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聖經知多少?
(以部份資料摘錄自香港教會總執事室編輯的《真理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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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書時期的歷史和宗教背景 】 兩約之間的歷史──在時間上,新約並非是緊接著舊約的。舊約最後一卷書是瑪拉基書,新約開頭是馬太福音,兩書中間相隔了四百多年,這時間被稱為「靜默時期」,因為神並沒有說任何話,新舊約聖經沒有一卷是在這段時期寫成的。然而,在政治和宗教上,卻有許多重要的事情發生,認識這些歷史背景會對我們了解福音書,甚至整本新約聖經,有很大的幫助。 兩約之間發生的大事包括: 1. 政權的易轉──舊約聖經的末了是波斯帝國掌權的時期,直至主前333年,亞歷山大大帝崛起,他建立的希臘帝國延續至主前167年。之後的一世紀,猶太人在馬加比家族帶領下,有一段獨立自治的時期。直至主前63年,羅馬的龐培將軍征服了巴勒斯坦,從此猶太人便生活在羅馬帝國的鐵蹄之下。主耶穌降生時,羅馬的該撒(即皇帝)乃是亞古士督(路二1),而希律則是猶太地的分封王(太二1)。在兩約之間,世界政權數度易手,先從瑪代波斯轉到希臘,最終落在羅馬人手中,這一切其實都在神的掌握管理之中,舊約但以理書已早有預言,乃是為著救主的降生和福音的廣傳而舖路。 2. 舊約正典之出現──正典意指神所默示的書卷。舊約文士以斯拉時代,舊約聖經的經卷逐一收集完成,就在兩約之間,舊約正典正式出現了,就是現今在我們手上的全部舊約聖經。當主耶穌在地時,祂所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路廿四44)就是指著整本的舊約聖經而言的(因當時猶太人就是這樣把舊約聖經分類的)。並且,也是在這兩約之間,舊約希伯來文的聖經被翻譯成當時世界通行的希臘文。當時的統治者希望在埃及著名的亞歷山大圖書館存放一本希臘文譯本的舊約聖經,於是便由耶路撒冷請了七十二位專家學者,在埃及經年累月的進行翻譯工作,經歷約一世紀後(主前250至150年),第一本以希臘文譯成的舊約聖經面世,史稱七十士譯本,簡稱LXX。主耶穌在世時所引用的舊約聖經,就是採用這譯本。 3. 宗教黨派的出現──法利賽人、撒都該人這些名字是舊約聖經所沒有的,卻在福音書中常常讀到,其實都是在兩約之間的歷史中開始出現,並在福音書時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法利賽人──自巴比倫被擄歸回後,猶太人中興起了一些人,他們眼見同胞逐漸放鬆,故起來為律法熱心,要過敬虔的生活,按照律法而行,他們被稱為敬虔者,也就是法利賽人的前身。法利賽人意即分別出來的人或分離者,原來是反對他們的人所給他們的稱號,因他們不願參與政治上的爭辯,而專心研究摩西的律法。這些嚴謹遵從律法的人深得當時信神者的擁戴,故後來人數增加,勢力強大。法利賽人相信靈界的事物例如天使,也相信有復活、永生、將來的賞賜與報應。他們尊敬摩西律法,但也視祖宗的遺傳有同樣的權威。很可惜,到福音書的時候,法利賽人已淪為一班假冒為善的人,與他們前人的宗旨心志相去甚遠,只剩下一個敬虔的外殼,雖被主重重的責備,仍不知悔改。 撒都該人──撒都該人意即公義者,其源頭已不詳,他們的宗旨、主張和背景均與法利賽人大不相同,故此兩黨常有競爭。撒都該人不是一個大黨,卻大多是貴族和中上階層的人,所以財力雄厚並具有政治影響力。信仰上他們只相信摩西的律法,不接受遺傳,著重理性,不相信有天使,也不接受復活、來生、報應等教訓;他們注重今生和物質的享受,故生活不及法利賽人嚴謹,被稱為世俗派。 主在福音書中也曾指出他們的錯來(太廿二23-33)。自主後70年聖殿被毀後,歷史再也沒有提及他們。 福音書中的人事物 文士/律法師──他們是舊約聖經的專家,負責解釋聖經,教導律法,所以又稱為律法師,在猶太人中甚具名望。耶穌時代的文士卻已走樣,聖經對他們來說是死的字句,講解時沒有權柄(太七28-29),又高舉人的遺傳而廢掉了律法(太十五1-6),被主責備為假冒為善的人(太廿三13-36),又叫人要防備他們(可十二38-40)。他們是把耶穌釘死在十架上的主要同黨(太十六21)。 希律黨人──大希律獲羅馬帝國分封為猶太地之王(太二1),是耶穌降生時的希律王,此後他的家族秉政,擁護希律王朝者被稱為希律黨人,是一個政治的黨派,反對一切改變政局的事情,視耶穌為一革命人物,威脅他們的利益,故聯合法利賽人共謀對付並除滅耶穌(可三6;太廿二16)。 奮銳黨──這黨在第一世紀初出現,是猶太教中之狂熱份子,有「奮力銳進摩西律法者」之意。他們篤守摩西律法,宣稱只有神是王,熱切等候彌賽亞國度的來臨;在政治上卻用上極端手段,為求光復祖國。耶穌的門徒中有一個曾經是奮銳黨人(太十4)。 稅吏──稅吏是替羅馬政權徵收稅項的公職人員,但因為他們為得勝國效力,又同時為自己聚歛公款,貪污瀆職,所以多為猶太人所憎恨,被視為與妓女、罪人同類(太九10-13;路十九8)。 撒瑪利亞人──王下十七24-41記述了撒瑪利亞人的起源與宗教,為猶太人所輕看。當被擄歸回的以斯拉在耶路撒冷重建聖殿時,曾拒絕他們的參與(拉四1-4),這也加增了他們之間的怨恨。福音書中仍清晰見到他們之間的惡劣關係(約四9;路九51-54)。猶太人看被稱為撒瑪利亞人為一極大的耻辱,而他們就是這樣污衊主(約八48)。 公會──希臘文的意思是坐在一起,英文欽定本聖經常譯作議會。福音書中提到的公會成員包括祭司長、文士或律法師,與及民間的長老,由大祭司作主席,是猶太人的最高法庭,卻沒有執行死刑的權柄,必須獲巡撫的批准(約十八31)。主在地時就是被拉到公會受審(路廿二66);日後祂的門徒彼得和約翰(徒四1-23),司提反(徒六12-15)和保羅(徒廿二30)都曾被帶到公會前受審問。 聖殿──聖殿是猶太人獻祭敬拜神的地方,建在耶路撒冷摩利亞山上。第一所聖殿為所羅門王所建,後被迦勒底人擄掠焚燒。第二所聖殿是猶太人被擄歸回後,在所羅巴伯帶領下重建。第三所聖殿由好大喜功的大希律下令興建,其實是把第二所聖殿擴大和重建,歷時數拾載(約二20),主耶穌在地時所指的就是這所聖殿,於主後70年被羅馬人徹底拆毀,應驗了主所說的預言(太廿四1-2)。 參考書籍 1. 新約概論(第一章背景導論) 馬有藻博士著 中國信徒佈道會出版 2. The New Unger’s Bible Dictionary Moody Press 3. A Concise Bible Dictionary Kingston Bible Trust |