途開始的時候,路加記錄了提摩太加入保羅的行列中,在傳福音的事上幫助他(徒 16:1-3 )。有三件很重要的事在這一次旅行中發生在提摩太身上。

 

  笫一,提摩太和保羅是藉著聖靈所賜先知的豫言,知道提摩太在福音裏所有獨特的使命:“我兒提摩太阿,我知道從前指著你的豫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提前 1:18 ;參,徒 16:6-10 是另外一次超然的豫言,在第二次旅行宣教的時候臨到了保羅身上)。提摩太藉先知的豫言被分別出來,去完成一項特別工作。正如保羅與巴拿巴在安提阿教會中被分別出來一樣(徒 13:1-3 )。

 

  第二,完成先知的豫言,保羅就按手在提摩太身上以傳遞屬靈的恩賜,也就是特別為著服事所有的能力:“為此我提醒你,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提後 1:6 )藉著保羅的按手分賜一項屬靈的恩賜,提摩太就正式被分別出來成為保羅在福音事情上面的助手。按手並不使提摩太成為傳道人或者是教會的監督,提摩太非常可能是一位沒有結婚而且完全投入作保羅的助理,專心傳揚及辯護福音(徒 19:22 )。他是一名傳福音者(提後 4:5 ),一位同工,也是保羅在福音上面的夥伴。

 

  第三,與保羅的按手及豫言緊密相連結的乃是“眾長老的按手。”長老的行動與保羅的行動是有分別的,保羅和豫言乃是管道“經過”(希臘文是 dia ),藉此傳遞給他屬靈的恩賜。眾長老的按手,聖經所記載乃是與保羅的按手和豫言連在一起的(希臘文是 meta )。然而這一個按手所代表的重要意義並沒有說明出來。如果我們假設這一行動是與記載在使徒行傳 13:1-3 中相似重要的話,那麼眾長老的按手乃是公開的打發,藉此教會就將提摩太信託給神來照管,並且去為著神所呼召他的來工作。藉著如此行,長老們就與提摩太認同是他的夥伴,完全同意神所給他特別的工作。按照“先知的豫言,”對於神給教會的話語,他們作為教會的代表,藉著他們的手按在提摩太的身上,眾長老們也成為公開的見證。提摩太也記得這一個行動,不讓任何人輕看他的勞苦與他的年幼。

 

  “長老” presbytery 這一個字是從希臘文 presbyterion 的翻譯過來,這是長老們的複合名詞( presbyteroi ),如果在 新美國標準版的聖經 能將這一個詞翻譯成“長老制,”“長老議會”或者“長老團,”就更好,因為在另外兩處這個詞翻譯成眾長老(路 22:66 ;徒 22:5 )。藉著使用這一個長老職份複合名詞,保羅強調長老們的公開的角色以及他們工作的重要性:教會長老們正式的團體按手在提摩太身上,公開的印證他在福音上所有特別的使命,這一個事實他是終身不能忘記的。

 

  在這裏所提到的眾長老們,乃是保羅與巴拿巴在第一次旅行佈道的時候所設立的長老們,再一次的不是一位長老,而是整個長老的團體按手在提摩太身上,作為群羊的領袖們,他們的功能是代表教會表達他們的同意以及交通聯合。是否這一些長老們是從一個地方教會或者幾個地方教會中來的,經文沒有指出來。

 

當給長老們的敬奉

 

  提摩太前書從第五章一節到六章二節,整段是說到對於教會中各種不同團體人恰當的對待:老年人( 5:1 23 ,少年人( 5:1 ),老年婦女( 5:2 ),少年婦女( 5:2 ),寡婦( 5:3-16 ),長老們( 5:17-25 ),不信主的僕人( 6:1 ),以及信主的主人( 6:2 )。在一段很長又帶充滿著感情的吩咐基督徒怎樣照顧敬虔的寡婦之後,保羅下一段教導會眾,讓他們知道對著教會長老們當有敬奉的責任。他先給予基督徒當如何彼此在神的家中對待(提前 3:14,15 )進一步的教訓,沒有抓住這一段極高的教訓,就不能完全的理解聖經中的長老職份: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犯罪的人,當在 眾 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 (提前 5:17-25

 

  長老們善於管理並且勞苦傳道教導要受敬奉

 

  在第十七與十八節,保羅教導會眾要在經濟上面照顧到善於教導的長老們,特別是那一些勞苦傳道教導人的。因著受到假教師影響以自我為中心 , 有一些有需要的寡婦們被自己的家人以及同作肢體的信徒所遺棄(提前 5:3-16 ),同樣似乎教會屬靈的領袖也因此被忽略了。所以保羅勸告教會說,“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勞苦傳道教導的人,更當如此。”

 

  在這裏保羅所提到的長老們是有兩方面的形容:“善於管理”以及“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 要看希臘文 malista 這個 形容詞怎樣翻譯,可以有兩方面來理解這兩句話怎樣彼此關聯,。大多數的聖經注釋家翻譯 malista 是用標準意義:“特別的,”“在一切之上的,”或者“特殊的,” 新美國標準版的聖經 就翻譯 malista 作“特別的。”如果這一個翻譯是正確的,保羅就有兩組的長老們在他的注意之下:那些好好牧養領導的,以及那一些特別注意在教導與治理的。長老們好好帶領的配受“加倍的敬奉,”但是在這一切之上,那一些勞苦傳道與教導的更當如此。

 

  另外的翻譯,主張在某一些經文中 malista 意思是“那就是,”“換句話說,”或者“嚴格說。” 24 在這一層意義之下,這一句話被用來,需要更嚴格的定義的時候當作一般性的宣告,可能這是 malista 怎樣能在提前四章 4:10 ;提後四章 4:13 ;以及提多書一章 1:10 中間該有的翻譯。如果這是 malista 應當被用在提前五章十七節的話,這一句經文就應當被讀作:“讓那一些善於治理的長老們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就是說,那一些在教導與傳道上面勞苦的人。”如果是這樣,這一個子句“那些勞苦傳道與教導的人”就更嚴格的定下來“善於治理的長老們”的意義,二個子句是說到同一組的人:那一些勞苦傳道與教導的人。

 

  雖然兩個翻譯都合適在這一段經文中,第一個翻譯是更恰當。因為保羅可以直接的說到教導的長老們應當受加倍的敬奉,而不提到治理好的長老。他提到治理好的,與勞苦的教導這兩者的事實,就暗示在他的心思中是所有的長老們。因為他們的工作,應當受加倍的敬奉,但是特別是那一些在教導上勞苦的人。無論所偏愛的哪一種翻譯,保羅最高的關懷,乃是會眾應當向那一些勞苦傳道教導的長老們有正當的敬奉,在這一點應當沒有任何的不一致。

 

  雖然所有的長老們都治理,有一些的長老們配受財務上面的支持,因為他們“治理的好。”這一個字“治理”是從希臘文 prohistemi 翻譯過來,我們已經在帖前五章注意到,這一個字意思是“帶領,”“照顧,”“管理,”或者“引導。” 新美國標準版聖經 把這一個字翻譯作“治理”是有一點太強,然而其他的學者所偏好的翻譯“照顧,”又是太弱。除非一個人清楚理解照顧,是包括在帶領與教導百姓中的。這一個觀念在這裏所傳遞的,乃是那一些長老們運用有效地牧養的帶領。這樣的長老們是當然的領袖們,有異像的人,計劃者,組織者與推動者,他們是這樣的人能把事情做好,並且有效的照顧百姓。更進一步的,他們願意並且花上許多的時間,精力與能力在屬靈上照顧地方的教會。

 

  此外,長老們特別配受加倍的敬奉,是那一些“勞苦”在傳道與教導的人。保羅使用同樣的一個詞“工作”( work, kopiao )在這裏,像他在帖前五章 5:12 所用,在那裏他是論道帖撒羅尼迦教會的領袖勞苦的在帶領教訓百姓們。喬治耐特 George Knight 在這裏寫著,“使用這一個動詞,保羅是意識到這一些長老的工作,所託付他們的是一項困難勞苦的工作。” 25 因為這一些勞苦殷勤的長老們帶領教訓會眾,保羅勸導說,“這一些人應當以為配得,”這一個意思就是“正確的配得”或者“給予他權利。”因為他們的勞苦及技巧的緣故,這些長老們是應當配得加倍的敬奉。

 

  好的教師們“勞苦”是長時間的在學習,準備,並且安排教導的環境。教導是一個辛勞的工作,要付上相當的腦力及時間,那需要極大的耐力及自我節制。論到“精力上面消耗”花在教導與傳道上面,著名的聖經作者以及基督教護教家 R.C.Sproul 寫道:

 

  雖然不同的傳道人講道時所耗費的精力是不同的,據估計,半小時的演講是相當於八小時體力的勞動。舉例來說,葛培理因著講道的緣故,就被醫生來警告他可能會有體力耗盡的危險…生動的講道是要花上身體的力氣與精力的,當一個講道者的身體漸漸衰弱的時候,不能避免會影響到他講道的品質。 26

 

  這一句話“傳道與教導”的真意是很難理解,雖然一般的意義很清楚。這一個字“傳道”在原文的是 en logo (Logos) 是希臘文“道”或者“演講。”這一段經文,為著翻譯上主要的考慮的詞句是有一個如此廣闊的意義,需要翻譯“傳道,”在一般的意義是,勸導,勸戒或者傳福音,將傳道與那一個很清楚的“教導( didaskalia )連在一起。很難確定是否“教導”被用在這裏是一個主動意義,是屬於教導教訓的行動,或者是被動的意義。主動意義似乎更符合這一段經文,如果是如此的話,傳道就有更廣的意義,那將要包括宣講福音以及勸導信徒,和教導,是更專門的一個詞句,意思是有權柄的教訓,把教義教導給信徒們,藉著使用“傳道與教導,”保羅就包括了公開講道所有的層面。

 

  當討論這一段經文的時候,有一個大問題被指出,就是這一些長老們是誰?因為所有的長老們都需要“能夠教導”(提前 3:2 ),但是只有一些的長老們勞苦在教導,這一些與那一些的長老們有什麼不同呢?答案可以在分詞“那一些勞苦”( kopiontes )中間找到。這一些長老們在教導上勞苦的原因,是因著他們有屬靈的恩賜。他們被吸引來研讀聖經並且完全專一教導。沒有別的事能像教導與傳講神的道一樣滿足他們。他們能將神的真理技巧的交通給人,他們的教導有明顯的果效。人們欣賞他們也信任他們是認識聖經的。他們的教導結出一致的果子。雖然所有的長老們都要能教導,不是所有的長老們都得到屬靈的恩賜來作教師與牧者在主的道上勞苦。

 

  要理解教導的長老們以及勞苦教導的長老們的分別,我們考慮下面這一段:每一個基督徒都得著教訓要能為所信的道護衛(彼前 3:15 ),並且抓住機會向不信主的人作見證(西 4:5,6 )。雖然所有的基督徒都應當準備好並且能為基督作見證,只有一些人是有屬靈恩賜的傳福音者。就是有屬靈恩賜的傳福音者,屬靈恩賜又有果效上面程度的不同,不是每一個傳福音者,舉例來說都是葛培理。

 

  教導也是一樣,所有成熟的基督徒應當能教導並且為著信仰來辯護(西 3:16 ;來 5:12 )。因此所有的長老們,是一個成熟,有榜樣的基督徒也被要求能教導,勸戒純正的真理,向著假的教師來辯護神的道(提前 3:2 ;多 1:9 )。甚至,如果“能夠教導”的資格是暗示著有教導的屬靈的恩賜的話,就像有一些聖經注釋家所認為的,也不是每一個長老會有同樣層次的技能或興趣(羅 12:6 )。然而,因為長老資格的條目能適合任何成熟的基督徒身上,所有成熟的基督徒應當能夠把真理教導給別人,這一個條件“能夠教導”並不一定需要有教導上面屬靈的恩賜。提前五章 5:17 就幫助我們印證了這一個觀點,藉此評估只有一些長老們勞苦能來教導。自然的提前五章 5:17 不能限制其他的長老們作教導,他只告訴我們一個事實,就是有一些是在主的道上勞苦的人。

 

  這一種在提前五章 5:17 所看見的屬靈恩賜,是與我們在以弗所書四章所發現的相平行。在那裏說到復活的基督賜給教會屬靈的恩賜,有牧者與教師叫他的百姓得到裝備能更好的代表他的身體來服事:“他所賜有使徒們,有一些是先知們,有一些是傳福音的人並且有一些是做牧者與教師們,為了成全聖徒來服事,叫基督的身體得以建立”(弗 4:11,12 )。按照文法的結構這一句話“有一些牧者們與教師們,”牧者們與教師們是緊緊相連在一起不是個別的,牧者們包括在教師們的行列中,不是所有的教師們都包括在牧者的行列中,牧養的恩賜那是獨特的,包括了教導以及治理。這是一種的恩賜能幫助一個長老來“治理,”以及“勞苦”的教導。

 

  這一些教師們怎樣的服事是有很大的彈性。他們可以是在當地也可以是一個各地旅行的教師。他們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長老們。另外一面,牧者們,是更要超過教師們因為他們要教導,治理,保護並且在實際的生活上照顧羊群。牧者可能是到處旅行,但是他們的恩賜最常用在照顧地方羊群的需要上。因此有牧養屬靈恩賜的長老們是對於地方教會,以及對著長老的職分都是特別的重要。

 

  在長老職份中間一定不能容許因屬靈恩賜上的不同,而造成嫉妒或者分爭。在說過神對著長老們所有的認可以及他們當受加倍的敬奉之後,保羅強調會眾以及其他作長老的一定要看這一些的長老們是他們祝福,喜樂與益處的源頭,而不是一種威脅。令外,我們一定不要忽略一個事實,那就是保羅看到長老們是複數的一個團體,是應當受到加倍的敬奉,不是僅僅一個人來接受加倍的敬奉,他沒有說,“讓一個長老治理的好配得加倍的敬奉。”在一個大的教會像在以弗所城裏頭的一樣,只有一個人來作教導治理教會是完全不恰當的(徒 13:1;15:35 )。

 

  雖然教導與牧養的恩賜對於地方教會是十分重要的。新約聖經也沒有高抬那一些,有這類恩賜的人成為特別的祭司的或者聖職的一種地位。聖經也沒有創造出來除了長老職份以外另外特殊的職分。他也沒有給任何的少數人獨享的權利來傳道,施浸,帶領崇拜,或者主持主的晚餐。事實上,新約聖經並沒有給那些長老們指定特別的稱呼或者名號,雖然他們有恩賜和他們全時間或者部分時間為著教會工作,也不叫他們與別的長老們有分別。

 

  從新約聖經的角度來看,甚至於很困難來界定那一些全時間的傳福音,教導和牧養的人是與那一些聖經吩咐全體的基督徒起來事奉之間有什麼分別(羅 12:11 ;林前 15:58 16:15,16 西 3:23,24 ;彼前 2:16; 4:10 )。在大多數教會中所實行的嚴格定義劃分像祭司與百姓,神職人員(牧師)與平信徒,這在新約聖經基督徒彼此如弟兄的中間是不存在的。保羅是所有人中間主要令人費解的一位,因為他親手作工自己供給自己,並且有的時候傳福音作教導(徒 18:3; 20:34 ;林前 4:12; 9:6 )。他向著神的委身奉獻及作為外邦人使徒的事上毫不遜色。那些長老們在主的道上勞苦,並且好好的帶領人,是聖經的話語上所說的,“在弟兄們中間為首的”(徒 15:22 )。

 

  給予加倍的敬奉

 

  按照保羅的話,所有的長老們都應當敬奉,但是那一些治理的好,並且在傳道與教導的事上勞苦的人配得“加倍的敬奉。”使用這一個詞來說明,“加倍的敬奉,”保羅很智慧的避開了與其他的長老他們所應當得到的敬奉上面稍微的不同,並且能呼召人特別注意那一些治理的好與他們在教導的事上勞苦的人,所以“加倍的敬奉”是指著對於教會長老的敬奉以及額外勞苦的敬奉。

 

  這一個字“敬奉”( time )的意思是“尊敬,”“報酬,”或者“高度的尊敬,”在某一些時候是包括了有財務上的補助的意義。這後面的意義是主要的出現在提前五章中間,讓我們考慮下麵的幾點:

 

  •  雖然這一個字“敬奉”( time )的本身並不一定指著物質上的幫助的意思(代下 32:33 ;箴 26:1 ;弗 6:2 ;提前 6:1 ),但在某一些經文中是包括物質上幫助的意義(太 15:3-6 ;參民 22:17,37; 24:11 ;箴 3:9; 14:31; 27:18 ;但 11:38 ;徒 28:10 )。

 

 

  •  提摩太前書五章三節說,“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真為寡婦的”是真正貧窮的基督徒寡婦,接著來的教訓( v.4-16 )就顯示了尊敬這一些寡婦們,主要的包括了財務上的幫助( v.4,8,16 ),一個教會尊敬貧窮的基督徒寡婦是藉著對她提供財務上,物質生活的幫助。

 

 

  •  第十八節所引用的經文顯示出物質上的幫助是保羅思想中主要的一點,緊接著的經文,因此就指出來“尊敬”是包括了物質上的幫助。聖經注釋家 J.E. Huther 最好的把這一點的長處指出來:

 

  第十八節很清楚的表明,如果這一個字尊敬( time v.17 )不是清楚的指著報酬或者酬勞的話,這個觀念在使徒的心思中最顯著的一點,就是與這裏與向長老們的敬奉的意義相聯。從舊約所引出來的經文在第一句話中是於第二句緊緊相連的,就像使用在林前 9:9 中所用的,因此很少能作其他的解釋。 29

 

  •  使用“敬奉”而不使用一個更明白的詞句像“金錢”,是與保羅為著財務的事上所選擇說明的詞句是相一致,保羅喜愛的名詞來表明恩惠,慷慨,愛心與有分:服事(羅 15:25,27 ;林後 8:4; 9:1,12,13 );交通(林後 8:4 ;加 6:6 ;腓 1:5 );恩惠(林前 16:3 ;林後 8:6,7 );慷慨(林後 8-9 );豐富(林後 8:20 );祝福(林後 9:5 );善事(林後 9:8 );善事(加 6:9 );馨香之氣,可悅納的祭物(腓 4:18 );種子(林後 9:10 );仁義的果子(林後 9:10 );禮物(腓 4:17 );敬奉(提前 5:3,17 )。

 

 

  •  “敬奉”這一個字說明瞭完全以基督徒的方式在財務上面的報酬。在財務上供給長老們是真正的向著長老們的敬奉,這一種的敬奉傳遞了會眾的尊敬,關懷以及愛心。我們不應當像那一些人 Hendriksen 所指出來的好像以為“如果任何的敬奉要給予的話是應當在葬禮講道中說出。” 30 或者在一位非常知名的 路得會 的聖經注釋家( Richard C.H. Lenski, 1864-1936 )所說,“不應當等他們死了之後,在他們的墳墓前放上花圈;現在就給他們花叫他們在他們的工作中能得到鼓舞。” 31

 

 

  •  在兄弟關係中間有一些人得著財務上面支持的權利,是與聖經其他的經文完全一致的。主耶穌是一位全時間的教師與傳道者,他是藉著信徒財務上面得到支持的(路 8:3 )。他呼召一些門徒離開他們自己的職業來跟從他,以至於他們能夠傳揚福音並且教導信徒(路 5:4-11 ;太 28:19,20 )。像他們的夫子一樣,他們也依靠其他的人在愛心上財務中的支持過生活。進一步的,耶穌教導那一些在主的道上勞苦的人“是靠著福音來養生”(林前 9:14 ;太 10:10 )。保羅也印證那一些傳道教導的人的權利,應當得到財務上面由別人所給他的支持(林前 9:4-14 ;林後 11:8,9 ;加 6:6 ;腓 4:16 ;帖前 2:5,5 ;帖後 3:8,9 ;多 3:13 )。在我們現在的經文中,保羅教導會眾要支持那一些傳道教導的長老們。

 

   保羅對於會眾照顧勞苦傳道的長老們的責任有非常強的感覺。對於他的教導他不要他們有任何的誤解,所以在第十八節,他加上聖經的支持,使他所有的吩咐更加清楚。所引用的經文是出自舊約與新約聖經,保羅寫著:“因為經上記著說,‘牛在場上踹殼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保羅在兩段引用的經文之前說,“因為經上記著說,”作為信徒提到“聖經”這一個字就能指出我們的權柄 — ─是神的話(約 10:35 )。使用這一個語句,保羅是說在舊約與新約中間都存在著完全的一致 — ─摩西和耶穌都同意,一名勞動者“是應當得他的工價的。”

 

  保羅使用的舊約經文是引自申命記二十五章 25:4 ,“牛在踹殼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申命記的經文,關心的是每一天生活中的公平問題─ — 甚至於動物,當他同時為著主人工作的時候,能夠享受到勞苦果子的權利,整個申命記的經文的意義在林前九章 9:6-14 中說明瞭出來:

 

  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作工麼。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裏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麼。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麼。不全是為我們說的麼。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麼。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麼。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麼。主也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

 

  申命記二十五章第四節的聖經,兩次在新約聖經中被引用來支持傳道者和教師們的權利,來接受財務上面,因著他們的勞苦所得的支援(林前 9:9 ;提前 5:18 )。拒絕支持勞苦的為著主的道教導的人,是不公義,是無情的,並且是自私的,就像籠住正在做工的動物的嘴一樣。這一段經文因此就暗示要適當供應為神做工的人生活上的需要,不僅僅是象徵性的禮物。

 

  保羅從新約聖經中所引用的經文,“作工的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是出自路加福音第十 10:7 章。主耶穌起初說這句話的時候,是在他差遣七十位門徒出去傳道之前。保羅將這句話應用在所有傳道與教導福音的人(林前 9:14 )。在這裏,提前五章 5:17,18 中,保羅把同樣的話應用在那一些勞苦傳道的長老們。

 

  不論地方教會如何貧窮,都要運用信心並且在神面前慷慨(林後 8:1-5 )來饋贈那一些在主道上勞苦的人。簡單的說,神的百姓應當敬奉他們的長老們。“還有什麼比不照顧要照顧整個教會的人更不仁慈的?”加爾文 Calvin 這樣說。 32

 

  今天我們何等急切需要體會保羅對著以在聖靈的力量傳道與教導主道的中心性所有的熱情。如果我們這樣做,我們就要喜樂的加倍的敬奉為主道勞苦的長老們;否則,我們就會像以弗所教會一樣偏離了主道,而落入神所禁止的區域中去。

 

  保護長老們

 

  敬奉長老們也包括了保護他們不受惡意的百姓所有錯誤的控告。聖經說,“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 v.19 ),我們一定不要天真,事實上有許多仇恨的,不穩定的百姓,就是以破壞在權柄中的人為目標。敬畏神的人像約瑟,摩西,大衛,耶利米,尼希米與保羅都經歷過人誣告所有的苦毒。以大衛為例子,向掃羅王要求,關於他對王所有的用心不要聽錯誤的報告:“你為何聽信人的讒言,說大衛想要害你呢”(撒上 24:9 ;參,尼 6:5-9 )。

 

  中國內地會幼小的時候,有不滿,有敵意的分子,幾乎毀壞了這一個宣教的團體,他們是藉著錯誤的報告以及埋怨他們中間的領導者戴德生,戴德生的妻子瑪麗亞憤怒的寫信給控告她丈夫的一位的妻子,提醒她提前五章 5:19 的話:

 

  我知道你的丈夫已經接到非常嚴重錯誤的報告。在允許這些錯誤的報告來影響他的行為之前,豈不該深入調察問題的另外一面麼。“控告長老”──這一位是我所敬愛的丈夫也確定的是我們團體中的長老 — ─“接受控告的呈子一定要有兩三個見證人。”我比任何人都更親密的認識我所親愛丈夫的思想上以及公開的生活,他的生活是謙和與容忍,滿有純潔,滿有真誠以及單一的心思。 33

 

  很不幸的,一直到極大的痛苦與破壞已經加在戴德生的家中,瑪麗亞在聖經上的勸戒都沒有被注意。

 

  如果一名長老站在有衝突的丈夫與妻子的中間,或者管教一位教會中出名的肢體,控告就會來到他的身上。阿摩司(主前 755 ),是一位舊約從農夫轉變作先知的一位,寫著說:“ 你們怨恨那在城門口責備人的,憎惡那說正直話的。 ”(摩 5:10 ),一名長老越殷勤,按著良心參與到別人的問題上,他就越有大的危險會面臨到憤怒以及虛假的控告。

 

  當百姓生領袖的氣的時候,他們以為他們有權利來擊打他們,並且要說什麼就可以說什麼,所以聖經提出保護長老們的話,“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這就是說:不要聽一些沒有證實的控告,不要自動的把控告長老的話當成真的。

 

  人的心都喜歡聽謠言和譭謗的話,箴言十八章 18:8 說,“ 傳舌人的言語,如同美食,深入人的心腹。 ”但是基督徒是一群屬於真理,愛心與光明的子民。因此我們應當恨惡譭謗的謠言以及沒有證實的謠言,什麼時候我們聽見就應當撲滅這些的話,因為這是帶有毀滅性,並且會傷害個人以及傷害整個團體的生命。好多百姓都會藉沒有經過證實的控告被毀滅,我們不應當讓這樣的事發生在基督徒團體中。

 

  愛永遠要試著從最好的一面看別人,而不是從壞的一面(箴 17:9 ),因此我們的判斷就要藉著事實,證據以及見證來作,不是藉著謠言而行的。我們應當生活在這一原則之下,“沒有事實就不作判斷。”我們不應當相信任何的故事,甚至於從我們最親近的朋友中間聽來,除非我們從參與的人中間得著各樣的事實。

 

  然而,公正的,合理的從誤解控告中得到保護,不表示就免除一切的責任。所以保羅加上一個條件,“非有兩三個見證。”這就是說藉著兩個或者三個人的控告,他們是犯罪的見證人,或者藉著兩三個人能證實別人的控告,才去調查並且作正當的判斷。 George Knight 正確的解釋這一個條件:

 

  事實上,在教會接受或者承認對長老的控告之前,保羅是催促提摩太去跟隨馬太福音十八章以及舊約聖經的教導,過程會包括兩個或者三個見證人帶來的控告呈子,但是通常也會包括兩個或者三個見證人要證實所控告的,這一個控告可能僅僅從一位而來,在考慮之前要作前面的步驟。 34

 

  這個合法的原則是根據申命記十九章 19:15 所引導出來的:“ 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纔可定案。 ”(申 19:15 ;參,約 8:17 ;申 17:6 ;來 10:28 )。犯罪的指控是要藉著見證人聽見證實的,不能把問題擺在一邊,這是一個不愉快的並且花時節的一個調查,但是一定需要作的,罪惡一定不能隱瞞,一個無辜的人也不能永遠受到錯誤的指控。

 

   管教長老

 

  一名長老如果因為所指控的罪過被發現是真實的時候如何對待呢?第二十節提供了答案:“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有一些解經家以為第二十節開始,是關乎對待犯罪的人一般的說法,是一個新的主題。但是這一觀點是不正確的,在思路中有這樣的一個打叉是太突然,也是沒有預料的到的。更進一步的,第十九~二十五節很清楚是針對者長老們的題目,特別是犯罪的長老們。

 

  這一句話,“那些繼續犯罪的人,”翻譯成現在分詞( tous hamartanontas ), 美國新標準版本 的聖經翻譯的時候強調持續犯罪的性質。注釋家們對這一個現在分詞的時態所暗示出來的意義有不同的看法。

 

  有一些聖經注釋家相信,只有那些在私下警告之後還頑固的在罪惡中的長老,是應當公開的責備,至於悔改的長老就不需要公開的責備。然而這一種認識是誤解這一段聖經的意思。更正確的解釋,是承認在無辜的長老們( v.19 )與犯罪的那些長老( v.20 )是有一個對比的。要在公眾面前責備的長老們是那一些經過見證人證實他們所犯的罪那些人( v.19 )。

 

  長老對於他的罪的處理不是這裏所提到的問題,這裏的問題是:一位元長老的罪需要公開揭露出來。保羅對於一個長老是否悔改沒有在這裏考慮,現在分詞應當翻譯成“那一些犯罪的人,”而不是“那一些人繼續在罪中的。”分詞說明瞭“現在的罪惡” 35 是藉著見證人所證實的( v.19 )。一次犯罪或者是一個悔改的長老的罪惡不能公開責備是曲扭保羅的教訓,這一段經文教導了一個經過證實,公開的指控一名長老,他已經犯了罪(或者正仍就在罪惡中)一定要公開的揭露出來並且受責備。

 

  進一步的,不僅僅是馬太福音十八章 18:15-17 (基督關於管教的教訓)的一個例子所採的行動,提前五章 5:20 也提供更多聖經關於教會管教的教導,特別是教會的領袖犯罪的問題。當然,如果一名長老拒絕悔改,按照馬太十八章的教訓所說的他將停止與教會的交通。

 

  保羅的教訓繼續加在經過由別的見證人來證實一名長老有罪的時候,就應當在教會面前受責備,“責備”是一個命令式的動詞,是從希臘文 elencho 翻譯過來,這是一個豐富的動詞傳遞的觀念是“顯露,”“證實有罪,”“改正,”及“督責。”在這一段經文中,“責備”包括了公開的揭露,改正責備的觀念。在提摩太從以弗所離開之後,長老們要負起責任來對那一些犯罪的長老們加以責備。

 

  這一段經文指出來所犯的罪,保羅所提到的是嚴重的罪。“罪”是這一個問題,不僅僅是一位領袖跌倒或者小的過失而已,需要有見證人來證實所指控的事實( v.19,20 )以及需要公開的責備,那就不是一個小的過犯而已。因為第二十節記錄下來是一個非常通用的詞句,保羅的教訓是包括各樣的罪惡,情形以及結果。屬天的智慧,謀略與禱告會引導地方教會和他們屬靈的領袖們來完成對於個人事件的指導。

 

  保羅特別要求公開的責備犯罪的長老要。這一個公開是在全教會面前,不僅僅是在長老團的面前。主要的點乃是一位長老的罪一定要公開的揭露,不能隱瞞或者將他掃到地毯底下去。屬靈領袖的罪惡一定要非常慎重對待,因為會有許多嚴重的後果;他可以更將神的百姓引導到偏叉路上,也會造成不信的世界來嘲笑神,嘲笑教會以及嘲笑福音。如果世界上的人看見地方教會對於罪惡嚴肅的看待,特別管教犯罪的領袖們,那他們就相信基督徒對於他們所傳講的認真。進一步的,只有當犯錯的教會領袖公開的受管教纔能對付將教會分散的力量:那一些起謠言的力量,閑話的力量以及誤導的消息。

 

  對於一名犯罪的長老公開的責備,完成了另外一個重要的目的:“叫其餘的人可以對於罪懼怕。”公開的管教不僅僅是對犯罪的長老的改正,也是延緩其他的人去犯罪。“其餘”似乎是指著其他的長老們,但是全教會也會經歷有一些的程度的懼怕(徒 5:11 )。這一句話“對於罪”不是原來的經文中有的,乃是“叫其餘的人可以懼怕。”長老們所經歷的懼怕,包括的不僅僅是對犯罪懼怕,也是對於公開的被揭露出來的羞辱。看見同作長老的犯罪被公開的揭露在全教會面前,會造成對於罪的懼怕以及對於受羞辱的後果的懼怕(申 13:11 ),神使用這樣的懼怕成為強有力止住的力量來保守百姓,特別是教會的領袖們不去犯罪。

 

  一個要有勇氣的順服以及公義的呼召

 

  基督徒的事奉中沒有比對於罪調查及管教更困難的,特別是教會領袖的罪。一個人很容易可以有一千個聰明的理由不來管教教會的領袖,特別是領袖是富有的或是很著名的肢體。他在教會裏有一個大家庭並且有力量的時候特別真實,我們的心中都是懦弱害怕來採取行動,害怕來攪動了教會行政的平衡。我們害怕如果我們要行使管教的話,神的百姓會離開教會或者奉獻會減少。

 

  知道人的傾向是要逃避這樣嚴厲的事實,保羅很強調的囑咐提摩太,(及教會)來照著他在第十九與二十節的教訓而行。第二十一節“要遵守這些話(要維持這一些的原則)”為了表明絕對的嚴重性,保羅在這裏使用了第一人稱的動詞,“我正式的囑咐,”並提到“神”,中保“基督耶穌,”加上蒙揀選的“神的天使”──這一切有一天將要審判我們。並且提摩太要在公義與正義中來執行“這些原則”。在處理被指控罪的事上決不能有任何的偏心。

 

  “不可存成見”的意思就是沒有預先的過早的判斷或者是歧視。那就是說在事實揭曉以前不來判斷人有罪或者是沒有罪。“不存成見”似乎特別是指著第十九節。當有長老被人控告時,我們有可能有成見的。我們因此要保守自己免去這樣的成見。下面一個詞,“偏心,”可能指著對於第二十節。在世上對著著名的領袖常會“偏心”的。所以無論是接受控告或者斥責罪惡,都要沒有偏見也沒有偏心來行,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要素。因為神,基督和天使在看,並且有一天要對於這所作的一切加以審判。

 

  雖然這樣強力的呼籲來行動,幾乎在大多數的教會中沒有聽聞公開的管教領袖們的事。這一種遮蓋教會領袖的罪惡的行動以及使得犯罪的領袖到另外一個教會去的欺詐行動,到處可見 36 。很悲哀的,近來許多教會開始管教犯罪的牧者,主要的理由不是因為他們懼怕或者是尊敬神,而是因為有人對於那一些犯罪的牧者所給他們的傷害,提出上百萬元的法律訴訟。

 

  沒有公開的管教教會領袖,就顯明瞭今天教會缺少愛神以及愛神的話語的心。顯示了我們不懼怕神也不事奉神,反而是玩教會遊戲。不管這樣的管教是多麼的困難或者是多麼的令人不愉快,我們一定“要遵守這些原則”為著是順服神。在面對這樣困難的問題上,對於神審判的懼怕,以及評估我們僕人的職分乃是要成為一直推動我們的力量與勇氣。

 

  評估將來的長老們

 

  調查領袖們被指控的罪以及管教他們,常是情感上使人難忘的痛苦經驗。所以在二十二~二十五節,保羅勸告提摩太怎樣最好的避開將來的難處,他的勸勉,“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顯明防範仍然是最好的治療的方法。

 

  按手是聖經上面用來設立職分或為著特別任務的設立(民 27:18-23 ;徒 6:6 )。所以在二十二節,保羅囑咐提摩太不要太急促或者太快設立長老們(或者任何人)。因著需要教會領袖的呼聲,一直會有壓力要急促的設立。但是這樣的設立會造成更嚴重,持久的問題。當設立教會的領袖的時候,時間以及考驗仍然是最好的原則。

 

  保羅警告不要“按手太急促”就指出來長老們的設立是藉著按手而行的。雖然新約聖經沒有在設立長老的時候提供特別的按手的榜樣,這很可能的是保羅以及初期基督徒所常常使用的方式(徒 6:6; 13:3 ;提前 4:14 )。

 

  這一個警告不要太快設立將來的長老們,可以暗示有兩面意義:開始設立一位長老的職位或者是恢復一位受管教的長老回到職位上。在領袖們許許多多失敗的例子中(不一定是所有的),真正的問題乃是不合適的,沒有經過檢驗的人,太快被設立在屬靈領袖的職位上,所以保羅勸告提摩太其中的一點,來預防不合格的人變成屬靈領袖,就是避免太急促太快設立他們。

 

  這一段的經文同樣的原則應用在,一位因著犯罪而從職位上被除去的人,受了管教要尋求恢復到他過去的職位上。一名有野心的領袖常常會給教會壓力要求恢復他的職位。問題在於這樣有活力的人,他們往往是被個人的野心所燃燒,並且他們一點也不明白他們對著教會和主的名有何等的傷害。他們不知道就算是可能的,醫治與恢復是要花相當一段時間的。 (J. Carl Laney) , 教會管教的指導 這一本書的作者說:

 

  恢復要花時間。如果加油站的工人給了我開車的路線而最後導致我迷了路,要我再相信他所給的路線,那要花很長的一段時間。如果一名丈夫犯了淫亂,恢復他的妻子的信任那是要花很長時間。同樣,一名經過受管教的基督徒工作者,要給足夠的時間來經歷試驗和考驗,這位領袖纔能在跌倒過一次再贏得“無可指責”的名聲。第一次就要花許多年月使忠心基督徒的生活能符合長老的資格,在失敗之後叫領導的職位再一次的合格更要花很長時間。 37

 

  因此,地方教會和他們的領袖們一定要記得,不要在一名曾經失敗的領袖的身上太急促的按手,或者是對一名新的將來要作長老的人身上急促的按手。這樣急促的設立可能的結果無論是藉著提摩太(或者是眾長老們)可能就參予進去“在別人的罪上有分。”

 

  在二十二節中提到“罪”這一個觀念,這一個罪就是在第二十節所提過的,是這 — 名長老被發現他犯罪以後需要公開責備的罪。按手就產生在二造中間的聯繫,一個人(或者許多人)藉著按手被設立,就“分享”( koinoneo ,“有分, participate ”)在他們的罪裏頭,或者接續被設立的人所有的罪。如果一位不合適的人被設立成為領袖的職位而他的罪產生出分裂,教導錯誤的教訓,或者去行不道德的事,那一些設立的人就要為著那一些的罪“分擔責任”(約翰二書十一節)。我們越明白,在設立人成為教會領袖的職位上,個人應當負的責任,在設立的時候,我們就越能採取保留,慎思的,及禱告的態度。鼓勵按手一個好的理由乃是這會產生一種大家都看的到,個人性的,也是在所參與的兩造中間叫人容易負起責任來。

 

  保羅完全理解他對於提摩太囑咐的嚴重性,再加上了警告,“要保守自己遠離罪惡(字面的意思,就是保守你自己清潔)。”不智慧的設立不合格的長老會叫提摩太的品格與名聲受到汙點,也會造成他在那一個人的罪與失敗上“分擔責任”。所以保羅提醒提摩太要保守自己不參予不合適的長老所有的罪,藉著仔細的並且禱告的態度來查驗所有要就任教會職位的候選人(提前 3:10; 5:24,25 )。

 

  第二十三節有一點點離題,是藉著這一個字“清”所點出來的,因此需要澄清。知道在以弗所的情形(提前 4:1-5 )以及提摩太個人的習慣和他常有健康的問題之後,保羅鼓勵他喝“一點酒,為著他的胃口不清。”雖然多使用酒就會玷污人“一點酒”不會玷污他。因此提摩太能用一點酒,並且在他帶領的人的面前保持他的清潔。這一個簡單,個人性的插曲,對於提摩太個人身體上的關懷,是一個清楚的例子,說明這一封信是完全關乎生命的性質並且也是保羅是著者的一個印證。

 

  幫助評估將來的長老

 

  保羅警告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很容易叫那一些一定要設立人,在教會負起責任的人驚慌。為著除去這樣的懼怕,保羅就在他二十二節後半部接續他自己兩方面的準則:

 

  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提前 5:24,25

 

  Lenski 寫著說,“就著避免錯誤而言,也就是可能會選錯的人作長老,提摩太不需要驚慌,因為判斷並不是太困難,這是提摩太的安慰。” 38 E.K. Simpson 也評論說,“提摩太被呼召來作品格上的診斷,並且保羅也給他一些線索以便他作出判決。” 39

 

  不合適的候選人有兩類:明顯不合適的人以及經過仔細查驗過以後發現不合適的人。合適的候選人也有兩類:明顯是合適的人,以及經過仔細查驗過以後發覺是合適的人。讓我們對於候選人的兩類加以思考。

 

  有一些人的罪是明顯的,以至於沒有人會想設立他們進入到職位上,因此對這樣的人加以評估是不必要:“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他們的罪在他們前面,那就是說,他們在經過正式的檢驗之前就已經顯出了他們是不合適擔任屬靈領袖的職位,保羅所提到“審判”是人間給予的評估(太 5:21 ;約 7:24 ),不是神而來的審判。神不是在這裏的主詞,因為所有的罪對著他而言都是明顯的(林前 4:5 )。

 

  有一些人的罪不容易被看見,所以一定要暫緩行動直到這個人的品格與行為被查驗過後:“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保羅向著提摩太保證這一些的“罪”一定會在經過檢驗之後揭露出來。不僅僅是神看見人的罪,如果花時間調查,人也能看見。就像第一類不合適的人,雖然這些人的罪是更隱藏,因著他們不是無可責備的,必定要拒絕他們就任長老的職分。

 

  如果一個不配的人經過了仔細查驗之後被設立,那一些負責人就不能被指控為有罪,因為他們盡了人所能做的來評估這一個候選人的品格。 Lenski 引用另外一位聖經注釋家的話,寫著:“‘有特殊的例子中,一些欺騙與假冒,‘那只有神能看見人心而能偵探出來',明顯的,沒有任何的罪能控訴在這些注意良心的決斷者身上,他不過是被欺瞞'…因此這樣極少的情況中,提摩太不會與這些人的罪有分;他仍舊是清潔的。” 40

 

  某一些人的善行是明顯的在查驗之前就顯明:“同樣的,好的行為是十分明顯的,”這些人很容易被人家認出來是合適教會領袖的職位。有一些人的好行為不是明顯的,但是經過仔細檢查他們好的行為變成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這些人的善行不能被隱藏,他要變成為明顯以至於他們能合適,成為被設立為長老職份的候選人。

 

  保羅保證提摩太只要他不急促設立長老們並且仔細查驗候選人,那麼他就能找到對的人。得到這一些鼓勵的話,提摩太和教會的領袖們就被裝備來完成擺在他們面前有挑戰性的工作。 ── Alexander Strauch《按照聖經作長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